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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描写艳情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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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描写艳情的尺度

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在2005年一次演讲中说,“在日常生活中,我可以是孙子,是懦夫,是可怜虫,但在写小说时,我是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狗胆包天。”

莫言大师十分坦诚,一语道破书里书外两重人生。

为了塑造本书中的大色鬼曹德(曹操)的形象,笔者也颠覆了平日里温文尔雅、高风亮节的姿态,“包天”了一回。

大家知道,网站对于小说创作是有要求的,明确规定“不能出现涉黄、涉政、涉暴、危害社会稳定、违反法律法规等有害信息的内容”,违规章节是会被锁住的,严重违规的作品是会被删除的。

为了章节不被锁住,作品不被删除,作者使用语言文字的时候一定要非常谨慎,慎之又慎。既要把人物特性表现的淋漓尽致,又不能触及高压线,尺度的拿捏就非常重要,下限的设定也很有讲究。

笔者认为,使用“此处省略多少多少字”这种手法不但破坏了小说的整体性,还有故弄玄虚之嫌,因此弃之不用。一定要反映男女之间那种事情的时候,会尽量找一些形象生动的成语一笔带过,既有画面感,又不显得淫秽,这大概是一个比较折中和有效的办法。

鲁迅先生说,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可见,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作者创作一部作品,可作者本人并不知道读者最关心的是其中的哪个部分,因为读者所关心的内容,只和读者本人的兴趣与个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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