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奇怪现象
大头不知是害怕还是脚疼痛难忍,发出怪异的尖叫。半刻又双手合十:“对不起,对不起,先人,我们无意冒犯,无意冒犯……”
蔡怡看着大头那撅着屁股,低头哈腰向那具被踢散架的人体骨架道歉的样子,脸上不由露出嫌弃的表情:“先你妹,睁开你的狗眼看看,这家伙明明就穿的现代人的衣服。”
的确那具已经完全腐烂的尸体,外面包裹的正是一身牛仔衣服,衣服上还印着一个徽章和标志,上面写着“青城”两个字。
宇轩弯腰下去,仔细打量了这为已经死去多时的人,他可以肯定,这家伙就是盗墓者中的一员,只是着“青城”到底是一个地方的地名还是一个公司,或者一个帮派的名称呢?
宇轩快速的思考着。刚才大头这笨重的一脚,这骨架上的一些细小骨头也便都七零八落的散落在了厚厚的尘土里。蔡怡和大头看着正一本正经的宇轩,不解他要作什么。宇轩不慌不忙,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塑料袋,伸手起一根细小的骨头,和死者还没有完全氧化的头发,装进塑料袋,放入武装包。
他是一名警察,自然需要查清楚这死者到底是谁,这样也许就能查出这盗墓者到底是谁。
“快看,那边还有一具。”蔡怡用手电四处扫射,发现在离这具尸体七八米远的地方,躺着一具身穿同样服装的骨架。
大头和蔡怡快速的走了过去,宇轩依旧蹲在那仔细寻找周围可能存在的一些线索和证据。
因为尸体肉体已经全部腐烂,无法查证这家伙到底是怎么死的,只是头盖骨上有一个细小的洞。宇轩沉思了半刻,伸手刚要去拿那家伙的骷髅头,哪厢大头却猴急地喊道:“宇轩,快来,这家伙是被杀的,胸口还别着一把匕首。”
宇轩依旧低头认真的看着那骷髅头,也不抬头,用命令而严肃的口吻说道:“别动,等我过来。”说着,再一次伸手小心翼翼的提起那骷髅头,摇了摇,里面传来响声,接着一颗子弹头掉了出来。
他拿起那个夺了这家伙性命的弹头,仔细的看了看。凭他的经验,根据这弹头大小,可以判断,这正式五四手枪的子弹。现在,在国内,一般通用的都是七四式手枪,但五四手枪相对七四手枪,最大的优点时威力大,准心精确度高,缺点就是体积比较大,这一类枪在前几年黑市上一度十分的流行。
宇轩想着,再一次将那颗弹头装进塑料袋。再一次起身,在厚厚的尘土里,认真的寻找,发现了两颗弹壳。从这具尸体来看,这家伙只中了一枪,在这么短的距离内,开枪者连开两枪,只有一枪致命,说明死者一直在反抗,从周围被打碎的瓷器和器皿来看,他们之间 应该还发生了激烈的打斗。
宇轩用力的想着,根据周围的情况,脑海里能想象出他们当时打斗的场景。这无非就是一场分赃不均的内讧。
大头和蔡怡盯着另一具尸体,也在认真的研究。这具尸体很明显是个女人,头发比较长,骨骼相对于宇轩研究的那具,要细小一些,那匕首不偏不斜的正中胸口,直插心脏。
宇轩收拾好刚才取来的证据,收好,又不慌不忙的走了过来。看了看那把插在骨架胸口的匕首,说道:“这家伙是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杀的。”宇轩说着,轻轻的拨开那外面笼罩的牛仔衣。
“你怎么知道他是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杀的?”蔡怡不解的望着宇轩。女尸的衣服被拨开,露出洁白的骨头和空荡的胸腔。
“你们看,这匕首直插心脏,心脏附近的骨头都没有被匕首损伤的痕迹,说明杀他的那家伙,是个高手,而且动作极快。”
蔡怡点头,用崇拜的眼神望着宇轩:“我明白了,你是说,当匕首刺入人的胸腔时,如果刚好刺在骨头上,也许就不会那么轻易的能刺断骨头,再直入心脏?”
宇轩点头:“在特种部队的时候,我们就专门上过人体结构课,,高手杀人向来都是快准狠,让对手没有还手之力。也不会发出声响。这个女人就是这样死的。”
“得了,得了,别再卖弄你的渊博知识了。咱们总不能白来一趟,你说是吧?”大头瘸着腿,抱起一个大花瓶准备往外走。
“放下,你这人怎么这样?”蔡怡厉声喝道。宇轩伸手小心的拨出那把插在骨架上的刀。细的看了看,这不是一把普通的匕首,从外形和款式上看,这应该是陆军部队常用的野外生存匕首,这刀具有锋利,轻巧的特点,由此可见,这帮人应该是一群退伍军人组成。
大头听到蔡怡的喝声,脸色惭愧地放下那个青花瓷瓶。蔡怡上前,朝大头脑袋上一巴掌:“亏你还想当特种兵,一点思想觉悟都没有,竟然还想偷文物,那你和这群盗墓者有什么差别。”
“我……我又没有想要偷这玩意,我是怕你们路过的时候,把它绊倒,挪个地方而已。大头狡辩地说着,将青花瓷瓶挪向角落。
宇轩将匕首装好,无心理会大头和蔡怡之间的斗嘴,他现在最关心的是这帮盗墓贼到底是什么人,被盗走的文物被卖往了何处。
可能盗墓者并没有想到这深山老林的墓穴不可能会在有人进入,所以在杀这一男一女时并没有采取任何的反侦察手段,如果是在市区,宇轩可以根据现在所掌握的信息情况,很快就可以查出这些人的线索,只是现在最重要的任务还是救出刁学明,干掉叶辉。
“走,准备撤了!”宇轩一声号令,大头和蔡怡两人也不再斗嘴了,跟着宇轩便快速的往外走。
刚要出那个墓穴的大厅,走在前面的宇轩再一次踢到那个已经成为化石的骷髅头,再一次抽出手机,咔嚓拍下一张照片。这一刻,奇怪的的现象发生了,宇轩手中的骷髅头瞬间化成粉末,在他手掌间滑落。
三人惊诧不已,很短的时间内,宇轩手中只剩下一把白色的粉末。蔡怡看着这奇怪的一幕,想起了什么,忙上前,用手指黏了黏宇轩手中的白色粉末,思考了半刻,说道:“这个骷髅头虽然已经石化,但从未遇到过强光,你刚才手机拍照的时候,闪光灯发出强烈的光,在这一瞬间里,看似坚硬的骷髅头发生了氧化反应,变成了粉末。”
听着蔡怡这解释,宇轩不由有些后悔。“看来是我错了,太可惜了。”
大头看了看:“别自责了,不就一个骷髅头嘛,走吧。”
“什么就一个骷髅头,这可是文物,可能具有重要的考古价值。”蔡怡快人快语,话一说完,便后悔了起来,补充说道:“但是,前提条件是这骷髅头得是远古原始社会时代的,不然的话……也没有什么历史价值,无所谓了。”蔡怡说着,似笑非笑的望了望宇轩。
宇轩的脸色并没有释然,轻轻的叹息了一下,快步往前走:“看来,这古文物还真是不能乱动,等我们完成这次任务,再通知考古队的过来吧。”
三人走出洞口,外面依旧一片漆黑,天空上的繁星紧紧围绕在北斗七星四周。原始森林植被好,不像城市那样,乌烟瘴气,能见度底。
此时的天空,在星光闪耀下,如一块巨大的蓝宝石,镶满了大小各异的钻石。三人出来,深深的呼吸着这新鲜的空气,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蔡怡似乎对蹂躏大头有特殊的兴趣,突然间又一巴掌拍在大头硕大的脑袋上:“靠,要你躲车上,你怎么把车给开到坑里去了,这下怎么办!”
大头不服输的用愤怒的眼神看着蔡怡:“你这人,怎么这么不懂人情世故,你们两个生死未卜,我去找你们吧,又怕回来你们找不到我,担心,不去找你们吧,他妈的那可恶的狼群,天天等着吃老子的肉,这不老子屁股本来就被毒蛇咬了一口,还没有痊愈,又遇上狼群,惊慌之下就掉坑里了,为了保全性命,活着见到你们,这不又只好躲进墓里……”
“行了行了,你都快要成祥林嫂了。”蔡怡不耐烦的打断大头的话。宇轩已经对这对冤家无语了。
“OK,你们两个可以停了,现在当务之急是怎么把车弄上来。”宇轩说着,也不理会他们两人,借着月色,往路虎车走去。后面的大头和蔡怡相视而望,给彼此一个厌倦的眼神,跟着宇轩走去。
眼看就要走的路虎车旁,宇轩突然停住,示意后面的大头和蔡怡停止前行。这一刻,宇轩只见,路虎车的周围有至少二十双带着寒光的眼睛。很明显,那二十双眼睛就是二十头饿狼。
这一次和上次不同,没有了交通工具做掩护,要对付这二十头狼,仅仅凭他们三个人,根本几不可能有胜数,更何况狼是群居动物,很少单独行动,和他们战斗,只会引来更多的狼。
可车子还在那,武器还在车上,他们别无选择,只能来一场你死我活的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