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主角以及主角的权利
从一开始的生硬,到逐渐熟练,到主动配合,在邓枫一而再,再而三地调教之下,他终于有了收获,有了回报。
接吻跟爱爱一样,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只要肯实践,就能学会——就算学不会,也没关系,这种事,熟练有熟练的味道,生硬也有生硬的佳处。
方雪芹关于“爱情”的那番论述,让人听了之后,以为她是个古板、没有情趣的人,其实不是。像她这种级别的女孩子,只要稍作调教,就会迷死人。
一番激~吻下来,她的三观有了很大改变。
爱情固然是精神上的东西,但何尝不是**上的东西?有道是,没有**的撞击,哪来灵魂的火花?
酥麻、亢奋、狂喜、湿润……这些都是男朋友的吻,带给她的变化。
邓枫吻得舌头发麻,这才放过她。她脸色娇艳就像熟透了的红苹果,假如你轻轻拧一下,你的手就是红的。
方雪芹说:“你有过几个女朋友?”
邓枫说:“你问这个干嘛?她们哪能跟你比啊?”
方雪芹说:“好吧,我不问就是了。”
邓枫很满意她的乖巧,要是她非逼着他招供,他一定胡扯一通,可是她没有这样做,他反而想告诉她。他说:“严格来说,我只有过一个女朋友。你放心,我不是一个花心的人,我会永远珍惜你,爱护你。”
他这样说的时候,心里“咯噔”了一下,因为他不知道他说的那个女朋友,到底是莫九歌,还是梅泉薇。
方雪芹心里满满的都是幸福甜蜜。
两人沉醉在爱情的世界里。相依相偎,眼神交流。相比刚才的激~情荡漾,方雪芹更喜欢现在的平静。
不知过了多久,唐思退回来了。
唐思退一进门,就从他们的脸上看出了端倪,她心想:“想不到我堂堂九公主成了《水浒传》里面的王婆,干起了牵线搭桥的好事。不对啊,我要是王婆的话,那枫哥就是西门庆,而雪芹姐就成了潘金莲。呸呸呸,比喻不恰当。应该说是《西厢记》里的红娘,这样才对嘛。”
她假装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个劲地说:“累死我了,这钱不容易挣啊,这么晚了,还要跑去开会。”
方雪芹说:“回家我给你按摩。”
唐思退说:“说话算话。”
方雪芹说:“公司有什么大事吗?柳远亭亲自主持会议?”
唐思退说:“公司没事。这只是例会,每个月都要开一次,就跟大姨妈似的。只是没想到,时间改在今晚。”
她冲着邓枫眨巴着眼睛。邓枫当然知道,她压根就没去开会,她只是找机会离开,成全他们,真是一个有职业道德的电灯泡。
三人没看多久,这部文艺片放完了。既然他们的目的不是看电影,看完了这部,他们也就离开了。
出来之后,三人的关系有了很大的改变。进去之前,邓枫只是个死跑龙套的,看着她们手挽手。现在,貌似他已经晋级,成了主角。
邓枫走在方雪芹的身侧,唐思退走在方雪芹另一侧,两人都挽着她的手。这情形看上去,让人眼红啊。
一个西装男,不是很帅,却有两个绝色美女陪他逛街,桃花运太旺了。
方雪芹说过,要是有外人在场,不可以牵手亲嘴什么乱七八糟的,可是,邓枫才不管她那一套呢。再加上有唐思退在,唐思退都可以挽着她的手,为什么他不可以啊?
爱情是精神层次的,难道友情不是?
既然友情这种精神层次的东西,需要肢体上的亲密来体现,爱情也不会例外的。对不对?
方雪芹开始有点不习惯,第一次跟异性挽着手逛街,她感觉全世界都在盯着她看,挺害臊的。慢慢地她发现,路上不乏他们这种年轻情侣,并不是所有人都盯着她,她也就适应了。
有人挽着,挺安全的,挺幸福的。
有人说小孩子之所以喜欢大人抱,说明人类天生就喜欢身体的接触,因为身体的接触能带给人温暖和安全感。
不知道这种说法对不对,反正方雪芹接受了这个观点。
三人就这样回家了。这一路上,自然有很多单身男士大受刺激,认为天理何在,邓枫身边两个美女,他一个都没有,这不科学啊,也不公平啊。
世界就是这样的,接受不了,只能怪你心眼太小。
邓枫回到家里,就收到了谢小娜的电话。谢小娜告诉他,经上级领导商议,他被蓝桥酒吧录用了,明天早晨九点钟去上班。
电话挂断那一刻,邓枫兴奋得跳起来。本以为自己输定了,没想到结果赢了。那个朱明,可是海归博士,能击败这样强劲的对手,本身就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
今天的收获太大了。不仅有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女朋友,而且还凭借自己的实力找到了一份像样的工作。
“太棒了,从此翻身农奴把歌唱,我邓枫再也不是以前那个无所事事,不知上进的邓枫了。”
邓枫心里得意地想着。
他要把修好的电脑送给方雪芹,给她码字。因为关系确定了,他可以名正言顺地赖在她房里不走了,反正方青云又不在。
这就是男朋友的权利。
唐思退一看邓枫不想离开,她就说:“雪芹姐,我下去打个电话?”
电灯泡的神奇就在于,没有她不行,没有她的话,感情不好开始,可又不能一直有她,一直有她的话,感情不好深入发展。什么时候应该在,什么时候应该消失,很难拿捏的。
唐思退是个神级电灯泡,该在的时候她一定在,该消失的时候,她就会消失。
方雪芹说:“你手机呢?没钱了吗?用我的吧。”
唐思退说:“不用,楼下电话才1毛钱1分钟,手机要2毛。”
方雪芹说:“你也会省钱了?”
唐思退说:“嗯。‘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嘛。能省就要省。”
她说完,就“蹬蹬蹬”地跑开了。
方雪芹不解地问邓枫:“打个电话能省几毛钱?她不是喜欢大把大把地花钱吗?”
邓枫笑笑不言,紧紧抱着她。
方雪芹像是明白了,她说:“你们表兄妹串通好的,是不是?”
邓枫说:“没有串通。人家懂事嘛,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得回避一下。”
方雪芹羞红着脸,说:“她……知道咱们的关系啦?你告诉她的?”
邓枫说:“你这样说,我真的相信了一句话,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我没告诉她。咱们挽着手回来的,这么巨大的变化,你以为她看不出来吗?还有,你照照镜子,看看你的脸,红成啥样了,瞎子都看得出来,你恋爱了。”
邓枫抱着她,来到桌前,拿起镜子给她照。方雪芹一看,镜里有个脸颊酡红、双目润泽的女孩,嘴角还有一丝无法掩饰的笑意。
这是方雪芹吗?果然跟以前那个苦大仇深的模样大不相同。以前的她也笑,不过任谁都看得出来,她笑容里有阴影。不像现在这样发自内心的笑。
在她身后,一个脸色黝黑的小眼睛男人,正色迷迷地看着她呢!
方雪芹手肘轻轻撞一下邓枫的腹部,说:“都是你祸害的。我前几天还跟她说,不想谈恋爱,不喜欢你,现在好了,西洋镜拆穿了。”
邓枫想起那晚她们说的悄悄话,说:“要不,等她回来,你再指着我的鼻子说,‘你这只癞蛤蟆别想着吃天鹅肉了,我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你的!’好不好?”
方雪芹说:“贫嘴!”顿了顿,又说:“我可是认真的,既然选择你了,就会一辈子陪着你。”
邓枫心里一荡,他知道她的性格,不敢太过放肆,双手只作小幅度的抚摸,而且丝毫不敢涉及敏感部位,怕她反感。
他在她手臂上反复揉搓着。
其实这已经是个十分强烈的信号了,方雪芹真怕他兽~性大发,把她给那个了,急忙岔开话题,说:“最近,有没有看《吞噬之王》?”
邓枫说:“当然有。”
方雪芹很得意地说:“编辑也很看好这本书,说接下来这个月,都会重点推荐。”
这让邓枫意外,又觉得很正常。普通的签约作品,撑死了只安排两个星期的推荐,要是人气理想的话,才会继续推荐下去,像《吞噬之王》这样,一上来就说一个月重点推荐,那是很少见的。起码在新人来说,是很少见的。
不过,新人也好,老手也好,又有什么分别呢?如果拿不出好的作品,就算是老手,不一样仆街吗?就算是新人,只要作品过硬,一连串的推荐,也很正常的。
质量才是王道嘛,其它一切都是浮云。
《吞噬之王》就是一部过硬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