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八四章 胡风又起
粘罕点头微笑,道:“刚刚收到都元帅的帅令。”说着从袖中掏出一份公文,递于讹里朵。
讹里朵接过扫了眼,淡淡地笑了,把公文递给兀术,说道:“四郎来看看。”
兀术接过,看到公文内容,失声道:“要出师陕西,怎么还有淮南?分兵是兵家大忌,难道都元帅不知道?”
“郎主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决定,当然,四郎南下是为了试探南朝河防,短短几个月间,南朝变化竟如此之大!何况,他们南迁明明是对大金有敌意,张叔夜和宗泽还敢暗中支持河北、河东乱民。所以,郎主决定对南朝再次进攻,以示警戒,具体的方向初步定在陕西和江淮,孰重孰轻暂时未定,这才宣诸位商议。”
虽说,女真建国号金,也称帝祭天,但女真贵酋在私下称呼上,仍然是郎主旧称,就像大宋称官家一样。
兀术这是才明白过来,他正要调兵镇压大名一带反抗,竟然急招他回燕山的缘由,也明白了吴乞买和斜也的目地。他对持续进攻也是赞同的,能打下陕西六路,在战略上形成对南方的绝对压制,对于女真的好处不言而喻,绝对让大宋行朝一蹶不振。
不过,历史在王秀的干预下,早就出现大转折。强烈主战的兀术,在心理上发生悄然变化,王秀的足智多谋,麾下十余万精兵,让他的信心颇受打击,已经倾向于灭宋太难了,当然他仍然有强烈的进取心,认为女真仍有力量灭亡南朝。
“当然是陕西六路,这是最重要的目标。”兀室做为元帅右监军,当然倾向于进攻陕西,而且他一直在粘罕军中,对陕西的重要性了如指掌。
“不然。”挞懒不以为然地道:“前两次南征是因分兵不当,未能取得全功。要再次南下,应该集重兵于东路,以西路牵制西军,东路主力直取江淮,追赶南朝行在,拿下他们的小朝廷,那些地方守臣肯定不战而降。”
议论才刚开始,都元帅府东西路将帅发生明显的分歧,这是兀术始料不及的,却又实实在在的存在。他做为右都监,东路三帅之一,在单纯的军事方略上,当然倾向重兵向江淮进军,趁南朝立足未稳,以取得最明显的效果。
挞懒的意图很明显,粘罕、讹里朵、兀室与耶律余睹明白,依照挞懒的战略,金军在河东方面的主力东调,西路兵马只能在京西为讹里朵、挞懒和兀术打打下手。
由于粘罕代斜也主持军务,他不能公开支持西路将帅。做为西路金军的第三号人物,耶律余睹却没有多少顾忌,必须坚决执行西路战略,开通打击辽朝残部的道路,以求自保身家。所以,他极力主张进攻陕西的战略,立即道:“陕西和党项为邻,耶律大石西逃,事重体大,兵不可罢。”
讹里朵不能容忍粘罕把持金军主力,他清了清嗓子,朗声道:“郎主意思很明白,此战目的是惩戒,南朝西军是精悍之师,要万一久战不下,岂不坏了我赫赫军威。我们应该体察郎主心意,集中两路主力全力拿下开封,然后举兵淮上,迫使南朝彻底臣服。”
兀术撇了撇嘴,面带难色地道:“这次我是占了浮桥,但看到南朝已经今非昔比,恐怕不太好打。”
粘罕稍有诧异,兀术是东路骨干人物,也是最强悍的大将,听语气似乎不太支持追击。在奇怪的同时,又认为兀术的态度,有利于自己所构想的西进陕西战略,趁热打铁道:“当初与党项约定夹攻南朝,但党项暧昧不定,耶律大石在西北,交通党项,我们舍弃陕西进兵淮上,他们必谓我有急难。”
“南朝精锐尽在陕西六路,东南不足虞,宜先事陕西,略定六路,既弱党项,迫使他们供应战马,然后再会师南下。”
挞懒很不满意粘罕态度,无形中消弱他的力量,不满地道:“看郎主和都元帅的意思,此战是为告诫南朝不要密谋我,只要兵临淮上,迫使南朝臣服,压根不需要和西军硬碰。何况,党项暗中与我和睦,两河又有暴民造反,内部契丹等部仍有蠢蠢欲动者,我主力怎能入陕西六路?”
说到契丹人不甘被女真人统治,仍有复国的苗头,耶律余睹是一脸尴尬啊!他做为契丹贵族,虽说是在女真担任高官,成为金军最高层次的大帅之一。
但是,多年来官升的越高心就越不安稳,毕竟他是契丹人,当年宋廷也是对他暗中拉拢,许以复国之诺。他不是不心动,而是认为契丹大势已去,暗中小动作无济于事。
此事,直接导致了女真第二次南征,他为洗脱影响,在南征中奋勇作战,这才摆脱吴乞买怀疑,可惜挞懒对他就不甚信任,以契丹事大放厥词,令他心头暗恨不已。
粘罕不满地瞥了眼挞懒,沉声道:“契丹族人,还有不少忠于大金的俊杰。正我族人口太少,兵力不敷使用,无法在两面同时进军,必须要选择一个重点。”
做为金军前线的实际最高统帅,他又从女真人的利益的高度,来界定此战的重点,不仅点了挞懒,还警告将帅不要有私心,误了国家大事。
讹里朵冷冷一笑,道:“我族人少不假,但党项和耶律大石勾结,有意河东诸郡,一旦有事,我军将首尾难顾。兵法云擒贼先擒王,不如暂时把陕西做为缓冲,把河东部分兵马东调,为东路南下江淮支援,其余监视党项动态。我率部绕过开封,偱京东南下,南朝烂摊子岂是我女真勇士的对手,不出两月必可告大功,南朝一旦老实,陕西也闹不起来。”
兀室不以为然地道:“南方水网众多,不利马军驰骋,他们西军不少主力东移,南下胜负实难料。不如趁机西入陕西拿下六路,剿灭侧翼威胁,北上合击耶律大石,迫使党项就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