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小镇
“我量她不会躲在山里,像她这样的女人,可不会像我白天一样茹毛饮血,她也吃不了这种苦,最有可能的地方必定是山下的城市和富裕人家;再者,山里这么多猎人,太湖水凤那个蛇蝎女人,手里握有佛光,短期内,她一定不想让人发现她还留在山里。像她那样一个漂亮女人留在山里,一定会给猎人发现,即使是我这一路走来,也碰到过一个猎人,更不要说太湖水凤那样一个艳光照人的美女了。所以,太湖水凤那个蛇蝎女人一定躲进城里去了,或者混进了大户人家。而且不能离九华山太远,最多距离九华山一两天的路程。躲在农村大户人家也有可能给人发现,有心人认真打听一下,应该可以打听得到太湖水凤的下落,而躲在城市里,可供太湖水凤躲的地方就多了,像她那样漂亮的女人,什么教坊、画舫等等,只要不让佛光会的人看见她,就不怕有人发现她。即使是有心人打听她,也没有人说得清楚,那就不会引起有心人的注意,除非真正有人认出了太湖水凤那个蛇蝎女人。”
白天想到太湖水凤有可能躲进城里去,更不知道去什么地方找了。他对城市本来就不熟悉,为此再次想到玉珠,甚至江南三蜂的另外两蜂,她们三个人一直在秦淮河上混,对于城市可比他一个农村人熟悉多了。
白天没有办法,只能决定去就近的城市找一找,看是不是可以碰上太湖水凤,要是真的给他碰上了,那才真正的是瞎猫碰上死老鼠。
白天一路走下九华山,也没有选择一个方向,只是沿着路好走的路走。脑子里把自己当成太湖水凤,应该去什么地方藏身才能给他一个安静的地方,让他有时间参悟佛光上的武学。
白天走进一座环境整洁的小镇,街道全是用青石铺成的,给长年过往行人踩踏,将青石板踩得光可鉴人。也许还有人经常用水冲洗,更让青石光亮清洁,走在上面倍感清新;街道两旁全是用青石砌成的房子,有的还是雕梁画栋的小楼,向街铺面一开,就是最好的做买卖的地方。
白天走进镇子,脑子里还在想着太湖水凤去了啥子地方,只是现实的,那一双双怀疑的眼睛,让白天不能不收回自己的精力,面对现实。街道上没有多少行人,迎面而来的人全是一些本地乡民,大都来去匆匆,并没有几个人走进各种店铺。白天给惊醒过来,正是各家店铺的主人。他们店里大都没有顾客,全都站在店门口,拿眼睛将过往行人一个一个地筛选。如白天一样打扮者,经过一个多月的挣命,身上变得又赃又臭,破烂不堪,他们本来不会有兴趣,只是这个镇上像白天这样的人,近一个月的时间,来得太少了,他们希望像白天这样的人来这个小镇,这才连白天这样一身衣衫褴褛的外乡人也不放过,当成他们所希望见到的人。白天很快感觉到了这些老板的目光,浑身感觉不舒服,只是苦于身无分文,想吃饭都没有钱,更别说买一身衣服了。
“真是糟透了!让这些家伙如此看,还当我是贼呢。我得想办法换一身衣服,要不然还真的没有办法在城里混,更不要说找太湖水凤那个蛇蝎女人了。这一身衣服穿得也太久了,又没有洗过一次,味道太浓了,不说这些只要银子的人看轻我,我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白天心里想着银子,加快脚步向前走去,眼里闪过一块招牌,上书“同生堂”三个字。“对了,我怀里不是还有几颗熊胆吗,应该可以卖几两银子,够我买一身衣服了吧?”
同生堂门口没有人,进门也只见到一大壁药柜,以及柜下站住的两个伙计,一个二十多岁,瘦瘦的,一脸精明像,一个五十多岁,戴着眼镜,瘦瘦的,像个先生,一头的花白头发。
白天看见两个伙计,觉得那个老头像个管事的,便直向那个老头走去,同时掏出用破布包住的熊胆,放在老头的面前。白天什么话也没有说,不过那表情已经说明他并不是一个愣头青,而是一个会做生意的人。
“小伙子,你想卖?”老头看见白天放在柜台上的熊胆,眼光不由一亮,一把抓住破布包,只看了一眼,立即抬头盯住白天问。
“老丈,你看我都搞成这样子了,这才猎到这几颗,自然想卖了。”白天装得真像那么回事的样子说。
“货是好货,只是我们柜台上最近新进了一批货,再吃进你小伙子的几颗熊胆,我们同生堂就要蚀本了。”
“原来老丈不要,我只好走一趟州府了。”白天伸手抓过熊胆,没容老头缩回手去。
“慢、慢、慢!”老头急了,连声喝止。
“老丈要了?”白天微笑着说。
“小伙子,老朽要了。但是,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我只能出十两银子一颗。”
“那就算了。”白天听说一颗值十两银子,顿时发现这东西的市价至少一百两银子一颗。他从小卖菜,与人交易是本行,一听老头的出价就明白是怎么回事。
“且慢。小伙子,你要卖多少,开一个价?你漫天要价,老朽坐地还钱。”老头看白天是内行,换了一付面孔,不敢再砍白天了。
“我说两百两,老丈你不给我,我说五十两,老丈难免赚得多了一些,我又亏大了。”白天盯住老头审视片刻,好像经过深思熟虑,这才报出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
老头听白天报出这个价,他就更不敢再跟白天乱砍了。白天手里的熊胆可是好东西,他在这里主持同生堂一两年了,还没有看见过这么好的东西,即使在真正出产这些东西的地方,也很少能看见这么好的货。他可不想放过,一定要把这几颗熊胆收到,不能放过了。要是一般的货,他可不想说这样的话,让白天开价,同生堂还赚什么,干脆关门算了。
“看来小兄弟你是内行!好吧,老朽不想和小兄弟你磨牙了,一口价,每一颗一百两银子,你看如何?”
“这还算公平。即使老丈你还大有赚头,这也是应该的,要不然我也去开一间药铺子了。”
老头不跟白天废话,接过能胆,如捧珍宝,立即转身进内堂去了。那个小伙子接待白天,跟白天闲聊,却还不忘记打听白天这些熊胆是从哪里来的。白天当然不给他说,也是天南地北地乱扯,他虽然不是一个健谈的人,经历得多了,要骗过一个小伙计还是一件容易的事。
稍时,老头出来,手里端着一盘银锭子,每一锭足有百两,恰好是九块。
“小兄弟,你查收了。”
老头扫了伙计一眼,看伙计摇头,他就不由瞪了伙计一眼。白天看两人的表情也不见怪,看了看九锭银子,随便将银子塞进破衣服袋子里,转身就想走。
“小兄弟且慢。”老头走出柜台招呼着白天。
“老丈有事?”白天有些奇怪,看老头的样子又像没有事的样子。
“小兄弟,我们既然做成了一笔生意,以后一定还能够做成别的生意。这样吧,老朽做东,交小兄弟这个朋友。”
白天一听就明白他的意思,大概还不死心,或者说真的想跟他拉一拉关系,想他以后再有这么好的熊胆送来,他却不想再去祸害那些黑熊了,摇了摇头说:“老丈应该看得出来,我是外乡人,以后还能不能到此还难说得说呢。”
“不管小兄弟是哪里人氏,只要小兄弟以后有好货,想得起我同生堂,小兄弟就是我同生堂的贵客。”
“老丈真会做生意!好吧,我就不客气了。但我得先洗一洗,换一身衣服。”
“这是当然。老朽陪小兄弟去,要不然那些家伙出手可不比老朽。”
白天正感路径不熟,有老头带路自然好得多,至于那些衣服老板是不是比这个同生堂的老头狠,他就要看过才知道了。这个老头,要不是他做过几天生意,说不一定这九颗熊胆,一二十两银子一颗就收了,他不狠才怪!即使是现在,他虽然卖成了一百两银子一颗,他也至少一颗少赚了二三十两银子。
老头是同生堂的朝奉,负责这个小镇上的生意,姓花名成,人称花朝奉。
白天在花成的带领下,一点也没有麻烦,耽误时间,洗过澡,换过一身衣服,打扮成一个富商,这才和花成走进镇里最大一家名叫九华酒楼的小楼吃饭。白天见镇里的店铺均不是一般小镇的布置,宽敞明亮,整齐洁净,在这样的小地方,真还很少见,即使是大城市里,也是有钱人聚居的地方才会是这个样子,这一点白天在应天府可是见过的。白天心里感觉奇怪,此时没有事,跟花成聊天,他就把这事拿出来问一问花成,也好转移一下花成的注意力,免得花成老是打听熊胆的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