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喝血
马振虎等人出了金钟后马上四散开来,以他们的实力是绝对打不过这些僵尸的,出金钟的主要目的,就是吸引僵尸,为金钟减轻压力。
赵美华已经被吓晕了过去,夏初雨干脆一个手刀,把赵瑾康也砍晕后,窈窕身姿迈动,也出了金黄色大钟!
“若赵市长清醒的话,肯定会不顾一切冲出来与我们并肩作战,然而他却没有一点战斗力,还是在金钟内比较安全。”夏初雨心中想着,粉拳轰的一声砸在了一个僵尸胸口,那僵尸猝不及防下,被这一下打退好几步,一声怪叫就又朝着夏初雨攻了过来。
其他士兵仗着比僵尸灵活,辗转腾挪,不与僵尸正面对抗。
然而,僵尸的数量众多,还是有士兵被几只僵尸包围,手中的军刀狠狠刺向其中一个僵尸,奈何,僵尸皮粗肉厚,军刀根本插不进去!
“噗嗤”
毫无意外,这士兵被僵尸直接撕得四分五裂!
马振虎听到了他临死前的惨呼声,奔跑的身体猛然一顿,攥紧手中的军刀,转过头,双眸血红,充满了疯狂之色,与一直追逐自己的那只僵尸战斗在了一起。
他要为兄弟报仇!
其他士兵也疯了般,疯狂的攻击着周围的僵尸!
“噗嗤噗嗤噗嗤……”
他们只想着给自己的兄弟报仇,甚至忽略了自身和僵尸实力的差距。
就这么一瞬间,所有的士兵,全部死亡!
“啊!”马振虎发出一声极其尖锐的大叫,军刀砍向一只僵尸的脖颈!
“叮!”
军刀砍中,却发出一声铁器碰撞之音,那僵尸的脖颈完好无损!
“彭!”
躲避灵尸的方云,刚好赶到这里,一拳把那僵尸打飞,冲马振虎喝道:“不要攻击,躲避,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他这句话用出了震心咒,直入马振虎心窝,使得他全身一震,心中狠狠想道:“方老弟说得对,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若我马振虎今日能活着走出去,必定带兵前来,为我兄弟报仇,剿灭你们这帮杀千刀的僵尸!”
被一群僵尸围攻的夏初雨,显得有些吃力,看到马振虎这边没有事情后才松了口气,她刚刚被那些悍不畏死的士兵们震慑到了,也怕马振虎会步他们后尘,一直想着与马振虎聚在一处,有个照应,却偏偏被群尸分割开来。
下一刻,夏初雨的心又重新揪了起来,因为她看到方云救了马振虎后,被一只灵尸追上,一拳印在了胸膛上!
“噗”
方云被这一拳打飞,人在半空中吐出了一大口鲜血,另一只灵尸跃起,在方云还未落地的身体上又打下重拳!
这些灵尸的速度太快,灵活性太高,实力又太强,方云在他们的围攻之下,没有丝毫还手之力,更别说胜算了,此刻被八位灵尸从八个方向打来打去,而方云整个人,如同皮球一般,在半空中被这些僵尸玩弄!
“老子就算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方云心中低吼,身体被一只灵尸打向另一只灵尸,眼看着就要再次被这只灵尸打飞,人在半空之中的方云,突然冲这只灵尸咧嘴一笑,露出森森白牙,终于把早就绘制好的九链锁尸符抛了出来!
符箓消散,化作九条黄金锁链,分九个方位,把这只灵尸死死锁定!
灵尸只觉得全身骤然一紧,明白了自己被困,当下暴怒,全身一绷!
“咔嚓!”
一只锁链已被他挣脱!
“去死吧!”
方云一声怒吼,手中的桃木剑直入灵尸的咽喉!
“噗嗤!”
灵尸毙命!
桃木剑本身就是克制僵尸的武器,又带有方云的精血,可以轻而易举的刺入灵尸的皮肉,是那些军刀无法比拟的,又一只灵尸死在方云手中,死在桃木剑下!
“呜呜!”
剩余的七位灵尸见状,发出一声悲壮之极的怒吼,所有的僵尸,听到灵尸的怒吼之后,放弃了攻击金钟,也放弃了攻击夏初雨和马振虎,全部围拢过来,和灵尸一起攻击方云!
能用的手段都已经用尽,难道真要死在这个地方?
方云苦涩一笑,心想若是我丹田完好,就可以储存灵力,那样的话,结果就会完全不一样了吧?
“来到这个世界后,知道了我的丹田损坏,我曾修炼过氤氲如云锐剑气,作为保命手段,可是!”
“这个世界的灵气太弱了,氤氲如云锐剑气不需要储存灵气于丹田之中,只需要把灵气储存在胸口或中穴便可,需要的灵气也不是很多,但是,此界的灵气实在太薄弱,致使我如今仍旧没有足够的灵气使用,没有灵气就发挥不出氤氲如云锐剑气,我不甘心,真的不甘心!”
方云在一瞬间想了很多,这时僵尸和灵尸已即将赶来,他们嘶吼着,怒啸着,似乎要把方云撕裂一般。
“死亡在所难免,那就杀一个是一个吧!”方云收拾心情,眸光中已带有疯狂之色!
被方云插入桃木剑的灵尸,已经死透,方云拔出桃木剑,灵尸的鲜血溅在了脸上,方云一瞬间怔住了。
灵尸为什么会有血液?不应该是干巴巴的吗?
“灵尸,灵尸……”方云嘴中喃喃自语,蓦然脸露狂喜之色,大笑道:“我想到了!我想到了!灵尸是被天地灵气滋养所形成,所以叫灵尸,所以有鲜血流淌,不同于僵尸干巴巴的身体,灵尸是有血液的,而且因常年灵气的滋养,这些血液中也带有极强的灵气!”
说完这些,方云猛地抱起那只已经死去的灵尸,嘴巴印在他咽喉的伤口处,居然开始大口大口的喝着灵尸的鲜血!
“彭!”第一个灵尸终于赶到,一拳狠狠砸在方云的身体上!
对方拳头上传来的力道强大,方云被震得险些把刚刚喝入腹中的鲜血吐出来,身体纵然被打飞,也抱着那具灵尸的尸体一起飞,在半空中继续大口的喝着他的鲜血。
灵尸血液入腹,血液中有充沛的灵气,方云把这些灵气存入胸口或中穴。
时隔十万年,他终于又感受到了灵气。
一把丢掉被他喝干血液的灵尸,方云目光四顾,睥睨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