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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能忍的张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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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接近一个月的细细校对,‘心学正论’于仲夏时节刊印完毕,整整五千册由万事兴陈州分店代劳,慢慢投入陈州各县的书铺。

当然,陈州区区一州的地方,还无法消化五千本,只在境内投放两千本。

其余三千本分为两部分,五百本由沈默带回开封,其他两千五百本,散放到颍州、蔡州、亳州等地,当然还是由分店代劳了。

一切都是静悄悄地,根本没有掀起任何风浪,甚至没人关注这本书,似乎开局很不利!

城隍庙东朱家酒楼,乃商水县最大的酒楼,大厨一手的鱼烩是酒楼的招牌菜。商水县本就依托商水,荡荡大河沿岸,要是没有鱼羹名吃,那也太不像话了。

要说酒楼和城隍庙隔邻居,是有点那个了,但朱家老爷子不信邪,说什么跟城隍大人做邻居,能得到神仙保佑,朱家酒楼生意兴隆。

也很怪,朱家酒楼生意一直很好,仿佛应了朱家老爷子的话,有城隍大人保佑,在老爷子去世多年,朱家生意兴隆,那个火热啊!

王秀给沈默介绍完,颇为感触地道:“商水城内城隍庙,城外土地庙,朱家老爷子还真会看风水,城里阳宅与城隍做邻居,城外阴宅与土地做邻里。”

沈默吃吃地笑了一阵,道:“朱家倒是有趣,里外两不误,都是和当官的神仙的交好。”

王秀玩味地道:“秦汉之前,土地是社稷大神,城隍是大州牧守,可到了今时今日,都成了知县乡老!”

似乎有所指,沈默品味王秀的无奈,淡淡笑道:“官越多越是卑贱,但功名还是得要的。”

王邵低头看着桌案上的佳肴,沉声道:“石落深涧未闻声,难道识之兄没有其他的想法?”

“经商,这有什么奇怪的。”自从沈默去了心结,断了不良的心思,他和王秀交结之心日甚,他们之间的玩笑也越发的轻松。

“虽然陈州是大郡,知名的文实也不少,但你没有任何的名声,自然不受他们重视,不然我也不会明天赶回开封。”

王秀并不以为意,他深知沈默用意,在陈州和周边军州散发书册,仅仅是部署后手,这些小地方的影响力并不大,东京开封府才是星光璀璨的地方。待书册运回开封,再利用沈家影响打通上层士人,自上而下循序渐进,正所谓慢工出细活,要的不是一鸣惊人,而是步步为营、恰当好处,有时候稳扎稳打比一鸣惊人来的实在。

可以说,他的任务已经完成,需要沉下心参加秋闱,下面就看沈默的运作了!

“来,在下竟敬识之兄一杯,你我合作愉快。”王秀端起了酒杯。

沈默笑咪咪地,端起杯子,道:“请。”

二人一饮而尽,就在王秀斟酒时,沈默道:“这次秋闱,老弟有多大把握?”

“一层没有。”王秀放下酒壶,拿起筷子加了一块肉,慢慢放到嘴里嚼。

沈默‘嘿嘿’一笑,玩味地道:“那就是胸有成竹了。”

王秀没有回答,他嘴里还忙着呢,顾不上说话。

“也是,既然得到钟离先生的赏识,他要能指点你一二,老弟前途不可限量。”沈默有些艳羡。

王秀不免有点诧异,他知道钟离秋的能耐,连知县和张大善人也不敢轻易撂虎须。不过,他也仅限于知道这些,对于商水甚至陈州来说,年约四旬的钟离秋很神秘,从沈默平素话中,他隐约明白却不敢肯定。

不禁好奇地问道:“钟离先生好大来头,却不知他的真正来历,识之兄给我说说?”

沈默撇撇嘴,一副牙疼的模样,小声道:“先生并没有太大名气,不过却和公相是忘年交,与当今天子也有几分交集,公相的茶引、大钱诸般法度改良,无不出自先生之手。。数年前也不知有什么变故,他离开开封隐居商水县。”

经过沈默足足一刻钟的讲解,王秀这才明白钟离秋好大的来头,与当今天子赵佶、权相蔡京有牵连,恐怕其中干系,连沈默也知之不详,表象已非常复杂,内情便不足与外人道了,更何况钟离秋竟然是茶引和钱法的推动人,让他十分吃惊。

至少,他看出三个纠结处,钟离秋与赵佶是何关系,既然是新法的核心人物却为何要离开,又为何甘心在商水半隐,这都是耐人寻味的地方,如同老酒越品越有滋味。

“老弟,别多想了,这些真正内幕外人是不可能明白的”沈默不太想谈论钟离秋,话题一转,笑吟吟地道:“你就好生参加秋闱,等你发解东京之时,恐怕已名扬天下了!”

“区区一本心学正论,识之兄要是止步于此,那就罢了。”王秀心念一动,脱口而去,似乎满不在意。

还有好东西啊!沈默神色一动,正要说话,却听屏风外一个声音传来,道:“里面可是沈官人,在下商水张启元,不知沈官人可否赏脸一见。”

沈默一怔,目光转向王秀,一脸地玩味笑容,似乎在征求意见,他可是客人啊!

王秀仿佛没看到沈默的笑,轻描淡写地道:“既然求见你,识之兄自便。”话说的声音不仅大,还把赏脸改成了求见。

话说,赏脸一见不过是客套话,稍带些身份差距,求见可就两码事了,是标准的上下尊卑关系,算是打打张启元的脸面。

沈默做作地捂着半张脸,笑道:“牙疼。”

王秀呵呵一笑,轻声道:“好了,识之兄是谦谦君子,见不见不要别人久候。”

这不骂人嘛!外面听得清楚地,沈默嘴角一抽,摇了摇头,道:“原来是张大善人家的大郎,请。”

王秀忍俊不已,暗骂沈默也是个混蛋,有这样玩人的嘛!明显站的位置和张文山并肩,去招呼张启元,大郎一词跟呼晚辈无异,绝对给了张启元极大难堪。

他心里有数,这是沈默向他表明态度,与他交好之心不变,他们是哥们。

张启元一身白色长衫,束发高冠,打扮的颇有几分君子风度,但他的眼角深处,隐有狠戾的恨意,沈默的傲慢给他的羞辱,让他孤傲地心受到极大羞辱。

“在下,见过沈官人,冒昧打扰,还望见谅。”虽是心里恨不得宰了沈默,但他脸上依然平静如斯,举止彬彬有礼,颇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

沈默的眼中,甚至闪过一丝欣赏的光芒,但他还是矜持地坐着,笑咪咪地道:“既来就是客,多个人吃杯水酒。”转脸望着王秀,又道:“老弟不介意吧?”

简直是在羞辱人,当面打脸,饶是张启元能伪装的人,脸上也明显闪过一丝怒容,但他还是瞬间恢复笑容。

王秀也不能不佩服,更加心生戒备,沈默给这厮那么大的难堪,他竟能忍下来,张启元不简单啊!他慢慢站起身,做了个请字,笑道:“张兄能来,在下岂敢介意。”

他今天所处的层次不同往日,已经不用躲避张家,但也不想撕破那层纸,太没意思了,没有压倒性实力前,他也不想多事让人说闲话。

张启元温文尔雅地一笑,拱手道:“既然偶遇,这顿在下来请便是。”

王秀的笑显得非常真诚,道:“这,怎么好意思,张兄能来就是给面皮。”

“我和沈官人初次相见,这个东主自然要做。”张启元再次客套一声,在沈默面前显得大方。

沈默一怔,嘴角上翘,端起酒杯慢慢抿了口,饶有兴致地看二人演戏。

“既然如此,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王秀显得很无奈,高声来了句:“酒博士何在?”

“来了。”一身皂衣,白濡袜、方口鞋的酒博士,一脸恭敬地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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