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一箭退敌
不过休息了这么久,那一阵阵昏眩的感觉已经消失,他的身体也已经恢复了过来,他知道以这些盗贼的凶残,自己绝对没有生还的机会。
但他才刚刚成为魔法师,成为一名阵法师,他绝对不想就这么放弃自己的生命。
凡是想要自己生命的然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一抹狠厉流过高斯的眼底。
他迅速的翻身上到了马车顶上,抢夺过一名弓手的弓箭,瞄准拉弓射箭,动作一气呵成。
高斯知道,只有重伤这个盗贼头领他再有一线生机。
嗡,
箭矢如奔雷般射出,发出尖锐的破空声,手中的弓好似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一般,顿时断裂,可见力道之大威力之猛!
箭矢直射向战场中的盗贼首领。
此时的费恩已经离商队不到十米,突然一阵危机感传来,但是之前的那些箭矢根本就是有气无力,虽然传来一阵危机感,但他并没有在意。
他用手中已经沾满鲜血布满斗气的刀挡了一下轻轻的挡了一下,但是当箭矢和他充满斗气的刀相碰撞的时候,他便知道糟了。
“叮”
箭矢并没有被弹飞,相反,费恩手中布满斗气的刀则应声断裂,虽然用武器格挡了一下但那箭矢却去势不减,已不可抵挡之势向着他的胸口冲去。
费恩能发出斗气,实力自然不可小窥,在紧要之际,他移开了重要部位,但是因为轻敌的缘故还是晚了一步!
箭矢还是射中了他的身体,箭矢透体,携带着巨大的力量,把他狠狠地钉在了地上。
“草!好大的力量”费恩心中不禁想到。
胸部被贯穿,顿时费恩失去了战力,不仅如此,他的生命还危在旦夕。
现在的他已经无法行动,一阵阵剧烈的疼痛传来,令他无法聚集斗气,只能呆呆的躺在地上,而只要下一根箭矢射来,他便会丧命箭下。
高斯再次抢了一把弓箭,拉弓如满月,但没有举弓射那首领,而是瞄向了那些盗贼。
因为他知道,这些不是普通的盗贼,没有任何的一丝散漫,反而训练有素,极为听从指挥!
如果他真的把那首领杀了,这些盗贼肯定会更加疯狂的进攻,杀死佣兵们和自己以为首领报仇,结果自己还是要死,而唯一的机会便是,令那盗贼的首领伤而不死。
箭矢如雨般落下,根根正中盗贼,凡是中箭的的盗贼非死即伤。
而他们的清醒和费恩一样,都是狠狠的被钉在地上,只是他们显然没有费恩幸运,被钉在地上的他们瞬间被悲愤的佣兵分尸!。
箭如雨下,一个个原本悍不畏死,凶悍残忍的盗贼顿时倒在了血泊中,眨眼间便让盗贼团损失过半。
之所以有这样的耀人战绩,一是因为高斯的箭矢快、狠、准损,二是因为盗贼们已经放松了警惕,因为佣兵们已经不多了。
高斯的这一举动可谓是奇袭,也变造成了如此骄人的战绩。
佣兵们当然也看到这一幕,都好奇队中什么时候有了这么一位神箭手,但是心中也安定了很多,有这么一位神箭手在,他们的压力瞬间减小了很多,甚至有反扑的迹象!
他们或许能够打败久负盛名的‘血镰盗贼团’,他们能活下去了!
顿时佣兵们的士气提了上来。
盗贼们顿时回过神来,有意识的躲避着那些致命的箭矢,伤亡数量顿时变小。
盗贼看到自己的同伴竟然死伤无数,他们无法相信,本来如同羔羊一般毫无杀伤力,任自己宰杀的佣兵们,竟然突然颠倒,翻过来残杀自己!
一股莫名的愤恨充斥在盗贼们的心中,他们要报复,要把那些佣兵们撕个粉碎!
但他们突然发现自己的首领,实力强大的首领,竟然受了重伤,奄奄一息!
顿时他们没了再战之心,他们知道,一旦首领被杀,即使他们杀死这些佣兵们泄愤,他们也要面对其他首领的怒火,他们的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生不如死!
他们放弃了面前的敌人,疯狂的向首领处汇去,护卫这首领,以防止那神箭手的偷袭。
被护在中间的费恩,透过空隙,狠狠地盯了一眼站在马车顶上手持弓箭的黑发少年一眼,心有不甘愤恨的喊道:“撤!”
随着一声令下,残余的盗贼们护着费恩迅速的撤离,迅速的消失在了丛林中。
看到盗贼们撤离,劫后余生的众人不仅欢呼起来!
现在的他们也有了心情寻找那位解救他们的神箭手了。
等知道是高斯便是那神箭手时,他们顿时吃了一惊,他们没有想到以身体孱弱出名的魔法师竟然有这样的技艺。
但事实就是事实,无数的人证明了这一点,证明就是那名魔法师射伤了那名首领而救了他们。
于是众人都对着这名身穿魔法袍的黑发黑眼的少年敬佩了起来,也好奇了起来。
拉姆拖着重伤的身体来到高斯的面前,“高斯,你救了我拉姆,这份恩情我记着了,如果有什么需要,请通知我,我决不推辞!”拉姆郑重的承诺道。
“我们不是朋友吗?战场上不就应该相互照顾吗?”
拉姆一愣,但是激动了起来,他不过身上的重伤,大声的喊道:“对!说的好!我们是朋友!真正的朋友、真正的战友,从今天起,你高斯就是我爱人拉姆的朋友,今生无悔!”
战场上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值得信赖的朋友,这一直被矮人们坚信着。
拉菲德应为伤势太过严重,之前一直强撑着,在战斗结束之后,已经放心了的他,精神一送,顿时昏迷了过去,而接替他的职务的便是拉姆。
之后的旅程,由于几乎所有的人都受了伤挂了彩,所以佣兵们走的非常小心,如履薄冰,害怕再次发生什么意外的情况。
好在可能那盗贼团的首领可能的确是受了不小的伤,一时半会还恢复不过来,所以经过了两个月提心吊胆的旅程,最终他们还是安全的通过了帕克边境,来到了目的地,温格尔城。
温格尔城位于帕克帝国的东南部,由于位于荷伦多利帝国和帕克帝国边境的相交处,易于贸易,所以也渐渐地变得繁华起来,成为了一座极大而繁华的城市!
城中居住着几十万人,由于这座城市的性质,所以大多数都是商人,每天进出城的人络绎不绝,而高斯一行人的到来自然也没有引起什么轰动。
看着四周川流不息的人们和布满了两大帝国风格的建筑,高斯不禁有些入迷,这样繁华的景象他还没有见过。
这座城市给他的感觉是热情,是的热情似火,到处可以看到穿着暴露的女人,甚至可以看到大街上当众示爱情景。
而且那些女人看他的时候总是出现一种炙热的眼神,好像要生吃了他。
这让他很不解,经过拉姆的解释之后他才知道,这是那些女人已经看上了他,用这种眼光来暗示他,要他有所行动。
这……这太热情了,让他有点不适,毕竟他一直生活在小镇之中,之后加入到军队,然后进入几乎与世隔绝的魔法塔内,几乎没见过几个女人!
等到佣兵们交了任务,得到了酬劳,拉姆来到了他面前,邀请道:“我的朋友,你救了我的命,这份恩情我记得!虽然你说我们是朋友,但是恩情毕竟是恩情,我还是想要报答你!想必现在你应该还没有住的地方吧!不如到我的朋友山姆那暂住几天,怎么样?保证用最好的麦酒招待你,不然你可是不给我面子!”
对于这座城市,高斯极为的陌生,在这里他举目无亲,而现在他确实没有合适的住处,对于拉姆的邀请,他自然不会拒绝。
“是的,其实我也正在为这事苦恼呢!在这里我人生地不熟,既然你有心帮助我,我又怎么能够推辞呢!那就先谢谢你了,我的朋友!”
应矮人的邀请,两人穿过繁华的街道,七转八拐之后,走进了一家武器铺。
一进门的拉姆就大声的喊着,“我的朋友,山姆,看看是谁来了”仿佛这是他的家一般!
随着拉姆的喊话,在店铺中的后们处走出了一位矮人,同样的酒糟鼻,火红的头发和几乎托在地上的胡须。
而这位矮人显然认识拉姆,而且极为的熟悉,“奥,我的朋友拉姆,我们有多久没见了,真是想念你啊!真是怀念曾经的日子!”
说着名为山姆的矮人便给了拉姆一个狠狠地拥抱,随后两人在对方的胸膛上互锤了一下,显然是很开心看见拉姆的到来。
拉姆开心的对山姆介绍道:“这是我的朋友高斯,真正的朋友!真正的兄弟!”
听着拉姆说真正的朋友。真正兄弟这句话,矮人山姆不禁对名叫高斯的人有些好奇,他可知道拉姆的性格,那可是相当的倔强,得不到他承认的人,别说是称之为兄弟了,他连看都不会看他一眼!
此人到底有什么稀奇之处,竟然能够得到拉姆的承认?山姆有些好奇,但既然能得到拉姆的承认,那也就是他的朋友了!
“既然你是拉姆的朋友,那么也就是我的朋友,在我这住一段时间吧,不好好招待朋友可是会被矮人同胞耻笑的”山姆热情的邀请道。
“那打扰了您了”现在可谓是寄人篱下,所以高斯客气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