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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血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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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血仆

一家重金属酒吧里,一个相貌极度英俊的年轻人通过监控注视着街道。他脸色苍白,看上去只有十**岁的模样,但是浑身却有着与之不符的沧桑与腐朽,仿佛在他年轻的身体里,有着一个苍老的灵魂。

在他面前摆着一个酒杯,里面血红色的液体不是人类为之迷醉的红酒,而是鲜血,还带着那个可怜的人温暖的体温。

杨云霄拉着斯嘉蒂从街道走过,自然也落入他的眼里。一头紫色的头发随意披散,慵懒的躺在椅上,他舔了舔嘴唇,露出两颗略长的獠牙,紫金色的眼瞳里泛起一丝涟漪。

按下了桌上的按钮,声音低沉,他下了一个命令,“把她带来。”

也不知道是谁破开了那个该死的封印,自己终于在漫长是沉睡中醒了过来。尼古拉斯尽可能的在椅子上舒展开自己的身子,感到全所未有的放松与舒适,当然,还有那隐藏在基因里的无限饥渴。

鲜血滋润了干枯的**,他打量着自己白嫩得让最好的名模也要陷入的皮肤,有谁能够想象,在数月之前,他还只是一具躺在石棺中的干尸。

猛然伸开右手,指甲暴涨,划开空气的声音他很喜欢听。然而,尼古拉斯更喜欢的,却是指甲划开人类皮肤的声音,因为随之而来的便是他无限钟爱的鲜血淋漓。

血液,给了他这一族无穷的力量,当然,伴随而存的则是无限的生命!

兄弟们,很快你们就能苏醒了。我现在还是过于虚弱,漫长是岁月让我们流逝太多太多的力量,不过,很快我就会恢复过来。到时候,我会将你们都再次唤醒。

在酒吧地底下的最深处,有着一个庞大的地下宫殿。宫殿的墙上刻满了古老的壁画,那是血族漫长的历史。在宫殿的中心,有着一个体积数百米的祭坛,中央是一个巨大的血池!环绕周围的是十三个苍白的石棺。其中一个已经打开,另外十二个紧紧的闭合。每一个石棺之上,都有着一个印记。而那个打开的石棺之上,印记与杨云霄身上那枚骨戒印记一模一样。

有谁能够猜到,我们隐藏在这个并不起眼的城市地下?基督教那群疯子找了数千年,依旧不知道我们隐藏在这里。

血池里,已经有超过三分之一的鲜血。在一股奇异的力量影响,整个血池表面如同呼吸般的抖动着。在祭坛周围,有着两三百具干尸,他们都死得极为凄惨,面如狰狞恐怖,显然临死之前遭受了极大的惊吓和恐惧。

尼古拉斯心情很不好,因为一个蝼蚁背叛了他。被他赐予永生却没有感激,反而趁自己虚弱时,这个血仆盗走了自己的戒子。这个无耻的背叛者,尼古拉斯赐予他毁灭的终结,被执行了火刑。

但是,那群笨蛋并没有带回他的戒子。这枚骨戒的重要性尼古拉斯深深的知道,关系巨大,如今遗失让他心里很不平静。几乎派遣所有的血仆,在整个城市寻找,但依旧没有线索。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感觉心中的暴虐在疯狂的滋生。

血族的怒火只有鲜血才能平静,而斯嘉蒂,成为了尼古拉斯的目标。

杨云霄微微皱眉,因为他敏感的察觉到,在夜色隐藏的阴暗角落,有着两个阴影从几分钟前就一直跟着他们。他能够清楚的听到,他们每一次运动带起的空气摩擦,还有他们远胜人类的强劲心跳。

拉住斯嘉蒂的小手,杨云霄有些担忧。因为,他现在力量全失,没有真气支撑单靠身体与吸血鬼战斗并没有太大的胜算。而且,他很难保证,斯嘉蒂不受到伤害。

杨云霄曾经研究过一段吸血鬼,作为西方传说中大名鼎鼎的黑暗生物,他们曾经在历史上留在太多的痕迹。但同时,杨云霄相信,他们也是文明断层的诡异生物。

凭借吸取其他生物的鲜血,当然,最好是人类的鲜血,他们拥有了远超常人想象的力量和速度,甚至一些还拥有诡异的魔法和异能。杨云霄曾经疑惑,吸血鬼在很多地方与人类如此类似,或许,对于人类来说,他们并不是另外一个物种,而是人类在历史上出现的另外一个进化方向。

在血族的身体里,有着其他人类没有的东西,或许是一种病毒,也许是一种细菌,但更可能是一片变异的基因,让他们变得与其他人类不同。

更加强大的力量和反应,活得更久代表积累更多知识的睿智,不得不说,血族的确是更优秀的人类。但是,他们并没有成为脚下大地的主角,这是因为,在得到一些的同时,他们也同样失去。

阳光,地球生命的万物之源,对于血族来说却是灾难!上帝的诅咒让他们拥有了无穷的生命,但是却再也不能出现在阳光之下。

可悲的生物,永远只能生活在阴暗之中,这是杨云霄对血族的评价。

现在,面对两只吸血鬼的跟踪,他开始有些纠结,自己应该使用什么办法将他们驱逐,或者干脆的干掉。

十字架?大蒜?银器?这些东西他现在可都没有。再说,血族真的害怕这些东西么?他也不知道,毕竟不像阳光那样对吸血鬼验证过。

感受到杨云霄陷入深思,有些焦虑,斯嘉蒂轻轻用力捏了捏杨云霄的手,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眼神。

杨云霄回过神来,有些自嘲的笑笑,自己可是近距离亲身经历过核弹爆炸的牛人,现在被两个不知死活的吸血鬼搞得如此纠结,还真是有点龙游浅滩被虾戏的感觉。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杨云霄干脆放开了心中的纠结。那两个蠢蛋要是真的不知死活,自己保证不打死他们!

“没事儿。再逛逛,我们就去找地方休息。”

杨云霄伸手摸摸斯嘉蒂的脸,眼神温和。每个孩子都应该得到最好的照顾,这是社会的责任,也是每个成年人的责任。

就在这时,杨云霄才突然感觉,周围原本喧嚣的环境已经不再。街上瞬间变得空旷了很多,远方的灯火和车鸣,让这里更是显得寂静异常。

一道冷风向他的脖子袭来,那是一只爪子。锋利的指甲足有七八公分长短,划过空气,带着冰冷的杀机。爪子的主人凯尔森好像已经知道自己这次攻击的结果,那就是杨云霄的死亡。指甲会犹如没有阻拦的将杨云霄半个脖子斩断,然后喷洒出海量的鲜血,然后如雨般落下。而他,将在这场血雨里,无比爽快的感受自己绝强的力量。

哪怕他才是最低级的血仆,也是一名高贵的血族,将所有的人类视为食物,站在更高的食物链顶端,与他的主人一起俯视整个世界。

不过,事情的发展一般都充满了曲折,不会如同意料之中那样一帆风顺。杨云霄闪电般低下头,一把扭过身子,将凯尔森的手臂抱住。即便失去了真气,他的身体素质也极为变态,一下子掐住了凯尔森的脖子。

以有心算无心的情况下,杨云霄瞬间占据了战斗的主动!

如果是以前,杨云霄会毫不犹豫的捏碎凯尔森的脖子,现在,他却办不到。吸血鬼的身体同样强大,在被反击的刹那,凯尔森就知道遇到了强者。

血族最强大的其实并不是超过人类的力量,而是他们的敏捷和强大无比的反应力。在过去,凯尔森只是一个混混,街头打架是最平常的消遣。但是,成为血仆之后,强大的反应能力让他瞬间成为最顶级的搏击高手。当地黑帮最强的地下拳王,就是被自己活活玩死的,在那时,凯尔森才发现,原来自己是如此的强。

膝盖闪电般顶起,在击打在杨云霄柔软的腹部之后,凯尔森轻易从杨云霄的手下脱离开来。就在杨云霄吃痛,差点倒地的瞬间,一个华丽到让世界冠军也要甘拜下风的回旋踢,正中杨云霄的前胸。将他犹如足球一般直接踢飞七八米远,在地上翻滚起来。

尼玛,这么厉害!

杨云霄吐了口血,胸口一阵气闷。本来五脏六腑就纠结在一起,此刻更是难受到了极点,浑身蓦然间动弹不得,也不知道骨折了多少处。斯嘉蒂被这眨眼的战斗吓住了,呆呆的站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随即尖叫一声,就向躺在地上吐血的杨云霄疯跑过来。

不过,还在路上就被一道突然窜出来的阴影抱住。

杨云霄怒目圆睁,眼睁睁的看着斯嘉蒂被抓,他有些急怒攻心。早知道就往人多的地方走了,造成眼前的危机是自己过于自大还是太愚蠢?

“威尔逊,你最好控制住自己,她是主人的猎物,你不要犯傻。”凯尔森低沉的提示着他的同伴,此刻,威尔逊正用舌头轻轻的舔着斯嘉蒂的脖子,好像随即都会将自己的尖牙刺入,吸取他渴望的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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