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滚刀肉
最可惜的还是,这金爪凶兽的八只锋利不下刀剑利爪,若是能弄回去,定然可以做出几十柄上好利器。
可是现在,那凶兽的八只金色利爪,已经被切削的面目全非。就算能收回一些,也至多能做四五柄利器。
南宫易无奈的摇头慨叹一声,有些后悔刚才出手太重。但事已至此,也再没有什么好说的。
长剑一挥,南宫易再次手出如电,将那凶兽剩余的利爪,全都切割了下来。之后,又将凶兽分尸几块,从中找出内核和兽元珠!
等做完了这些事,南宫易这才转过身来,将目光移到了不远处血衣人的身上。
一看之下,南宫易忍不住满心诧异。那位血衣人,正在用一种怪异的目光,远远地盯着他。目光中有错愕、不解、意外、好笑,数种感情不足而一。
南宫易被看的有些发毛,忍不住干笑一声,道:“前辈为何这么看我?”
那人似是有些郁闷道:“我也不想这么看你,可是你小子刚才做的那些事,实在是让老夫无语的厉害!”
“什么事让前辈无语了?不妨说来听听!”
南宫易一脸茫然,忍不住问道。
血衣人道:“这个等会再告诉你,当务之急,我看你还是先将老夫背离这是非之地吧!若不然,等会这里就会出现两具尸体,一具是老夫的,另一具则是你小子的!”
听了血衣人的话,南宫易顿时醒悟。眼下这里被血腥味充斥,又夹杂着阵阵尸气,十有八九会引来群兽觅食。
到那时,自己和血衣人若还在这里,那绝对会葬身兽腹。到时候别说一线生机,恐怕连尸体都做不了,多半会变成凶兽的一坨大粪,被狠狠的拉出去。
想到这里,南宫易的心中便忍不住一阵恶心。赶忙朝血衣人点点头,道:“前辈说的不错,我现在就带你离开此地!”
说完,南宫易大步上前,缓缓地背起血衣人,再次施展《紫翼天鹤诀》,朝远处一座小山峰飞去。
南宫易刚走,那片树林就被一群凶兽给彻底围堵了。这些凶兽之中,有两头凶兽,实力还要比之前的金爪凶兽还要强出一倍不止。
飞到小山峰上后,南宫易这才松了口气,将血衣人放在了一块平滑的大石头上,然后转身问道:“前辈现在可以告诉我,刚才你为何无语吗?”
血衣人苦笑着摇摇头,说道:“你小子为了那么一点薄利,竟然用老夫的宝剑先为那头畜生修指甲,然后又帮它碎尸,你真以为老夫神锋是破铜烂铁吗?”
血衣人的语气中,除了七分丝郁闷之外,还带着三分恼然。浑不将南宫易救他的事放在心上,却只是在乎他的宝剑安危。
南宫易不好意思的道:“前辈息怒,你也看到了,我身上连一柄利器都没有。若是靠双手去削爪碎尸,只怕还没忙完,就已经进了其他凶兽的肚子里了。所以,晚辈之所以要借前辈神锋之利,还不是为咱们节约时间离开那是非之地!”
听了南宫易的一番说辞,血衣人竟出乎意料的点了点头:“嗯,你小子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看在你救了我命的份上,老夫也就不怪你了!”
南宫易苦笑着点点头,心里却暗骂道:“这个老狐狸也太狡猾了,就因为我用了他的剑,便想抵掉我的救命之恩!这样一来,老子岂不是要吃大亏了?”
正想着,却听那血衣人道:“小子,刚才看你与那金爪天狐激斗,所用的身法和法诀倒是挺不错的嘛!那是什么身法和什么法诀,能不能给老夫说说?”
乍闻此言,南宫易心头猛然一动,叫道:“前辈你说什么?刚才那头畜生竟然是金爪天狐?”
血衣人点点头,有些诧异的望着南宫易道:“是啊,那畜生就是金爪天狐啊,你小子难道不知?”
南宫易低叹一声,有些心有余悸道:“这个晚辈还真不知道。晚辈虽然听说过金爪天狐的名字,却从未见过。不想今日竟能亲手斩杀一头,实在是有些意想不到啊!”
“嘿嘿,斩杀一头?若是没有老夫这柄神锋,以你的实力想斩杀金爪天狐,那绝对是痴人说梦!”
血衣人冷笑一声,有些不屑的看了南宫易一眼。
南宫易有些不服,反问道:“照前辈这么说,你能看出我的修为?”
血衣人仍旧是一脸的不屑,嗤笑一声道:“以你小子目前的年龄来说,能拥有炼意境初期的修为,也可勉强算得上是个天才。但若与真正的天才相比,你小子可就差远了。”
“是吗?”
南宫易心中一阵震惊,虽然是在询问,却根本是心不在焉。他自己的真实实力,若不是刻意显现,就算是光幕城城主月满楼,也是绝对看不出的。
而这个血衣人,却能在自己可以隐瞒实力之下,一眼看穿自己的真实修为。由此推断,这个人的本身修为,至少也要比月满楼高出一个层次。至于到底处于什么级别什么境界,南宫易无从得知!
“难道你不相信老夫的话?嘿嘿,实话告诉你,老夫见到过最妖孽的天才,乃是在五年前。那时候那小子只得十岁,却已经拥有了炼魄境定魄初期的修为。”
“如今若是所料不差,他的实力应该已经突破炼神境分神巅峰,或者已经达到炼虚境!”
“轰!”
此言一出,南宫易的脑海中顿时一阵嗡然轰响,有点被血衣人的话震撼欲绝的感觉。十岁就能达到炼魄境级别,那得是何等的妖孽天赋才能做到?
十五岁就一举冲破炼神境分神巅峰,从此跻身于少有数的绝顶高手之列。这样的天才,简直是绝对恐怖的存在。
天才也就罢了,关键他现在只有十五岁,以后的发展空间,简直是无可限量。
这样的妖孽天才,就算他想问鼎大陆,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原本以为自己的修炼天赋就已经够妖孽了,可南宫易哪里想到,血衣人口中的那个小子,简直比自己还要妖孽十几倍。
如此打击人自信心的消息,被南宫易首次听在耳中,难免会有些骇然失色的震惊。
但他之所以震惊,却是因为忽略了一个问题。那个妖孽天才之所有会有今日成就,乃是源于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武修了。
加上其超卓的武修天赋,集数年的光阴,那妖孽天才才有了今日的慑人修为。
可是南宫易从开始武修,再达到如今修为,所有修炼时间加在一起,也才不过短短的两个月时间不到。
如果以这样的方式来计算,南宫易的精进速度,放眼整个龙焰大陆,只怕也是首屈一指的存在。
而眼前这位血衣人若是知道这个事实,该被震惊的可就不是南宫易了,而是血衣人自己。
心中一番赞叹之后,南宫易最终推论出一个结论:眼前这位血衣人,绝对是一个绝顶高手的存在。至于到底有多绝顶,南宫易半点都看不出来。
这样一来,问题又出现了。既然这位血衣人是比月满楼还要厉害的人物,那么,他为什么还解决不了一头金爪天狐?
之前南宫易听通灵神印说过,金爪天狐的实力,大概相当于炼魄境合魄初期的武修者。这样的战斗实力,应该和城主月满楼相差不是太大。
但是眼前这位血衣人,那可是要比月满楼厉害数倍乃至十数倍的存在。若是再加上他手中那柄犀利无匹的神锋,其最终战斗实力,只怕要强出月满楼四五十倍。
可是就在这样强横剽悍的战斗实力之下,血衣人不仅没有一举斩杀金爪天狐,还被其彻底重创。这样的结局,实在是令人费解匪夷所思。
若非要找一个理由来说通这件事,那便只有一个可能:血衣人在于金爪天狐激战前,就已经受了致命的重伤。
正因如此,他才会在手持神锋占尽优势的情况,依然被金爪天狐打的落花流水险些丧命。
想通了这个问题之后,南宫易不由得又开始好奇起血衣人的身份。能拥有如此绝顶的修为,血衣人的身份肯非同寻常。
心念一动之下,南宫易轻轻一笑道:“前辈说的我当然信,像前辈这样的高人,又岂会哄骗我这等无名小辈呢?只是说了这么久了,我还没有请教前辈尊姓大名,不知晚辈应该怎么称呼前辈呢?”
血衣人闻言,目光中精光一闪,似乎顿时看破了南宫易的心思,冷笑一声,道:“老夫乃一介山野散人,哪有什么尊姓大名可言。老夫姓甄,你就要我甄前辈吧!”
“甄前辈?”
南宫易心中默念着这个名字,想要从脑海中提取一些有关的信息。但是找寻良久,却最终没有发现任何与他有关的信息。一时间,不觉有些沮丧失落。
以南宫易目前的见识,也就停留在光幕城以内。至于以外的事情,除了通灵神印偶尔提到的一些奇闻异事,就几乎没有半点认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