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洛桑城
“苍穹之引,烈火之启,风之鼓舞,大地之心,海洋恩泽,光之宽恕,暗之惩戒,生命之力;苍穹之引,烈火之启,风之鼓舞,大地……。”昏迷中的陈观豪脑子里再次响起之前那个声音,内容还是这段话。
陈观豪意识逐渐清晰,那个声音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吵杂的喧闹。
慢慢地睁开眼睛,眼前一片模糊,陈观豪揉了揉双眼,视线渐渐清晰。
他发现自己被关在笼子里,自己的身上只穿着一条小短裤,笼子被盖上了帆布,陈观豪并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不过听着周围的环境如此喧闹,他可以肯定,自己此时一定是在一个人比较多的地方。
他猜的没错,此时他就身在洛桑城内的一个集市中,距离他昏迷到现在已经过了六天时间,车队在昨天就到达了洛桑城。
洛桑城,隶属瑞姆帝国,控制范围二十万平方公里,管理的基层小镇十一个,人口两百五十万左右,是一座富裕的大城,领主是迪平斯伯爵。
这是一座交通比较发达的城邦,除了南边是爱葛戴勒森林外,这座城邦的东北西都开辟出平坦的大道通往别的城市,因为南边靠近爱葛戴勒森林,所以一个以伐木业非常发达。
除了伐木业,这里还是瑞姆帝国比较著名的文化城邦之一,人称喜剧之城。
在座城市里遍布了的大大小小上百家剧场,剧场里每天都有喜剧表演,还有一些类似脱口秀的节目。
在这里生活的人们几乎每天都能哈哈大笑,快乐地生活着。
可是洛桑城以前并不是现在这个样子的,相反以前的洛桑城很糟糕。
洛桑城原名是哈克林城,在两百多年前,还是一个人口只有二十万的小城市。
哈克林城里男人每天早上起床吃完早餐后就要到伐木场去伐木,女人则要进入木材加工场里工作,工作到晚上回家就吃饭后就睡觉,每天都重复着这种单调无趣的平淡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没有消遣,没有娱乐,打哈欠是人们无时无刻都在做的事。
就在这时候,一个人出现了,他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改变了整座城邦。
这个人的名字叫做洛桑,是一位来自瑞姆帝国最著名的文化城邦,艺术之城唯亚玛的年轻喜剧表演者。
因为在唯亚玛生活的人推崇的是高雅艺术,所以洛桑这种通俗的喜剧表演者很难在那个城市混得一口饭吃。
于是像洛桑这种喜剧表演者都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放弃喜剧转而学习表演高雅的歌剧之类的,还有一条就是离开这个城市选择另谋出路,显然洛桑选择了后者。
在得知哈克林城的情况后,洛桑没有犹豫,跟随着商队来到这个“无聊”的城市。
洛桑没有什么钱,所以他就站在街边的一个小木箱子上给人们讲起了笑话。
当时听他讲笑话的人个个都笑到肚子都疼了。
哈克林城如同一个炸弹,洛桑就是那一根小火柴,洛桑的火柴点燃炸弹的引子。
“嘭!”炸弹爆炸,洛桑的笑话一传十,十传百,百传万,结果全城都笑了。
洛桑成为全城最红的人,一个街边卖艺者迅速成为一个大明星,全城包括贵族都成为了他的粉丝,剧场里一旦有洛桑的演出必定爆满。
他让人们的生活丰富了起来,他让笑容重新回到人们的脸上,人们懂得的不再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而是更多的娱乐以及吐槽。
功成名就的洛桑决定将喜剧表演推广开来,他开始办学校,培养出许多能给人们带来快乐的学生。
每个毕业的学生纷纷开始登台表演,哈克林城的喜剧文化开始成型。
虽然表演喜剧的人越来越多,但是人们还是喜欢洛桑的表演。
一年一年过去,洛桑年纪渐大,身体已经无法再支持他频繁地登台表演,于是他表演的场数开始减少,人们不得不选择去看其他喜剧表演,从这时候开始,哈克林城的喜剧文化产业开始走向成熟。
后来洛桑去世,在他临死之前他说过一句这样的话:“不要亏待自己的梦想,只要有想要实现的心,哪里都是舞台。”这句话鼓励了许多有梦想的年轻人。
洛桑在人民心中声望极高,他能够享受教会最高级的葬礼,葬礼在哈克林城最大,有数千年历史的广场,哈克林广场举行,由教会的人进行仪式。
那个时候除了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人与不懂事的小孩子之外,几乎全城的人们都来迎送,原本只能容纳五千多人的广场硬是挤进了两万多人,人挤人,根本无法动弹,一些需要嘘嘘的男女根本走不出人群,所以干脆就在裤子里解决了。
其余没能挤进广场的人则静静地在广场外的街道上祈祷着,数万多人跪在地上,诚心请求光明之神艾尔宙斯能够接纳他的灵魂让他的灵魂永远栖息在天堂,场面是非常的壮观
仪式结束,教会的人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让洛桑的身躯散化作一个个小小的光团向天上飞去,意示着洛桑已经升天,前往天堂。
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喜剧艺术大师,人们在哈克林广场中心,也就是洛桑举行葬礼时洛桑躺的地方建了与洛桑一模一样的巨大石像,他笑着,昂首挺胸的样子已经深深印在人们的脑海里。
随后当时哈克林的领主宣布哈克林广场改名洛桑广场,哈克林城正式改名洛桑城!
从那以后,喜剧文化开始发展壮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来到这里,人口迅速增长,人多了,生产力迅速得到发展。
伐木的速度加快,以前伐木后留下的空地被开辟成农田与养殖场。
农产品多了,吸引了大量的商人来到这里做生意,商业迅速成长。
洛桑城开始走向繁荣昌盛之路。
……
洛桑城有东北西三个大市场。
此时拉蒙的商队在洛桑城的西边市场,托克洛斯市场,说是市场,但只不过是一片铺上地砖的大空地而已,没有店铺,有的只是商人们用自己的车队摆起来的摊子而已。
他们的交易方式都是先跟客人谈好价格,然后直接卸货装上客人车上,让其带走,商人不接受零售,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时间,过几天就要走,前往下一个城市,然后让集市迎接下一批商人的到来。
此时正值上午,正是托克洛斯市场最热闹的时候,车水马龙,到处都是商人的吆喝声,讨价还价声,非常热闹。
“朋友!这酒怎么卖啊?”一位身穿简朴黑袍的老先生来到拉蒙摊前,在他身后还跟着几位穿着素衣,带着佩剑的年轻男子,其中有两位男子各提两个箱子。
有客人来,拉蒙立即露出灿烂的笑容:“哎呀,大人,你可真识货啊,我这可是来自波而多的烈花酒,绝对真货,绝对是上品啊,你要是喝了……”随后拉蒙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大堆东西。
老者面对拉蒙的滔滔不绝无动于衷,脸上一直面无表情地等待拉蒙说完。
可是拉蒙口沫飞溅丝毫没有要停下的迹象,老者不耐烦,但他脸上露出任何表情,面无表情地说道:“我只是问你这酒多少钱而已。”
“呃……”听到老者的话,拉蒙的滔滔不绝突然停住,十分尴尬地摸了摸自己闪亮的光头笑了笑:“十桶为单位,四百拉里一桶。”
听到价钱,老者眉头微皱:“就不能便宜点么?我可是打算买三百桶的。”
三百桶!听到老者的话,拉蒙双眼立即迸出金光,这可是大生意啊。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拉蒙拼命点头,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那大人不妨先开个合适的价钱吧。”
老者缓缓伸出三个手指淡淡地说道:“三百拉里一桶。”
“三百拉里?”一听价钱,拉蒙脸色一变,连忙摇头:“不不不,这样我根本就没有挣到钱,这样不行。”
“那就你开价吧,你知道该开多少的。”老者微微一笑。
拉蒙不是傻瓜,作为一名精明的商人,他当然知道对方暗示的价钱是多少,四百不买,三百不卖,那价钱就只能是三百五了。
长呼一口气,拉蒙无奈地摇头道:“好吧,那就三百五拉里吧。”
“哈哈。”老者笑了,他淡淡地说道:“你很聪明,也跟大方,不像那些脑子不灵光的商人老是想挣那么一点没意义的钱,不懂得有舍有得的道理,我很喜欢你,交个朋友吧,作为见面礼我决定以三百五里拉的价格买下你的所有烈花酒。”
拉蒙一听双眼顿时大睁,自己的车队携带了上千桶酒,如果全部卖光,那自己起码可以在每一桶烈花酒里挣一百五拉里,一千桶酒就是十五万拉里啊,如果让自己去卖,恐怕得卖几个月才能卖光呢。
拉蒙心里激动,但也对面前的老者产生好奇,自己经常来到洛桑城做生意,这城内的豪门跟贵族大多数都接触过了,可却没见过眼前这位老者。
拉蒙恭敬地问:“请问大人怎么称呼?”
只见老者笑了笑,淡淡地说道:“我看你这里有卖锯子,斧子,布料,面具,这些基本都是洛桑城需要的东西,显然你已经不是第一次来洛桑城做生意了,我想你应该知道我是谁。”
拉蒙陷入沉思,他想了想,随后脸色一变,吃惊地看着老者。
老者脸上还是那样微笑着,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嘴唇前,做了个噤声手势。
拉蒙吸了一口冷气,立即右手捂左肩鞠躬,并压低声音道:“伯爵大人!在下拉蒙!”
没错,拉蒙面前的这位老者正是洛桑城的领主,迪平斯.哈克林伯爵。
迪平斯虽然身为洛桑城的领主,但他却非常神秘,从不在世人面前露面,除了一些身份显赫的贵族豪门以及皇室家族外,几乎没有人见过他真正的样子,就连哈克林城堡里的仆从守卫都说没有见过。
于是民间有传言说他得了重病卧床不起,有人说他触犯法律被囚禁,甚至有人说他已经死了。
面对各版本的传言,哈克林家族并没有出面否认,也没有出面承认,他们丝毫没有管这件事。
哈克林家族没有反应,时间一长,人们便不再关注这件事了。
拉蒙不敢相信,指着迪平斯:“天呐!你怎么……你怎么……会在这里?”
迪平斯淡淡一笑:“这就奇怪了,我为什么就不能在这里呢?”
拉蒙一听,一愣,突然哈哈大笑,低声道:“众人总说领主从不在世人前露面,看来事实并不是这样的,你欺骗了数百万人啊。”
“哈哈哈哈。”这次轮到迪平斯大笑,“你们这些做生意的骗过的人恐怕不比我少吧,波而多的上品烈花酒成本最多也就两百拉里,而我出三百拉里你都说你没钱挣,难道你说的是实话么?”
拉蒙沉默,双眼紧盯着迪平斯,迪平斯也不说话,面带微笑地看着拉蒙。
过了好一阵子,两人突然同时大笑。
“好,好,你这个朋友我喜欢,我交了。”拉蒙大笑道:“那我也送你一个见面礼。”
随后拉蒙走到笼子边,将帆布扯下,然后说道:“这个奴隶我送给你了,虽然我的这份礼物价值并不高,但还是希望大人能收下。”
奥基亚身躯强壮,起码可以卖到五千拉里以上,拉蒙不可能将他白白送人的,所以拉蒙拉开的是陈观豪的笼子上的帆布。
帆布突然被掀开,陈观豪如同受惊的小仓鼠一样,缩在笼子的角落。
“嗯?”迪平斯皱着眉头看着陈观豪。
瘦弱的身子,苍白的肤色,一副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这奴隶简直毫无价值,顶多也就洗洗衣服,端端盘而已子,最怕连盘子可能都端不稳。
这种奴隶根本不可能卖出去的,所以干脆顺手推舟,就拿来当人情送给自己。迪平斯当然不可能吃这个暗亏,他说道:“怎么说我也买了你如此多的酒,你就将一个毫无价值的奴隶当礼物,显得诚意有些不足吧。”
毫无价值,听到迪平斯的话,陈观豪无奈地叹了口气,在这个野蛮的世界里,自己确实毫无作用。
拉蒙哈哈大笑,摸了摸他的大光头,淡淡地说道:“我说大人,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计划。”
“哦?我的计划?”
“哼!”拉蒙冷笑,“你原本就是需要买很多酒的,为了能够更便宜的买到酒你就先假装买一部分,暗示,不对,是明示我开出价格,然后再说一堆套近感情的话,以见面礼的理由再将酒全部买下,这样你就能便宜地买到酒又能白捡一个人情,相比起来,是大人你的诚意有些不够吧。”
听了拉蒙的话,迪平斯眯着双眼看着拉蒙,拉蒙说得没错,他的计划确实是这样,买了那么多家的酒,目前为止唯独只有拉蒙是唯一一个看穿他的计划的人,此时他们心里同时暗道:果然是个狡猾的家伙。
既然阴谋被识破,那就没有必要再纠缠下去了。迪平斯点了点头,笑着说道:“那我就谢谢拉蒙先生的礼物了,关于我的身份,还请先生不要泄露出去。”
“大人客气了,对于大人的身份在下绝对不会向外界透露一丝一毫的。”拉蒙捂左肩鞠躬道。
随后两人开始交易。迪平斯不用拉蒙卸货,直接将装着酒的十七辆车以及马象全部买下,除去零头,总共四十七万拉里。
迪平斯身后的一位年轻男子打开箱子,取出三捆钞票后,将两个箱子交给拉蒙,一个箱子有二十五捆拉里,一捆有一百张面额一百的拉里。
拉蒙数了数,笑着点了点头,两人握手,交易完成。
随后由迪平斯等人带路,拉蒙的手下拉着马象,带着货物(包括陈观豪),一同前往哈克林城堡。
就在迪平斯走后不久,一位穿着五颜六色的戏服,背着背包,带着奇怪面具的男子来到拉蒙的摊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