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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千年吸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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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冒险好大的工程,需要时间,需要周密的安排。讀蕶蕶尐說網讀蕶蕶尐說網讀蕶蕶尐說網张帅抱着父亲的《推辈图》,万般感慨。这哪里是医书啊,简直就是天书。

张帅从娘胎里出来,就没有听说过千年红线吸血虫。自觉着也博览群书,医治果树庄稼的病虫见过很多。奇形怪状的虫子,也治过不少。

在书本里,也没有见过有红线虫一说。父亲是从哪里知道的这种虫子,张帅不得而知。不知道身在何方的父亲,都穿越梦境。指引张帅,找到病根。

父亲千里迢迢赶过来,给张帅指点迷津。留下字条,留下天书。万幸的是,这些东西都在。父亲的书本逃过劫难,多亏了母亲的睿智。

那一年烧书成风,一群从外面来的人,挨家挨户翻书本。没有人敢惹他们,翻出书本,堆在大街上烧毁。多亏母亲连夜包起父亲的书本,埋藏在了猪圈里。母亲的用自己过冬的红棉袄抱起了书本,那可是母亲结婚时的红棉袄啊!

村里也有心底不好的人,都知道张帅父亲算个文人。家里一定会有就书本,母亲也担心出事。把一些废旧书纸,放在锅灶边上。翻书的人来到家里,母亲说阴天潮湿。那些没用的书,都撕了引火烧了。家里没人看书,已经没有书了。

那些人不相信。其中就有本村的丁建设领着,两间破屋子。那些人进屋查看,家徒四壁,空空如也。

张翠山走了,家里值钱的家具,早被债主顶账搬走了。一张瘸腿的破桌子,一个褪了颜色的破箱子。有人打开破箱子,翻出来一些破衣裳烂套子。

那阵风随着年代刮走了,天晴了。后来母子俩起出书本。书本一页没少,母亲的红棉袄烂糊的只剩下里子了。

张帅记得很清楚,母亲没有心疼自己的棉袄。那时母亲的眼睛已经不好了,一本一本抚摸着书本。表情很欣慰。可见母亲对父亲的忠贞,母亲目不识丁。可守身如玉,守着父亲仅存的每一样东西。

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妇女,默默承受者半生的孤独。消瘦了自己,养大了孩子。

张帅把破书箱子搬到桃园,母亲没有阻拦。母亲眼睛不便,很少来桃园里。但每一次来,一定会做的一件事。就是打开书箱,抚摸父亲的书。张帅已经理解母亲的苦情,但没有语言安抚那病入膏肓的心灵。那是一扇别人无法触及的心灵之窗,已经封闭了很久,很久。

寸就寸在,怎么这千年不遇的灾难,就偏偏让张帅遇上了。千年浩劫啊!张帅心情很糟。烦乱的提醒自己,蝼蚁尚且偷生。众生都在生生不息的追求着生存,忙忙碌碌的不停奔波,艰苦奋斗。可百年之后,谁人不是一捧黄土随风而去。

灾难既然让自己遇上了,逃避能逃到那里去。不如笑对人生,勇敢面对。人生之路几十年,自己才走过几步。放手丢弃年轻的生命,是一种犯罪,对亲人的犯罪。决对不可以沉沦。

劫难当头降临,说不定是天降大任与张帅啊!想到那些曾经,张帅不敢再走神。集中精神,专心读书。

书中说道,千年红线吸血虫,是一种生命里极强的古圣生物。此虫乃多种生物混合而生的结晶,孕育生成几率亿万分之一。一旦生成,如一条红线。非常霸道,无孔不入,遇到动物,顺耳鼻口等通道进入体内。流窜速度,可达光速。

吸食血液精髓,导致动物神经生理机能巨变。拼命寻找配偶,混合之时,千年虫的体长伸展,可达随意长度。连接雌雄两体,搅动雌神经系统紊乱。超高速吸允雄之精血。直到雄之枯竭而死,千年虫则窜入雌之体内,继续逍遥享受。

之后攒动雌之整体爆裂,寻雄之混合。可害死多名雄xing,直到雌xing枯竭过度而亡。千年虫适应任何恶劣环境,能存活千年不死。在雌xing已亡体内,随尸体腐烂。吸食腐汁,若遇蛊毒,会更加厉害。

张帅的汗珠子,黄豆大小。从额头上滚落下来,砸在书本上吧吧响。昨晚山菊花约他在村口见面,张帅几次要扑向山菊花。是心智奋力控制着自己,也多亏了大柳树帮助。张帅的一只手,紧抓着大柳树的树皮。指甲都印进了树皮,指甲盖都抓裂了。

一失足成千古恨啊!张帅抬起手掌。看看五个隐血的手指,幸亏!幸亏啊!自己死了不要紧,真要做了那件事,山菊花可就惨烈了。张帅不敢想山菊花变成不检点的女人,悲烈挣扎痛苦不堪的惨状。

千年虫遇到干枯干旱,收缩入眠。却不死不灭,蜗居等待。一旦遇水后,迅速复苏膨胀。顺水游荡,可顺着地下泉眼。随意旅游,进入河流湖泊水湾小溪,寻找再跻身之处。

千年祸害,已经成精有了灵气。这千年虫从何而来,张帅体内的吸血虫又是从哪里来的。这个书里没有看到记载。

张帅确认自己的体内是千年红线吸血虫作乱,一天天往前推算。终于想起了在水里救山菊花的时候,确实感到下身处一阵刺痛。瞬息之间,随即消失。

在那样紧急关头,一心救人。山菊花也蹬了张帅几脚,当时没想那么多。现在仔细想来,应该就是那一刻,这个害虫钻进了自己的身体。

张帅想不通,在这山清水秀的地方。怎么会有这个害人的玩意,小河里会不会还有。父亲的书里是说了,吸血虫不能自身繁殖。那这一条是谁生出来的?是什么时候孕育的?在这里有多长时间了,不会是在这里呆了一千年了吧?一切都是一个谜。

这一章的最后一页。边框里有一段很小的文字,字迹很模糊。如果眼神不好,会误以为是苍蝇屎。或者是草纸年久的脏东西。张帅的眼睛很好,也是看着是字,但看不清楚。

张帅找出放大镜,看清了那些蚂蚁腿般的小子。读着这些小字,张帅嘴里的钢牙。咬的咯咯直响,愤怒之极。原来是这帮畜生,该千刀万剐的人渣。说他们是人渣,都是抬举他们啊!!

在高中的图书室里,张帅偶然看到一本书,是一册本地乡志。张帅看了乡志,因为好奇喜欢。就揣在怀里偷出来了。

读完父亲书里的第一段,张帅感觉是乡志里的一段历史记载。开篇文字,几乎一字不差。乡志里提到一个“血红”的名字,就是一种线虫。围绕“血红”害死了很多无辜的人!

那是一篇悲壮的血泪史!苍天为之震怒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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