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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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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是一般人,不是神仙,不是救世主。”

“你要我怎么样呢?”

“去杭州,住一百年不够,住一万年。”

“我真的有些惭愧!”

“你并没有跟她们有任何约定。”

“这样——公平吗?”

“这种两个人之间的事,对第三人从来就没有公平。”

“云云。”

“天哥。”

两个人终于因为心灵的感应抱在一起了。他们抱得那么紧,好像他们就要给人分开了一样,交颈撕磨,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就那样享受着对方给予的温柔的心灵的颤动。

“天哥,我真怕你已经走了!”

“我准备去杭州。”

“你真的会去吗?”

“我真的会去,立即去,但我也许不会见你,只能在暗中偷偷地看你。”

“天哥!”

白天抱着包云云,久久不语,稍时又轻吟:“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懒起画蛾眉,弄妆梳洗迟。照花前后镜,花面交相映。新贴繍罗襦,双双金鹧鸪。”

“于哥,侬有这么懒吗?我还说:洞房记得初相遇,便只合、长相聚。何期小会幽欢,变作离愁别绪。况值阑珊春色暮,对满目、乱花狂絮。直恐慌好风光,尽随伊归去。一场寂寞凭谁述?算前言、总轻负。早知恁地难拚,悔不当时留住。其奈风流端正处,更别有、系人心处。一日不思量,也攒眉千度。”

“好话我真会常出门。”白天脸泛苦笑,他真的觉得跟包云云在一起,也许会闹出很多事来,像玉珠,像康宁,他怎么面对他们?

“天哥,侬只要你:去来窗下笑相扶,爱道:‘画眉深浅入时无?’侬就心满意足了。”

“云云,以后的事很难说,我们还是把握眼前的,宋子京说‘东城渐觉风光好,毂皱波纹迎客棹。绿杨烟外晓寒轻,红杏枝头春意闹。浮生长恨欢娱少,肯爱千金轻一笑。’我们不是出去走一走,看一看这个小镇的好山好水好吗?”

“不,现在是:‘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遍’。可没有:‘绿杨烟外晓寒轻,红杳枝头春意闹。’我要天哥陪我。”

“好。云云,我们坐下,你给我讲诗词,我做你的学生。”

“不。侬什么也不坐,就要天哥这样抱住侬,永生永世。”

“东坡居士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他还说: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呢!”

“你呀!”

“天哥,不要想那么多,我们在一起就好。侬心你知,你心侬知,轻轻怜侬,蜜蜜爱侬好吗?”

白天听了包云云的话,心里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失守了,开始有些乱动起来,而包云云话是说出来了,也许她并无特别的意思,只是想白天真正的把心交给她,等到发现白天的抚弄有些粗野时,她的芳心也有些把持不住自己了,觉得白天的抚弄让她从来没有过的舒服,便主动迎合白天。白天也是一个真正的男人,有包云云这样的美女引诱,再也控制不住冲上脑门的热血,双手更加放势。

当白天和包云云在床上轻怜蜜爱,狂风暴雨几度之后,包云云终于挡不住白天的攻击,疲倦地闭上了那一双美目。白天似有不足,躺在包云云龙的旁边,轻轻地抚弄包云云的玉体。

包云云身材高条,穿着衣服时显得瘦弱,此时一丝不挂躺在白天面前,那白嫩的玉体就不显瘦弱了,反而像玉雕胴体,圆滚丰盈,吹弹得破,任何地方增一分则过,减一分定然大为逊色;紧包娇躯的皮肤白中透着红晕,细细体会真能见到里面新鲜的血液,没有任何瑕疵;一双挺直而不肥大的淑乳,柔美坚挺,富有诗情画意,再由最顶端的鲜红如樱桃的乳蒂画龙点睛,整个挺直的双峰就能够说话了。

再向上是脖子下面的胸部,没有任何骨感,平滑丰满,过渡柔美,比雕像不要优美;再上面是脖子,更是人类所能创造出的最美好的东西,圆圆的,长长的,近头部略小,躺在绣花白锦枕头上,使绣花也失色,不敢开放了。

包云云是一个长脸美人,似有色目人血统,挺直的鼻梁巧而不硬,韵律感很强,再以肉感十分而不肥厚的红唇衬托,更加交相辉映;一头浓浓的,如丝一般柔软的秀发已在刚才的狂暴中弄乱了,胡乱地散披在面上。白天想把包云云的头抱在怀里,或者给她理一理头发,又怕把她惊醒了,只好算了,但就是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睡态,使白天想象力更丰富,更有想象的空间,让他愈来愈想看一看,几乎达到难以忍受的程度。

“唉,我真是太不知怜香惜玉了!云云,天哥真是对不起你,你就打我一下吧。”

白天拿起包云云的手,轻轻地在自己的脸上拍,觉得那手柔软无力,就像婴儿的小手,拿在手里细玩,白天又有些痴迷了。

“真是太美了!老天爷,我白天何德何能,获你眷顾,偿我一个天仙般的,爱我的女人?”

那手也确实美到了极点,没有疤痕,没有骨感,没有肥大,没有瘦弱,没有边锋棱角,更没有一条多余的皱纹,就连手指上的指甲也是光洁的,优美的。那手臂更是莲藕做成,白皙、纤巧、修长,是那玉体最好的匹配。

白天的目光向下面一点一点地搜寻,想要找出一颗疵,结果也没有哪他的意。如果说有,算是包云云美妙的胴体上的一点不足,也是那私处绒毛上方,脐下左边一点,有一颗豆大的红疵。白天不认为那是一处缺陷,反而觉得它加强了那私处的美,使人不想那私处的作用,只想欣赏它的美。

包云云的玉腿更美,也许是从小没有做过苦工,那玉腿修长而匀称,躺在床上就如两条银月,圆润的肌肤比银月的闪亮似乎更吸引人,更能诱人将它抱在怀里,亲吻它们。那些常人都具有的,不可避免的骨节在云云的腿上不见了,代之而来的是一个个轻柔的肉窝,使人只想伸手拿起来把玩,直到脚指头。而脚本身并不肥,也不瘦,只能用一个“巧”字来形容,余外绝对不能用任何一个字。白天实在难以抵抗那双脚的诱惑,起身扑上去把脚拿起来,低下头去亲吻。

“咯咯,天哥,你别坏了,我好睏。”包云云实在忍受不了白天的骚扰,娇笑一声把玉腿移开,人也坐起来,满脸又是春色。

“云云,我——”

“天哥,我不怪你,我也好喜欢。”

白天听了包云云这话,再也坚持不住,轻轻将包云云搂进怀里,热吻包云云龙的玉体。包云云先还还击,后来就完全放弃了,婴唇里不断吐出呻吟声,让她整个人更具诱惑力。当此之时,别说是出家人,即使是神仙、佛祖也许都供求矛盾当不住她的诱惑,白天这个血气方刚,又受到玉体主人珍爱的年青人,更加难以自制。

白天和包云云在客栈里住了半个多月,真是郎情妾意,爱比天长!当他们决定离开小镇时,也不厌倦了那个小镇,而是觉得应该去大自然中走一走了,换一换环境了,或者说应该去让天下人体会一下他们的爱情了,不能躲在客栈里,偷偷享受他们的幸福和甜蜜。

白天提议乘船,沿江东下,以好让包云云好好休息,包云云则不想把自己禁固在船上,船上地方太小,承载不动他们的爱,她更愿意和心爱的人一起畅游山水,在大自然中让那些花呀!草呀!小虫、小鸟分分享她的幸福和快乐。白天对包云云爱深情浓,自然不会反对包云云的决定,包云云说什么,他都同意。

两人从小镇出发,一路向南,犹如双飞凤凰,池中鸳鸯,不知道使多少男男女女眼红,不知道使多少痴男怨女怀恨。

越过天目山,进入杭州府境内,距离杭州府已经不远了。包云云脸上有些阴云,好像近乡情怯。白天发现了包云云的表情有些不对,还以为她这段时间累了,不等包云云同意,他就决定在一个小镇上住下来,好好休息几天。包云云自然感觉到了白天的关心爱护,芳心很是安慰,深觉当初她冒险回去一点也没有错,要是当初她真的跟曾姐姐她们一起回了杭州,她就不会有今天的幸福,更不可能抢过康姐姐,现在这个男人已经是她的了,康姐姐即使再跟她抢也不能抢过她了。所以,包云云暂时又把她的顾虑忘记了,或者说抛开了,跟自己心爱的男人在那座小镇上又狂欢了十多天。只是她心里有事,即使在跟白天疯狂的时候,也是不时地流露一点出来,白天自然要好好问一问,这才把包云云担心的事给问出来。

原来包云云已有婆家。对方是同处杭州府城的官坤,也是杭州府最大的丝绸商人,杭州城首富,姓龙,名字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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