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凤凰
凤凰(一)
凤凰,那是传说中不死的神鸟。有贵族的修养,有王者的气派,有诗人的韵质。在楚国人的神话中,他们祖先祝融的图腾就是一只凤凰,有人说,凤凰有着九条彩色缤纷的尾巴,有人说,凤凰是永生的精灵,垂暮之年,它们会在火焰之中涅槃。
但如果你问江湖人这个问题,他们会很珍重地告诉你,“凤凰”其实是一把剑,一柄传说中最为锋利的剑,有时候,你宁可去招惹雷奇峰的虎牙,甚至猿百炼的天锤,也千万不要取碰这把出鞘见血的长刃。
凤凰当然有他的主人,宝剑配英雄,天下最锋利的宝剑,当然属于剑客中的皇者,传说中的“剑帝”。
其实剑帝很年轻,非常年轻,公元1138年他出道时才不过十六岁,但凭着他一身超卓的武功,半年之后便震动武林,甚至成为了“十方武者”之中最为年轻的一个。江南花开的时候,时常都会有人在江岸看见这个雾一般的少年,这个让很多女孩子会在晚上睡不着的少年,总是静静地,带着忧伤地想着他的剑道,他的故事。
少年成名,他应该是春风得意,少年成名,他不该有太多忧愁。
但见过剑帝的人,总觉得他很忧郁,很疲惫。总感到他的眸子里,隐藏着深深的悲伤。是因为他也有自己的伤心往事,还是因为他天生的,那诗人的气质?
凤凰(二)
雷霆望着这个人,他看不出别人轻功高低,但他也知道这个人武功一定很强,很强,甚至在叔叔之上。
就连样貌,他也不输于叔叔。
他长得比叔叔更像男人,但同样比起天下许多男人更像女人。他的眼睛比起雷逸峰小了一点,鼻子比雷逸峰更高了一点,但他的嘴比雷逸峰还要小,雷霆一直都很讨厌嘴巴很小的男人。
和雷逸峰一样,他的眸子里,也埋藏着淡淡的忧愁。但雷霆却很清楚的感觉他们不是同一类人。雷逸峰像一个狂徒,他却像一个诗人,雷逸峰身上的孤独气息将他与世界彷彿截然分开,而他却将俗世的红尘高高踩在脚下。
宋长风长吸一口气,问道:“尊驾,究竟何方神圣?”
来人淡淡一笑,“原来是穿云枪,怪不得枪法这么好,劲风唿啸的,吵得人睡不着觉。只是你的武功虽高,却缺少高手应有得傲气,居然和一个小孩子过招,丝毫没有自重身份。阁下须知,武艺上的长进,不仅要修身,还需养性,以阁下如今的性子,这几年来,武功没有丝毫长进吧。”他娓娓道来,声音温文,彷彿和宋长风是老朋友一般。
宋长风吃了一惊,此人与自己从未谋面,却说得正中要害。自己这几年习武,总是难有寸进,难道真是修心不足?忍不住拱手道:“宋某见识浅薄,久未在江湖行走,不知阁下高姓大名?”语气中不由得多了几分恭敬。
来人淡淡道:“你看到我的剑,还不知道我是谁吗?”
他的剑缚在身后,宋长风只能看见剑柄以及护手,剑柄细长,刻有奇异的花纹,护手形状奇特,却恍如一只凤凰穿云而过。
宋长风大惊,“你是剑帝!司空飘雪!”
剑帝缓缓道:“剑道无止无尽,何人敢称这个‘帝’字!我这些年来想起当年的体悟,更加觉得武道苍茫,任何人在其面前,不过沧海一粟……”他的话好像还不少,仰视浮云,从容优雅。
司空飘雪盯着宋长风,冷然道:“穿云枪当年也是侠义道中人,十年前你杀了自己的妻子,销声匿迹,天下人都以为你已经死了,没想到十年后,你却在临安街头欺负一个孩子。”他缓缓道:“听说宋先生在金国找到一份差事。”
宋长风吃了一惊,“你怎么知道?”自己在金国为官,是金国血雨楼的一品高手,身份向来保密,司空飘雪如何得知?
司空飘雪冷冷望着他道:“我虽少问江湖,但也最恨卖国贼,宋长风,亮你的枪,凤凰不杀手无寸铁之人。”
宋长风长吸一口气,随即傲然道:“既然碰上你,宋某人认栽,动手何惧之有?只是剑帝既然少问江湖事,请问来临安贵干?”
司空飘雪淡淡道:“告知你也无妨,我来追捕一人,她和你一样,身为汉人,却为金国人卖命,将大宋毒经药理,散布于异族,你该死,她更该死。”
宋长风微一皱眉,问道:“容婕儿?”
司空飘雪终于露出有点吃惊的样子,“你怎么知道?”
宋长风现在的表情就像一个人把一个鸡蛋吞下肚子后,才发现鸡蛋是臭的,十年前那件伤心事之后,他一直都身在金国,从未踏足江南,今日来到临安,正是奉了上命,血雨楼数十弟兄,均潜入临安,要暗中查访、保护容婕儿的安全。
他长叹道:“请剑帝赐教。”
宋长风抢先攻上,他明白剑帝的称号不可能是靠运气得来的,自己要有一条活路,必须占住先机。穿云枪的确有其独到之处,枪法最注重的无非快与准,但蛇信可刚可柔,可长可短,宋长风将鞭与枪,棍与矛合为一炉,的确已经超越了普通的枪的意境。
可是司空飘雪的武艺却更是超凡入圣。宋长风刺出二十三枪,每一枪都是别出心裁的高招,换成一般的江湖好手早就应付不来,司空飘雪却从容闪避,游刃有余,凤凰还未出鞘。
他闪避的动作很小,枪攻头部,他就摆首,枪刺胸口,他就侧身,枪击下盘,他就移步,他好像懒洋洋地行动,但动作偏偏快得很。他的动作,就像一只凤凰,优雅,敏捷,高贵,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宋长风一咬牙,心知此时不可保留,大喝一声,招数变为暴风骤雨一般,每一招使出,都蕴涵着极大的力道。如此一来,力量增强,速度反而减弱。司空飘雪身法灵动,避开他的攻击更加容易。
司空飘雪淡淡摇头道:“你心浮气躁,便什么都看不清,你刺不中我,是因为你速度不够,而非力量上的劣势,如今舍长取短,在我面前,岂不是更加凶险?”他侃侃而谈,步法一样行云流水,在枪影中随意穿插,仿如闲庭信步一般,宋长风汗如雨下,却连敌人一片衣角都沾不到。
宋长风又是一枪砸来,击得地上尘土飞扬,司空飞雪自然轻易避过。宋长风忽地一错身,他的招法居然又变了。
方才的笨拙一扫而空,宋长风此时的枪是快捷无比。刷刷刷连续五枪,不但快过方才,更是他平生所出,最快的五枪。
司空飘雪彷彿吃了一惊,万没想到宋长风方才迟钝的进攻是诱敌之计,发觉时,已身处宋长风蛇信的天罗地网中。枪法之快,已经超越了宋长风的极限,司空飘雪避无可避。
避不了,但躲避并非他的唯一选择。司空飘雪微微一笑,凤凰出鞘。
宋长风一生识剑无数,但见到凤凰才知何谓好剑。凤凰虽是剑,却只有一刃,剑身呈淡蓝色,闪烁着炫目的光芒,和护手组成一只凤凰。整把剑正如凤凰,高贵,美丽,而且锋芒毕露。
剑一出鞘,司空飘雪似乎变了一个人,不见方才懒散的神情,整个人也和凤凰一样,锋芒毕露,神威难侵。
司空飘雪出了三剑。第一剑,剑走圆弧,以绵长力道封住枪头的动作;第二剑,剑走凝重,以强大力道,重击蛇信,所到之处,正是蛇信力量最弱的“七寸”;第三剑,剑走轻灵,七寸既然受伤,凤凰自然刺向毫不设防的宋长风。剑寒似冰,指在宋长风的咽喉,凝然不动。虽然只是三剑,却包含了公孙氏剑派的“柔”,泰山剑派的“刚”,天山剑派“快”。剑帝的剑,早已达至熔百家之长,冶为一炉的地步。
宋长风长叹一声,扔下蛇信道:“剑帝果然名不虚传。宋长风今日算是开了眼界,死也不冤了。”
司空飘雪摇头道:“你不用难过,能逼得我连用三剑,你的武功,也算是不错的了。”凤凰轻吟一声,司空飘雪收剑回鞘。
宋长风皱眉道:“剑帝剑下向来无活口,为何如今凤凰未见血而还?”他恨恨道:“难道我都没有资格死在你的剑下。”
司空飘雪幽然道:“凤凰如今已经厌倦了血腥,司空飘雪已经失去杀人的兴趣。你的功夫虽然还不到家,但是始终走的是光明正道,不是奸邪小人。”他缓缓道:“今天我可以不杀你,但你要记得自己的性命是从哪里来的,好自为之。”
司空飘雪看着他,“而且我还想知道,穿云枪鼎鼎大名,为什么要背弃自己的国家,背弃自己过去的一切。”
宋长风仰望长天,“好,既然败了,穿云枪以后不再为金国做事。”他拾起蛇信,“今日一战,我受益匪浅。告辞。”
他转身离去,虽然败了,走得依然从容。
司空飘雪自言自语道:“你究竟为什么背叛,你还没有告诉我理由,难道你有什么苦衷。”
凤凰(三)
他转过身,看着坐在地上的雷霆,“小孩,他为什么打你,还有,你的功夫,是跟谁学的?”
雷霆看着他,心中的震惊久久未能平复,只出三剑,便击败一个一流高手,何等武功,何等修为!他想到司空飘雪的话,他是来追捕一个叫容婕儿的女人的,虽然追捕女人不是很刺激,但总比待在叔叔身边要好玩。他在心里对司空飘雪说,嘿嘿,这么好玩刺激的事,怎么少的了老子,司空飘雪,小爷我缠上你了!
于是雷霆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我,我,我是宋人,那个使枪的强盗把我捉住了,要带我到金国去,我半路逃跑,他就打我了。功夫,大叔你说什么功夫,功夫是什么?”
司空飘雪皱眉道:“那你父母是谁?”
雷霆歪着脑袋道:“我不知道,我爹娘住在深山里,从来不说自己的姓名。”
司空飘雪微微皱眉,这孩子什么都不知道,也忘记问了宋长风捉他干什么。他方才正在一间民舍中安然休闲,并不清楚雷霆与宋长风结下梁子的过程。
他问道:“那你至少应该有个名字吧。”
雷霆傲然点头道:“对,我叫雷霆,雷霆闪电的雷霆!记住这个名字,有一天这个名字会变得非常出名!”
司空飘雪微微一笑,十几年前他离开师门走向江湖的时候,也像这个小孩一样,认为“司空飘雪”这四个字,将成为武林中最着名的名字。有意思的小孩,他正想再问,突然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沙沙沙,就像有几百只老鼠在地下打洞。
他马上知道这是什么声音了,几百几千条蛇,几千几万只蜈蚣、蚂蟥……自远处急急忙忙的爬过来,一齐朝北方爬去,远处惊喊声一片,自然是这些毒虫吵到了这一路上的居民了。这些毒虫排列有序,行动整齐,不同毒虫混在一起,自然各有天敌食物,却都是整整齐齐,并不互相倾轧,彷彿是受了某种召唤而来,绝非自然现象。
司空飘雪脸上露出欣喜的神情,“这是容婕儿做的,只有她,才懂得召唤这么多的毒虫!”他提脚欲走,却只见雷霆摆出一副害怕的样子,“蛇!蜈蚣!”牢牢抓住司空飘雪的衣袖,心里面却在大笑,“妈的,区区小虫,还能吓到小爷我?”
司空飘雪叹了口气,一把抓住雷霆,足下轻轻一点,两人如飞般向容婕儿的方向奔去。
司空飘雪离开良久,宋长风竟又回来了。他本想与手下会合,但他忍不住跑了回来。他看着地下,幸好,蛇虫爬过,并没有消去司空飘雪与自己交战时留下的足迹。看着足迹,回想着司空飘雪的每一个动作,冷汗滴下,这里面留下的每一个脚印,都是源自江湖人无数次的练习与钻研,每一个脚步的变化,都可能是源自于武学上的领悟。
他于是长叹,司空飘雪的武功真是如此可怕,区区几个脚印,已经让宋长风冷汗遍体,唿吸急促。他转过头,看见一个冰一样的身影。
雷逸峰还是冷冷的面孔,但他的心,却无法冷静。这么长时间了,霆儿会不会有危险,雷奇峰生死不明,霆儿是他唯一的骨血,三长两短,雷逸峰如何交代!
他看着宋长风,“你把霆儿怎么了!”
宋长风没有听进去,他看着地上的脚印,心中的恐惧愈来愈浓,身体几乎发起抖来。雷逸峰只觉身上一片冰凉,他怎么不回答,他为什么发抖,他为什么流冷汗,难道他浑身的红色,是霆儿的血染上的!以他的见识眼力,自然早就应该知道那是染料而非血迹,但惊怒叫加,如何冷静的下来?心头狂跳,冰刀出鞘,杀向宋长风。
宋长风举枪招架,不禁奇怪,这个雷逸峰为什么要杀我,难道他也恨我为金人做事?雷逸峰,你哥哥还不是叛国,你还不是为虎作伥,哪有资格管我!他不禁心头火气,也是一言不发,挺枪攻上。
两人势均力敌,斗得难解难分。但雷逸峰有丧侄之痛,悲愤之下,战意高昂,而宋长风刚刚见识了剑道的最高境界,信心尽失,自然斗志低迷,次消彼长,宋长风顷刻间便落在了下风,刀枪争鸣,两人边战边走,逐渐远离染坊,消失在苍茫暮色中。
凤凰(四)
走在临安东城的那条大街上,司空飘雪彷彿有心事,彷彿在等待什么,追寻什么,又彷彿在逃避着什么。
雷霆跟在他身后,开始觉得无聊了。他们居然没有抓住容婕儿。虽然他一直都不知道容婕儿究竟是何方神圣。
他们确实看到打斗的痕迹,一片残垣断壁,一地蛇虫尸体,幸好这儿已是无人的郊区,打斗的痕迹保存得很好。剑帝也检查过现场,他皱眉。“有三个人曾在这里战斗,一个自然是容婕儿,一个似乎是个使锤的高手,还有一个,用的是双掌。”他的神色很凝重,“这是个绝世高手。他的内力应该在我之上,武功之强,几乎可追当年的雷奇峰!”
一直到现在,雷霆都在想,使掌的人,究竟是谁,竟然能有与父亲相同的武功。
走过一段围墙,司空飘雪忽然停步,他看着身旁,身旁是一个院子。很大的房屋,还有一片花园,但并不气派。这院子的主人,似乎并不贫穷,但也不会富裕到哪里去。
司空飘雪怅然道:“我想进去,去看看。”
他是对雷霆说的。雷霆奇道:“想进去就进去,你有什么不敢的?”
司空飘雪彷彿是自言自语:“雷霆,你告诉我,你有一个朋友,十几年没有见的朋友,现在你到了他的家门口,你该不该进去?”
雷霆道:“自然要进去了,废话。”
司空飘雪摇头道:“但是,如果你做过一件对不起她的错事,而且永远无法弥补,你还该不该进……”
他停住说话,因为屋子的门打开了,一个人走了出来。
一个女人。
她是个很美丽的女人,虽然已经快三十岁了,她年轻时的魅力还残留在身上。但她也并不是一个很会保养的女人,生活的刀子,已经在她身上刻下痕迹,她曾经羊脂一般柔丽的脸庞上,已经出现淡淡的皱纹,她的腰肢,也不再像十年前那般纤细苗条。
女人端着的那一盆衣服,似乎正要去洗,但她看见剑帝,铜盆就落在地上。
她呆呆道:“你,你来了。”
司空飘雪呆呆道:“我来了。”
女人勐然像想起了什么,弯下腰去捡地上的衣服。但她的手抓了两次,却什么也抓不起来。司空飘雪走到她身边,帮她一件,一件地捡起,忽然道:“你不需要过这种生活的,十年前,你连炒鸡蛋都不会的。”
女人痴痴笑道:“但那是十年前。生活这种东西,有时候是会逼着人成长的。”她笑了笑,缓缓道:“你,还好么?”
司空飘雪呆呆不语,只是缓缓摇头,忽然说道:“可是我还是觉得,你应该还是当年的你。”他叹了口气,又不知道说什么了。
女人低下头,彷彿在整理她的衣服,可是眼光迷蒙,“过去的日子是很好,还常常在我的梦里。可你应该知道,我们,是根本,就回不到从前啊。”
司空飘雪凄然道:“我知道,我们,都回不到从前。”
女人站起来,她推门,“你要不要进来,喝,喝一杯茶?”她看见院外的雷霆,“他是你的孩子?”
司空飘雪摇头,“我没有娶妻。他,是我的一个朋友。”
他站在门口,并没有进去的意思。两人都低着头,好像不敢看对方,好像不想让对方看见自己的眼睛。
虽然谁都知道对方在流泪。
良久,司空飘雪抬起头,“他还好吗?”
女人点头,“他已经不作药材生意了,他现在作丝绸生意。他,他对我很好,很好……”女人的脸上有着满足的神情,满足的神情,却绝对不是幸福的神情。
满足了,就一定幸福吗?
司空飞雪道:“我,要走了。”
女人低下头,“你以后会来看我吗?”
司空飘雪点头,“我会的,我一定会的。”
女人看着他,缓缓道:“我不要你来看我。有些时候,回忆就像是包袱,有些事情,一旦错过,就再也回不了头。你今天能来,我已经很高兴了。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她转过身,肩膀彷彿还在颤抖,“你走吧。”
那天晚上,司空飘雪喝了好多酒。客栈的房间内,破碎的瓷片散落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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