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火狐之皮
这天晚上,海峰睡得很好。结果早上一起来,都已经快到吃午饭的时间了。他把百宝袋里的那只兔子交给伊莎蓓尔,然后从桌上抓了2个黑面包,“我出去了妈妈,晚上再回来。”
“唉,你不吃了午饭再走么?”当伊莎蓓尔追出来时,发现海峰早就已经跑远了,“这孩子,总是这么急急忙忙的。”
日子在不断的练习和实践中过的很快,现在海峰已经是个出色的猎手了。他每天都能带几只兔子回来,当然,温德尔也每天都有银币进帐。其实海峰每天的收获不止这么多,不过他知道不能心急。要是一下子让温德尔卖出太多的毛皮的话,会被人怀疑的。所以他每次回家前都分别到小镇东边和南边的集市上,把多余的兔子肉给卖掉,而多余的毛皮,则收进了百宝袋。
“嗨,两杯朗姆酒,”海峰坐到温德尔对面对着,冲着老板将。他不明白温德尔为什么还留着他那件又破又旧的皮袄,现在他完全有能力买件新的了。
“我怕穿的太好被人打劫,”温德尔解释说,“没有人会对我这样一个穷鬼下手的。”
“给,这是这几天的收获,除去帮你买陷阱材料的10个银币,还有整整30个银币。”温德尔显得很兴奋,压低着声音说。
海峰取走其中的10个银币,然后把剩下的还给他,“在这平民区,你也算个有钱人了,注意点形象。”
“呵呵,都已经习惯了,改不了了,”温德尔喝了一口酒,然后用他那黑乎乎的手抹了一把脸,看得海峰一阵恶心。
“那么老板,你有今后有什么打算么?是不是先把那个叫玛琪的女孩变成我的老板娘?”温德尔眉头一跳一跳的说。
“她爷爷最近身体不好,等以后再说吧。”海峰给了他一个大鞋板,“正经点。你帮我打听下,这家酒店卖多少钱,我听说老板有意出售的。”
“不用打听,我早就听他说过了。他年纪大了,不想再干下去了,所以只要有人出钱,他就肯卖的。”温德尔看着那边动作迟缓的老板,“他年纪也确实够大的了,估计都有我2倍大了。”
“去你的,我看你也快50了,这么说他已经100了?”海峰又抽了他一鞋板。
“天啊,老板你竟然不知道我多大,我才36岁啊!我看起来那么老么?”温德尔很不服气的说。
“看你的样子,很像”,海峰在心里说,“那么他准备卖多少钱?”
“一个金币,只要有人肯出一个金币,他就肯把酒店卖给他。”温德尔伸着一个手指说,“不过,老板,你真的准备买这个酒馆么?你要他做什么,你又不怎么喜欢喝酒。”
“不是我买,是你。”海峰指着温德尔的鼻子说。
“我?我要他做什么,喝酒我会,可我哪会打理酒店阿。”温德尔一脸无辜的说,“再说,我也没那么多钱啊。”
“你会有的,”海峰在心里盘算了下,说:“我们总需要一个自己的地方才行,老是在别人的地方交易,总是不太好啊。”
“话是这么说,可是…。”
“你那还有多少钱?”海峰打断了他的话。
温德尔紧张的捂着口袋,“之前的我还剩下15个银币,还有刚才收的20个,一共35个银币。你想干嘛,我可还要留着喝酒呢。”
“你这死酒鬼,竟然喝掉那么多”海峰瞪了他一眼,“全部交出来,再加上我身上的55个银币,我们就有90个了,只差10个了。”
“对了,忘了问你一件事,我们就这么买下酒店有什么关系么?我是说会不会惹来什么麻烦。”海峰收过温德尔手里的银币说。
“像这种破酒店,人家才不会管你主人是谁呢。”温德尔心疼地看着海峰手里的银币,“只要我们每个月按时上交3个银币的税就行了。我说老板,你是不是给我留一个,我还得买酒喝呢。”
“滚,等酒店买下来,有你喝的。这些那去。”海峰丢给他6张兔子皮,“想喝酒,就尽快把它们卖掉。”
“好咧。”接过兔子皮,温德尔就一溜烟的跑了。他口袋里没钱了,得赶快弄些钱买酒才行啊。
“死酒鬼,”解决好了资金问题,海峰也就放心了。看看时间还早,海峰又跑去探望了一下玛琪的爷爷,并给他留下2只兔子。
他最近经常去看望玛琪的爷爷,他发现老头子对于草药的研究真是有2把刷子。最近海峰就在西山上按照他的方法找到一种可以快速止血的草药,玛琪的爷爷告诉他,这叫凝血草。
知道海峰在练习打猎,他还向海峰推荐了一种草药,丹阳草,可以帮助增强消化能力。上次海峰在火锅里吃过一次,和酸浆果的味道差不多。老头告诉他,食草的魔兽们都很喜欢吃,或许是他们吃草太多,大都消化不良吧。
海峰看着这株草药,底下是几片碧绿的小叶子,中间反倒长了2片比较大的阔叶,一颗小小的红色果实点缀在阔叶中间,散发出一种特殊的香味。
“你把这种草药放在陷阱里,我想会有更多猎物自投罗网的。”老头告诉海峰。
海峰尝试着把丹阳草放进了自己做的陷阱里。结果,当天真的抓到了4只兔子,这让海峰兴奋不已。现在他每次打猎累了的时候,就抱着《本草》学习,希望能多学几种有用的植物。
有空的时候,他也会采点草药丢进百宝袋里,反正那玩艺大的很,一时半活儿装不满的。现在海峰的百宝袋里,至少有上千株的止血草和丹阳草了,另外还有不少他都说不出名字的草药。
海峰曾经想让温德尔把这些草药也拿去卖,不过温德尔表示兽山小镇上没有收草药的。而且这些草药必须要经过加工才能卖给普通百姓使用,而自己又不会。
当然,海峰可以选择把草药运到郡城里卖。不过那里收草药的价格很低,估计就算卖掉上百株草药,还不如现在卖2张兔子皮赚得多。所以海峰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
温德尔已经在海峰的帮助下把酒店买了下来,另外还雇用了海峰的父亲来管理酒店。每天4个铜子的价格让格吉尔高兴了好久,并且温德尔还同意格吉尔把自己的老婆伊莎蓓尔也带到了店里帮忙,并给他2个铜子每天的工钱。最让格吉尔高兴的是,温德尔还同意让格吉尔一家三口都住进了酒店。
这里可比自己家的破木屋要好多了,格吉尔高兴的想。
当海峰走进绿荫酒店(这是海峰给起的名字)的时候,温德尔正在门口喝着朗姆酒,他向自己打了个招呼,然后朝里面努了努嘴。
海峰顺着他示意大方向看去,发现玛琪正坐在酒店里面哭,而母亲伊莎蓓尔正在旁边安慰她。
“怎么了,玛琪,出了什么事?”海峰走过去问。
看到海峰回来,玛琪的心情好了一点,她一下扑到海峰怀里,一边哭一边说,“爷爷的病变重了,我去找了镇里的医生,可是他们要收一个金币才肯帮我治好爷爷。”
“什么,哪有那么贵的治疗费的,”海峰气愤地捶了下桌子,然后把玛琪扶到椅子上坐着。
“你别看我,我现在身上只有5个银币了。”温德尔耸着肩膀对海峰说。
‘真的没有办法了么?’海峰苦苦的思索着。身上倒是还有不少兔子皮,可是这个小镇不可能一下子消化掉这么多货啊。
‘对了。’海峰忽然想到个东西。
一张火红的毛皮出现在温德尔面前。
“天哪,2级火狐皮,还附带300智力,你这家伙从哪弄来的?”温德尔惊讶的大叫起来。
“我拼了命才抓到的,它还烧坏了我一件衣服,”海峰看着面前的火狐皮,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滴在上面的龙血不见了。“虽然我也不太舍得卖了它,不过为了玛琪的爷爷,也只能出手了。你有办法在最短时间内出手么?”
“应该问题不大,不过可能卖不了太高的价格,不过1。5个金币应该是有的。”温德尔很有把握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