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Page One乐...
“哐”的一声巨响,从电话线中间爆发而出,天色迅速地暗了下来,太阳急匆匆地下山,人群匆匆地返回各自的居所。声响的延续中,一扇玻璃门被推开,门里传出嘈杂的人声。昏暗灯光下,人与鬼看起来毫无差异。丰富的味道在屋子里面盘旋着,其来源包括啤酒、香烟、脚丫子、牙齿、腋下、桔子、瓜子、口水、头发、衣服等等。我和娜娜很低调地走进这间位于极地旁边新开的后宫酒吧,悄悄地在后面找了两个空位子坐下。
我喝白开水,娜娜喝白开水。
娜娜坐在我的旁边,兴致勃勃地看着酒吧里的客人,酒吧里的天花板、地板、柜台、酒保、灯光、墙纸、凳子、桌子,最后,把眼光停在我的脸上,说:“今天晚上,PageOne乐队要在这里搞现场演唱会,我们班一个男生是里面的主唱,票子就是他塞给我的,一定要我来听听,给提提宝贵意见。”
我当然知道PageOne乐队,在山西高校中间颇有些名气。经常能在行健园食堂前的广告栏以及承德看见他们的演出海报,一张放大复印的黑白照片,脸上毫无表情,脸上的青春痘、痤疮也毫无表情,他们的眼睛无聊地瞪着观看的人。要知道,在学校里面,在那些眼睛水汪汪、脑袋空荡荡的大学女生眼里,玩摇滚可是一件酷呆了的事情,而乐队成员的破破烂烂的装扮,更让她们莫名的崇拜。长得好不好看不要紧,只要头发长得长,衣服是不是名牌不要紧,只要穿得让人瞅着不顺眼就行。这帮家伙水平如何,我不得而知,我对摇滚很头大。
____我说:“司马昭之心!”
娜娜嗔怪地瞪了我一眼,说:“你怎么象个醋坛子,一开口就酸溜溜的。”
我不以为然地摇摇头,道:“我只是把真相说出来而已,他送你票子,就是想让你看看他在舞台上的卖骚,并希望借此打动你的芳心。”
____“怎么,你怕了?”
“我的确很担心,万一他看见我俩在一块,非黯然神伤气个半死不可,到时,把满腔怒火发泄到吉它和话筒上,我的耳朵可遭罪了。”
门打开,一阵风顺势钻了进来,身上一凉。三条大汉和一个美女鱼贯而入。对他们的衣着发型相貌我就不描写了。这一套,相信你也见得多了。
一条大汉脱离行进中的队伍,向我和娜娜的方向走了过来,娜娜向他招招手,脸上笑开了花。大汉来到我们跟前,余光都不瞥我一下,死盯着娜娜看。脸上也是带着笑,是那种常见的空洞的、颓废的笑。他说:“娜娜,你真来了,呆会记得要多尖叫几声,给我捧捧场,哈哈。”他的嗓子明显地故意被压低了一个八度,听起来低沉嘶哑,象一个破旧的大提琴。
娜娜笑嘻嘻地道:“你要是唱得好还差不多!否则,我劝你还是回家睡觉去,免得演砸了,还会破坏你在我心中的美好形象。”听着娜娜不痛不痒的调侃式的回答,我的心踏实多了。她对这小子没什么想法。
娜娜指了指我,道:“王乐,介绍一下,瑞尼。”
王乐站在我们旁边,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神冷冷的,但我依然从中发现了刻骨的敌意。我微微点点头,说道:“你好。”
王乐双手插在牛仔裤兜里,说:“欢迎,欢迎”。但那言不由衷的语气,分明象在说:“滚蛋,滚蛋!”
我不再出声,就那么傻坐着,目视前方,气氛似乎不太友好。娜娜一时间也懒得说话,她选择喝水。
王乐看看娜娜,再看看我,不甘心就此离开。就对娜娜说:“放假没出去玩啊!”娜娜说:“放假前你就送了票子,我怎么敢不捧场呢!”
王乐似乎从这句话中看到了希望,马上带着良好的优越感,对我说:“哥们,看你的样子,也象个搞艺术的”。
我自下向上看着王乐,说:“我是个孤儿,无父母无兄弟,哪来的哥们?”停顿了一下,低头作痛苦状:“好惨啊”。
王乐一时间楞住了,只得尴尬地对娜娜说:“你这朋友真有意思!”
娜娜在背后捅了捅我,轻声说:“瑞尼,你别耍贫嘴,你不是自诩为挺有修养的嘛!拿出来让人瞧瞧啊。”
王乐把这细小的动作尽收眼底,象生吞一只癞蛤蟆般难受。脸上再也挂不住,现出愤怒之色,想发作,又觉得与身为摇滚人应具有的高傲、冷漠不符。想了半响,又问我:“朋友,平时喜欢什么乐队?”
“大门乐队?皇后乐队?”
王乐摇摇头,惋惜地说道:“都过时了,你应该听听Nirvana,那才他妈的叫真正的摇滚。”
“真的?你可别骗我啊!”
“你真该听听KurtCobain的声音,苍凉、悲伤,象炼狱中的一件黑披风,没得治了。那种黑色和绝望,绝对震撼,绝对让你发蒙个老半天,回不过神来。”
“这么说,你们乐队跟他是一个风格罗!就是玩那种掏心窝说话,发泄排泄不分,全世界数我最倒霉最晦气最壮志未酬最目无余子最饱受摧残最仇深似海最愤世嫉俗的音乐?”
“这么说差远了,你没听过……”
“听了也没用,我根本听不懂,不过,KurtCobain这哥们二十七岁就开枪把自己给废了,倒是让我傻了老半天,活着多好啊!没事死个什么劲啊。所以,我学习物理,读点相对论什么的,瞧人家老头爱因斯坦,都活到八十多岁,羡慕吧!”
王乐暗暗捏了捏拳头,说道:“摇滚是严肃的艺术,你丫的根本不懂。”
“好啊!我等着听你们真正的摇滚,赶快上台啦,你哥们在向你招手呢!”
王乐脸色铁青,再长的头发也遮掩不住,他生硬地向血风筝娜娜点点头,道:“你坐着,我上去了,要喝什么自己点,别客气。”
这孩子真懂礼貌,我都在犹豫要不要把他写得这么懂礼貌,因为他在这篇小说里面是作为我的情敌而出现的,换句话说,他应该是个反面角色。我不能激起读者朋友对他的怜悯心,这样会使你们会对我荡清敌寇、统一中原的丰功伟绩作出负面评价。
PageOne乐队开始作秀了,第一首歌时,王乐站在麦克风前,一动不动,嘴巴里象和尚念经似的迸出一个个我听不懂的汉字。那姿势,还真挺能唬人的,果然有尖叫、有口哨。再多的尖叫、口哨声都不要紧,我无所谓,只要坐我边上的这位娜娜小姐别尖叫就成。
歌曲间隙,娜娜对我说:“瑞尼,你刚才真的不象话,两个人讲话就象仇人似的。我听着别扭得不得了,我来这是想大家都开开心心。”
我也觉得自己刚才比较过份。我应该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冷血杀手,居然也会变得如此冲动。“对不起,我错了,我改还不成吗?只要你答应我听歌时不尖叫。”
____“鼓掌总行吧!”
____“鼓掌可以。”
──对白很弱智,恋爱中的人似乎都很弱智。
赫拉克利特说,万事无绝对。没有绝对完美的人,也没有绝对一无可取的人。所以PageOne乐队虽然很滥,但也有一星半点的闪光。譬如,他们演唱中间有一首歌就非常有意思、歌词来自在商院故老相传的一首歪诗,歌词按慕容晓晓的”爱情买卖”词牌重新填过。主唱王乐处理得挺好,在乱成一团的乐器伴奏下,歇斯底里,声音听得模糊而真切,据我看,甚有几分流浪歌手的懒散无赖,歌云:
(这首歌想必大家都知道,由于内容敏感问题,系统不让我发。改变版的爱情买卖就不在这里呈现了,大家自己想想)
相比之下,他们的另一首歌,就显得粗俗而野蛮。这首歌的名字叫”洋人妹妹,我爱你”。
歌云:
软绵绵的你,象一滩烂泥
亲爱的别太性急,我正在慢慢地向你爬去
白花花的你,象一坨棉絮
亲爱的别太性急,马上你就要痛快地死去
我有温暖的大床,多年空旷
远方的姑娘啊,请你过来躺一躺
脱掉衣服关上窗
一睡睡到大天亮
洋人妹妹,我爱你。
我要咬你、我要舔你、我要啃你、我要吮你
(直喘粗气)
洋人妹妹,我爱你
我要咬你、我要舔你、我要啃你、我要吮你
ahhhhhhhhhhhhhhhhhhhh
日子日子日子日子日子日子日子日子日死
坚持坚持坚持坚持坚持坚持坚持坚持奸尸
(再无明天的嚎叫,伪装**)
于是乎全场一片哗然。大伙全都笑得前仰后伏,如逐臭之蝇,似有无限共鸣。哎,校园文化。校园文化,性压抑的产物。满是莫须有的痛苦和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