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血荒
“成交”一滴寒晶到手,摊主果断应下。
很快,摊主带着卢焯,孟云以及小黑出了荒郡,向着存在蓬径雪参的地方出发。
“很远吗?”卢焯问道,因为要去皇城,希望不要花费太多时间。
“对于修仙者来说不会太远,快速飞行的话只需要两天,可惜我们不是修仙者,没有那个速度。”摊主一叹,卢焯等人隐藏了修为,修仙者很少,况且卢焯是一个武者,没抱什么希望。
卢焯嘴角带笑,点了点头,没说什么,孟云也没有答话,没有必要暴露修为,谁知道摊主打的什么主意。
“嗯,这个方向是?”卢焯觉得是不是走错了,他们在向荒漠靠近。
“不错,那个地方就在血荒中,所以说充满凶险,如果觉得怕的话可以不去。”摊主预料到卢焯会不相信,这样说道。
“血荒?”
“嗯,这片荒漠方圆两亿里,进入十万里后所有的荒沙是鲜红的,越往里走越是鲜红欲滴,跟鲜血没什么区别,被人称之为血荒。”摊主解释道。
“我们要找的灵药属于极寒地区才能生长的宝药,你带我们进入血荒不会是蒙人吧?”卢焯觉得很不靠谱。
“小兄弟有所不知,血荒,危机四伏,属于禁区,一般人根本不能踏足,就算教主级人物也最多深入百万里,过后就连那样的强者也不敢进入,有大恐惧。”
“曾经有几位大人物不信邪,深入血荒就没有再出来过,多半损落了,过后很少有人深入血荒。”
“不过,边缘地区也有很多大造化,地脉之中也许能挖到至宝,或者是罕有的神性精矿,有些地区很独特,就像我要带你们去的地方,在这样的高温下却有一座冰山,是我们无意间发现的,里面长有蓬径雪参,这是意外收获,所以还是有很多修行界修士进入血荒碰碰运气。”
摊主讲诉了一大堆,听得几人一愣一愣的,有点不可思议。
尽管摊主道出的实情不太靠谱,但卢焯觉得摊主没有必要欺骗他们,没有什么好处,就像他自己说的,血荒深处充满凶险,但他本人这样带路也是有一定诚意,卢焯倒是有点相信摊主所说的话。
“你们都别这样看着我,我说的是实情,如果你们不相信的话,我可以将寒晶归还你等,我可是冒着生死危险给你们带路,不信可以不去。”卢焯几人眼神复杂的看着摊主,还以为他们要变卦。
见几人不吭声,摊主接住说道:“我公孙蛮不是什么见利忘义的小人,要不是看你们用寒晶与我交换蓬径雪参,不像坏人,我才不会告诉你们宝药的生长地。”
“公孙蛮”卢焯嘀咕,这个人和公孙野傲一个姓氏,不由多看了他几眼。
“在下卢焯,并没有不相信你,难道你没发现这血荒之中弥漫着危险的气息,有一种不详的感觉?”每当卢焯靠近血荒就会莫名的生出那种感觉,忍不住问道。
“没有啊,你太多疑了,难道我还会害你不成?”公孙蛮有些气恼,以为卢焯把他当成了心怀不轨之人。
“公孙大哥误会了,我只是感觉血荒之中很危险,有一种可怕的契机存在。”卢焯连忙解释。
“哈哈哈,你以为自己是修仙者?的确有人说过同样的话,只有越强的人感应才会越深,那种气息就连教主级人物都会肌体生寒,越是深入感应越强。”公孙蛮数落卢焯。
“那倒不是,兄弟我功力低危,怎么可能是修仙者。”卢焯圆谎。
“看你也不像,到底是进还是不进?你们倒是回个话。”
“进,现在就进,麻烦公孙大哥带路。”卢朝笑眯眯,说话很客气。
一进入血荒卢焯就感觉到了异常,像是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只是一步的差距,一个在外一个在内,但温度差异大得可怕,相差也不知道多少度,就连卢焯都感觉到像是置身火炉一般,可想而知温度有多高。
这是边缘地带,一望无际的荒漠,少许植被顽强的生长,但也有快要枯死的迹象,像是要隔绝生命,几人进入死地一般,向里看,更是没有任何生机,寸草不生,温度提升特别快,需要用真气护体才能前行。
走了没多久,公孙蛮已经是汗流浃背了,见卢焯和孟云硬是一点汗都没有出,道:“你们果然隐藏了修为,现在居然一滴汗也没有出,我想你们一斤修炼到八阶盖世高手一列,我看走眼了。”
“呵呵、、”卢焯会意一笑,没有点破。
“够恐怖啊,如此年纪就有如此修为,可以称得上奇才,你们是武者的骄傲。”公孙蛮继续说道,双眼有一种失落。
卢焯看向他,摇了摇头,道:“武者修炼不易,公孙大哥也已经修炼到七阶,也属难得。”
公孙蛮一叹,在前面带路,并不言语。
孟云站在一旁,并不答话,一身白衣飘舞,一头乌黑的秀发飞舞,身材凹凸有致,一双黑宝石般的大眼灵动,雪白晶莹的肌肤,有一种超尘脱俗的气质。
她面孔精致,站在卢焯身旁,露出恬淡的笑,伸了伸雪白的小手,点头回应,由卢焯决定进还是走。
卢焯看向孟云,眼神很温暖,淡淡一笑道:“接下来会有危险,感应很强烈,你和小黑回小世界吧。”
“不,我并不弱,万一遇到什么事也好有个应付。”孟云摇头,大眼盯着卢焯,闪动灿烂光彩。
“好吧,见事不对,我会立刻让你们进入小世界中。”卢焯明白孟云的担心,刮了一下孟云的琼鼻,跟上公孙蛮。
小黑很奇葩,在荒郡看到一条虎皮裙,硬是让卢焯买下,围在腰间,人立而行,顶着个大狗头,怎么看都有一种二货的感觉。
孟云捂着鲜红润泽的性感小嘴,从一开始她就很想笑了,一会儿又抚莹白额头,用了很大的力气才勉强憋住了。
小黑赏了她一个大白眼,“这叫潮流,你懂吗?”它暗自传音。
噗、、、终于忍不住了,孟云捂着小嘴咯咯笑着,前仰后翻,顾不上大小姐的矜持。
卢焯无语、、、、
公孙蛮满脑子黑线,他以为孟云在笑他,不由的加快了脚步。
小黑倒是不在意,人立而起,大摇大摆,专门在三人面前晃悠,不知道在嘚瑟什么。
不是道过了多久,天色开始暗淡,几人并没有止步,以公孙蛮所言,夜间温度要低一些,便于赶路。
夜,很寂静,除了几人说话的声音什么动静也没有,就是在夜晚,血荒都覆盖有一层淡淡的红光,显得很妖异。
就连天空的月亮仿佛也被染上了血色,加上无比的寂静,所有人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孟云不由的拉上了卢焯的手,卢焯看向孟云,一时间怔住了。
孟云一袭白衣染上了红色,婀娜挺秀,身材凹凸有致,下颌微尖,大眼灵动,有一种红艳光泽,宛如月下精灵,美丽的超尘脱俗。
她真的很美,面孔精致,身材玲珑起伏,在血月的映照下,有一种无限的**,卢焯看得有点呆。
在血月的映照下孟云的脸显得微红,见卢焯目不转睛的盯着她,小脸红扑扑,让人无限遐思。
卢焯回过神来,“云儿,你好美。”发自肺腑,声音温柔,轻轻地抚摸了一下孟云的脸颊,紧握住孟云的晶莹玉手,加快了脚步。
孟云只觉得小脸微烫,精致无暇的小脸上带着笑意,灵动而出尘。
血荒,不负其名,夜间都散发着血色光芒,尽显妖邪,让人心里生出一种枯寂,孤独的强烈感觉。
虽然是夜晚,但卢焯几人没有感觉到夜晚的清爽,只是稍稍不再那么炙热,已经进入两万里了。
荒漠中出现很多尸骸,有人类的,有动物的,还有魔兽的,大多数卢焯都分不清到底是什么生灵,零落的散在荒漠中。
有的骸骨早已风干,轻轻触碰就化为粉末,不知道已经死去多少岁月了。
又前进了三万里,温度高得吓人,大晚上的公孙蛮全身是汗水,衣服都出水了,速度慢下很多,显得很吃力。
卢焯调动真气,输送了一股真气给公孙蛮,马上又变得精神抖擞,“谢谢”话语简洁,但卢焯笑了,他早已看出此人不轻易言谢,很是固执,一句谢谢说明他没有看错人。
赶路的时候,有时候时间过得很快,晨曦洒落,烈日初升,磨盘大的血日高挂,温度骤升。
现在几人已经进入到血荒十万里了,就连卢焯等觉得有些热得难受,更别说公孙蛮了。
整个人有些脱力,全身通红,这是要力竭的前兆,要不是卢焯一直暗中给他输送真气不知道成什么样子了。
卢焯有点怀疑这个人是不是真的来过这里。
卢焯觉得没有必要掩饰什么,再这样下去多半会累到公孙蛮,那样无济于事,等于白来。
虚空扭曲,卢焯打开小世界,包裹着众人,几人慢慢模糊,最后消失在荒漠中。
“这里是?”公孙蛮惊了一跳,见卢焯几人就在身旁,暗暗松了口气。
“放心吧,我先弄些吃的,不要乱跑。”卢焯感觉口干,肚子也有点饿了,赶了一天的路。
小世界中,卢焯捉了很多野兽进来,野兽饮灵泉,吸纳纯净精气,肉质更鲜美,而且也不会浪费时间到处打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