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篇 抵达英国,岁月这把刀
英国伦敦,这是一座因为用煤过度而永恒雾霾的城市。
八年之后的2013年,乔默笙终于兑现自己多年前的承诺,带着程曦和他们的女儿一起来到了这座城市。
下了飞机走出机场,室外下着潮湿细雨。机场闸口,已经有一位高大西方男士在那里等他们。
看到乔默笙牵着家人走出来,走上前,礼貌恭谦,“乔先生。”
黑色宾利载着他们一家三口去往酒店。
事实证明,乔默笙是会玩会生活的男人,回到酒店简单洗漱之后,他们出发去伦敦眼,从高空中俯瞰整个伦敦的美景。
接着去大英博物馆,然后在门口匆匆吃完一个几英镑的热狗和廉价咖啡,又赶着去英国芭蕾舞团观赏《仲夏夜之梦》。
那里有世界一流的芭蕾舞演员和舞台。走出音乐厅,程晨已经倚在程曦怀里,睡得香甜。
夜色微雨下,伦敦大桥迷人大气,整座城市沉浸在一种别样安静气氛之中。街道干净湿滑,在灯火下,泛着濯濯的光。
两人身后,那辆黑色宾利紧紧跟着。乔默笙将程晨放在轿车后座,用毛毯盖在她身上,自己则牵着程曦漫步在伦敦街头。
不远处的公园里,有年轻人在玩直排轮,对面则是威严庄重的圣保罗教堂,伦敦大桥成为两人背景。
“多少次午夜梦回,都是这样的场景。你挽着我的手,雨声缠绵,伦敦大桥缄默沉静。脑海中常常会想起有一首儿歌,说伦敦大桥倒了,但她伫立了上百年,从来未倒。”
细雨夜风,将程曦忽然响起的话语打得缥缈忽远,听在乔默笙耳里,支离破碎。
2012年,伦敦奥运会过后,顾瀚让程曦来英国谈一份合约。那是她第一次踏足这个国度。
她至今还记得,那客户是一位英国本地人,长久居住在巴斯小镇,从事轻纺业生意,是一位环境富庶的中产阶级。第一次见面的地点就约在她和乔默笙这次入住的酒店。
是个大约四十岁不到的西方人,身形高大,戴一副无框眼镜,手中夹着一本厚厚的原文书。
他也喜欢穿深色的厚羊绒大衣。程曦看着他将大衣挂在椅背上,笑容内敛有礼,举止恭谦,说话时,用许多的敬词和询问句。
“我可以为你买一瓶水吗?”
“我可以为请你吃一顿便饭吗?”
“如果您不介意,我非常愿意带您去伦敦游览……”
生怕自己的好意会造成对方的负担。
于是程曦知道,乔默笙天然冷漠本质外的谦谦有礼,原来源自于这个君子国度的长年累月熏陶。
后来签合同时,有一叠英镑从他手边的书中不小心掉出来。程曦替他一一捡起放到他面前。
那英国男子竟狡黠一笑,“怎么办,竟被你发现我瞒着妻子藏起来的私房钱。”
程曦慢慢笑起来,抬眸,在朦胧间似乎看到乔默笙熟悉身影。几乎没有一丝犹豫,在10月深秋落雨的伦敦街头,她穿着单薄白色衬衣,疯狂追赶着心中那抹深切思念了经年的人影。
不久后,在伦敦大桥旁,那中年英国人终于找到她。细雨中,她清秀小脸上洒满水滴,有些眷恋地粘在她俏长睫毛上,晶莹迷人,仿佛滴在娇艳玫瑰上的雨露。
每个人心中的荒凉,旁人都无能为力。他只是用手中黑伞替这女人挡去风雨,无声陪伴。
那一刻,陷入思念情绪中无法自拔的程曦不会知道,他心中不知多艳羡着这失落流泪的女子。
芸芸众生,平凡生活。在许多许多人眼中,爱只是一个人生命中极小极小的一部分。
因为爱情无关温饱,无关收入,甚至有时候,连身体的某种本能需求也牵扯不到爱情本身。爱,从来都是件极度奢侈的事情。
这男人活了四十多岁,少年时发狠念书,成年后平静工作。到了适当的年纪,遇上一个合适的女人,从此结婚生子。
爱是什么滋味?他只能从书籍和电影中,看到,读到。浪费半生,却从未亲自经历到。
漫长而琐碎的半生岁月里,每天都是那张脸孔,日子久了,连与她睡觉都变成好似齿间嚼蜡。每一天都是相同食物:土豆生菜偶尔牛肉,味觉在一天天失去功能,饿了便吃,不再有讲究。生活枯燥乏味。是,没有浓烈的悲伤,却同样也没有丰盈的喜悦。
他望着眼前的美丽女子,她脸上的思念神情是如此迷人,五官在夜色下泛着好似玫瑰一般耀眼的光芒,哪怕悲伤着,都仿佛拉斐尔笔下最杰出的人物画像。
她定然是异性心中会收藏在岁月和心坎间悄悄眷恋的那种女人。仿若一个人一生中唯一一次的初恋,美丽纯净,令人心动。
于是他长久麻木的感官开始一点点复苏,心中会不由自主地旖想,若在这世上,也会有一个这样的玫瑰女人泪眼婆娑地思念着自己……
又或者,在有生之年,他也能够拥有一份深刻隽永,无关物质和理智的感情……
他不禁深深羡慕起被这女人思念的那位不知名的男人。
时光永远悄无声息地流逝着。从2012的深秋转到2013年的冬季,温暖车厢里,乔默笙沉默紧握着她的手。
雨滴落在车窗上,一颗颗散落四处。街灯温暖,照在玻璃上,使那些原本透明的雨滴渐渐有了色彩。
情丝牵绊,回到酒店客房。乔默笙吻着她,淋了雨的衣裳零零落落,散落在房间四处。
脑海中,想象着她曾经独自一人到过这个城市,可能欣赏过他曾经一个人看了无数次的风景,亦走过他曾经坐过的餐厅,去过他常去的街角书店。
多久了?他们总是不断错过又不断思念;不断寻找又不断迷失。爱在每一日的兜兜转转中被磨折出一道道被时光压过的褶子。
那深色缝隙间,在无人留意到的黑暗角落里,浸满两人深爱痕迹。
意识和身体沉沦迷乱间,她根本无力抗拒乔默笙潮水般汹涌的需索。身体软成一池水,在他怀中,一寸寸吞噬着男人的理智。
她雪色肌肤在他的一个个深吻下开出一朵朵娇艳花朵。乔默笙抱着她,滚烫脸庞揉着她微凉小腹。
一声格外沉重的叹息声从他口中慢慢溢出,“小曦,我多怕丢了你。”
程曦闭着眼,微笑着倚在他厚实胸膛,粉唇贴着他的心脏,她也怕。怕花尽一生的运气却再也无法与他相守。
但,很显然,他们到底还是被命运眷恋的幸运儿。那被每个人挂在口中心间不停歌颂挂念着的爱情,他们幸运地亲身经历过,并且依旧经历着。
*
三日后,他们一家三人在12月8日凌晨时分抵达英属维尔京群岛。气候一下子从寒冬转至炎热夏季。
隔一天就是乔盈盈的婚礼,众多宾客都已经陆续抵达。一场婚礼,众位宾客亲眼见识乔家的雄厚财力。乔家出钱包下了整座五星级度假酒店给来参加婚宴的客人们住,还有数艘游艇供客人们出海游玩,就连男方家请的客人也细致照顾。
有吃有喝有玩,皆大欢喜。
程曦和女儿旅途劳顿,在酒店房间里一直睡到中午才慢吞吞醒来。乔默笙不在房间里,程曦带着女儿下楼吃午餐。
一整个酒店,都是乔家和伊家的亲戚朋友。许多面孔都很熟悉,程曦的目光从他们脸上划过,心想,大约s市过半的名人都来了这里吧。真是不得不佩服乔家的影响力的。
虽然做足了心理准备,但在这里见到岳兰兰,程曦还是有些小小意外。
“程曦。”岳兰兰主动上前与她打招呼。“兰姨姨。”程晨乖巧唤她。
她看着程曦,“我知道你有疑问,我是跟着雷冉一起来的,这次没有什么交易,他只是带我来玩。”
岳兰兰说着,转身朝着身后的雷冉甜甜一笑。雷冉正与乔子砚坐在一起说话,感觉到她们注视目光。乔子砚抬起头看了程曦一眼,脸上没有太多情绪。
程晨一见乔子砚,瞬间抛弃程曦,跑到他面前,也不问人家乐不乐意,径直扑进乔子砚怀里,“嘤嘤嘤,鲁鲁修蜀黍……”
乔子砚原本妖孽酷酷的脸顿时有轻微抽搐,低头淡淡看了程晨一眼,两只手指拎着她的衣领让她与自己保持一段距离。
程晨可怜兮兮,看着他,“鲁鲁修……”
“我不是。”乔子砚才不要被这小屁丫头当成什么漫画人物来迷恋。
“你是!”程晨幼小的心灵微微受挫,嘟着嘴。
乔子砚抬眸看了眼一味袖手旁观的程曦,微有些咬牙动作。
程曦适时放下手中刀叉,“程晨,过来。我们去找爸爸。”
她自然而出口的“爸爸”两字,不知为何刺痛了乔子砚的心,他闲闲看了眼小脸写满失落的程晨,问她,“想抱?”
程晨眨眨眼,忙不迭点头。
他挑眉,看了眼慢慢走过来的程曦,“叫一声爸爸,我就抱你。”
程曦脸色一沉,“乔子砚。”
程晨这下纠结了。她歪着头,皱着小脸,“可是我有爸爸了。”
乔子砚轻抿一口红酒,看着小程晨,表示爱莫能助。
程曦简直无语,这男人分明是故意想要挑起事端。
小程晨苦着小脸,“呜呜呜,我才不要鲁鲁修大人做我爸爸,鲁鲁修大人必须是我亲爱的啊……”
“噗。”雷冉不小心,一口酒喷出来,正好洒在乔子砚身上。乔子砚冷冷扫他一眼,面色极度不善。
想想也是,堂堂乔子砚,居然被一个五岁不到的小孩言语调戏,面色不善已经是克制了。那也是看在她是程曦的女儿份上。
程曦上前要把这熊孩子抱走,谁知她却赖在乔子砚身边不肯走。这逗比小孩思来想去,终于想到一个折中的法子。
她眼巴巴看着乔子砚俊美的脸,“那我叫你鲁鲁修爸爸行不?”
“可以。”乔子砚简直像是皇帝开恩。
“不行!”程曦喝斥女儿,还鲁鲁修爸爸咧,这死孩子是要让乔默笙彻底暴走的节奏啊。
程晨委屈看了眼程曦,“妈妈,为什么?那我也叫顾瀚叔叔叫瀚爸爸啊……”
程曦语塞。见程晨几乎整个人粘在乔子砚身上,撇撇嘴,转身回到自己那一桌,心想,果然是女生外向。见到美男就忘了娘!
岳兰兰含笑望着程晨,“我也想有个像小程晨这样的女孩。活泼聪明,这样的孩子将来长大才不吃亏。”
程曦慢慢将目光转到岳兰兰身上,一段时间不见,她的面色比上次程曦见到她时好了许多,眼眸间的悲伤和沉重也散去许多。岳兰兰原本就长得美艳,这会儿又精心打扮过,很自然吸引这在场很多异性的目光。
岳兰兰凝着手中喝了半杯的咖啡,“小曦,我已经有一个月没有见过他了。我现在跟着雷冉。”
程曦看她一眼,“真的忘得了吗?”十五岁到现在,那毕竟是一段很长的时光。就好像她与乔默笙,认识八年而已,却已经抵得上许多人的一生。
------题外话------
过节太伤了。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