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第三个宠物!
难道那就是所谓的千年梧桐吗。www.DU00.COm
楚锐嘴角狠狠的抽了抽,看着那起码有着三百米高的巨大梧桐树,震撼得无以复加,此刻他站在下面,就好像是一只蚂蚁,粗壮的树干,枝繁叶茂,仿若一把遮天盖地的大伞,不是身临其境,是无法能够感受得到其中所蕴含的让人连灵魂都仿若能够震颤的震撼。
“失败了吗。”
收回心神,楚锐又将注意力落到了那巨大的凤巢之上,纵然有着遮掩,不过以楚锐开启的“真实之眼”,加上他的超强视野距离,很容易的看到了小凤凰,此刻正昏迷着,不错,是昏迷,而不是睡着了。
“不,沒有失败。”
凤天的话让楚锐一愣,这尼玛小凤凰都还昏迷着呢,这还不是失败了,不过凤天沒有等他回话,便是主动的回答了他。
“你所说的,的确是解决事情的根源,你所做的,也的确完美的帮小舞解决了问題。”
凤天神色很是严肃,不过眼神中却是露出了一抹感激,在几天前楚锐那不顾自己生命,亦是努力坚持的伟岸背影,让他亦是感觉到了一种无形的高大,这很可笑是不是,一米八左右的楚锐,让身高超过了十数米的凤天,感觉到了他的背影的高大,对于楚锐,凤天是非常非常感激的,楚锐让他避免了骨肉分离,生离死别的痛苦,当女儿陷入那种为难的时候,他这个做父亲的,却是什么都做不了,反而让一个人类,差点丧命拯救他的女儿,他的心情,十分复杂,根本无法三言两语的说得清楚。
小凤凰得救了,他一家子都得到了救赎,然而他们一家人的恩人,却是在小凤凰发出了那代表着复苏,尖锐的啼鸣的时候,轰然倒地。
纵然小凤凰的复苏,凤天很高兴,而且小凤凰所爆发出來的恐怖能量,让他震惊的时候亦是狂喜,不过到底他沒有忘记楚锐这个恩人,将轰然倒向地面的楚锐借助,查探他的状况的时候,却是让见惯了大风大浪的他,大吃一惊。
精神枯竭,能量干涸,血液流失巨多,整个人陷入了一种假死状态,他很清楚的感知到了一股强大的能量在保护着楚锐,然而他却是不敢查探,因为他害怕自己的能量会将眼前这个此刻犹如玻璃一般的少年,对于他们一家有着难以诉说的再造之恩,甚至是女儿未來的希望的年轻人给扰乱了能量的流通,从而造成无法挽回,痛苦一生的后果,(Ps:这里多说一句,当初楚锐是被强行踢下线的,而强制退出是个什么情况,大家都知道,那就是你的意识回归了现实,然而你游戏人物却还存在,除非特殊情况,不然的话都是如同木偶一般僵硬着的,等过了一定时间后才会消失,不过楚锐当时是特殊情况,因而导致了他的“身体”一直存在于游戏之中,只不过是昏迷了,沒有意识而已,)
精神力可以慢慢恢复,能量也可以逐渐的吸收,可是这血液,他们的血液可不能代替啊。
整整十天。
他们以为眼前的这个少年就这么假死了,这让他们心里很不是滋味,然而,祸不单行,苏醒了三日的小凤凰,再度陷入了昏迷,这下子可将他们吓坏了,探查一番,却是发现自己女儿体内的毒素早就被清理干净了,这个时候,他们才想起了楚锐的话,小凤凰昏迷的主要原因是体内阴阳力量严重失衡。
略微商量,他们便是将楚锐的身体和小凤凰搬运到了他们的栖息地,,真正的凤巢中,然而在此刻他们发现了一个秘密,小凤凰和楚锐若是挨得近的话,小凤凰的气息就明显平稳得多,身体亦是不在那么冰冷。
凤天和凰舞很明白,只要有楚锐的血液,小凤凰就可以再度复苏,然而楚锐目前就是气血流失过多而导致昏迷,以至假死,他们又岂能再在他的身上取血呢,这完全跟谋杀无异,别说他们的善良不会允许自己如此做,而且这也无异于饮鸩止渴,杀鸡取卵,这样能够救得了小凤凰一时,可若是将楚锐给这么弄死了,以后又该怎么办,很明显,这两个被世人尊为神兽的家伙,不过那么白痴。
十天了,小凤凰的状况逐渐的变差,凤天和凰舞又陷入了绝望之中,这些日子,他们的心脏受到了最为严重的挑战,从最开始小凤凰的伤势爆发时日无多的绝望,楚锐出现给了他们一线希望,可这希望接着又因为楚锐的精神力不济而救助失败而又变成了绝望、紧接着,峰回路转,楚锐吐出了办法又让他们燃起了希望,这一次,的确是真的拯救了小凤凰,可他们沒高兴多久,楚锐的假死,小凤凰因为老毛病又昏迷了,他们又开始绝望了,如此反反复复的來了几次,他们感觉自己的心脏已经不能够在承受压力了,所幸,十天之后,他们的祈祷起作用了,那个人类的小家伙,醒了过來。
断断续续的听着凤天的话,楚锐总算是理清楚了,紫色龙灵沒有骗他,小凤凰因为他蕴含着至刚至阳力量的圣道之力和血液,被唤醒了,然后本能复苏,用自己的力量配合楚锐的圣道之力一举将凤凰丹核内的毒素一扫而空,满状态原地复活,不过好景不长,因为她体内的阴柔力量实在太强了,沒有了楚锐的帮助,又昏迷了过去,纵然靠近楚锐能够沾染他的阳气,可这完全是杯水车薪,根本起不了根本性的作用。
总之,就一句话,现在的小凤凰是离不开楚锐了。
对了,记得当初在意识模糊期间,好像听到了什么声音,那,好像是系统的提示音。
楚锐猛然记起,急忙翻开系统栏,立马便是看到了那虽然简单,却是足以震撼他的心的一行文字,。
“叮,恭喜您与火凤凰,,凤舞,签订共生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