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盐政
太宗皇帝显然没有理解薛琰的意图,当薛琰提到的盐的时候,本能的就要摇头,别看太宗皇帝在薛琰这里,拿的都顺手了,但是“不与民争利”这一点,纵然他是皇帝,也不敢随便违背,特别是太宗皇帝一心要做一个有道明君,这“不与民争利”,可是后世之人,评价一个皇帝之时的标准,越线了,可是要被扣分的。
其实对于当下允许百姓私营盐铁生意的政策,太宗皇帝也非常不爽,那些利益原本都应该是属于朝廷的,如今却平白的让了出去,明明是口袋里的钱,却飞到了别人的口袋里去,谁的心里能爽?
要知道,国家对食盐的专营制度,都可以追溯到春秋之时的齐国管仲,盐业经营的巨大商机和利润,被齐国的国相管仲看在眼里,他亲自担任起商务部长,一心为国家搞创收,直接将食盐的生产、运输、销售收归国有,推行食盐国营制度。
齐国临海,拥有丰富的海盐资源,尽管在食盐生产方面,管仲部分放权给老百姓,但官府仍然严格控制食盐资源的管理和生产者的生产时间。
至于食盐官府专运方面,无论是本地生产的还是从境外进口的,均归官府统制经营。除了为政府赚钱外,食盐官府专运还能达到战略上的目的。
对于那些不生产食盐的诸侯国,不听话就不给盐吃,因此,有理由怀疑,齐桓公能够成为春秋五霸之首,很可能是因为那些前来会盟的诸侯嘴里已经淡出鸟来了,这可能是有史以来最早利用经济制裁达到政治目的的案例。
当时,东方诸国除了齐国外,多采用的是自由主义经济政策,也就是任用食盐民产、商销,官府只管收税。
但西方的秦国,也有一个和管仲一样,认识到食盐产业具有“百倍之利”的人物,这个就是商鞅,在他推动下的变法中,山川河泽国有化是一项重要内容,食盐国营也就不在话下。管仲富国,使齐国成为霸主,商鞅又富国又强兵,所以秦能成为超级大国,并一举实现统一大业。
秦灭六国建立秦朝后,继续推行食盐国营政策,食盐国营的确可以使得国家gdp一路高歌猛进,始皇帝很高兴,但老百姓就不是很开心了。
秦历二世而亡,虽然不能说是因为盐而亡,但却和盐业国营背后的精神有关,归根结底就是管得太严。
所以在汉初,为了标榜和前朝不一样,也是民间实在太惨,开始推行“与民休息”政策,开放盐禁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
汉初的“弛山泽之禁”,意味着食盐国营政策被取消,民间可以“自由”开采、运输和销售。
盐官不再承担食盐的产运销,只负责征收盐税,但这同时也给权贵、豪强和富商大贾以垄断的机会,汉高祖弟弟的儿子吴王刘濞就是典型代表。
吴国靠近东海,有丰富的海盐资源,还有铜矿,于是吴王刘濞招揽
(本章未完,请翻页)天下亡命之徒,煮海为盐,开矿铸钱。
吴国实力大增,底气足了后,吴王就不甘心屈居自己侄儿汉景帝之下,召集人马,拉起“清君侧”的大旗,发动了“吴楚七国之乱”。
因此,汉初取消食盐国营的最大获益者,实际上就是这一类权贵和豪族,如此看来,食盐自由经营也是充满弊端的,但实际上,吴王所推行的食盐政策和中央朝廷根本是相悖的,仍然是国营,只不过是经营权由中央转移到地方诸侯而已。
当汉中央平定七国之乱后,这种变相国营的盐业活动也随之没落,盐业民营的利润真正开始向民间渗透,但获利者仍然是实力雄厚的富商大贾和豪民,比如被司马迁称为“大煮盐”的齐人东郭咸阳、成都井盐主卓王孙。
经过汉初祖孙三代的省吃俭用,百姓也休息差不多了,汉武帝即位时可以说是名符其实的富二代,再“无为”下去,如何能够超越爸爸、爷爷,如何能够体现雄才大略。
所以武帝开始了长期的对外卫国战争,后来,没人敢来挑事了,无法卫国,不管了,随便找个借口就打吧。打到后来,没钱了。于是,武帝把目光投入到利润丰厚的盐铁业,重新开始施行盐铁国家专营,以图创收。
具体办法与管仲在齐国的政策大同小异,但对于私自煮盐的人,除了没收作案工具外,还要处以“釱左趾”,即给左脚戴上镣铐的惩罚,至于为什么是左脚,鬼知道。
汉武帝的“食盐国营”主要在两个方面产生效益,一个是经济上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另一个是在政治上贯彻了“重农抑商”的治国方针。
这对政府来说当然是积极的意义,但国营带来的弊端也不少,官府以低价强制收购盐民们生产的食盐而转手高价出售,可以想见的是,食盐价格猛涨,百姓买不起,只能“淡食”,另外食盐运输等劳役也是要征发百姓进行,这都直接加重百姓的负担。
当然,最终在舆论的压力下,汉武帝不得不低头认错,下了罪己诏。
汉武帝死后,西汉实际领导人霍光希望针对武帝以来的政策进行反思,但以御史大夫、盐铁国营的主要支持者和推行者桑弘羊为代表的一小撮顽固分子,坚持按“既定方针办”。
所以在始元六年,霍光以昭帝的名义下诏,召集各郡国各种专家60余人,到长安与桑弘羊等辩论,进行了一场“真理标准”的大讨论。
因为讨论的焦点是盐铁问题,所以这次讨论被称为“盐铁会议”,后被学者桓宽编辑为《盐铁论》一书。尽管对武帝的很多政策进行了拨乱反正,但因为事关国家财政收入和军需供应,盐铁国营并没有被废止。
到王莽时期,食盐国营出现松动,富商大贾通过贿赂地方官府,开始公开或半公开的“盗煮”。
王莽新朝地皇三年,再次废止了“食盐国营”,
(本章未完,请翻页)直到曹操重新施行“国营”,食盐私营差不多经历了180多年的时间,当然,这种私营,多是为地方土豪、强人所掌握。
三国魏晋时期,各个政权吸取了春秋战国东方诸国“不煮盐无以富国家”的教训,纷纷推行军事强制性的“国营”或“军营”政策。
孙吴就是以军官管理盐政,陆逊就担任过相关职务,所以吴国政府掌握了大量食盐,食盐在当时甚至和谷帛一样充当过货币,比如大将朱桓逝世时,孙权就一次赏赐了五千斛食盐给朱家办理丧事。
前隋到大唐初年,和汉初一样,采取官少管、促生产的执政理念,隋文帝立国第三年就宣布废除了盐禁,凡是盐池、盐井,政府“与百姓共之”,后来,大唐创立,也基本上继承了这一方针。
既然允许民间私人开采经营,并不是意味着没有私盐贩子,之所以会有产生私盐,原因自然在于政府的盐禁。
尽管这时候已经开放了盐业开采经营,但只要不是通过正常手续取得合法开采、经营、销售的,都属于私盐。
比如唐初开国功臣程咬金,在民间传说中就是个私盐贩子,当时他被盐政稽查队员检查,结果错手打死了官被判徒刑,好在杨广当皇帝,大赦天下,才有机会走上革命道路。
后来,到了大唐中期,唐玄宗开始败家,导致财政赤字,君臣一起想方设法生财创收,于是食盐国营又被提上了日程。
为什么历代一缺钱就要打盐的主意呢?
其实也不光是盐,和它经常在一起搭配的是铁,没办法,古代房地产业不够景气,金融业也不发达,国家赚钱的路子实在不多。
但是,唐代中期以后的食盐国营制度,和以前有很大不同,叫做“榷盐法”,所谓“榷盐法”,是指食盐国家专卖制度,由以前的官运、官销制改为就场专卖制,也就是说,还是盐民生产,政府低价买来,再高价卖给商人,用商人运输到政府指定经销店贩售,政府控制了食盐的货源,掌握了批发环节,大商人也无法从中兴风作浪。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太宗皇帝也看不到后世不孝儿孙种种作为,虽然,他也不愿意让民间私营盐业,可是规矩是早就定下来的,倘若他想要再将盐业收归国有的话,单单是那满朝文武的唾沫星子就够他受的了。
当薛琰突然提到盐的时候,太宗皇帝本能的认为,薛琰给他出的主意,就是改革盐政,变私营为国营。
虽然心动,但是太宗皇帝还是连连摇头:“不可!不可!万万不可!自古官不与民争利,更何况是朕这个皇帝!”
薛琰在心里大翻白眼:不与民争利?刚刚墨迹了那么半晌,是谁想要从他这里将玻璃的制造工艺抢走的。
“回禀陛下,微臣所说的盐,并非盐政,而是~~~~~~~~~海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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