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管家”
灵花属水系植物,只能水生,而且它必须养在干净的清泉水里最新章节。舒骺豞匫种植灵花的水,还得是百米以下,干净纯洁没有任何杂质的地下水。灵花非常的娇气,寻常人家难以养殖。它喜暗不喜欢光,遇热便枯,遇火便死,遇土便不产花朵。而七色的灵花,更是难养最新章节。
药用价值,多数是以有助灵魂修炼一类的丹药为主。将灵花的花瓣碾碎,做成汁液配合良好的药材,可以制作出清灵的丹药。而灵花粉,对灵魂力量修炼者来说,更是不可多得的极品药材。不过灵花还有一个令所有贵妇们,疯狂热捧的用处。
那就是养颜。
将完整的几片花瓣均匀敷在脸上,可以很好的保养容颜。灵花的颜色越多,功效就越大。如果长期使用七色的灵花瓣,脸上几乎看不见时间的痕迹,使人可以保住青春的容颜不变。也正是因为这个功效,使得多色灵花越来越失去了药用价值,转而成为养颜护肤品,而且价格是节节高升。
多色的灵花非常稀有,市场是供不应求彗。
灵花很少开花,花朵长得很像水莲。唯一不同的是,它的花朵依旧离不开水,在水中绽放,从不暴露在空气中。灵花自身还会发出微微的灵光,犹如萤火虫一般,摆放在暗室中非常的漂亮。灵花的整个花骨朵,只有半个拳头大,每株只开一朵,稍大株的最多也只能开三朵花。
花粉末的产量极少,所幸的是,灵花的花期很长。
尤为奇特的是,一朵灵花蕾每周都能开一次,而且能反复开十次,才会完全凋谢。即便是拨掉花瓣,只要花芯还在,每次都会犹如新开一般的绽放嚣。
王爷赏赐下来的七色灵花,是一株稀有的双花头七色灵花。
只是它此时用半米来大的温木箱罩着,与其它更好的,更昂贵的【延寿丹】、【幽筋丹】等等玄级、幽级的极品丹药,以及宝石宝物混在了一起。
奖赏下来的所有不俗宝物,只用了两只大檀木箱便装完了。而这两只箱子里,所装载的东西,绝对是价值连城。
展王爷打赏完毕后,便下令五千将士在营地整修两日,到后日晨七时,整军即开回白晟都城。赢得首次旗举对阵,今日夜里他定会很忙。因为城里的达官贵人,以及名门望族,都会趁今日,来王府里庆贺与自己攀关系。
于是一切交代完以后,王爷让魏斯青协助曹策主持大局,自己便先行回帝国都城的王府内了。
两只大檀木箱子的宝物,安放在王爷特地赏与给曹策的两匹兽马车上。
得到如此厚重的宝物,这让曹策简直是喜出望外,兴奋得险些晕厥过去。王爷赏赐的五百万的金币,是今日所赏的金币中,数额最高的。可曹策竟小气得,一毛不拔。别说拿出宝石宝物与人分享,他甚至连一块金币,也都不舍得赏给任何人。他还让自己的十名护军卫,几乎是围着兽马车站立。
交代护军卫好生看管着这一车子宝物,甚至不让人靠近半分。
如此这般的守财行为,让前来给曹策庆贺的四员大将,非常的看不顺眼。
心想,这曹策实在也太小气了!
上场对阵打斗,又不他军师一个人出了主意,就可以完事的!还需要所有的将士们出力配合,不是吗?如果不是他们四员大将,带头领兵奋勇退敌,哪里会有今日的胜利。可这曹策呢,拥有如此多的宝物,身为军师竟然不体恤将士们拼战的幸苦,分毫不与众部分享。
而且曹策不分毫厘也就罢,别人来给他庆贺,却被说成像是要讨好他一般。甚至于,像打发要饭似的打发四员主力大将。
“曹策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才做军参谋,竟开始连我们都不放眼里了!”几人是打心里,厌恶起曹策来。
恰恰这一切,全都看在了王爷的谋士魏斯青的眼里。
魏斯青便趁此机会,在几位能人战将面前,说起了曹策的不是:“可不是嘛,才没在王爷身边呆过多久,就开始这么嚣张。如果今日没有几位大人奋勇退敌,那曹策,又如何赢下黑甲骑?”这话顿时引起了四员大将的共鸣。随后魏斯青还有意中伤几句曹策的话,暗暗地有拉拢几位大将之意。
“这三场对阵,就得得意成那样!以后那曹策,还不骑到咱人头上来?”魏斯青一袭挑拨的话,让本来对曹策就有厌恶之心的几位将领,更是直接升华为憎恶。
魏斯青是想尽办法恶意中伤曹策,希望王爷能继续偏重自己,他巴不得曹策早点犯错。
于是魏斯青随军的这段时间里,都比较注意曹策举动。
细心的魏斯青,还发现一件奇特的事。
那就是,曹策的中军帐旁的众多的军帐中,有个不怎么起眼的小军帐,也是曹策的护军卫轮值守护的范围。而且对阵期间,他们还是日夜的轮班巡守到那。观察了几日这间不起眼的军帐篷后,魏斯青发现那屋子,也只不过是一些端饭送菜的仆人而已。
但是对阵胜利结束后,护军卫对这间军帐,却不像平日那般巡守,而是改为了看守。
而且竟然还是由护军校尉蔡信,亲自来看守。
魏斯青不由得心中猜想,这个军帐篷之内,定是有曹策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通过所差的探子几日的调查,魏斯青发现那曹策的身份背景,有许多的疑点。虽然发现了很多奇特异常之处,然而,魏斯青却没将此事,即刻禀告给展王爷得知。随着曹策在王爷心中的地位是节节高升,魏斯青开始存起了私心。
他想着,待到将曹策的秘密,彻底被查个水落石出之时,再去王爷面前揭发他。
好让曹策,彻底无法翻身!
魏斯青趁着曹策在营地上与将士们,欢庆之时,他暗暗靠近那间不起眼的小军帐周围。逮了一个刚换值下来的护军卫士兵后,他便装作一副醉醺醺的模样,对士兵笑问道:“你们蔡校尉人哪跑去了?曹参谋在那边与将士们饮酒,他怎么不随身保护?顺便和大家喝上一杯啊!”
说着,魏斯青装着要倒地的样子,那士兵赶忙扶着他,解释道:“魏大人您老喝高了,当心摔坏咯!我们蔡校尉现在有职务,脱不开身啊。
“脱不开身?不可能!试问除了王爷千岁……”魏斯青装着打酒嗝,不满的说道,“在这军营当中,还有什么人能比我们曹参谋,嗝!更娇贵?”
“魏大人有所不知,这是曹参谋下的令,要蔡校尉亲自看着他的管家曹操。”
“管家曹操?嗝!那算了,既然是参谋之令,我不就去打扰蔡校尉了……”说着魏斯青拿着酒壶,打着酒嗝摇摇晃晃的转身走了。离开了中军帐的范围后,魏斯青立刻就恢复了正常行路。
探到了消息后,他暗暗的笑着心想:今晚趁着东客院庆功时,找个机会亲自去探探这个所谓的“管家”。
……
军营里午后补餐的庆功,酒肉比较简单。
不能请歌姬艳女庆祝,曹策觉得实在乏闷。他完全不想多呆半刻,早就想即刻回都城的王府东客院内,在那想怎么庆贺都可以。
而且曹策心里最惦记的,就是那些宝物。人就是这样,一旦拥有财富,就非常的害怕会失去。曹策是名利双收,一点不想再回到从前那样,每日都是有一顿没一顿的苦过活。他恨不得能够天天守着这些,应该属于自己的所有宝物!
王爷的军参谋,地位有权有势,绝对有足够的资本与曹操摊牌!
曹策结束了午后的庆功,第一时间就来到烈焰风的军帐之内。他脸上满是得意的表情,神气的笑道:“曹操你聪明又如何?终究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烈焰风此时在军帐篷内,翘着二郎腿慢条斯理的沏着茶,悍马一直趴在他身旁的铺垫上,慵懒的打着呼。烈焰风依旧还是一副,悠闲的模样。听到曹策所说的话,他却故意装出不明其来意的的样子,好奇的望向曹策。压粗着声音,用那文人的腔调淡然的笑问道。
“曹参谋,我们已赢得旗举对阵,何故如此一说?兄,愿闻其详。”
“你的确是才华横溢,这毋庸置疑。”曹策冷冷的笑起,说道,“但是你千算万算,却算漏了一个人。”
“哦?是谁?”烈焰风问道。
“就是我,曹策!”
曹策高傲的说道:“我曹策,绝不是甘于人下之辈。今日得胜,我是名利双收。而你曹操,依旧是个身份低微的管家,一无所得!从你让我做曹主的那天开始,就注定了会是这样的结果。”
烈焰风装作诧异的模样,将茶杯放回到桌上,惊讶的说道:“怎么?你不是亲笔写了契约协议,愿意跟随于我吗?”
“呵呵……”曹策顿时讥笑道,“这,便是你过于自负之处。”
说着曹策一转语气,威胁恐吓道:“那张契约协议,识相的话,你就将它交出来!否则,我即刻下令,让你身首异处!”
听到曹策说出的威胁话语,烈焰风不但没生气,却是摇头泰然的笑起,说道:“曹策,我曹操自问待你可不薄。没想到,你竟是一只养不熟的白眼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