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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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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醒,醒醒。”有人在摇我的肩膀,“别睡了,别睡了。”

“呃?”我揉了揉眼睛,阳光有些刺眼,我在哪儿?

透过暖黄色略有刺眼的阳光,我看到一个女生正站在我的面前,因为逆光的原因,我看不清楚她的样子。她的身后是空荡荡的圆形广场,广场上有几只鸽子在啄食着谷粒,广场的正中间是一个不知道在哪儿见过的喷水池。

广场的周围是一些中世纪的哥特式古建筑,尽管它们都安上了玻璃窗子,但那种很古旧的感觉却没有一丁点的改变。

“拿着。”面前的少女递给我了一罐饮料,然后就坐在了我的身边。

“去买杯饮料你都能睡着。”女生按着我们坐着的长椅朝我盯了过来,“真是服了你了。”

我上下打量着她,双马尾,体恤衫,背带牛仔裤和白色的旅游鞋,体型很瘦但不是那种无力的类型。她打开了手中的饮料罐,喝了几口,看着她喉咙吞咽的动作非常美丽,但无论我怎么集中精神,我始终看不清她的脸。

“看,看”她有些生气,“没见过怎么着,赶紧喝你的饮料。”

我低下头,观详这手中的饮料瓶,蓝色的罐体上印着白色的“Dream”几个大字。

扣开饮料罐,喝了几口,味道很好的样子。

“第一次约会就能睡着,你到底是有多么的困啊。”旁边的女生抱怨着。

我盯着广场上的喷水池,不断地整理自己的思维。

我是谁?

我在哪儿?

她是谁?

“你再不说话我就走了啊”旁边的女生自顾自地说着,“你到底在干嘛啊?”

说完,我只感觉有人用手指使劲戳着我的脑袋。

“说~话~啊~”

她这一戳之下,无数的记忆像是决堤的洪水一样涌了进来。

我叫洛,这是我跟我的青梅竹马玲的第一次正式约会。

而我们现在在公园东边的古罗马广场。

一上午的时间我们都消耗在完了几百次的公园里,刚刚玲想去买杯饮料便让我在广场的长椅上等着她,因为被她拉着跑了一上午疲惫的我就在长椅上睡着了。

“才玩了一个上午就累成这样可不行。”玲站起来,叉着腰站在我的面前,“我看你需要特训,体力的特训。”

饶了我吧。我心里默念着。

但着些碎碎念并没有被玲听到,她便拉着我又跑了起来,只留下那个只喝了半罐的印有“Dream”的蓝色易拉罐立在长椅上。

她拉着我跑了好久的距离,最终在一个上坡的石子马路前停了下来。

石子路的两旁是哥特式建筑,在路与建筑的中间,是排列整齐的装饰繁琐的路灯,不知道为什么,感觉这些路灯也好像在哪儿见过。

我告诉玲我心中的想法。得到的确是她朝我脑门上狠狠的一个爆栗。

“废话,天天走这里没见过才怪。”她如是说。

“好啦,接下来的挑战是。”玲像个孩子一样的有精力,“比一比谁先跑到马路的另一头。”

我只好顺着她的心意,跟她一起跑了起来。

对于这条路,我们彼此再也熟悉不过,从上小学起,这条路就是我们上学放学的毕竟之路。

今天我们就在这条路上飞奔,玩了,追逐,打闹。在淡黄色的阳光的沐浴之中,我依稀看到了玲穿着婚纱的样子。

美丽的她让我情不自禁的停下了脚步。

“怎么了?”玲停了下来喘着气问我,“才这么点距离就跑不动了么?”

“没有。”我笑着喘着气,“只是你太漂亮了,让我情不自禁地就停了下来。”

“就你嘴甜。”她冲我做了个鬼脸,“追上我,我就嫁给你。”

“那你就等着穿婚纱吧。”我笑着朝她追了过去。

“来啊,来啊”她笑着跑开。

最终,在一个爬满了爬山虎的老建筑前,我一把搂住了她。

“坏蛋,放手啊”她无力地挣扎着。

“要嫁给我哦。”我盯着她的额头轻轻地说。

“混蛋,不要说那么肉麻的话啦”她一把把我推开,接着伸出食指指着我身后的老宅子,“你要是真的爱我,就陪我一起在这个鬼屋里探险。”

鬼屋?什么鬼屋也不是,只不过是一套废弃了不知道多久的老房子,我跟她从小就喜欢来这里探险,对里面的一切都了若指掌,在去年的时候,我们还专门将整个屋子打扫了一遍。

“要开始了哦”玲郑重其事地说,“现在想退出已经晚了”

说完,她轻轻地推开了房门。

眼前是一片熟悉的景色。

昏暗的过道,爬满了苔藓的楼梯,长满了蘑菇的角落,满是落叶的看不出什么材质的地面,踩上去能陷进去半只脚的厚泥。

“看吧,我的杰作”女友双手展开举过头顶,“我花了三天的时间才把这里搞成这个样子。”

也就是说,原本打扫的好好的旧宅子一下子就变成了瘆人的鬼宅了。

“现在,我还害怕哦。”说着,她就抱着着我的胳膊,我瞬间便感受到了她因为兴奋而扑腾乱跳的心脏。

“不过,说好了。”我敲了敲她的脑袋,“明天咱们过来,把这里收拾干净,要是让警长看见了,咱们可要挨批评了。”

“好的。”她兴奋地说,“那我们现在可以正式开始探险了么?”

即便是在这变得不成样子的旧宅子里,她还是拉着我奔跑的飞快。

真是个活力十足的女孩子。

“来,来,来”在二楼的过道上,她笑着说,“我们来捉迷藏吧。”

没有等我说好,她就拿手帕蒙住了我的眼睛。

“数到一百就来找我。”她咯咯地笑着躲了起来。

手帕很薄,透过手帕我还是能依稀地看到她朝阁楼的方向跑了去。

我微微一笑大声开始数数:“1,2,3,10,20,40,80,99,100。我要去找你了哦”

直奔阁楼而去。

阁楼上没有多少东西,只有一个衣柜和几个破箱子,除了这几个地方便再也没有可以藏身的地方了。

我便将这几个地方一一翻了一遍,嘴里还大声喊着:“出来吧,我看到你了哦”

但,让人吃惊的是,她没有在这里面。

这时候,天上突然传来一个声响:“笨蛋,接住我。”

我还没回过神,她便从房梁上跳了下来。

于是,我的脑袋重重地砸在了地上,而玲则坐在我的身上。不过这算不上什么,因为年久失修,阁楼的木板已经腐烂,于是我俩就一起掉到了二楼。

我便再也起不来了。

玲惊慌失措地喊来了救护车。好管闲事的警长也赶了过来。

警长是一个整天穿着黑色风衣的家伙,听人说尽管他在这里任职已经很久,但从来没有人见过他的脸;但这不足以让人们讨厌他,多亏了他,整个小镇安详又和谐。

“这次就不追究你们责任了。”救护车上,我躺在中间,玲和警长坐在我的一侧,另一侧则坐着医护人员,警官用父辈特有的严厉口吻说,“都多大的人了,还是跟小孩子一样。”

坐在警长旁边的玲哭得稀里哗啦。

不过,幸好玲只受了点擦伤,否则心疼的就是我了。

“骨折了三处。”拍了片子,推到病房,医生拿出片子给我看并略带嘲笑地口气说,“下次老实点吧。”

我咧嘴笑了笑。

“等下给你打上石膏。”医生接着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就算你身体好也两个月动不了。”

自始至终,玲就站在我的身旁,尽管我看不清她的脸,但从她眼中滴落的珍珠却那么晶莹剔透。

我抬头看了看这熟悉的天花板,熟悉的感觉再次如潮水般起落。

接下来的两个月,玲就一直呆在我的身边,给我削平果,喂我吃饭。给我无微不至的照顾。

终于到了出院的那天。

我托警长买来的戒指戴在了玲的手上。

我们在城镇外,那个不算开阔的平台上举办了婚礼。

因为白天大家都要上班的缘故,婚礼在晚上举行。

那天晚上的景色美丽极了,绚丽的极光将整个新娘点缀得美丽异常。

“现在,你可以亲吻你的新娘了。”牧师说完话,我便撩开了玲的面纱,狠狠地吻了下去。

紧接着便是礼花和周围人的欢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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