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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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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清远从来不争一时意气,京津这块地方,他确实盘踞了很久,不舍得离开,但与程蝶衣和他的安全来比,这算不得什么,他只是没有想好离开这里,去哪里落脚。

中国之大,处处战火。世界之大,遍布硝烟。

1942年,正是二战打得最关键的一年,日本的侵略扩至整个亚洲,而德国不只缠绵战势在欧洲,连非洲亦未放过。放眼望去,满目疮夷。

又有哪里好、哪里不好一说呢,只不过是地狱的第几层和第十几层的区别罢了。

青木做为日军占领北平后,派驻来的高级将官,谈不上在北平一手遮天,但绝对是常驻北平的日本将领里,数得上前五位的。

青木这次从北平来天津做同防,天津地区的驻华日军将领山本接待他,知道他爱听戏,而如今战势纷沓,会唱的、唱得好的角儿,能走的都从北边撤到南边去了。

虽然南边也未必好过,租界也被日本人占领了,但谁也不能否认,这使得天津北平这边的角儿,流失严重。

山本把整个天津都翻过来了,里外一划拉,就觉得程蝶衣这个旦角,还算拿得出手的,但这戏子和别人不一样,他住在租界,这不算什么,有钱有权有点势力的人,都住租界,但这戏子住得是意租界,这就不能强行去请了,只好发请贴。

因为青木要来,青木的下属田中浊三郎理所当然会跟来,而田中浊三郎是花清远的直属上司,他既然要来天津,花清远就没有必要回北平了。

在这样曲折的人物关系里,花清远得了田中浊三郎准许的假期,留到了天津。

段小楼和菊仙的长子段奕风,今年四岁晃当的年纪,长得一点儿不像他爹段小楼,完全是菊仙脸上扒下来的,漂亮得小金童一般。

只是这样一个长相之下,却双双继承了他父母性子中野蛮泼辣火爆以及二愣子的特性,小小年纪就野猴子似地调皮捣蛋了。

进入1942年阳历第一个月份时,菊仙再孕,因怕这小毛孩子冲撞了菊仙有孕的身体,小家伙被他爹段小楼扔到了程蝶衣这里来了。

一来程蝶衣这里有个半大少年小笙,已经上了学堂,还学得很好。二来程蝶衣这里有花清远的二姐花婉爱,可以帮忙带孩子,也真心愿意带孩子,这实在难得。

院子里面,小金童段奕风穿着暗红薄夹袄,抱着站在院子台阶下面的他爹段小楼的大腿,往他爹段小楼身上努力地爬着。

别看段奕风年纪小,但手脚极其灵活,小猴子一样,爬起来亳无压力,看得对面不远处暖阁里,正拔拉算盘的花婉爱,笑得更加温和柔情了。

她是真心喜欢段奕风的,看着这个孩子,她总会想起她落了的那个长成形的男胎。

父母包办婚姻,花婉爱对那个混蛋丈夫谈不上有什么感情,但她对怀过的那个孩子,却是掏心掏肺地爱的,甚至想守着那个孩子过一生的,奈何情深缘浅,与她的母子情怀,连六个月都不到。

想到自己的孩子,花婉爱温和的笑容渐渐变得暗淡,最后忧伤。

坐在花婉爱身边的胖老板那五,把花婉爱瞬间变化的表情,看得清楚,他的心头一动,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才能缓解花婉爱心底的凄苦。

那五在经营生意方面,有些手段,见什么人说什么话,但在情感这方面,他远远不如花清远——一句话就能安抚一个人的心。

他踌躇了好一会儿,才说:“瞧着段老板的儿子,长得真好看,和他爹学武生瞎了,应该和程老板学旦的。”

那五这句话,花婉爱听完还未及接口,刚刚一把把儿子从大腿上扯下来,扛在肩头的段小楼,正好从这里走过,听到了那五的话,他眼皮都没抬一下,凉凉地说:“学什么都好,坚决不学旦。”

他还指望着他儿子给他传宗接待,可不希望他儿子,给别人做媳妇去。

一想到这事,他的悲伤就逆流成河啊。

和花清远刚从外面回来的程蝶衣,很耳尖地听到他师兄的这一句。

程蝶衣今天心气不顺,正好找不到撒气的地方呢,段小楼正好撞他枪口上了。

程蝶衣挑起嘴角,冷哼一声,“师兄觉得旦角怎么了?不好吗?”

这两个接连明显向上挑的声调,使得段小楼的头皮一阵发麻。

“哪有,十生一旦,怎么会不好呢?师弟,你误会了,这小猴崽子,哪是学旦的料,我是怕他给你添麻烦。”

段小楼连忙赔不是。站在程蝶衣身后的花清远,笑得玩味之极。

段小楼耷拉一下眼角,他这个师弟,自从和花清远好上后,整个性格变得越来越……

怎么说呢,他不太会形容,就是整个人越来越小了。

以前的乖巧懂事、顺从柔怯,如今全没了,被花清远宠得无法无天,基本可以为非作歹,拿欺负他这个师哥,完全不当一回事了。

最可悲的还不是这个,也不是他根本没有反抗能力,而是他连个诉苦的地方都没有。

得罪了程蝶衣,别说花清远,就是他家屋里头的,都不会饶了他的。

他直到现在也没有弄明白,明明刚认识时,两个水火不相容的人,到如今,竟好得‘嫂子、师弟’见面就叫,关系比和他还亲密了。

他徒觉一阵悲凉,做人真是太失败了。

“随师兄你怎么想,当我稀罕教啊,”

程蝶衣擦着段小楼父子而过,连看都没看一眼,直接回自己的卧房去了,留给段小楼父子一个高贵冷艳的背影。

“师兄勿见怪,蝶衣刚刚心情不好,”花清远冲着段小楼笑得很抱歉,但他的表情却不是那般的,似乎很享受,“刚刚在外市那儿,我们看到一个凉糕摊子,蝶衣想吃,我没让。这春寒未过,吃那东西,伤身体,他有点不高兴了。”

段小楼彻底无语了。他简直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他此时寡淡忧伤的心情。

他低头看了一眼怀里的儿子,觉得还是让他儿子少来几趟吧,免得传染上不正常,要家门不幸啊。

眼看着四月十九号,越来越近,花清远渐渐拢上双眉,他甚至已经联系好了,最快速也是最隐蔽地离开天津的方式,其实有一计可行,但他不愿意程蝶衣有一点伤害和不舒服。

这若是换在他身上,他也就不用绞尽脑汁了。

他不在乎自己的名声,甚至不在乎自己的身体,他所有毒辣的计策,用在自己身上或其他人身上时,从不做考虑,惟独程蝶衣。他畏手畏脚了。

这就是所谓的人之软肋,弱点吧。

这一天,程蝶衣有戏,花清远把他送去戏院后,正想转去外市,找那个卖凉糕的,谈一谈。

看看凉糕这东西,刚出锅的时候,能买上一块,是不是就不会在这个季节,伤了脾胃了。

哎,是自己把他宠惯的。没吃到嘴的东西,总是有些不甘心的。

哪怕程蝶衣不表现出来,花清远自己也会觉得不舒服。总想尽一切地满足了程蝶衣。不想程蝶衣受一点委屈。

因着外市距离戏院不远,花清远没有坐车,准备走着过去。他刚绕过剧院所在的胡筒,就被人拦住了。

花清远从来没有想过,他有一天还会见到眼前这人。

这人穿着一身破旧的灰色薄袄子,一副灰头土脸的模样,但花清远还是能一眼认出他。这人的眼睛,多少年的不变,总是流转着似水桃花。

这个在他认识之际,就被他当做棋子的人,竟会真的对他产生了别样的情愫,还痴痴地躲着藏着,只是为了能远远地见上他一面。

他能说这是什么呢?他又能对这样的感情,有什么反应或是回报吗?

——当然是不可能的。

“欢喜,爷不是告诉过你,以后别再来找爷吗?”

花清远的脸色很不好看,但对面那个人,却无动于衷。

他微微抬起的尖俏下巴,一双因脸颊削瘦显得格外大的眼睛,带着略略讨好地笑,“爷,我……我没想来烦你的。”

欢喜知道,他不被花清远待见。花清远几次三番地送他走,他又几次三番地跑了回来。

怕被花清远看见,一直缩头缩脑地躲着,藏在暗色的角落里,注视着花清远。

花清远陪着程蝶衣来到天津后,他也跟着过来了,意租界的房子贵,他租不起独门独户的,就在街尾那边租了一个小单间。

每日里只做一件事,抹脏了脸,在天津大红门戏院的巷子口卖瓜子,以掩饰他每天偷窥花清远送程蝶衣来戏院的行径。

花清远离开天津回北平,他就猫回他的小窝里蛰伏起来。直到花清远再次从北平回天津。

对上欢喜这样的人,花清远颇觉头疼。

他手里的棋子,反过来缠上了他,这种事情,以前不是没有发生过。他通常拿枪一指,几句威胁,就算了事了。碰到实在难缠的,他杀人灭口,也不是没做过。

只是欢喜……,这孩子太拗了。

“爷,前面有个面馆,我还没吃东西。”

欢喜摸着肚子,理所应当地提着要求,瞧着花清远,可怜巴巴的。像是被抛弃街头,可怜兮兮的流浪猫,竖着尾巴,颤颤地求收养。

花清远也想好好和欢喜谈谈,点点头,“走吧,爷请你吃面。”

花清远大步迈过挡在他面前的欢喜,向前面走去。

欢喜小步跟在花清远的后面,时而抬头向前面望一眼,便很开心了,连他自己用来做掩饰的瓜子摊,都不管不顾地扔在那里,完全想不起来了。

小面馆里,花清远点了一碗牛肉面给欢喜,并两盘小菜。他自己是不吃的。索性要了两碗豆花,推给欢喜一碗,他自己留一碗,装装样子,算是陪吃了。

不管花清远吃不吃,欢喜自己吃得很开心。

本来只要能看到花清远人,他就很知足了,如今花清远就坐在他对面,看着他吃,他更是满足得立刻死去,都愿意的。

欢喜很珍惜这一次,因为下一次不知道还会不会再有。

“欢喜,你今年也有二十了吧?”

花清远还记得,几年前认识这孩子时,他似乎说过他那一年十六岁。

听到花清远和他说话,欢喜从面碗里抬起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点点头,“快二十一了。”

欢喜这孩子自小过得是颠沛流离的生活,看起来小猫似的,其实不然。

——就算真是猫,欢喜也是只生存能力极强的野猫。

他藏着锋利的爪子,一旦有人对他不利,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抓出去。要不这孩子也不能在如此险恶的生存环境里,活到现在的。

他不像蝶衣,少时有师兄段小楼,等着段小楼想着成家生子时,又有了花清远。

程蝶衣的生活虽然孤寂,但他一直都有可以寄托身心,相偎相诉的伴儿。

欢喜有的只是他自己,所以他才会在遇到花清远后,缠了上来。

茫茫大千世界,还是这样一个乱世,能碰到花清远这样真心爱男人,还爱得很温柔很痴情的,真是举世无双了。

欢喜羡慕嫉妒恨的同时,也知道自己得不到。他只是不甘心,不甘心远离,不甘心放弃,不甘心生命里,再没有与这人一丝一毫的联系。

“欢喜,爷以前就问过你,你想以后做什么,爷会支持你的,你想做生意,爷给你提供本钱,你想学手艺,爷可以帮你找个地方……”

花清远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欢喜欢快地打断了,“爷,我这不正在做生意吗?不用爷出本钱,我自己做得起。”

他卖瓜子卖得挺好的,反正一时半会儿饿不死,他还没打算换生意,除非……

“爷,报纸上的事,是真的吗?”

欢喜吃完一碗牛肉面,又把面前的那碗豆花拉了过来,接着往嘴里塞着。

青木来访天津,天津文化艺术界人士献艺这事,早在几天前,就被搬上了报纸,其中赫然有程蝶衣的名字。

日本人这种做法,不过是为了在如今战火硝烟弥漫的真相里,创造出一派歌舞升平的假相。谁还能不知道日本人亲善共荣这事,比大灰狼装小红帽他外婆,还TmD假呢。

见花清远久久沉默不语,欢喜拿着小匙吃豆花的手一滞,嘴里酸酸涩涩地吐字,“爷,你舍不得吧?”

给日本人唱戏,污了中国人的名声,花清远一定不舍得程蝶衣受这份折辱吧。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纵你有天大本事,有的时候,也难免制肘,眼看着日子到了,花清远这里还一片安宁,想来是没有想到万全之计。

“爷,你去报馆更正吧,说程老板身体不适,欢喜愿意替程老板去,现在,还来得及,欢喜学过霸王别姬这出戏,会唱虞姬。”

欢喜双手扒在饭碗边上,瞪大了一双眼睛,直直地看着花清远,直看得花清远的眸色越来越深,脸色越发不好。黑压压的一片,乌云滚滚。

“你就是为了这事找我的?”

花清远眼神里一点笑意也没有,虽说初见时,也没有笑容,但绝不像现在这般黑沉沉的瞳孔好像某种没有生命的石头,表面一层冷冷的流光,露出满溢的阴森来。

欢喜被吓到了,他双手扒碗改成了双手抱碗,呐呐地点头,“反正……反正……我……我也没有什么名声可言。”

最主要的是他也没有人心疼,更不会有人不舍得的。

瞧着他落寞地垂下眼睫,花清远嘴里有多少排山倒海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那是一家日本报纸公布的消息。花清远当天看到后,第二天就在另一份报纸上发表了程蝶衣身体微恙,痰咳间歇性发作的消息。

日本人使人来问,花清远态度良好,回答的巧妙,只说生病,又没说不参加接待宴,何苦着急呢。

还有‘间歇’两字,极具深意。连程蝶衣这两天唱戏都没有耽误。但后两天的戏,谁又能说得好。

中国人的文字,外国人学一辈子,也学不懂里面的巧妙。据说,全世界所有文字里,只有中国的汉字,能玩得起文字游戏的。

花清远还做了两手准备,他邀请了田中静子来天津,共同参加这个盛宴的同时,小住他家,然后,花清远暗地里联系了天津最大的帮派斧头帮,准备策划一场小规模的绑架。

绑架目标是程蝶衣连同静子小姐……,因为有静子小姐光荣陪绑,一切就都安全了。

帮派这种生物,无论哪个年代都有,花清远和斧头帮的交情,起缘于花清逸。

现任的斧头帮帮主是花清逸拜过天地、在关老爷面前发过誓的兄弟。

据花清远观察斧头帮这老家伙,每次提起自己二哥时,都满眼放光,一脸仰慕到‘士为知己者死’的地步了。这拜天地时,行的真是兄弟之义,不是夫妻之礼?

自己一提二哥的名字,老家伙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也不听自己说什么,一沓声地同意。

斧头帮本来就是黑白两道通吃的,管他是日本人当政还是满人当政,斧头帮缠连天津这一片一百多年了,绝对有自己的门道,响当当的地头蛇一个。

不就是一起绑架案吗?别说花清远许下的好处,只说花清远是花清逸的弟弟,这就一点问题没有了。

后来,花清远才知道,这老家伙的房间里,竟还有一张花清逸的放大版照片,挂在卧室大墙的正中,知道的他是看照片解相思,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遗照呢。

是以,花清远看着不动,其实是想了不少的主意了。他手上至少有三、四条退路,实在没想过竟还会冒出欢喜这一条来。

花清远决定做把善事,积积德。

在面对程蝶衣之外的人,他语气难得端正了一下,“欢喜,你从来没有为你自己以后的路,想想吗?”

欢喜愣了一下,以后……,他一直觉得他活不到以后的。他很小的时候,就这么觉得的。他一路磕磕绊绊活到现在这个年龄。

这一次,他甚至已经想到为了花清远去死。他怎么会想以后呢?

“爷的事情,爷自己解决,”花清远的眼神渐渐柔和下来,“蝶衣也不希望别人顶着他的名头,替他去唱戏的。”说到程蝶衣,花清远的眼中满含着某种润物无声的、炽热的温柔。

欢喜越发觉得自己是个笑话了。自己愿意替自己的情敌死,人家都不稀罕。他委屈地抽抽鼻子,有些想哭了。

“爷在澳门,有家小生意铺子,早年买下来的,一直没有合适的人帮忙去打理,所以租给了别人,最近爷想做点生意了,爷派人把你送过去,你先帮爷看看店面如何?”

欢喜没想到,他在暗地里躲了那么久,孤注一掷地来找花清远,原是打算为花清远做最后一次事情,哪怕是死。

欢喜想在花清远的心里,留下一个印象,用死亡也可以。只是淡淡的印,也可以。

完全没有想到,他的这个举动,竟然换来了花清远,对他的……

他犹豫了一会儿,哆嗦着嘴唇说:“我……我不会啊……,我,我除了……,只会卖瓜子。”

他除了唱戏卖身,惟一经营的生意,就是为了盯花清远,摆着骗人的瓜子摊了。

花清远觉得,那年,欢喜出车祸,被他救了的那次。他就不应该只是给欢喜些银钱,把他送走,而是应该就地把他安置了,也就没有今天这回事儿,拖出这么一条长尾巴了。

这要是叫他家蝶衣知道了,还不地怎么折腾他呢,不得把他踹下床,酸味飘满宅子啊。

花清远想想都后怕,幸好欢喜是偷着来找自己,没有偷着去找程蝶衣。否则,他就是有一百张嘴,跳到黄河里去,也洗不清了。

“和卖瓜子一个样,”花清远不在意地安慰着欢喜,“那边有老掌柜的,他会教你的。”

卖得好卖得不好,花清远完全不放在心上,他惟一的目的,就是把欢喜送到一个眼不见、心清净的地方,免得忽然来一出今天这样的报恩方式,搞得他不好应付。

“真的?爷,你……那真的是你的产业吗?”

欢喜大大的眼眸又垂了下去,他心里还打着小算盘,既然花清远不用他去死,还要把他按排走,那以后,他……是不是还有机会见到花清远?

“当然是我的,要不爷怎么能说一句话,就把你按排过去呢?澳门那地方还不错,你先去帮爷看着门面,没准哪天爷这边混不下去了,就过那边去了。”

花清远半开玩笑地说。欢喜却当了真。他为了花清远这一句话,可以等上一辈子。

“爷,我……我愿意,其实……爷,你让我去侍候程老板,我……我也愿意的,我侍候人,侍候得可好了,肯定不比程老板身边的小厮差,只要……”

只要能见到爷。欢喜眨着眼睛,望向花清远的眼神,叫花清远压力很大。

欢喜还打算去侍候程蝶衣?这种想法,经欢喜嘴里一说出,花清远就打了一个哆嗦。额头上飞过一排乌鸦拉出的黑线。欢喜要去侍候程蝶衣,他的生活基本就是水深火热了。

送走,必须送走,有多远送多远。花清远半点犹豫都没有。

什么样的事情,花清远都不会太犯愁,惟独‘情’字。他和程蝶衣的感情,任何人任何事情,都不可以威胁得到。

花清远对待感情的方式,向来忠贞不二。相信这种字眼,情人之间自然要当守则,却不能时时挂在嘴上。要想永远相信下去,把感情维持到最好,就不要让两个人之间出现‘误会’这种熊玩意,及时把所有产生‘误会’的根源扼杀在摇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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