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4章 难民潮
骑兵们牵着马进来,书记官恭恭敬敬地把文书还回去。
“文书已经验证无误,但卑下没有交接权,骑士团的驻扎事宜,需要等镇长阁下前来,才能与团长大人交接。”
“我并不是团长,团长大人还在后面,我是我们骑士团的小队长。”
为首的骑士严肃地纠正了对方的错误。
书记官和民兵队长大吃一惊。
这位英武伟岸的大人竟然只是一个小队长?
那么他们的团长该是多厉害的人啊!
民兵队长看看自己,又对比一下人家,顿生自卑。
书记官连连为自己的误会道歉。
为首的骑士并不介意。
从一开始,他和他的手下们表现得十分严谨守礼,并不像人们印象中的地方军队那样耀武扬威,除了看上去比较严肃刻板,书记官和民兵队长都觉得这些骑士还算好说话。
想到他们是来自己镇上驻扎的,他们更热情了几分。
他们自然没有发现,在他们同意开门之后,这十几骑人中已经有一骑悄然离开队伍,向后方报讯去了。
而剩下这些进入了小镇的骑兵,看似随意,实际上没有离开过马匹三尺,马匹之间相隔的距离也大有文章,一旦遭遇突袭,他们随时能翻身上马,形成骑兵突击队形。
更不用说,那些矫健的高头大马从一开始,就没有一头嘶叫过,明显经过了严格的驯化。
这样的素质,当然不是一般骑士团可以比拟的。
书记官和民兵队长没有见识,匆匆赶来的镇长看到这群精锐骑兵时,本能感到了疑惑。
他不动声色,摆出一副乡下土财主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搓着手笑道:
“诸位是来帮助我们抵抗魔灾的骑士?欢迎欢迎!”
小队长见镇长半点不提驻扎交接的事,知道他有了疑虑,平静道:
“听这位队长说。西岭镇的围墙是您力主加厚的?您还捐出了皮甲武器?您做得很好,如果王国上下都是这样忠诚守土的领主的话,陛下就不会对魔灾那么忧心了!”
他看了一眼明显比过路镇集要高厚的围墙,眼中掠过一丝赞许:
“我回头会向团长建议。将您和西岭镇的事例上报,说不定王国会作为战争典例,给与嘉赏。”
嘉赏便代表着更充沛的援兵和补给,这是魔灾中最重要的东西。
镇长心里一跳,对方口气这么笃定。不像是有问题的样子呀。
“多谢大人举荐!不知道贵骑士团总共有多少人?这个,我们镇上事前没有得到上面的文书知会,所以可能准备不足……”
“不用担心,我们骑士团这次来的正式骑士一共三百,我们会留下五十人帮助你们驻守,其余人会继续前往其他领地。”
才三百!
镇长失望之极。
三百人能做什么?就算是镇上的民兵队没扩编之前,不止这个数。
就算这个白鹰骑士团的人比临近的米勒子爵蓄养的精锐私兵强上一倍,留给他们镇的也不过五十人而已。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起码是王国派来的援兵,有总比没有好。
镇长的郑重便减少了很多。区区一个三百人的骑士团,怪不得没听过名字。
小队长看出镇长的想法,讥讽之意在眼中一掠而过。
普通的骑士团或者贵族私兵,怎么能和大陆第一骑士团相比!
他们的正式骑士个个都是黄金阶武者,身经百战,曾经有五十个骑士集结冲锋,生生冲垮了两个贵族私兵千人团的前例!
区区一个不到万人的小镇集,要不是正好位处红河高原东部出口的必经之路,这些乡下人有生之年能见识到圣殿骑士团的军容,都是祖上冒青烟了!
这不是夸张。
圣殿骑士团的后备成员虽然主要从民间遴选。但成为正式骑士后,便自动获得正式的骑士身份,被赐予一个庄园作为采邑。
也就是说,圣殿骑士团的正式骑士都是贵族。
这个骑士爵位是终身制。庄园也会在死后被收回,除非后代能达到黄金阶继承父辈的位置。
正式骑士的后代会被优先选拔入团,因此,圣殿骑士的后代每一个从出生开始,就以成为正式骑士为目标,接受严格的训练和宗教洗脑。无论身心,都绝对忠诚于神圣教廷,哪怕教皇叫他们去死,也不会有人皱一下眉头。
这个镇长虽然是世袭男爵,但论及真正的地位身份,圣殿骑士团的任何一个正式骑士都不比他低,而论祖上的血统和出身,许多骑士都是世袭,接受的教育比镇长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过此次进入红河高原,他们执行的是秘密任务,连圣殿骑士团的正式旗号都不能暴露,因此小队长也不在乎镇长的轻视,一板一眼地与镇长沟通,好为后面抵达的主力做准备。
“……西岭镇是离开高原的必经之路,以后一定会有流民,镇长大人打算怎么处置?”
“您知道的,我们的粮食不多,而且,镇子里并没有足够的房子……”镇长一脸为难,“最重要的是,那些流民都是其他领地的领民,他们违背了领主的召集令,按照法律,我不能收容他们。”
“好吧,我可以理解。”
小队长点了点头,“不过根据至高神的教义,十岁以下的孩子不用上战场,而且理应得到额外的庇护和赦免,我希望能够收容那些孩子。”
“这……”
镇长也是按时礼拜的教徒,犹豫了一下,想到小队长先前说的上报和嘉赏,一咬牙:
“可以,不过我不能长久地养着他们,最多给些食物,收留两天,您必须给他们安排个去向。”
“您真是仁慈的人!我一定会将这件事上报团长大人,您的虔诚和忠实会得到应有的报偿!”
小队长满意地称赞。
……
“……妈妈,我好饿……”
细细的童音从蹒跚而行的女人怀中传出。引来一片发绿的目光。
那些目光接触到女人身前的强壮男人,才不甘心地收回去,但仍有好几道垂涎欲滴的视线在他们附近徘徊,流连不去。
“嘘!尼克宝贝。别说话!”
女人心惊胆战地压低了声音,哄道:
“忍一忍,我们马上就有吃的了,忍一忍……”
“夫人,我这里还有半块面馕。”护卫他们的家族骑士回头。低声道。
“不行,洛菲士,这是你的口粮,你必须吃饱,否则迟早没有力气护卫我们,还会生病。”
想到另一位家臣已经半途悄然离开了他们,只剩下洛菲士骑士始终忠心耿耿地一路护卫,女人眼睛闪烁了一下,低声道:
“尼克两个小时前刚刚吃过,下个镇集已经不远了。我们试试能不能进去。我身上还有些钱,可以去换点食物,雇一辆马车,离开这些难民。”
她顿了顿,“我父亲的领地很大,到了那里,他们一定会收留我们的。”
“好,夫人。”看到女人抱着孩子的手臂已经微微发抖,骑士惊觉自己疏忽,“那让我来抱着尼克少爷吧。”
“好。谢谢你,洛菲士骑士。”
女人也很累了,她将被厚厚衣物包裹的尼克递给洛菲士,伸手去摸怀中孩子的额头。
前几天那种可怕的高热已经降下去了。
谢天谢地。尼克并没有被烧坏脑子!
否则,在女儿失散,丈夫又生死不明、很可能已经殉城的情况下,她不知道还有没有意志支撑自己活下去。
这次逃难的历程,从一开始就一波三折,艰辛程度是她这样从前养尊处优的贵妇所无法想象的。
流星坠落后。当场出现了一个浑身喷火的怪物,四处袭杀乱跑的流民。
女人抱着儿子,侥幸在两个家臣的护卫下逃脱,但慌乱中却和抱着小女儿的侍女失散,而另一位家臣则当着她的面被点燃,连灰烬都没留下。
在那场混乱中,被丈夫派来护送难民的士兵彻底流散,他们的一部分财物也与板车一起遗失。
更残酷的是,半个月前那场“神迹”的第二天,剩余的两位骑士中的一位在夜里不告而别,而且还带走了他们包袱中所有财物。
女人还要庆幸,对方没有彻底泯灭良心,还记得给他们留下几件保暖衣物,抵御骤然而至的寒冬。
没有了大队士兵护送,他们不敢进入别的领地,只能绕着繁华镇集和商道,专找下路走,以避开到处强征青壮入伍的征兵队,以及趁火打劫、烧杀抢掠的流寇盗匪。
走了大半个月,他们才走了两百多里,过了三四个较大的贵族领地,进入相对安全的区域。
在这过程中,难民潮一直在不断增大。
许多连财物衣服都来不及收拾的难民出现在队伍中,女人才意识到,红石城的平民甚至不是最惨的。
相比这些难民,红石城的人虽然是被迫离开故土,但哪怕是最穷的平民,也带上了一些干粮,节省着吃,加上在路上挖些野菜地鼠,总能维持一两个月。
那些难民是真正的身无长物,年纪轻轻的男人都饿得皮包骨头,眼冒绿光。
他们犹如蝗虫,沿途经过的所有地方,连树皮都被扒下来吃光。
失去了父母的孩子肚子里塞满泥土,双眼圆瞪地倒在路边,肚子鼓得像球,皮肤下还有东西在动。
有活动能力的难民,看所有活物的眼神都透着垂涎欲滴的味道。
这些人专找弱小独行的老弱和女人,在经过一些浓密的树林时,落在队伍后面的人会无端消失,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想到之前那些目光,女人不寒而栗,心想,无论如何,她到了下个镇集,一定要离开这些已经快疯狂的难民。
“对了,下一个镇集是哪里,洛菲士骑士?”
“我记得是西岭镇,夫人。”
(未完待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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