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江城区(补)
“呃,呵呵,小兄弟…你可是真人不露相啊,怪我有眼不识泰山,这是你们刚才的钱…要是早知道你的本事,给我一百个胆子都不敢收你一分钱,绝对是免费为您服务。”
那胖脸司机看见蜈蚣被消灭干净,也不由得厚着脸皮回来,还从兜里掏出那些英镑纸币和纪念币,忙不迭地送到李云霄面前,谄媚地讪笑着,尽量让自己的态度卑微起来。
然而,众多乘客哪里会轻易放过他?要不是有李云霄,只怕乘客们都被自私的胖脸司机给害死了,这根本就是个解不开的仇!
乘客们当场就对那胖脸司机拳打脚踢,就连保姆大婶、中学生情侣都怨愤难平地去踹上几脚,那健身教练更是不必多说,气势汹汹地就在胖脸司机小腹上锤了几拳头,打得他捂着肚子满地打滚,哀嚎着痛吟。
“走吧,无需再为这种人浪费时间。”
李云霄说了一句,转身便走,他知道那猥琐又势利的胖脸司机挨上这么一顿狠揍,肋骨都被健身教练给打断了,以后的日子肯定不好过,而且在这座废墟上严重缺乏食物,臃肿的胖子都活不了几天。
……
从小巷到青竹小区不过数百米之遥,路上也曾遇到过几波蜈蚣,但每一波都不会超过四条,全部都被李云霄轻松地解决掉,并且吸干了它们的生命精血。
这一路走来,今天李云霄已经杀了二十条蜈蚣,二十条活蜈蚣的精血抵得上六十条死蜈蚣,这让李云霄相当受用,好像浑身都浸泡在温泉里一样,说不出的畅快。
不过同行的人却被李云霄给吓得目瞪口呆,不单只是震撼于李云霄的战斗力,更被他的持久力震住了,李云霄杀了那么多条蜈蚣,愣是没有喘息没有脸红,他的体力该有多么浩瀚澎湃啊?
走走停停,不消十分钟的时间,李云霄就把这群人送到了青竹小区,这里的蜈蚣极少,就连路边的尸体也没几具,显然是这个小区比较安全,这不由得让人放下心来。
乘客们纷纷道谢,那健身教练也要求李云霄留一个联系方式,结交个朋友,但李云霄冷漠地拒绝了,只是随便找了辆自行车,就载着艾丽莎离开了这个小区,风一般地朝着江城区疾驰而去。
距离江城区只差八公里!
如果一切顺利,相信半个小时就能找到姐姐了!
这么想着,李云霄不由得再次加大了力气,让自行车的速度暴增一截!
看着李云霄离去的背影,那健身教练久久地陷入了沉思,目光复杂道:
“这个年轻人…厉害,真他妈的厉害,名符其实的人形暴龙啊…以后要是清除了所有的蜈蚣,我还真想请他来我的健身俱乐部来代言…”
那老头却嗤笑一声:
“得了吧,这叫高手在民间,那小兄弟真要图名利,去参加世界奥运会准拿几块金牌扬名立万,还用得着给你代言?”
健身教练一瞪眼,却又没再说什么,倒是那老头还在掐着指头,沉吟着嘀咕:
“奇哉怪哉,明明是大凶之兆,怎么就被那小哥给逢凶化吉了,难道我真的算不准?而且那惊天神力…未免也超出常人太多了吧…”
众多乘客很快就散掉,或回家避难,或想办法弄一辆车离开,这个附近的蜈蚣少,倒也让众多乘客轻松了许多。
然而蜈蚣少不代表没有,那个中年大妈回到家的时候,难以置信地看着卫生间里的一滩血和一堆碎肉,眼珠颤动愣了半晌,最后才发出撕心裂肺的尖叫声,响彻整个小区,久久不散,似乎把她的灵魂都撕裂了。
蜈蚣临世就是如此的残酷,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没有谁能在这片废墟中一直走运。
……
城南的路况比城北要好一点,不至于满地都是裂缝,道路也基本能保持畅行,就连路上碰到的蜈蚣都没有城北那么多。
但是越往南走,就越容易看到一种新的虫子。
这些长条虫子身躯一环扣着一环,有点像蚕,却又比蚕虫大了数百倍,每一头都有半米长,直径几乎有十厘米,通体青白相间,油光发腻,远远看着就像是一条长形的冬瓜。
别看这种虫子体态小了许多,但它的威胁性却不比蜈蚣来得弱,因为它们的背脊上长着类似于密封那样的薄片翅,急剧地拍动着,嗡嗡作响。
会飞,就意味着它们很灵活,而且它们的口器呈现漏斗状,会喷出一波波的强酸!
这种强酸比之蜈蚣的口水要浓烈得多,比之盐酸、硫酸、王水更是超出数十倍!
街道上,偶尔能看到那些被腐蚀成尸水的尸骸,就剩下半融化的骨头,其他的头发、肉质、血液、内脏都全部被融化成酸臭的黄浊液体,便连衣服也跟着一起消融掉!
这种死法,比之被蜈蚣凌迟生吞都还要令人不寒而栗!
艾丽莎甚至亲眼看到半路上,有几条大型的绿色蚕虫飞过来袭击一辆小车,车主本以为待在车子里就不会有事,毕竟那是金属车,连车窗都是上佳的硬化玻璃,厚度和硬度都达标。
然而惊险的一幕却出现了。
只见那些大型的绿色蚕虫蠕动着身体,猛地,上半身膨胀了一圈,随即从漏斗状的嘴里喷射出一道道绿色水箭!
却见车子的硬化玻璃“嗤嗤”地几声,竟然冒出了黑色的烟雾,下一刻,这些玻璃就像是纸糊的一样,被迅速融化出一个个环环相扣的窟窿!
“啊,不!救命啊……”
车子里的一家三口看得魂飞魄散,连忙刹车,打开车门就冲下去,可是天空中的绿色蚕虫却咕咕怪叫,朝这一家三口的胸腹喷出一股股液体,当场就让他们的身体如同沸腾的油锅发出“兹兹”的爆声。
随即他们的胸腹开始融化,并且一路扩散到头部、四肢,所过之处,所有的血肉都化作尸水,不到三秒钟的时间,地上就只剩下一滩腥臭的黄浊液体和半幅镂空的骸骨……
再然后,天空的几条虫子才怪叫着飞下来,美美地趴在尸水上,用漏斗形的口器吸食着粘稠的尸水,吃得不亦乐乎。
艾丽莎看到这一幕,也被吓得头皮发麻脸色苍白,肚子里翻江倒海差点就要吐出来了,这世上怎么会有那么可怕的虫子啊,比之蜈蚣都还要可怕!
蜈蚣尚且要用虫腿、牙齿来把人撕碎,可是那些蚕虫却只需要喷一口毒酸就能把人的骨架都分离出来!
“别怕,那种硫酸虫其实是最低级的,看似吓人,其实是最好对付的。”
李云霄淡漠地扫视着那几头抢着吸食尸水的虫子,随便从地上捡起几块砖头,用千钧之力扔过去。
“噗噗噗”地几声,这几头飞行虫子当场就被砖头给砸得肠穿肚烂,其中一条更是被砖头撞得重重地砸在墙壁上,身体都断成了两截,一地的内脏都参杂着血水、酸液流了出来。
“呃……”
艾丽莎也不由得看呆了,天,李云霄只是随便扔出几块砖头,就解决掉那四头会喷出毒酸的虫子?
蜈蚣都没那么快解决的吧?
李云霄却不紧不慢地解释道:
“别看它们会飞会喷酸液,其实它们很脆的,皮肤软得跟我们人类差不多,根本就没有坚厚的甲壳保护,你要是拿枪的话都能一枪把它们打死,而且它们的警惕性很低,飞得又不快,几乎就跟活靶子差不多,所以刚才在面包车里,我才说这种虫子没啥威胁,就跟拍苍蝇一样随便拍死。”
李云霄说得轻巧,可是艾丽莎依旧脸色苍白,嘴唇都止不住地发抖,想要让她短时间内克服恐惧,以平常心去射击那些硫酸虫子,怕是没那么轻松,她还需要去适应。
接下来的行程中,李云霄也碰到了不少蜈蚣和硫酸虫,但他能避则避,万不得已避不开才会选择战斗,但他每一次出手,都会摧枯拉朽地将虫子解决,并且让它们死状极惨。
偶尔,四周惊慌逃命的人群目睹李云霄一巴掌拍死蜈蚣,一砖头砸飞硫酸虫,都会惊讶得嘶嘶地吸着凉气,愕然到连哭喊声、尖叫声都戛然而止。
那个戴着黑口罩的男人到底是谁?
怎么会拥有如此骇人的战斗力?
所有的虫子在他的手底下都是秒杀,难道他是超人吗。
四周逃命的的路人都想要赶过来寻求李云霄的庇护,可是李云霄独来独往,完全没有要当城市英雄的想法,直接就踩着脚踏车,载着艾丽莎消失在所有人的眼前,徒留下黑色的背影,让被救了性命的路人啧啧称奇,议论纷纷。
当然,如果李云霄骑车骑累了,也偶尔会停下车主动去击杀蜈蚣,然后吸取蜈蚣精血来补充体力,以便保持自己随时都精力充沛不会疲惫。
至于硫酸虫的尸体……李云霄是不敢去碰的,一来是硫酸虫的强酸太过可怕,二来是硫酸虫体积太小,二十条硫酸虫都没有一条蜈蚣来得重,精气少得可怜,李云霄吸了也是白吸。
就这样,半个小时的时间,李云霄东拐西拐地穿行了许多街道,终于离开了市区,来到稍显偏僻的近郊江城区!
这里是新开发的城郊,远不如市里的繁华,不过胜在够安静够清新,绿树植被也非常的多,所有的高楼也都是新建的,而李云霄的姐姐,就是住在这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