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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故名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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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十余招下来,离天歌居然都是被动挨打,身上的血痕不断增多,好在没有受到致命的威胁。

如果是孙子文前来击杀猛虎,离天歌丝毫不怀疑孙子文只有饮恨当场的份儿,这猛虎无论是从力量、速度,还是技巧与心思方面几乎都到了毫无缺点的地步。

要不是他自身对于基础武技运用到十分成熟的地步,估计早就沦为了猛虎的腹中食物。从这一层面来说,离天歌间接地救了孙子文一命。

虽然场面上十分被动,但离天歌并不是毫无收获。相反,这半盏茶功夫,让他对于武道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似乎没想到人类少年生命力这么旺盛,猛虎也开始打量眼前这个颇为狼狈的少年。

“来吧,把你全部的本事拿出来。”离天歌不仅没有失去理智,反而在这一刻变得轻笑起来。

如果按照刚才的打法,离天歌其实已经渐渐摸清了猛虎的套路,不过对于战斗经验急剧缺乏的他,又怎可放过眼前这么好一个成长的机会。

而这成长的代价对他来说,并不是给付不起。

作为丛林之王的猛虎,拥有属于它自己的高傲,虽然明知道眼前的少年是在想方设法激怒它,它却甘愿跳入这敌人设下的圈套。

败军之将,何以言勇!如果不狠狠羞辱这个敢于激怒它的人类少年,又怎能体现它丛林之王的无上尊严。

猛虎两腿一蹬,继续发动更为凶猛的攻击,离天歌依然没有使用天踏烈焰,而是使用基础武技对敌。

再也不像方才那样被动,猛虎几乎很难真正的击中少年人物,旋即停止下来,眼里闪现一抹不可思议的神色。

难不成这少年真的是武道天才,在短暂的交锋中提升如此之快?

猛虎越来越觉得眼前这位少年非比寻常,战斗天赋简直恐怖惊人,它开始思虑是不是要再继续这样打下去。

惊骇的瞳孔闪现一抹坚毅的神色,猛虎后肢忽然在地上猛然一震,整个身躯竟然直立起来,变得无比高大威猛。

离天歌也被猛虎的这一变化惊得够呛,暗道:“原来,这才是你最后的手段。”

直立后的猛虎并没有减弱速度,这一刻忽然以三千六百次的频率转动起来,庞大的身躯包裹一层高速涌动的龙卷飓风。

“杀!”离天歌轻喝一声,同时运转真力,全身升起一股强烈的赤青光芒,开始向着右臂积势。

下一刻,高速旋转的猛虎气势最为强悍的时候,猛然带着劲风光柱向着少年旋转而去,如同高速转动的钻子,要将少年绞得粉碎。

“天踏烈焰!”赤青光芒大盛,随着离天歌猛然暴喝,在拳头挥出之际,一条虚影巨龙发出震天龙吟,张开血盆大口向着那冲击而来的飓风光柱吞噬而去。

“嚓!”一声碎响,猛虎坍塌落地,两只眼睛尚未闭合,便断绝了生气。

离天歌利用随身携带的小刀破开巨虎身躯,一张毛茸茸的虎皮完好无损的保存下来,这虎皮甚是珍贵,也能典当不少钱财。

不过击杀了猛虎之后,短时间之内离天歌不用再担心钱财的事情,等五个金币到手,足够支撑他用上好一段时间了。

少年背着虎皮缓缓走出山林,途中依然有些许妖兽打少年人类的主意,但看见他背上那一张雄厚虎皮的时候,纷纷都隐没在了树林丛中。

回到镇上,已是夕阳黄昏,镇口上积满了围观群众,在这些人群的最前面是一位近五十岁的制服男子,左手边正是与离天歌对决过的张子文,右边则是副镇长赵杰。

黄昏的余辉里,一位远处的少年缓缓靠近,身材尚未发育完成,却显得给外震撼。

“他回来了。”张子文率先开口,和制服男子还有赵杰一起迎向背着虎皮的少年。

“天歌,我是断桥镇的镇长荣光义,欢迎你胜利归来,特意备好酒菜,还请赏光。”离天歌刚一走近众人,五十岁的制服男子便热情说道。

“镇长你好,那就有劳了。”离天歌并没有拒绝,在与巨虎缠斗一番之后,肚子确实有些饥饿之外,也并不想给人造成拒人以千里之外的不好印像。

荣光义又是招呼了两个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前去接过少年身背的虎皮,那两个工作人员一人一头,居然差点把虎皮摔落在地上,可想而知这巨虎着实很大。

趁上菜时间,荣光义主动把五个金币递给了粗布少年,同时给赵杰使了个颜色,赵杰又是掏出两个金币上来,说是权当购买虎皮的银两,到时候他们再想办法驮到县城里面变卖。

用餐的时候,在众人的极力好奇之外,离天歌把怎样击杀猛虎的过程简略的说了一遍,众人更是大感震惊。当然,离天歌并没有说,他是因为想积累战斗经验故而与猛虎缠斗很久。

张子文不停感激了一番,他知道少年与猛虎战斗身上都带了那么多伤痕,以他的实力去了还真的只有白白搭上性命。

这一晚,荣光义找人就在政府大院里面安排了一间还算舒适的房间,又吩咐下人寻来一匹棕色很好的骏马。

前者是荣光义主动所为,后者是离天歌请求所致。

次日清晨,离天歌没等镇上之人送行,骑着骏马很早便消失在了断桥镇,临行前他在桌上留下一张纸条和两个金币。

纸条上面写着两行话,上面一行是感谢款待,铭记于心。下面一行写的是:两个金币,购马费用。

其实,若真的论价值的话,无论是虎皮还是骏马都不值两个金币,只是在不同的场合之下,人心的驱动而已。

两个月后,一处威武的城楼面前,一位骑着棕色骏马的青衫少年淡然矗立,紧紧凝望着城墙上的三个大字:飞仙城。

这时候,少年已经不再是粗布麻衣,整个人的气质随着衣着打扮的不同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越靠近帝都,果然越是繁华。”城门下的少年轻叹一声,原本在勾家村的日子里,他觉得帝国应该并不是多繁荣昌盛,要不然怎么会有那样荒凉无度的地方。

出了勾家村,走过断桥镇,再是新生郡,直到现在的飞仙城,一路上离天歌已经大大小小经过几十座城池。每到一处,都会在心里掀起一阵波澜,才知道原本的想法确实大错特错了。

云翔帝国不止是繁华,而是繁华到不是一般程度。评断一个城池的繁华程度,有好几种因素,最显著的至少包括四种:一是商业资本的发达程度;二是城池的幅员面积;三是流动人口的多少;四是武道气氛。

出了新生郡后,虽然一路是走马观花,离天歌对于帝国的昌盛程度也多少有些认识。

在城墙上面,除了清晰可见的飞仙城三个大字之外,下来一行靠后还有一排小字:仙人掠过,故名飞仙。

因为这排字,所以离天歌才驻足停留片刻,这一路上在冲破纳灵境进入到奠基一重境之后,离天歌对于武道的体会越来越深,这种境界和力量的变化就像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染缸,越到后面越发觉天地广阔。

“什么是仙人,仙人的力量究竟到了一种什么样的程度?”离天歌默默呢喃。

“这位兵哥,敢问一下这飞仙城真的有仙人么?”离天歌上前走到城门之下,问到守门的兵士。

被问到的兵士倒也热情,带着微笑的回答道:“这位小兄弟一看就是第一次到飞仙城吧,是不是真有仙人我也不知道,只知道飞仙城本地的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传说十万年前,这里还是人迹罕至的小村庄,仅仅居住着几户以打猎为生的人家。后来三个相约一起打猎的汉子,在外出打猎途中,看见天空有一人飞速掠过。

虽说仅仅是眨眼的功夫,但三人对此却是确信无疑,认定那天空越过之人,是为仙人。

这个传说也随之逐渐的传了开来,来到这里的人更是越来越多,最后也不知道是哪任城守干脆将城池的名字更改为了飞仙城,现在整个城池的人口已经有数十万之多了。”

听兵士这么一说,离天歌心中莞尔一笑,或许这就是民俗传说,至于其可考究程度,倒不一定真正经得起考验。

虚空飞行确实是奥妙无穷,但并非是所谓真正的仙人才能拥有的手段,只要到达道台之境便能做到这点。

即便是他现在,也能短暂的做到腾空,不过这种腾空离地的距离不高,腾飞的时间不过半个呼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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