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6章 我要征服李欢
唐韵的话,足足让金莎美女呆愣了有好几分钟之久。
等她回过神来后,立即迫不及待的向唐韵问道:“亲爱的唐,李欢先生有这么多女朋友的事情,木小姐和杜小姐她们知道吗?”
“知道的!”唐韵点了点头,神色有些复杂的说道:“这些事情,从一开始她们两个就知道了,不仅如此,李欢的那些别的红颜知己,也都知道彼此的存在。”
“啊?”
金莎再一次吃惊的张大了小嘴,满是不可置信的说道:“不是吧?她们竟然全都知道李欢同时和别的十几个女人交往?她们竟然没有打起来吗?”
“没有!她们之间的关系相处得很好!”唐韵解释道。
“为什么会这样?”金莎不解的看着唐韵。
据她所知的,哪怕是在那些允许一夫多妻制的国家中,一个男人的几个老婆,也会有争执和分歧。
而像争吵这样的事情,更是时有发生,甚至就连动手掐架也不是什么罕见之事了。
而她知道华夏这个国度的女人们,在爱情观上似乎向来都是比较保安和传统的。
可是现在,李欢的那些红颜知己们,全都知道彼此的存在了。
她们竟然没有闹腾起来,反而能够和平相处。
这样的结果,可真的是让金莎感到非常的意外。
听到金莎的问题,唐韵摇了摇头,有些苦涩的说道:“我……也不知道!”
对于金莎这个问题,其实她也很想知道为什么。
可惜,她这段时间想了无数次,都想不到确切的答案。
她觉得最有可能的原因,或许是因为李欢这个王八蛋太花心,又太优秀了。
以至于所有与他接触过的美女,都情不自禁的爱上了他,并且包容他在外面花心乱来。
尤其是木婉秋这个心地善良的好女孩,对李欢的最是宽容放纵。
唐韵这些日子里便一直在教育木婉秋,要她把李欢看得严紧一点,不要让他再继续花心乱放了。
可惜,任她把嘴皮子都磨破了,木婉秋都没有太大的改变。
只是口头上答应着她一定会来回看管李欢,实际上根本就没有过任何的确实行动。
“你也不知道吗?”
听到唐韵的这个回答,金莎美女的脸上不禁现出了一丝失望之色。
她已经被唐韵成功勾起了对李欢的好奇之心,本想要对李欢的事情多做一些深层次的了解的。
可是到了这么关键的时候,却忽然卡壳了,这把她给郁闷坏了。
她摇了摇头,甩掉了脑中的纷乱的思绪,再次问道:“亲爱的唐,你以前不是和我说过华夏国的婚姻观念,向来都很保守和传统的吗?”
“为什么李欢先生一个人与这么多女人交好,这好像与你们华夏的传统礼法有点不太相符合吧?”
“李欢先生只有一个人,但他的女朋友却有十几个之多,那他以后结婚的时候该怎么办?难道要把十几个女朋友都娶过门吗?”
“你说对了,那个可恶的混蛋确实是这么打算的!”唐韵咬着牙齿恨恨的说道,仿佛是想要把某人给咬死似的。
“啊?”
唐韵的回到,再次让金莎美女惊呼了起来,她没想到李欢竟然会有这么疯狂的念头。
一下子娶十几个老婆,似乎就连全世界最盛行一夫多妻制的阿拉国,也没有这么厉害的男人吧?
忽然间,金莎美女似乎想到了什么,她急声问道:“对了,亲爱的唐,你们华夏国目前实行的应该还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政策吧?”
“那李欢先生一下子娶十几个老婆,这不是犯法的事情吗?”
闻言,唐韵不禁笑了起来,回答道:“莎,你有没有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了束缚普通人的,对于那些有着特殊能力的人,根本就没有多大的效果。”
“哦?”金莎眨了眨明亮的大眼睛,问道:“照你这么说来,那李欢先生难道还是一个有特殊能力的人了?”
“对!”
“那他都有些什么特殊的能力啊?”金莎追问道,眼中闪烁着八卦之火。
“那个混蛋是一个炼丹师,还是一个神医,同时他的武功也很厉害……”
唐韵开始对自己的这个闺蜜讲述起李欢的各种牛叉的身份,以及他的变态能力了。
而混血儿极品美女金莎,每听到李欢的一种身份和能力,就会大声惊呼起来。
等她听完唐韵对李欢的详细介绍后,她心中已经下定决心,一定要把李欢搞到手,让他做自己的老公。
如果能有一个像超人那么厉害的武林高手做自己的老公的话,以后谁还敢再欺负自己,就让老公上去把他们揍趴下。
那种风光的情景,别提有多么的让人兴奋和激动了!
而且李欢这个老公还是一个神医,连得了癌症的人都能够彻底治疗好。
那以后自己就再也不用害怕生病了。
最让金莎认定李欢的原因,还是因为李欢会炼制各种拥有神奇效果的丹药。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金莎觉得如果如果李欢真的成为了自己的老公之后,一定要让他炼制很多能够让人变得更加漂亮,以及能够保持住年轻貌美的神奇丹药。
顺便再炼制一些增加寿命的逆天丹药来。
想到上面这些能够预见得到的好处,她似乎有些明白为什么李欢同时与十几个美女交往,大家都没有闹出事情来的原因了。
因为她觉得,李欢的红颜知己们肯定也和自己的想法一样,这才会一直包容李欢到处花心的。
“这么完美的男人,我金莎.道格拉斯一定要把他泡到手,到时候带回家族去,让那些以前嘲笑我的人看看,什么叫做完美老公,哼!”
金莎捏着小粉拳,心中暗暗的发誓道。
想到把李欢泡上手之后,能够收获的各种好处,她心中便忍不住一阵激动和兴奋。
此时此刻,她真的是恨不得立即跑出去追上李欢,死缠烂打的也要把他泡到手了。
实在不行的话,哪怕拿出“霸王硬上弓”的最后手段,本小姐也要征服他!
看到金莎脸上的神色变化,唐韵不禁有些郁闷了起来。
做为金莎的闺蜜,她对于后者的个性非常的了解。
虽然金莎没有说出自己心理在想什么,但唐韵还是能够从她神色间的变化,以及一些细微的小动作上猜了出来。
她之所以要告诉金莎李欢有着十几个红颜知己,目的本来是想要吓退金莎放弃李欢的念头的。
可是哪里想到,自己这次做的事情,反而把事情搞得弄巧成拙了。
不仅没有把金莎吓退,反而让她更加坚定了要和李欢纠缠的念头。
“早知道这样,我就不跟她说这么多李欢这个王八蛋的废话了!”
唐韵心里有些闷闷的想道。
而就在她的这个念头刚刚落下,金莎的声音就在她的耳边响了起来。
“亲爱的唐,你是不是也喜欢上李欢先生了?”
“啊?”
唐韵被金莎这么突如其来的一问,给弄得心中一慌,急忙摆手解释道:“你在说什么啊,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上那个无耻的混蛋大色狼呢,就算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只剩下他一个,本小姐也绝对不可能对他动半点兴趣的。”
“是吗?”
金莎意味深长的看了唐韵一眼,戏谑的说道:“那你刚才在和我说到李欢先生的时候,为什么表情那么的丰富多彩呢?而且每次一提到李欢先生的名字,你就会不自觉的停顿一下!”
“以前的你,可不是这个样子的哦,所以我猜测你肯定也是喜欢上李欢先生了!”
唐韵和金莎是闺蜜,前者对后者很了解,反过来照样也说得通,金莎对唐韵的了解,恐怕一点也不比木婉秋来得少。
而且,金莎在观察力和分析能力这两项能力上,要比木婉秋要来得强。
因此,木婉秋看不出唐韵对李欢的心思,但她却看出来了。
听到金莎这么肯定的话,唐韵心中更加慌乱了。
不过为了不让金莎看出自己的情绪不稳,她努力的压制住了心中的慌乱,没有在表面上显现出来。
等平复下尽情之后,她装着很淡然的说道:“莎,你的这个玩意一点儿也不好笑,李欢那个可恶的混蛋家伙是小秋秋的男人,而小秋秋又是我的死党闺蜜,我怎么可能会跟她抢男人呢?”
“亲爱的唐,你的这种说法不对,那不叫抢男人,更准确点说应该是分享好男人!”金莎纠正道。
“……”
唐韵一阵无语,摇了摇头,说道:“好吧,算你说得对,就是分享好男人吧,不过我真的对那个可恶的混蛋没有半点兴趣,这种玩笑话你还是不要再说了吧!”
看到唐韵如此,金莎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叹息道:“亲爱的唐,爱情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有时候它可以是很长久,但有时候它又很可能稍纵即逝。”
“因此,我劝你一句话:一旦你已经对某个男人产生了爱情,就最好立刻去抓住它,不要让它白白从身边溜走掉。”
“否则,将来你一定会后悔自己今天没有做出那勇敢的一步的!”
“我的话就这么多了,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说完,金莎拍了拍唐韵的肩膀后,便离开了办公室。
她要回去仔细思考一下,到底该怎么做,才能把李欢这个完美的男人征服在自己的裙下。
办公室内,只剩下唐韵自己一个人呆呆的立在原地。
听了金莎所说的话后,她已经完全明白,自己的谎言还是没有能够成功骗过这个闺蜜的眼睛。
自己对李欢的心意,仍然还是被金莎看出来了。
不过,她发呆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这一个。
而是金莎临走前对她所说的那些话。
此时她的脑子中,就正在一遍又一遍的重复播放着金莎美女刚才对自己所说的那一段话。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终于从愣神之中清醒了过来。
看着窗外面的景色,她喃喃自语道:“或许金莎说得对,自己真的应该要即时抓住自己的爱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