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怀疑
第一百零七章 怀疑
有人说,上半生平静如水的,那是小宅男;下半生平静如水的,那是老宅男;一生平静如水的……那是死宅男。哦,你问谁说的?这种无关紧要的问题暂时忽略好了,反正作者他是不会承认的。
s市的一角,一座除了多出一道高高的铁栅栏之外,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楼里,624寝室。
夜凉如水,窗户外灯火通明,不时有几架镭射灯旋转闪过。四号床铺上的一个人猛然从睡梦中恢复了神智,只感觉脸上冷风瑟瑟的直吹。
他是被冻醒的,四处摸被子却摸到了一个冰冰凉的手……他猛地睁开眼,只见一个脸颊红肿的女人与他脸对着脸,紧紧的贴在一起。
一种极度战栗的感觉从脚卷上脑袋,那并非是一种来自外界的寒冷,而是一种源自心底的对死亡的恐惧。云孟樵面无表情的看着她,他清澈的眼神直直的对上了对方那双浑浊的黄色眼仁,那双眼睛里里反射不出一丝一毫的光芒,充满了哀怨和……死寂。毫无疑问,只有死人才会有这样的眼睛。
女鬼身上的冷意夹杂着一种尸体腐烂了的恶臭冲向了他的鼻腔,云孟樵甚至感觉鼻子里的肉都被这股腐蚀的味道所同化了一样。女鬼离他真的很近,若是一般情况下,离得如此之近的人,是不会看清楚她是谁的,只是云孟樵十分清楚,因为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看见这个女鬼了,甚至那种从她身上传来的恐惧的感觉,他都已经十分适应了。
他无奈的叹了口气,冲那个女鬼咧开了嘴,皮笑肉不笑的扯了下嘴角,随后抬手无精打采的挥了挥,示意让那个女鬼不要靠那么近,自己还要睡觉。那女鬼也朝他咧开了一个诡异的笑容,点了点头,随后在黑暗里隐去了身形。
春天里的冷气散尽,云孟樵送了一口气,裹紧了被褥翻身继续睡。他已经有些快要麻木了,自从他这个第二人格被唤醒之后,就有了一项别人一辈子也不想要有的特殊能力——撞鬼!
这个所谓的撞鬼就是不分时间、不分地点、不分在场任意npc,只要他有心,随时能发现身边有很多“好朋友”。不过对于一个从小被各种日漫美剧无限刷新接受能力的宅男来说,倒也是很快就接受了这个新的世界。
当然,一开始他也是被这些阿飘吓得屁滚尿流,吐槽值一度强大到的可以毁灭三次地球了(恶搞十万个冷笑话)。可是到了后来,他才逐渐的发现,这些阿飘虽然外形都像史泰龙一样极具杀伤力,但实际上毫无危险,充其量就是些蠢萌的金刚芭比而已,自己撒泡童子尿基本就能ko他们一群。
时间久了,遇到的阿飘多了,云孟樵甚至还观察出了阿飘之间也有所不同,比方说寝室里经常会溜达过一些目光呆滞的家伙,而男厕所和男澡堂里则会出现一些神情猥琐的女鬼,有的女鬼还会很恶意的弄掉一些肥皂之类的……
对待这种事情,最好就像看不见他们一样,现在脑残太多了,谁知道这些家伙会不会觑觎自己的美色,非要跟自己来一场人鬼情未了什么的,当然,如果长得都像是聂小倩似得,自己也不在乎当一次宁采臣。
不过最近很多好朋友都不见了,只有一个肿脸的女鬼时不时的出现在他身边,只要他下意识的去寻找,他随时随地都能发现这女鬼悲凉的身影和哀怨的眼神。别误会,他原先绝对不认识这个女鬼,所以不存在始乱终弃的原因,而这个女鬼或许也只是无意之间发现他能够看到自己,所以才不断的缠住他吧。
云孟樵叹了一口气,他也知道这个女鬼恐怕是有求于人,才会一直这样,只是自己实在是没有什么能力去帮她——自己连最基本的自由都没有。
次日,和煦的阳光从头顶的窗口照进,正正好的打在了云孟樵的脸上,他想着狱警那张晚娘脸,痛苦的揉了揉眼睛,从床上爬了起来,好看的小说:。
他所住的是一间四方形的简陋房间,狭小而又拥挤。里面摆着两张床,分上下两铺,每个铺上都坐着一个穿着蓝色囚服的年轻人,正在手脚利落的叠被,看起来睡的都不错。
他们头上除了一个灯之外,还有一个比较影响美观的监控器,顺带还挂着两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改造!
一号床上坐着一个小光头,看上去挺年轻,嘴角一直挂着一种“老子唯我独尊”的笑容,嘴巴上一圈青春期的胡须还没有剃干净,眼皮上就有了一条类似老兵蛋子才有的狰狞的伤疤。听到对面床上老捡肥皂的那个基佬起床了,他随意瞄了一眼,却正好发现云孟樵正用诡异而银荡眼神直勾勾的盯着自己,顿时他就是头皮一麻,菊花一紧,浑身打了个激灵。
别看一号床这货造型挺横,其实就是个屁都算不上的小混混,当然这个事实他是绝对不会承认的。当年这渣也是一凹凸曼的个性发型,随风飘扬的小黄毛传说是王师傅帮忙染得,身上一溜锃亮的铆钉,脖子上还挂着几个基本不符合人体构造的骷髅头,遥遥一看,到是颇有杀马特天王的风范。因为发型太过招摇,江湖人称——黄一毛
只可惜如今进了这里,在身不由己情势所逼之下,当年那个风骚的跟就跟《风吹麦浪》里唱的似得发型,也成了一颗八百度的大电灯泡了。
当初的黄一毛跟所有的中二病少男一样,看了两部电影,就以为自己是酷毙了的古惑仔,每天只要叼着个牙签,拎着个砍刀,顺便领着几个向往黑社会的**初中生上街跟人家火拼,就是**炸了天的大佬,就能成为逐渐成为那种带着墨镜,围着白色围脖,跟领导人保镖一个造型的黑社会老大。结果这货是因为街头械斗被抓进来的,还是因为被人砍伤了眼睛去医院包扎的时候,被警察叔叔逮到的。
此时此刻,他的心理想法是:四号床上的那个小子干嘛老看我!……听说他是个基佬。
二号床上仰着一个高个,手掌奇大,脚掌奇大,干瘪的身板就像是一层皮直接盖在了肌肉上,那种硬实的感觉好像在他身上打个滚,都能硌出一身的青紫。身下这张张两米长的床铺对这个人来说基本就是儿童床,既伸不开手,也伸不开脚,因此不得不在床尾放一个板凳来作为延伸。因此,人送外号——高板凳。
此时高板凳也注意到了云孟樵,干咳了两声示意他回过神来,只是却发现云孟樵竟然用极其缓慢的扭头速递看向了他,那双还有些迷茫的眼睛水汪汪的,顿时不自在的人就换成了高板凳。
高板凳这人据说是抢劫进来的,原因是倒霉的是遇上了一个看似娇滴滴的女汉子。他的经历告诉了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这个世界上的第三种人不是女博士,也不是基佬,而是女汉子才对。那天他见月黑风高之下,一个女子一边哭一边颓废的走,就想要趁虚而入,伺机行动。他先是把这个女人狠狠摁倒,随后抢了钱就跑。
本来这个女人还是满脸“我就要被侮辱了”的无助凄凉与绝望,可是见到这个淫、贼将自己强势摁倒之后,竟然只是为了抢钱包的,立刻就暴走了!上前一步踹到了他的腰上,愣是把这个两米多高的老爷们给踹了个狗吃屎。
那女子也不知道是爱财如命还是恼羞成怒(为什么会这么说),将高板凳制服之后,非但没有扬长而去,反而是用她那可以当做凶器的尖头高跟鞋,狠狠地踩进了他的肩头。这下子受害者变成了施暴人,那女子像是找到了什么发泄口一样,边狂踩,边歇斯底里的喊着:“老娘被甩了还要被你这种人渣瞧不起!胸小我怨谁!胸小就有罪么!叫你瞧不起我!”
事后高板凳去医院住了三个月,经诊断是肩胛骨骨折。而那个女汉子得了一个见义勇为奖,被光荣的评为当代花木兰。
此刻高板凳的心理是:为什么四床的看完了一床的那个光头,又来看我?嗯……听说他是基佬来着。
三号床位上坐着一个黑色平头短发的年轻人,个字不算很高,但是看着很舒服,。长着一张明亮的大眼睛,俊秀的五官若笑起来格外的阳光,怎么看都像是那种会奔跑在夕阳里,开心的喊着:“来追我呀~来追我呀~”的天真少年。
不过俗话说人不可貌相,像是《沉默的羔羊》里的汉尼拔老兄看起来不也是个睿智的绅士么?可这货的凶残可是世人皆知的!眼前这位倒是无人给他起奇怪的外号,因为——他就是这个寝室的老大,孙桓!
不过这一屋子凶残的社会人士,各个放出去都能牛掰的跟弟兄们吹牛“老子也是蹲过的”精英混混,一个看似软趴趴的阳光男孩竟然能成他们的老大,如果他不是什么会飞有角爱吃人的角色,那么就一定是武力值爆表。
此刻他在旁边正在偷笑,因为这个屋子里除了云孟樵那个渣之外,只有他知道为什么这两个人会被云孟樵直勾勾的盯着看——因为他们背后有一只脑袋掉了一半的游魂正在四处找脑袋。
孙桓在旁边默默围观,一点也不着急,这种连白级游魂对人也不会有什么太大威胁,甚至这种游魂只有最基本的潜意识,过一段时间就自己消散离开了,所以他也没有什么“净化”它的必要了。
此刻这个叫做孙桓的小子的心理是:组长叫我过来盯紧四号床上的这个人,看来他真的有点什么与众不同的呢。可是……听说这个人是个基佬……啊!组长他……
而最后一个四号床位上,就是我们可爱而又迷人的主角——云孟樵了!
说起云孟樵的故事,那绝对是闻着伤心见者流泪,他参与的故事总结起来,放在其他作者手里,绝对可以洋洋洒洒的写上二百五十万字的感人至深的……狗血小白**文,剧情还是二流的。但是总结起来也就是几句话:
小攻是一个事业有成的帅哥,有一个俊美忧郁的男二号深深的爱着他,但是小攻却一直像是瞎了一样不知道。小攻救了小受,然后喜闻乐见的和这个什么都不如男二的(男二自认为是这样)小白受在一起了。
看着心爱的男人和小白每天都让人眼瞎的秀恩爱,被草泥马践踏了无数次心灵的男二号终于众望所归的转型为反派炮灰,并且绑架了小白受。最后男主闪亮登场,霸气无比的干掉了他,拯救了差一点惨遭□的可怜小白,在说了一大堆感人至深的废话之后,快快乐乐的和小受在一起了,顺便一脚将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男二号踢进了监狱。
对,你没有猜错,我们的男主角云孟樵不是二流小白文里的男主,更不是娘炮的小白受,他就是那个一直给两个主角当磨刀石用的男二号,悲催的男二号!刚才上文的那些废话里写的,也绝对不是什么秘密组织的员工宿舍、黑社会的据点,更不是作者发牢骚写什么《记实群租客生活》,而是在告诉大家,我们的男主角如今就是在监狱里过着健康的集体生活。
可是跟许多殊途同归的二流小白文不一样的是,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云孟樵终于从半梦半醒的状态里醒过来了,不过却在无声之中把寝室里一半的人都给得罪了……看着安静的宿舍,他尴尬的咳嗽了一声:“咳,大家早上好。”
……没人搭理他。
他挑眉,吃瘪之余,也对这几人的冷漠极其不满,他一边飞快的叠床,一边说道:“哥几个,小弟在这里给各位赔个不是,我这人因为曾经总是半夜和电脑里的女神幽会,所以有点低血压。一般早上起床都得万里召唤一下溜到岛国的灵魂,所以刚起床的时候我就像是个二百五似得,还望各位多多包涵。这里我也不能请给位抽烟什么的,不如大家也借我一个面子,把今天早上我的冒犯给忘了吧。说实在的,我也不清楚我早上起床是个什么样子。”
女神?是男神吧……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的想到。
作者有话要说:是新文《暴走》看到的给个声儿~顺便提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