(22)信物
至于结婚这种事情,就在徐强为留学做准备的期间,他那些没他学历高却同岁数的男孩女孩儿都结婚了,在“婚节”期间,都纷纷穿上了黑西装白婚纱,虽然这两种颜色和出殡没啥差异,只是新人们的脸上挂着的是幸福的笑容,而不是泪珠。香水百合是不需要的,带颜色的百合太过粉饰,一捧蓝色妖姬也不需要,因为它太过铺张甚至嚣张,只需要白颜色,纯净的白颜色,明眸皓齿的你,颜笑靥靥的我,如果那是一捧被粉紫色飘带扎住的百合,我希望它有嫩绿色的叶子,将会是蓝天白云下微弱的但美丽的点缀,而你干练简洁的三七分发型,浓浓的眉毛,大小适中的眼睛,长长的睫毛,一切都是浓浓的黑,和你的黑西装,白衬衫,黑领带,在高挑的身躯之下,它和你的身躯一样挺拔。
这也许就是每个男学生所向往的婚礼。
大四那年,中央美术学院的学生们有的打算去考公务员,有的打算进高中初中小学去当美术老师,有的从商,还有的要去南锣鼓巷开画廊,或者准备参加乏善可陈的海选来圆自己的明星梦,当然只有徐强获得了美术大奖,准备去美国做交换生,学校为他保留一学期的学籍。那也是他最废寝忘食学习的一年,首先要过的就是自己的英语关。
余下的时间里,他少了在篮球场打篮球的时间,而且失恋的经历让他也更加地专注于学习,精虫上脑这种事情一下子降到了生活的最低谷,虽然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他还会发现身体的某个部位雄赳赳气昂昂。他安慰自己,这说明自己的男性荷尔蒙还是充足的。宿舍的学生们都背上画家,布达拉宫,香格里拉,鄂尔多斯,罗布泊,九寨沟,天南海北地写生去了,还有一个哥们儿已经在798开了自己的小型画展,只有徐强还在努力地背诵GRE单词。
突然有一天,他正学着习,宿舍一室友醉醺醺地把门撞开了。
“喂,‘大臭脚’,你不是去实习了么,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徐强所叫的“大臭脚”就是和他经常打篮球的一室友,这家伙打完篮球经常不洗脚,一双球鞋穿一个多月不换,实在不行了就放在阳台上晒晒,所以就得了这么个外号。
“我要结婚了!”他醉醺醺地说,舌头都变短了。
“哎呦,不错啊你小子!”徐强惊讶地说,在他那个年龄很少有大学还没毕业就能结婚的学生。
“他妈的那女的跟我要三万多的钻戒,我咋可能有那么多钱!说不买就和我吹了。”
“你家人会给你出钱的吧,这在中国古代也算是聘礼了,你家人不知道么?”
“大臭脚”虽然脚臭,但人长得仪表堂堂,大二一年就交了三个女友。徐强不是八卦,他早就知道这位室友和他女友彻夜不归的生活了,估计也是指腹为婚的。
“那你打算怎么做?作为同学我得说你两句,这种事情自己摊上了,就要想好以后的路怎么走。女孩子有要求是应该的,把自己喝得这么醉,明天还是同样没有解决问题,跟家里说了吧。”
“我给我家打电话了,我家人说有祖传的一枚戒指,说是结婚了就要把它戴在妻子的手指上,我也给她讲了这件事,结果她看了以后说那就是一块金疙瘩,光泽都消失了,非要什么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后来,“大臭脚”同学还是离开了宿舍,徐强也参加了那场婚礼,他特地看了女孩子手上的戒指,当然,那不会是祖传下来的铁疙瘩,而是一个10K钻戒,它炫耀着自己无比剔透的心,它的逼真,它的昂贵,它旁边的男性为它许下了一个永久的诺言——一颗只属于她而不可能流传给别人的石头,它不可能流传,因为他们的孩子,男孩,女孩都将会再买一颗比这K数更高的钻戒来超越他们的父母,那颗钻戒上可能会把迪拜的大酒店镶嵌在上面,然后唾弃可怜的10K祖传。
“婆婆没有给你留下什么祖传的首饰?”回到家,两个逃兵丢盔卸甲地躺在床上,张明珠问。
“没有,没什么好祖传的,我父母就是普通的农民,他们的家境都不太好,听说还是包办婚姻。”
“啊?第一次听你给我说这个。”
“这种事情能乱说么,是违法的。不过我老爸对我老妈特别好,你想啊,包办婚姻很少有爱情的,而且没有平等地位。”
“恩,你要是对我有这么好,就谢天谢地了。”
“上帝啊,我对你还不够好么?”
“哎呦,你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对吧,要不是我穷追不舍,你能老实儿地呆在这,你那些蜂啊蝶啊的,可都在门外等着呢!”
“你们女人啊,真是有病,特喜欢聊这样的话题,还有,纠正一下你的用词,你那不叫穷追不舍,叫死缠烂打好吧!”
张明珠从床上爬起来,挺着肚子,指着徐强说:“今晚的菜你来做,菜盘子你来刷,我告诉你啊,你以后别在家里窝着,我已经给你报名了,婚礼回来之后,给我好好上课!”
“报名?”
“对的,红绿蓝快乐宝贝亲子园的产前教育课程,还有如何当一个好爸爸。”
“啊?”徐强翻着白眼重新躺倒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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