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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轩辕无心决定进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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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阳殿,苟耀天从太子殿回来一直没有说话,阴气沉沉的让人都躲到了一边去,只剩下顺理成章晋升为贴身太监的小生子,想逃却不敢走,只能顶着皇上浑身散发出的一波又一波压力,汗流如雨下。

他平时看小冬子公公总是能在这种时候适时的递上一杯茶水,然后说一两句宽慰的话,即使不能为皇上排忧解难但也比现在的情形强上千百倍,小生子身临其境更能感觉出他和小冬子的差距。伴君如伴虎,小冬子公公能在老虎身边安身立足,可谓是莫大的能耐。

“小生子。”苟耀天终于开口了,吓的小生子赶紧找回神游在外的三魂七魄。

“奴才在。”

“小冬子现下人呢?”

“冬子公公早前已经遵循皇上的口谕去慎刑司领罚了,这会儿也差不多该回了。”

“你还真是清楚的很,看来朕不用派人给他送药了吧。”溜须拍马的狗奴才,眼色倒是厉害的很。

小生子腿脚一软跪地重重磕头,声音颤颤巍巍:“奴才该死,奴才多管闲事,皇上隆恩浩荡,奴才怎么敢因为一己私心阻了皇上的爱才之意。”

“行了,别跟朕面前耍些没用的花枪,你对小冬子有孝心是你懂事,伤药你待会送去,顺便给朕带句话去。”

“皇上尽管吩咐。”

苟耀天停顿了片刻:“让他好好养伤,以后有了黄马褂朕就不打他了。”

……

天大的恩赐,小生子都忍不住眼红,不过是挨次打,再重新熬上一两年就能得到皇上许诺的黄马褂,这是别人求一辈子也得不来的,小冬子为太子背黑锅值得了。

只是都是做奴才的,怎么小冬子公公就能做的这么出色了,太子出宫有人丧命有人获宠,命运就是如此不公。

小生子好生收起嫉妒,恭恭敬敬的说道:“奴才明白。”

“如今内务总管的职务闲缺,你给朕出出主意,谁比较适合顶替这个位置?”

小生子还想要脑袋,二品官员的事情哪里是他能左右皇上的,匍匐在地战战兢兢的说道:“全凭皇上做主。”

苟耀天不乐意了:“朕是问你!你应付后宫的太极耍到朕身上来了,既然这么简单的问题你都答不上,朕且看你也算孝顺,干脆随小冬子一起去慎刑司受点皮肉之苦长长脑子。”

苟耀天的恫吓吓的小生子忙不迭的磕头认错:“依奴才之见不如虚置,皇上最贴心的身边人有事不报,倒还隐瞒,这肯定很伤皇上的心,再重新挑选用人又得花心思,皇上平日公务繁忙,哪能因为这些小事费劲,倒不如照旧也算是给一帮不听话的狗奴才敲敲警钟。”

苟耀天看人从来没有走眼过,小生子果然是个人精,知道他代替不了小冬子就绝对不会强出头,处事圆滑八面迎合看来是个可用之人。

小生子最得苟耀天心的一点是:他能够分清楚他要什么和他能要什么。

“那往后的日子你就暂替小冬子的事务,朕也不晋级你头衔了。”小生子赶紧谢恩,一两年的时间够他大捞一笔,虽然比不上小冬子公公的黄马褂,但他也知足。

“既然你接替小冬子,那么朕有事要交予你办。”

“皇上尽管吩咐。”

“太子一事不需要朕多加言语,程之浩敢把他的行踪告诉朕,就料定了朕会去找他,朕得出宫一趟,宫内的事情跟往常一样,朕不想回宫看到什么岔子明白吗?”

小生子差点痛哭流涕:这皇宫禁内,哪个主子都不是他得罪的起的,平日日常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若是山中无老虎,得多少猴子称大王啊!皇上刚给他肥差,他还没来得及扑就他的发财路,面前的黄泉道却已经砌好,没有皇上坐镇的皇宫会成什么样子小生子连想都不敢想,只能痛哀感慨这可真是个名副其实的重任。

苟耀天不用看小生子的表情也能摸清他的花花肠子:“你有什么心思朕明白,朕离开之前会让人给你拿颗溶蛊丹,做好你自己的本分,蛊毒无碍但刀剑无眼,若是有什么缺失被主子抹脖子那也是你造化不够。”

溶蛊丹是洗濯国的秘药,在每一任太子登基后由太后传予,可以防御任何蛊毒的侵害,是皇室御赐的圣品,由此一颗一生无虞,连皇子都无法享用的臻品,现在小生子居然有幸可以荣获一颗,这等荣光和黄马褂可好有一比。他掩不住眼角的细密笑纹赶忙谢恩,尝到权利下的甜头,整个人神清气爽暗暗稳定住狂喜,开始了他宦官的发财路。

帝阳殿小生子受赏赐,而广袤天地之间,小冬子却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沾满衣襟,他挨打且不怨,因为是为皇上办事,即使是罚也是荣光,但是他忍受不了身边那些接踵擦肩的奚落,这些狗奴才,以前见他位高权重个个巴结都来不及,现在他不过是一时落魄这些跳梁小丑便个个落井下石,这些人他都记下了,他日他再获龙宠之时定是加倍的一并讨回。

小冬子咬着牙看向帝阳殿的方向发誓:他会回来的,他一定会再站于高位,陪在皇上身边,把这些今日给他难堪和耻辱的混蛋杀的一干二净。

……

九天后程之浩和轩辕无心抵达了他们的第一站东突城,东突城地处上德国境内,这里山清水涌,风景带着原始的粗犷和粗糙,地理显得凶险人文风情十分浓厚,不过这个浓厚不是底蕴浓厚,而是野蛮浓厚,因为上德国的东突城就是天下霍霍有名的食人城。

不过所谓食人城也是百年前的景观了,因为百年之前上德国遭受着连续数十年的天灾,冬夏两季交替肆虐这片不大的土地,冬寒一过暑严转眼就能将冰天雪地晒干,春秋好像消失,老天爷完全不给这个城市的子民留任何活路,大批的动物因为嗅觉触觉的灵敏早已慢慢迁徙的离开了上德国。

百姓没有食物可以果脯,也没有干净的水源可以饮用,每天都有成千上百的饿殍横尸街头,所以食尸成了他们活下去的唯一选择,可尸体的数量远比不上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灾民的数量,于是情况开始恶化,身强力壮的男人组成猎杀队,每天外出捕食的不再是动物,而是无力自保的孩子、妇人和老者,人类的兽性在这场灾难中被暴露的淋漓尽致,整整十年间上德国犹如一座死城。甚至在这种危在旦夕的时刻没有一个国家愿意去侵占上德国,因为谁也不会傻到去接手一个毫无价值,犹如毒瘤的疆土。

十年……漫长的十年,人人自危的上德国子民们都已经绝望,天要亡他们一个都跑不过,就在所有人都接受这个不可更改的事实,变得凶残暴戾,天灾却消失了,不过数天雨水便顷刻滋润了万物,火舌燎过的大地半月不到又是生气勃勃,上德国的百姓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停止了捕猎,忘记吃饭、忘记睡觉每天胆战心惊的等待着新一轮的炼狱之日到来,可数月后他们等来的是大批动物的回归,一切都恢复到十年前的正常轨迹上,风调雨顺从此再没有严冬和酷暑,老天爷好像跟他们开了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只是这个玩笑一笑十年,死亡不可估量……

如今的上德国国泰民安,执政者不算一代圣君但也不是昏君,整个国家实行着中庸的国政,上一代的人即便幸存在九十年的岁月中,也都早已经寿终正寝,没有人愿意提起那段惨烈的历史,可食人城的名声不胫而走流传在外,就算上德国人不愿重提旧事自掀伤疤,但是野蛮已经传承下来,形成了这个国家彪悍的民风。

“相公,你说苟连河身上中的什么毒来着?”轩辕无心咬在回儿扒过皮的火龙果,用牙签提过黑子的果肉,她很享受这种多汁无味的水果,讨厌苹果的甜中泛酸,讨厌水梨里细腻果肉还带着粗糙的颗粒,轩辕无心吃水果喜欢纯粹,要不就是纯酸,要不就是纯甜,她喜欢西瓜、芒果、椰奶勉强能喝,椰肉却谨谢不敏。

不过自从有了回儿以后,火龙果也列入她的喜好之内,能将芝麻粒一样的黑子挑干净,她这个丫鬟收的值得。

这一切的作为都让人觉得轩辕无心是个贪婪无度,骄奢淫逸的混蛋,但只有她自己知道,这是苦尽甘来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放纵。

细说她的过去真是苦不堪言,其实轩辕无心当安怡的时候,从来没有吃过饱饭,父亲是军人,从小对她和妹妹的管制向来是铁一般的纪律,每天十点熄灯六点起床,吃饭永远六分饱,无论上学还是回家必须用跑,即使上了大学也不例外,因为她们姐妹俩念的军校都坐落在老家的城中心,站在家中打开窗户都能看见学校的操场。

后来安心进了行政部门,她却只在行政部走了过场,转眼成功跻身成为一名无名无姓的间谍。这个职业注定将她吃不了饱饭的情况延续下去,直到她死。做了一只不用吃饭的恶鬼。后面的事情无须赘言,因为就章无心的个性和处境来说,能一天吃两餐饭都是章炳望莫大的恩赐。

轩辕无心咬着火龙果摇头晃脑的哀叹她波折的一生,天下还有她这么可怜的人吗?以各种形态活了几百年,吃饱喝足的美好生活才体验了不到半年。

“喝点骨头汤,你正在长个子。”程之浩的雅手上盛放着一只晶莹剔透的薄瓷碗,里面荡漾着徐徐冒烟的奶浓大骨汤,其中沉浮着清香的山药和诱人的烂肉。汤匙一搅动,汤底的破皮大豆随波晃动,然后再在悠然沉底。

最近几天轩辕无心心宽态安,日子过的惬意闲散,每晚睡觉光抽抽的惊醒,人居然在舟车劳顿间渐渐抽长了少许。

“回儿,以后水果只准在饭后给主母准备,听明白了吗?”程之浩吩咐,对轩辕无心把火龙果当正餐吃很是不认同。

轩辕无心疑问着:“回儿,记的住你的主子是谁吗?”然后吸溜一声,最后一瓣白色果仁滑进嘴中,唇舌咂巴,最后再舔舔嘴唇,乌黑眼珠流转着意味深长。

回儿盈盈一笑,身后的水波泛着阳光,都不及她笑容来的耀眼:“主子,主母爱吃便由着她吃吧,心情好才能长的高不是。”

程之浩知道指示不动轩辕无心的身边人,不过回儿给了她当然得由她发号施令,若是真叫他教训了去,无心留着这等人也没什么用,只能正色的对轩辕无心说道:“空腹吃多了生冷会伤脾胃,饭后吃水果,我带你进洗濯国的皇宫。”

“不去,谁要看一堆玩虫子的怪物。”轩辕无心慢慢碾磨手底的汤匙,任由细瓷刮出刺耳的声音刺激在场所有人的耳膜,凉亭下绿水中悠游的鱼也因此开始滚滚翻腾而躁动,回儿更是捂住耳朵想躲避开嘈杂,知道主母的心情不好是因为那个喜欢挑唇邪笑的红衣男人。

轩辕无心想起苟连河的脸就有隐藏不住杀人的冲动,不想她血洗皇宫,谁都别给她大开杀戒的借口。

她不怕虫子,但是讨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她没有置喙的余地,但是如果谁要将她牵扯进不想沾染的俗世,她也没多少好心看这些男人自食其果,苟连河那种是人是笑着杀人的刽子手,轩辕无心从传闻中能看出洗濯国权都的激烈,以淘汰赛来决定即位之人本来是很具有体育精神的一件事,但是在洗濯国失败者付出的是生命这和任何精神都无法挂钩。

苟连河找程之浩真的只是为了单纯的借兵?程家堡的兵就那么好借,林公胧借、苟连河借?在轩辕无心看着这些借兵是假,不过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想借由借兵接近程之浩从程家堡身上获得其他不为人知的利益才是真的。

她老公真是可怜,谁都想在他身上挖一勺羹,这种局面的形成应该不止短短几月了吧,不然程之浩也不会是个借兵的人便接待,十六国有十六国的张良计,程之浩有程之浩的过墙梯,他任由这些人利用他的同时,何尝不是在利用这些人压制十六国了。

“回儿,你也吃,我长个头没道理你不长,别以后该有的都没有被夫家嫌弃。”轩辕无心用湿帕擦赶紧手指尖的水果汁液,把程之浩舀给她的骨头汤推到回儿的面前。

大家都是同龄人,都处在正值发育的时期,轩辕无心不想回儿长成竹竿,这个时代的女人本来就没有什么地位,再不增加些资本和姿色,以后想拴住男人的心就只能靠武力了。

“主母,”回儿羞怯的好生窘迫。最怕主母的口无遮拦。

程之浩再舀上一碗汤水,一点都不吃味轩辕无心将他的好意送给回儿,“你不想看看苟连河发病的样子?”

轩辕无心有了犹豫,停顿片刻:“你不会给他下了什么奇怪的毒吧?”肠穿肚烂她看多了,程之浩也不会以此为由来引诱她,除非是什么莫名的毒药,毒发的时候有很高的观赏性。

“春散。”

……好羞人的毒药啊!亏得堡主能用一本正经的脸说的义正言辞。

“你还真是的是个爷们,这么为身为同性的苟连河着想。”这是毒吗?这明明就齐人之福的好事,苟连河回宫还不赶紧召集十个八个女人滚床单。

“发情之时,无药可救。”

“我知道,必须女人才能消火去欲,鸡(和谐)奸都没成效么。”武侠小说里都写的一清二楚,接下来不**都对不起春药的华丽出场,轩辕无心终究弄不懂一个疑问,按理说常规性春药的药效都是可以忍一忍便过去的,那么为什么中了春药的人,永远都要和男女苟合才能得到纾解,难道不能中了春药以后再吞把迷药,把自己弄晕醒来药效毛都不剩了。

可叹的是这种狗血的场面往往都是为男女主角设计的,所以苟合也成了美事,如果真用她的办法那该多么的寡淡无味,读者不接受估计连笔者自己都过不了这一关。

“无药可救。”程之浩笑的意态不明,四个字他重复了一遍,不过字句依旧语气还是轻轻邈邈。

轩辕无心灵光闪现这一下明白了:“女人都不管用?有如此彪悍?”完全颠覆武侠小说的逻辑,于是终于有了好奇问道,“什么名字?”

“情醉怏。”

下流的毒药居然还敢取个文绉绉的名字:“不如换个名字?”

“你想换什么?”

“精亡散。”多应景,全称可以叫精尽人亡居家必备散。

……

程之浩端着碗,托高手掌:“喝汤吗?”

“夫君为我盛的,怎么能不喝。”轩辕无心妙手一旋,手指在空中舞出一朵绚丽的莲花,汤水一滴不洒的安然在碗中,三个指头掐起汤勺,呼噜噜的喝汤声音粗鲁的能让对面山头的人都听得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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