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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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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莫走在大街上,有些形单影只,寒风灌入他的黑色风衣衣领,突然的身后传来一个愤怒的声音!

“这该死的天气!”

转过身,方莫看见一个金发碧眼的美国女人,双手抱着手臂,驼着背,浑身在发抖。

也难怪这个美国女人会突然破口大骂。

上午的时候还好好的,下午气温骤变,一下从16度下降到了-1度。

抬头望向太阳的方向,本该光亮的太阳变成了一轮浑浊的黑色车轮,幽幽的金光从车轮圆周溢出来。

日食,全球范围性的日食。

方莫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连忙拿出灰色的苹果手机,一遍又一遍地拨打胖子和老三的电话,却始终都打不通。

“时间不多了。”

他锁住了眉头,滴滴答答地在手机屏幕上输入,“两小时之内,必须赶到沃尔玛!”

天气骤然降温,街道上的行人匆忙着急地回家,没有人知道这个穿着黑色风衣的华裔小伙子,来自五年后的末世。

那是一个只有死亡和腐臭的世界,哪怕是重生后的现在,方莫站在干净的街道上,仿佛都能闻到腐臭的血肉,听到如雷一般的枪声!

五年前的他,从来没有想过电视剧上的丧尸,会真正地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他更没有想到,真正面对丧尸的时候,竟是那样的恐怖。

再过一点时间,大家所熟悉的生活都将消失。这个地球上,将不会有欢歌笑语。

2015年12月24日,全球被一股诡异的辐射风暴席卷。70%以上的人类都变成了丧尸,全球只有不到30%的人类得以幸免!但所有的幸存者,将面临比死亡更加恶劣的现实——

变成丧尸的同类,即将对所有的活人展开猛烈的攻击!人类将成为这些凶残丧尸的盘中餐!

未来,等待人们的,只有血腥!恐惧!无法逃脱的死亡!

《行尸走肉》、《生化危机》里面的一切,将会在现实生活中上演!这不是儿戏!不是电视节目的恶作剧!

只有勇敢的人,才能活下来!恐怖!血腥!绝处逢生!

音像店的门口贴着美剧《行尸走肉》新一期的海报。

HUNTORBEHUNTED!

杀,或者被杀!

男主角瑞克,举着专属他的那把‘柯尔特蟒蛇’左轮手枪,一脸严肃,时刻警惕地站着。在他的身后,站着他的团队,每一个队友的手里都举着武器。弩哥举着他的绿色复合弩,韩国小子格伦举着手握着一把军刀,瑞克的儿子依旧带着戴着那顶警帽,手握着一把冲锋步枪。

老三!

胖子!

陈琳!

方莫的突然想起了那些失去的人!该死的丧尸!

深吸一口气,全身从脚跟一直麻到了头皮,深深叹一口气,轻轻闭上眼,脑海中全是一瘸一拐,眼神空洞,浑身腐烂的丧尸!

他睁开眼,抬起右手,对准海报上的丧尸做出打枪的动作,然后看着海报上的瑞克,“相信我,末世,远远比你演出来的更加恐怖!”

唐人街,29号。

方莫推开玻璃门走进枪店,白色的墙上挂着AK47、雷明顿、温切斯特、M16A4各种长枪!

摆在门店中央的黄色的立柜上,挂着各种枪械配件。

脚步停在一排透明玻璃柜旁边,里面放着HKUSP、格洛克、M9……在美国枪支泛滥,就算是像方莫这样的留学生,只要有绿卡就能能够轻松买到枪支,难怪国外的犯罪率比国内高那么多。

老板抬头见到一个华人小伙子,脸上微微一笑,用不流利的中文说道,“你好,要什么枪?”

随即他干练地从枪柜拿出一把镀金的沙漠之鹰,身子凑近方莫,只是不流利的中文换成了美式英语,两眼冒光,十分兴奋。

方莫打量着老板,见老板牛高马大,身上穿着一件军绿色的马甲,头上戴着一定黑色的棒球帽,他的络腮胡紧密地贴着下巴,浓眉大眼,十分狂野,“试一试这个!黄金版的沙漠之鹰!这是最后一只,已经……”他的眼睛笑眯成了一条缝,双手捧着那把金黄色的沙漠之鹰,爱不释手。

没等老板说完,方莫直接把自己的黑色钱包掏出来,压在桌上,“FN57!”

“FN57?”老板挑起了右眉,有些意外!

老板打量着眼前的华人小伙子,个头很高,肩膀也很宽,脸上的表情有点冷,外面变天了气温下降,所以他把黑色风衣衣领竖了起来,这种形象,给人一种黑客帝国的感觉。

“你确定?”老板用不流利的中文对方莫说道,继续把镀金的沙漠之鹰推销给方莫,一副不死心的模样,“我这可是最后一只了。”

方莫没有说话只是对着老板点了点头!

枪,在末日中,是绝好的武器!但,在被丧尸包围的时候,换子弹是一件非常要人命的事……前世,沙漠之鹰虽然威力大,爆破力强,但是在绝处逢生的末世!一把沙漠之鹰只能换取在幸存者基地7天的停留权,可是一把FN57却能换取一个小分队队长的职务!

方莫只有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才会使用这把枪!

FN57,手枪弹容量有20发,在与丧尸厮杀的时候,很适用!不仅如此,这款手枪的ss190子弹弹壳直径较小,它的20发子弹重量,相当于其它手枪的10发弹夹重量,外出作战占据优势!

方莫淡淡地看着老板,没有说话,老板不懂即将到来的危机。他只是低下头,默默地盯着放在玻璃柜里的那把FN57。

老板缓慢地把镀金沙漠之鹰放回枪柜,步伐缓慢地顺着枪柜移动。他的浓眉毛紧紧地皱住,右手轻轻地捏在下巴上,觉得有些纳闷,许多人不喜欢FN57,这把枪的外形不如沙漠之鹰出彩,穿透力也没有沙漠之鹰这么强,很少有年轻人喜欢这个型号。

“再配几个消声器。”

老板眯着眼打量方莫,鼻子里放出不削一顾的‘嗤’声,觉得方莫和其他留学生一样,只是觉得买枪是一件很炫酷的事。爱玩枪的人都非常享受枪声入耳的感觉,这家伙竟然还要买消声器,真是不懂枪。幸好自己的沙漠之鹰没有放在这种人的手上,真是一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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