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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百步穿杨第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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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樊玉的墓前,站了一堆人。荒凉的山上刮着阴风,云朵变了脸色,一连打了几个喷嚏,将烧纸钱的火扑灭了。

蓝沧彦亲自做了个简单的木板为碑,字却以红漆题上,放佛在血誓一般。

是的,他要报仇,尽管他不曾爱过她,但被她爱了这么些年。橙妍说,那仇人是大梧宗亲王妃,那么宗亲王妃的骨灰,一定撒在她的坟上,护着坟上的花。

蓝沧彦转过头问:“无痕,师傅,你们打算去哪?”

凌无痕不再吊儿郎当的拿着折扇了,却换了另一种东西剑。自从见识过安陵流郁的剑法,突然觉得自己的阴阳掌杀人太费内力,还爱伤着自己,还不如剑来得潇洒利落,像他这么风度翩翩的人,拿着剑才像个英雄。

在没见着安陵流郁之前,他一直觉得自己跟蓝沧彦是并第一的美男子,当然是因为敬重蓝沧彦是师傅才允许他与自己并列。“过几日便是武林大会,许久不见大师兄和桑榆他们了。”

“为师当然是四处逍遥去了,到时候这把老骨头倒在什么地方别忘了给我收尸就是。”说完,一吹口哨,不远处的粉鹤就来了。“你们多保重吧,记得把禅业寺那丫头接走。”

蓝沧彦点点头,“师傅也多保重!”

“小后生,你武功这么厉害,不去武林大会教训一下那些沽名钓誉的武林正道实在可惜了。”

安陵流郁并无此志向,当初掉进山洞时,练剑是无聊之举,将这些高帽带在头上只会使自己更累罢了。“这些天谢谢前辈了!”

洛万舟见他转移话题,甚是没趣,碰了粉鹤的头就飞走了。

凌无痕和橙妍橙兰姐妹往武林大会方向赶去,又剩下安陵流郁跟蓝沧彦两个人了。走在闹市里,两个人却是默默无言。到了禅业寺门前,安陵流郁踌躇不前,“沧彦,你去照顾她吧,我就不去了。”

蓝沧彦盯着他许久,不说一句话,狠狠的给他来了一拳,“你是昏了头是不是,敢这么对她,她若死了,你觉得我会放过你吗?”

“那你杀了我吧。”安陵流郁平静道,脸上浮肿者,嘴角流着血。

“你以为一死可以谢罪吗?你便是这么对她的!”说完又给了他一拳。安陵流郁这回却还手,“那你告诉我,我现在该怎么办,你以为她会想见到我吗?”

两人又换了位置,打肿了他另一半脸,“没出息的男人,你不是美人在怀风流债无数吗?你不是怜香惜玉吗?唯独对她那么残忍,你当你自己是观音大士吗?别人的死与你何干,不管她做了什么,不管对与错,你永远都只能站在她这边!”

安陵流郁深深吐出一口气,“沧彦,你不是爱她吗?带她远走高飞吧。”

“你再说一次!”蓝沧彦冷冷的盯着他。

“不行吗?”

“如果她愿意走的话,天涯海角我都会陪她。”

这么煽情的话,他只对一个人说过。他相信自己只爱着那一个人,但是当她出现在他生命中的时候,所有的规则都会乱套。当剑刺入她身体的那一刻,他的脑袋是空白的,发现再也找不到她的时候,他的生活已如一潭死水。

“那你就等她愿意的时候再走吧。”他说完,头也不回的掉头走了,这一回,蓝沧彦并未拦他。他知道他也是爱着紫萝的,但是不及自己深,自己的感受不能强加在他的身上。

无论如何,感情是两个人的事,就算自己再爱,也得要她回应才算爱情。

正午的阳光总是毒辣,这山上又是乱石搭积成的路,山下有一条河,那河水清澈见底,要是有游鱼经过,路人皆能抓到它充饥。那河上没有桥,但有几块大石头凸了起来,形成了一跳天然的“桥。”有的石上长了青苔,稍有不慎会失足落河。

他背着一把细长的银剑,路过这“河”时,将上面的青苔都刮了去,因为不是所有人都会武功,这条路是去往界都的必经之路。过了河,上了山,那里有一个草棚歇脚,里面有位老者,在这里将近三十年了,一个人住着茅草屋,不怕风吹雨打。挖了一口很深的井,在半山腰处,为了给路人解渴,山脚下还有几片菜园子,是他自己开出来的。

“杨少侠,又是去武林大会的吗?”看见他,那位老者很惊喜的样子。

杨元化抱拳施礼,“老伯,我来借口水喝!”

“好嘞!”说完提了一壶跑着薄荷叶的水,沸水已经放凉了,不必担心生病也不必烫着他。杨元化其实是个爱酒的人,只不过这薄荷茶一年才喝一次,实属难得。“老伯这茶里可是加了菊花?”

他笑着点点头,“本是去年晒干了留下来的,没想到入了茶还有这种口味。”

不一会儿,山下又来了一帮人,为首的是一个锦衣长袍的少年,可能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小小年纪就上武林大会,杨元化并没有小看他,而是他的武器太吸人眼球。一柄长长的三戬叉,每个尖都闪着亮光,深蓝色的柄,叉又像三朵花瓣,内有红色花瓣纹。

那少年刚坐下,又来了个中年男子,一坐下来便万般嘲笑。“这年头,连乳臭未干的孩童都能上界都打擂台了。”

那少年的随从一听,知道他暗地里在说自家公子,便呵斥道:“有志不在年高,某些人打了二十年擂台也没进入前三甲。”

此人为人面狼心邓须愁,传说他好在月圆之夜练功,从小便以杀狼著名,自称为狼猎人。为狼猿谷的谷主,在江湖上本不怎么有名,直到有一日那些狼都怕了他,狼猿谷的狼都成了他的手下,任他调遣,这才有了人面狼心之称。武功不济,却出手狠厉,左手上有一只钢爪,杀人只掏心,他这狼心便是狼心狗肺了。

邓须愁恼羞成怒,左手一勾,被那少年一戬挡住,“前辈请稍安勿躁,晚辈年纪尚小,教导无方,还望前辈网开一面!”他将自己桌上的薄荷茶,亲自为邓须愁斟了一杯。

邓须愁见这毛头小子是个识时务的,也不计较,拿起茶杯要喝,杨元化剑已出鞘,直直射向那酒杯,酒杯碎了一地,那茶水起了白沫,众人大惊,“有毒!”

那少年惊叹于他的剑术高超,能稳稳的射中这么小的茶杯,但更恼怒他多管闲事。

“哼,找死?”邓须愁不由分说就开打了。

那少年是名门御庄之后,御庄是专收皇亲国戚的地方,所以他们弟子的兵器以战场兵器为主,比如这把改良后的三叉戬。

才过了几招,邓须愁却占了下风,那少年不仅连戬都使得便利,而且力气不容小觑。眼看着邓须愁就要被他所伤,杨元化却挡住了他,“虽然是邓前辈失礼在先,但少侠也要得饶人处且饶人!”

“你是何人,胆敢管本王的事?”

听他口气,便是赤燕的四皇子陌文谦了。进御庄的只有他一个皇子,而他自小生于皇家,身份显赫,怎会在受人侮辱后还肯主动求和?

“这位邓前辈曾经对我有恩,我便救他一命。”

“只怕你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他轻蔑的笑了一声。

杨元化见他年少轻狂,便试试他的武功套路好了。

过了十招,陌文谦仍没有近得了他身,不禁有些急功近利,越发狠了起来。杨元化剑一出鞘,那三叉戟便被挑到一边去了。杨元化收了剑,莫文谦呆在原地,原来真如师傅所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即使赢了御庄所有人,也不一定登得上武林盟主擂台。

邓须愁在一旁拍手叫好,“杨大侠的剑术又有精进了,不愧是天下第一剑。”

“区区几招,不足挂齿,只不过世人过誉了。”

原来是素有百步穿杨第一剑之称的杨元化,怪不得自己不是他对手,莫文谦恼怒的看着这个人,穿得破破烂烂还一身酒味,偏偏让他当众出丑。

“如果七皇子到了我这个年龄还能执着于武学,一定会比杨某强十倍百倍。”他并没有什么天资,却爱勤学苦练。

“哼,本王不用你假惺惺。”说罢,领着一干下人又下了山去。

“谢谢杨大侠救命之恩!”邓须愁惭愧道。

“邓前辈能在杨某擂台前送美酒,这救命之恩又算得了什么?”

说罢,两人哈哈大笑。他不是正派不是邪派,却从不轻视任何一个人,也不与任何一方为敌。武林的恩怨,就让武林去解决就好,他想要的只是置身事外的逍遥自在。一壶美酒,一柄银剑,走遍天下不觉孤单。

那老伯又来给邓须愁换了一壶茶,随即对杨元化道:“少侠虽救了人,但也得罪了人,日后恐怕免不了麻烦。”

“以后的麻烦以后再说,现在便把以后的麻烦记挂在心,岂不少了很多快乐地日子?”

那老者哈哈一笑,这种豪爽的人,不做作,不避讳世俗,才是他最欣赏的。所以,他才甘愿一直呆在这里,每年为他泡一壶薄荷茶。即使他离开此地,也没有他想做的事,何不把这当成一种追求,一直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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