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五章 沙漠追踪
弧光掠影,超速疾射,这冰封之刀,切向四个劫匪,他们中的两个竟妄图以手臂阻挡,护住头部。
锋利无比的冰锋直直切过去,削断他们的手臂,碎末血光爆裂,还没有人发出惨叫,这恐怖冰刀尚未破裂的余部笔直划过每个人的胸膛、脖颈!
冰碎裂,人惨死!
两颗头颅滚落,热血喷溅向空,碎成渣子的残余冰屑和另外三人的肉沫血浆一起撒落,他们每个人的胸口都被贯穿出一道相同的巨大斩痕,好像有人用刀笔直劈过,血肉翻出,当场气绝。
惨烈的死法,从未见过的恐怖犀利。
直到现在,李淳风才认识到他的直属上司、龙腾大队长,华夏现代军魂的代表人物有多么恐怖的战力。
她是冰后,控水化冰的异能者,操控冰的能力出神入化。
“追上他们!”冰凌跨过满地的乱流,行走在水中,英姿霸气外露!
李淳风与她相望一眼,奔向楼梯。
“你留下!和魏明会合!”冰凌没有转身,她的语气带着命令的口吻,是说给秦蒙蒙听的。
这个女孩已被惊险血腥的场面严重刺激,脸色发白,仿佛又回到了金三角丛林,那一幕幕族人惨遭杀戮的情景再现眼前。
那个时候,她孤立无助,无力反抗,现在,她也是龙腾的一份子,即便还没有通过考核,在心里,早已把自己当成了铁打的军人。她不能做逃兵,不能做懦夫。
“我也去!”秦蒙蒙直着身体,倾尽力气,向阔步远离的冰凌大喊,像要将身体里所有的惊惶恐惧都喊出去。
“执行命令!”冰凌冷冷回头,目光冰冷。
“你以权谋私!”秦蒙蒙愤怒的眼神里有着深深的恨意,头顶上的水流哗哗倾倒,湿透衣裳,仍然不觉。
冰凌没有任何表示,转身时目光里闪烁着异样,越过横流的血污奔向出口。
就算是以权谋私,你也不能去。再昂起头来,她的眼神无比坚定。
龙腾的后备力量,不能全部摆在一个会爆炸的筐里,三十年前,世界属于兵祖军神,今后的十年,将是秦蒙蒙这样的中坚力量崛起的时代。
“人跑了!怎么办?”李淳风气急败坏站在购物中心门口,一身的邋遢模样惹来路人纷纷侧目。
“往哪个方向?”冰凌遥望远方,目力所及,只有遍地豪车。
“好像是西面,那座桥。”李淳风追出来的时候只看到他们的影子,被塞进车中挣扎的嘉丽公主留给他最后一抹影像。
冰凌的目光四处扫描,瞅准了一位正在打电话阿拉伯男子,不,是他身旁的超跑。
李淳风点头会意,两人并肩跑过去,冰凌直接跳进驾驶位上,迅速发动车子。
“NONO……”阿拉伯男人大惊,一手握着手机,一手去拍他的车厢后盖,光天化日,竟然有人当街抢车?还是个女人!
“对不起,借用。”李淳风推开他的手臂,顺手牵羊抓走他腰间的囊袋,跃进敞篷跑车后座,两个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扬长而去。
银白色保时捷驶出闹市区,李淳风爬到前面副驾驶位上。
“什么人绑架她?”冰凌开口问道。
“不清楚。”李淳风解开那位阿拉伯男人的囊袋,几张银行卡和金光灿灿的首饰掉出来。
“不知道你和她厮混?”冰凌语气不善,肩头的血迹已干。
“她原本要告诉我,还没抽出空。”李淳风把那些信用卡丢到车子抽屉里,随手把玩这些金链子和手镯。
迪拜人拜金,果然不是夸张吹嘘,男人都喜欢随身带着金饰品。
冰凌将车子的速度逐渐提起,在满大街豪车压阵的道路上向西面漫无目标追赶过去。
“看没看到他们是什么车?”
“似乎是黑色的奔驰,也可能是奥迪。”李淳风不确定他看到的车型。
“黑色?”冰凌用无奈的眼神瞥了他一眼。
“黑色。”这一点李淳风可以肯定。
轰冰凌陡然加速,向远处朦胧的车道追赶过去,腾出一只手来,摸出她的手机拨通一个号码:“接红魔。”
李淳风的耳朵立即竖了起来。她在和谁通话?
一定是叶经天。
冰凌静静等了片刻,手机里很快传来红魔的声音:“大队长有什么指示?”
“调出迪拜大购物场五分钟前所有驶离的黑色车辆,奔驰或奥迪,有三男一女。把结果尽快告诉我。”冰凌说道。
“没问题,给我一分钟,嗯,四十秒。”另一头,地球的彼端,红魔已经开始在键盘上飞快敲打,侵入迪拜交通卫星,扫描大购物场中刚刚驶离的黑色轿车。
“找到了,他们已经穿越迪拜塔,向西行驶,距离这里最近的交通点是迪拜机场。”三十秒不到,红魔就发现了敌踪,将结果报告给前方第一线。
“继续追踪!”冰凌神色轻松起来,猛踩油门,手握金质的豪华方向盘,将车子猛烈开动,风驰电掣。
“不行了,老大,有人干扰追踪信号……等等我再联系你们。”红魔忽然放下手机,手忙脚乱敲击键盘。
有人干扰?冰凌眼底闪过一抹冷色,加快驶向机场方向,看这趋势,他们的目标是迪拜机场,要将嘉丽公主掠出阿联酋。
于公于私,冰凌都不希望嘉丽公主出事,她是不丹唯一的王储,也是李淳风下一站将要拜访的国度中最具分量的皇室成员之一,在这个时候出事情,有可能会引发一场不可估计的风暴。
“怎么样?”李淳风拉紧安全带,神色紧张望着丝发飞扬的冰凌。
“不怎么样。”她专注于前方的路况,在车流中左冲右突,大玩漂移。
李淳风张了张口,接着追问:“找到车了没有?”
“没找到!”
没找到?没找到还这么拼命?鬼信。
李淳风索性不再说话,在高架桥上四处搜寻黑色可疑车辆。
“干掉它了!大队长,你们要追的人在右前方两公里处,正在拐向快速道出口!不是机场方向,那条路通向诺米曼拉沙漠。”红魔在电话里嚷起来。
“知道了!有情况再联络!”冰凌放下手机,保时捷这才真正狂飙,见缝插针,高架桥上响起一阵阵急促的刹车声和叫嚷声,咣咣急停的轮胎和地面亲密磨擦,眨眼就造成交通混乱。
冰凌可不管这些,按红魔提供的方向,疯狂飙车,驶下快速路。
诺米曼拉沙漠相当于迪拜城之外的郊区,摩天大楼渐渐远离视野,昏黄的古老建筑展现在黄沙铺就的地平线上,这是旧城遗址,如今只有部分印巴人居住,富有的阿拉伯当地人不会住在这个贫民窟里。
“在那里!”道路笔直,车辆稀少,保时捷的车速提高到疯狂顶点,一分钟内李淳风就看到了那辆逃亡的奔驰。
对方也发现了他们,车窗打开,有人向后开枪射击,奔驰车速度加快起来,向昏黄的沙漠地带逃蹿。
两辆车一前一后紧追不舍,从公路驶进沙漠地区,路越行越烂,最后只剩下满眼的黄沙。
这伙人逃跑的路线奇怪又亡命,竟驾车向无人的沙漠地带深处仓惶行驶。
沙丘并不似想象那般松软,汽车行驶在丘陵地段,剧烈的颠簸尚能让人接受,随之沙丘增多,连绵起伏的陡坡也越来越大,有时高达六七十度的陡坡,跑车引擎发出轰鸣巨响,车体几乎倒立起来,因为底盘太低,车头好像铲进沙中,推出一条巨大烙印。
车轮扬起的层层沙幔卷起,钻进车厢,不得不将顶篷撑起来。下坡路陡峭斜冲,又因车速过快,巨大的失重感让人的心脏都要跳出喉咙。
惊魂未定,眼神还未凝结下来,冰凌驾驶的车子快速在几个沙丘间飚飞,紧追猛赶,一会儿倾斜,一会儿爬升,犹如行驶在云巅,恐怖异常!
对方的车子反而娴熟穿梭,盘盘绕绕,在沙丘中与他们捉迷藏。
“混蛋,这群劫匪在耍我们!”李淳风大骂道。
冰凌眼神冷静,驾车冲上一个山丘,盘旋而下,然后沿着斜坡打着擦边球一样,找到了在沙丘中驾车的感觉,无数层层荡开的沙纹犹如波浪一般,翻卷着泼洒。
这种刺激的感受熟悉之后,反而让人兴奋、浮在云巅一样。
“追上他们,撞烂他们的车!”李淳风胡乱嚷嚷着,跑车又一个剧烈的颠簸,冲向沙丘底部。
冰凌越来越娴熟地操纵着方向盘,腾挪盘带,拉近与奔驰轿车的距离。
对方的子弹似乎已经打光,只剩舍命逃亡。
正午的阳光洒在曲线温柔的弧形山丘上,闪烁着焦灼的金色,视线所及,只剩黄沙、蓝天与骄阳。
紧紧追逐一个小时了,敌人很顽强,在这无人的荒漠中拼了命的奔逃,两辆车卷起的沙尘拖曳起一串串微波。
“他们想干什么?”李淳风感觉有点不对劲,再笨的劫匪也不会向无人荒漠里跑吧?
“如果猜的不错,我们中了圈套。”冰凌降慢车速,突然又加快行驶。
“金蝉脱壳!这群王八蛋!”李淳风恍然大悟,却又迷惑了:“为什么还追?调头回去吧!”
“快没油了。”冰凌淡淡瞥一眼油表。
可不是,油表只剩点滴,再追不上这伙人,只能徒步走回去。
这场憋屈的追赶到现在不见一丝成果,两人的伤势都未处理,情况越来越糟。
不曾想,绕过两个沙丘之后,敌人竟停住车子,集体弃车而逃。
他们也没油了?
李淳风从冰凌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惧色,在这荒漠里,敌人不可怕,可怕的是沙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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