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书中的秘密
刘钟情这个人在中陵市土生土长的人,十五岁之前最惊险的事情,就是从自行车上摔了下去,小腿骨折,在床上躺了两个礼拜。
就是这么一个普通不能再普通的男孩,某天下午放学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改变他一生命运的人。
刘钟情这一辈子都记得很清楚,他哼着自编的不成调小曲,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从胡同里飞出了一个黑影,狠狠的撞在他的身上,当时的他身体很瘦小,被撞翻到了地上。
他愤怒无比的站起来,想要找这个粗心大意的家伙理论,可当他看清楚的时候,脸色却变了,在他身前不远处,竟然躺了一个满身是血,双眼紧闭的人。
当时年仅十五的刘钟情哪里见过这阵仗,顿时被吓傻了,两腿发抖的站在原地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满血是血的家伙,竟然颤抖着坐了起来,看到瑟瑟发抖的刘钟情的时候,竟然咧嘴笑了起来,嘟囔了一句“天不绝我”然后从怀里掏出了一物扔给了他,做完这些之后,一头栽翻在了地上,彻底没了呼吸。
刘钟情吓得在原地呆了好大一会儿,拔腿就跑,跑到半路的时候,不知道脑子里怎么一闪,又鬼使神差的跑回来,捡起对方丢在地上的那件东西,才回到家中。
遇到这种事情,别说刘钟情才十五岁,就算是一个成年人,也无法保持平静,回到家中之后,他直接钻入了自己的房间,连晚饭都没吃,盖着被子蒙头大睡,一觉睡到大半夜,才醒了过来。
或许是睡了一觉,让他的头脑变得无比清楚,颤颤巍巍的从书包里掏出了捡回来的东西,
当时心情太激动,随手一塞,根本就没有看清楚,这时候借着昏暗的灯光定睛一看,原本是两本小书。
“这段故事极少有人知道,正是这两本书,才造就了后来一飞冲天的刘钟情……”
“喂,你有没有在听?”陈兴替不爽的声音把沈懿的思想拉了回来,他想起了自己两年前万念俱灰的时候,云老头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一幕,如果不是这个转机,或许他现在已经成了墓中的白骨了。
“听着呢,你说这么一大段,和让我拿这本秘籍有什么关系?”
陈兴替瞥了他一眼,一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模样,说道:“你还没明白么?你手中的这一本,就是改变了刘钟情一生的两本书中的其中一本啊!”
沈懿一愣,飞快的从怀里把秘籍掏了出来,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纳闷的说道:“怎么可能,这就是一本普普通通的炼血境秘籍啊,而且还是属于很蹩脚的那种,连我都能发现其中有好几处破绽呢。”
“哎,朽木不可雕也!拿过来!”陈兴替一把从他手中把秘籍夺了过来,双手捧着书高高举过头顶。
这时候太阳已经完全升起来了,十分的明媚,照在发黄的书页上,散发着金灿灿的光芒。
“什么也没有啊,你让我看什么呢?”沈懿盯着看了半晌,仍然弄不明白。
陈兴替摇了摇头,放弃了打哑谜的念头,一手端着书,另一只手指向了书的背面,说道:“看清楚这是什么了没有?”
沈懿顺着他的手指,定睛一看,顿时一股铺天盖地的眩晕感向他袭来,好在这个时候,一声低沉的熊咆声及时从他的身体内响起,帮他抵挡了这股眩晕感,否则的话,他恐怕当场就要栽倒在地上了。
“嘿嘿,五禽戏不愧是医圣华佗的手臂,果然名不虚传啊。”陈兴替撇过来脑袋,睁开了紧闭的双眼,带着戏谑的表情,看样了面色苍白的沈懿。
沈懿大口喘着粗气,调息了半晌,才怒目瞪向了陈兴替,质问道:“你小子故意坑我呢?”
陈兴替抿嘴一笑,也不否认,笑着说道:“怎么样,知道我没骗你吧?这可是件好宝贝。”
沈懿神色复杂的盯着他手中的书,仅仅看一眼就差点昏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的确是一件稀世宝贝,但是……
这有什么卵用???
总不能你和别人打得火热的时候,把这玩意儿掏出来,让人盯着看?这么蠢的计策,傻子恐怕也不会上钩。
似乎是看出了沈懿内心的想法,陈兴替翻了个白眼,指了指手中的书页,说道:“用你的脑子想一想好不好,普通的炼血境功法,会写在这么珍贵的材料上?”
沈懿也明白了过来,盯着金色的书页看了一会儿,也没有发先什么端倪,只好郁闷的摇了摇头。
陈兴替没有再卖关子,说道:“当年刘钟情拿到的两本秘籍,一本是落叶掌,他和刘雪晴练的就是这个,威力你也感受过,出招的时候会把敌人催眠了,练到高深的地步,杀人如割草,对方根本来不及反应就人头落地了,刘钟情巅峰的时刻,啧啧,那真叫一个杀人如草芥。”
沈懿想起和刘雪晴交手时候,对方一掌打过来,心中生出莫名其妙的困顿感,后背忍不住爬上了一股寒意,如果要不是陈兴替摔碎了杯子提醒他,他就要人头落地了。
陈兴替咽了一口唾沫,伸手拍了拍手中的书,略带几分复杂的说道:“而另外一本就是这个了,他一身的医道本事,全是在这上面学到的。”
“什么?”沈懿大惊失色,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如果说武道是天赋和努力各占一半的话,那么医道就是三七开,天赋只占三成,更多的是需要大量的实践才行。
刘钟情在医道上的造诣,从那一瓶瓶罕见的丹药上就能看得一清二楚,如果对方仅凭一本书就能达到这种地步,那也太过惊人了。
可是……
沈懿的目光在那本金灿灿的书籍上看了好几个来回,突然一个念头从他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难道说这本书是这么看的?”
他从陈兴替的手中接过了书,没有像刚才那样横着拿,而是像个不认字儿的白痴一样,把书倒过来拿在手中,然后举过了头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