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粤商信用社
137、粤商信用社
为争取信用社取名为粤商信用社,周东和陈晨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几次几乎要和股东们闹翻。
股东们认为,信用社取名为“粤商信用社”对他们极不公平,人们往往会认为这是粤商公司办的信用社,而且也免费为粤商公司做广告。
而周东他们认为,这3家信用社的组成,本身就是按行业划分的,取名粤商是一种巧合,我们这个信用社的股东都是粤海商贸界的,顺其自然而已,没有什么不妥。
周东还引经据典,牵强附会,他说:在中国的经济发展史上,有过著名的晋商、徽商,现在,我们粤海的商人也强势兴起,我们要打出粤商的牌子,这有什么不好呢?
但是,不管周东怎么说,其他股东也不接受。这里面的关键的因素还是一个实力问题,也就是粤商公司的实力还不够,还没有成为粤海商界仰首是瞻的商业翘楚。
反对最激烈有两家公司,一家是由原市物资局撤销改制而建立的,一家是由原市轻工局撤销改制而建立的。他们两家本来就对市人民银行安排粤商公司做筹建信用社的牵头股东不满,他们认为,粤商公司的实力还没有他们强,粤商有什么资格做牵头股东。如果将信用社取名为粤商信用社,那更是欺人太甚。
后来,周东只得通过市人民银行和国资局做工作,在程子翔和黄秉义的调停下,才压住了其它股东的不满情绪,勉强通过。
在粤商信用社的第一次股东会上,周东特别地提出了针对股东的约法三章:1、任何股东单位不得直接干预信用社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2、股东单位在本信用社的信用贷款不得超过该股东股本金的60%;3、所有股东单位在本信用社的贷款或担保都必须经过董事会。
在股东会上讨论这3条内部规定时,股东们都不理解周东为什么要特别制定这3条,别的信用社都没有这样类似的规定。有的股东积极参与信用社的投资,除了希望从信用社经营中获得回报外,另一个最重要的想法,就是要把信用社作为公司的的“提款机”,用钱方便。
其中,有几个股东对此极为不满,坚决不同意这3条,为此,曾在几次会议上吵得不可开交。如果说上一次的争论只是一种“面子”与“名声”,那么这一次就涉及到切切实实的利益,有的股东甚至以退股作为威胁。不管大家怎么吵,怎么反对,周东始终如一,坚定不移地坚持这3条。
另外两家信用社的股东会、董事会都顺利召开,所有材料都已准备齐全并上报,只等有关部门批准后就可以挂牌营业了,而粤商信用社的股东会还没有开成,也没有形成“股东大会决议”。当周东再次提出召开股东会时,那两家股东公司公然说,如果周东坚持这3条,他们连会都不来参加了。
为此,市人民银行领导专门通知周东前来汇报筹建工作。
周东将信用社组建过程中遇到问题逐一汇报后,他又说:“我们现在遇到的问题完全是经营理念的问题,信用社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商业机构,它应该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与金融业的惯例来独立运作,他不是某几个企业的‘提款机’。如果我们股东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一个明确的、一致的经营理念,那这个信用社开业后不出3年就会垮台,这样的事例在国内太多了。我将坚持我的意见到底,如果我说服不了他们,我愿意退出。我希望能得到市人民银行领导的大力支持。”
听完周东的这一席话,黄秉义对周东不禁另眼相看,钦佩之心,肃然而起。他认为:如果说,上一次周东坚持己见,的确有几分“私利”之嫌疑,那么这一次完完全全是出以公心。因为这3条是约束所有股东单位,包括粤商公司,这3条完全是为了信用社今后的健康发展。
黄秉义觉得:周东还真是有水平,有魄力,他看到了问题的实质,这也就是国内诸多信用社、商业银行垮台的根本原因。黄秉义也是个聪明人,他也看到了银行业目前存在的诸多弊端,包括信用社的问题。可是,他沉浸官场久也,深知改革的艰难,左顾右盼,畏首畏尾。
黄秉义曾经也想过出台类似的规定,但是,他觉得阻力太大,难以推行,就放弃了。而如今作为一家公司的总经理,周东居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坚持己见,实在是有眼光,有气魄。
听完汇报后,黄秉义当即与程子翔通电话,决定由他们两人主持召开粤商信用社的股东碰头会,请股东单位的一把手一定到会,不参加者作为自动弃权处理,黄秉义决定全力以赴,支持周东,尽快解决成立粤商信用社的问题。
在黄秉义与程子翔的主持下,经过股东们的几番协调,最后,达成妥协意见:将股东单位在本信用社的信用贷款额度由股本金的60%提到70%。随后,粤商信用社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成功召开,周东当选为粤商信用社董事长。
成立粤商信用社的批复下来后,周东想到了黄秉义上次酒宴时说到“改日酒战”,于是,周东专门请黄秉义与程子翔开了一次酒战。
这一次是在长安酒店的粤商厅,这是一个可以边吃、边唱、边跳舞的地方。关起门来是一家,喝醉了也不怕,醉倒了也不出丑。参与酒战的还是上次的6个人,周东还特别安排酒店搞了一只穿山甲。尽管,这是一场“绅士酒会”,只有敬酒,没有劝酒,更没有灌酒,但是,这场酒会整整持续了5个小时,这一群玩疯了的人,一晚上喝了6瓶茅台,12瓶红酒。
从此,周东与黄秉义也成了一对“气味相投”、“君子之交”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