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5章 奇闻
老赖和东方不败、李寻欢二人聊到很晚才睡,陈枫对三个人的身份和合作的由来也摸得一清二楚了。讀蕶蕶尐說網东方不败和李寻欢都是武林中极为稀少的生出秘旋之人,老赖则属于说媒拉线的,把各类初阶秘徒介绍给流云宗。之前东方不败和李寻欢的比武,实际上就是一个噱头。二人上演一出巅峰对决,随后在江湖中消失,留下一段神话。有一天,当他们再度出现的时候,名声和威望只会更盛,也便于他们整合江湖中的实力,从而为流云宗服务。
最初,陈枫认为高高在上的秘者是看不上江湖的,可是他现在却发现,世俗、江湖的势力,其实是秘界的有益补充。没有凡人的存在,秘者这个等阶就成了无根之木、无源之水。
老赖说附近有很多秘者出没,陈枫自然不会多耽搁时间。他需要的只是让老赖注意到自己的秘者身份,然后出口相邀。
第二天,老赖和东方不败、李寻欢二人出发,沿着山路向上走。陈枫此时已经在他们的前面了。
嗅着野花的芬芳,感受着脚步的轻盈,陈枫的兴致很不错。打打杀杀、尔虞我诈之中的秘者是格外喜爱自然美景的。
此时,身后传来了老赖按照山歌曲调唱出的诗句:
“十年踪迹走红尘,回首青山入梦频。
紫陌纵荣争及睡,朱门虽贵不如贫。
愁闻剑戟扶危主,闷见笙歌聒醉人。
携取旧书归旧隐,野花啼鸟一般春。”
“老赖,没想到你还会作诗?这首诗对仗工整,用词典雅,意境更是非同一般,算是难得的佳作了。”李寻欢问道。他家学渊源,自身也是殿试三甲,品鉴能力很不一般。
“这首诗不是我作的,而是流云宗一位长老所作。”老赖指着远处的青山继续道,“你们可能不知道,这山中的秘者原本就与别处的秘者不同。”
“此话怎讲?”东方不败也很好奇。
陈枫自然也被勾起了兴致,通过明魂将他们的对话一五一十传过来。
“我南唐教化昌明。这些秘者上山之前和你们一样,都是读过书甚至中过举的,甚至也有许多是进士出身的。他们来到山上虽然日日修炼,但是诗文的工夫也没有放下,依然时时唱和。因此,各宗之间除了秘术的比斗之外,也会以文会友。到中元节时,一些宗还会举行中元诗会,其热闹的程度,仅次于宗内三年一度的****,甚至比宗内每年的小比都要热闹。很多秘者天赋一般,但是因为诗文精妙,往往也会被长老看中,传授指点一番。”
老赖说玩,东方不败看向李寻欢的目光充满了羡慕。李寻欢在江湖中便以文人刀客著称,如若去了文风鼎盛的大宗,那岂不是如鱼得水。
老赖继续道:“文风最盛的还数碧玉山的玉蟾宗。他们的历任宗主中有三人竟然中过状元,对于诗文一道更是重视。他们自己说,相比秘术神妙、弟子出色,他们更自豪于自己是秘界的文坛领袖。玉蟾宗每年招收弟子,第一个标准和其他宗就不一样,首先考察的是诗文水平,然后才是修炼资质。所以,玉蟾宗招收的弟子,大多数都识得文墨。个别单纯因为资质突出或者走后门进来的弟子,入宗后都要参加补习班,先熟读诗文,才能进行秘术的修炼。”
“这样一来,岂不是耽误了修炼?”东方不败问。
老赖却不忙给出答案:“最早的时候,玉蟾宗还只是一个不显眼的门,许多宗门对玉蟾宗的做法不以为然,甚至当成笑话,认为这根本与修炼毫无关系,完全是离经叛道。然后,事实证明,玉蟾宗的做法自有其好处。首先,作为一位秘者,整日面对深奥的秘术,必须拥有一定的文字基础。尤其是上古、中古时代流传下来的秘籍,往往只有片段,深涩难懂,令人皱眉,而玉蟾宗的弟子理解能力则要强于一般秘者。其次,读书与修炼本就不冲突。修炼固然需要时间,但是读书则可作为修炼之余的休息。一张一弛,正合文武之道。还有一点就是,读书能够修身养性,让人的记忆力更加发达,思考问题更加全面,精神更加充沛。修炼的路上越往后走,一方面靠资质,另一方面则靠悟性了,读书无疑会起到积极地作用。同时,诗文通达者自身也会拥有一些不俗的气质,这让他们在修炼的过程中能够更加从容,也符合玉蟾宗雍容的书香气息。不过,最重要的一点还是最近传出来的,那就是玉蟾宗的几位诗词达人,竟然从诗词曲赋中参悟出了绝顶秘术。
经过数百年的发展,玉蟾宗就成功跻身为大宗之一。多少年来,玉蟾宗屹立于秘界的顶峰不倒,反倒是地位越来越高,从最初的门到长时间在赤霞山脉的执牛耳之势,玉蟾宗的上层认为主要是浓厚的文化氛围的功劳。于是,玉蟾宗崇文的传统不仅坚持下来,对琴棋书画等内容也开始大力推广。就拿玉蟾宗的杂役来说,有两个条件:一是没有秘旋的普通人,二是必须读过诗书。但是,宗外正常的读书人是不屑于去做杂役的,这些人往往便出自宗内弟子的家人、后代,毕竟上一辈是秘者,下一辈却不一定能凝出秘旋,也便无法修炼,只能在宫中做一个杂役。玉蟾宗的杂役也能享受锦衣玉食的待遇。可是,这些杂役已过三十岁,便会被遣散下山。一是因为年龄大了,不方便从事杂役这种活,另外则是不愿意让宗内弟子看到自己的后人变老甚至死掉的情况,来影响他们的修炼。”
就在东方不败和李寻欢为老赖的讲述啧啧称奇的时候,老赖的眼睛不由一亮。
只见他快走几步,追上了前面的一个少年,说道:“小哥请留步!”
“哦?不知道有什么事?”少年问道。
这少年正是陈枫。老赖和东方不败、李寻欢二人聊到很晚才睡,陈枫对三个人的身份和合作的由来也摸得一清二楚了。东方不败和李寻欢都是武林中极为稀少的生出秘旋之人,老赖则属于说媒拉线的,把各类初阶秘徒介绍给流云宗。之前东方不败和李寻欢的比武,实际上就是一个噱头。二人上演一出巅峰对决,随后在江湖中消失,留下一段神话。有一天,当他们再度出现的时候,名声和威望只会更盛,也便于他们整合江湖中的实力,从而为流云宗服务。
最初,陈枫认为高高在上的秘者是看不上江湖的,可是他现在却发现,世俗、江湖的势力,其实是秘界的有益补充。没有凡人的存在,秘者这个等阶就成了无根之木、无源之水。
老赖说附近有很多秘者出没,陈枫自然不会多耽搁时间。他需要的只是让老赖注意到自己的秘者身份,然后出口相邀。
第二天,老赖和东方不败、李寻欢二人出发,沿着山路向上走。陈枫此时已经在他们的前面了。
嗅着野花的芬芳,感受着脚步的轻盈,陈枫的兴致很不错。打打杀杀、尔虞我诈之中的秘者是格外喜爱自然美景的。
此时,身后传来了老赖按照山歌曲调唱出的诗句:
“十年踪迹走红尘,回首青山入梦频。
紫陌纵荣争及睡,朱门虽贵不如贫。
愁闻剑戟扶危主,闷见笙歌聒醉人。
携取旧书归旧隐,野花啼鸟一般春。”
“老赖,没想到你还会作诗?这首诗对仗工整,用词典雅,意境更是非同一般,算是难得的佳作了。”李寻欢问道。他家学渊源,自身也是殿试三甲,品鉴能力很不一般。
“这首诗不是我作的,而是流云宗一位长老所作。”老赖指着远处的青山继续道,“你们可能不知道,这山中的秘者原本就与别处的秘者不同。”
“此话怎讲?”东方不败也很好奇。
陈枫自然也被勾起了兴致,通过明魂将他们的对话一五一十传过来。
“我南唐教化昌明。这些秘者上山之前和你们一样,都是读过书甚至中过举的,甚至也有许多是进士出身的。他们来到山上虽然日日修炼,但是诗文的工夫也没有放下,依然时时唱和。因此,各宗之间除了秘术的比斗之外,也会以文会友。到中元节时,一些宗还会举行中元诗会,其热闹的程度,仅次于宗内三年一度的****,甚至比宗内每年的小比都要热闹。很多秘者天赋一般,但是因为诗文精妙,往往也会被长老看中,传授指点一番。”
老赖说玩,东方不败看向李寻欢的目光充满了羡慕。李寻欢在江湖中便以文人刀客著称,如若去了文风鼎盛的大宗,那岂不是如鱼得水。
老赖继续道:“文风最盛的还数碧玉山的玉蟾宗。他们的历任宗主中有三人竟然中过状元,对于诗文一道更是重视。他们自己说,相比秘术神妙、弟子出色,他们更自豪于自己是秘界的文坛领袖。玉蟾宗每年招收弟子,第一个标准和其他宗就不一样,首先考察的是诗文水平,然后才是修炼资质。所以,玉蟾宗招收的弟子,大多数都识得文墨。个别单纯因为资质突出或者走后门进来的弟子,入宗后都要参加补习班,先熟读诗文,才能进行秘术的修炼。”
“这样一来,岂不是耽误了修炼?”东方不败问。
老赖却不忙给出答案:“最早的时候,玉蟾宗还只是一个不显眼的门,许多宗门对玉蟾宗的做法不以为然,甚至当成笑话,认为这根本与修炼毫无关系,完全是离经叛道。然后,事实证明,玉蟾宗的做法自有其好处。首先,作为一位秘者,整日面对深奥的秘术,必须拥有一定的文字基础。尤其是上古、中古时代流传下来的秘籍,往往只有片段,深涩难懂,令人皱眉,而玉蟾宗的弟子理解能力则要强于一般秘者。其次,读书与修炼本就不冲突。修炼固然需要时间,但是读书则可作为修炼之余的休息。一张一弛,正合文武之道。还有一点就是,读书能够修身养性,让人的记忆力更加发达,思考问题更加全面,精神更加充沛。修炼的路上越往后走,一方面靠资质,另一方面则靠悟性了,读书无疑会起到积极地作用。同时,诗文通达者自身也会拥有一些不俗的气质,这让他们在修炼的过程中能够更加从容,也符合玉蟾宗雍容的书香气息。不过,最重要的一点还是最近传出来的,那就是玉蟾宗的几位诗词达人,竟然从诗词曲赋中参悟出了绝顶秘术。
经过数百年的发展,玉蟾宗就成功跻身为大宗之一。多少年来,玉蟾宗屹立于秘界的顶峰不倒,反倒是地位越来越高,从最初的门到长时间在赤霞山脉的执牛耳之势,玉蟾宗的上层认为主要是浓厚的文化氛围的功劳。于是,玉蟾宗崇文的传统不仅坚持下来,对琴棋书画等内容也开始大力推广。就拿玉蟾宗的杂役来说,有两个条件:一是没有秘旋的普通人,二是必须读过诗书。但是,宗外正常的读书人是不屑于去做杂役的,这些人往往便出自宗内弟子的家人、后代,毕竟上一辈是秘者,下一辈却不一定能凝出秘旋,也便无法修炼,只能在宫中做一个杂役。玉蟾宗的杂役也能享受锦衣玉食的待遇。可是,这些杂役已过三十岁,便会被遣散下山。一是因为年龄大了,不方便从事杂役这种活,另外则是不愿意让宗内弟子看到自己的后人变老甚至死掉的情况,来影响他们的修炼。”
就在东方不败和李寻欢为老赖的讲述啧啧称奇的时候,老赖的眼睛不由一亮。
只见他快走几步,追上了前面的一个少年,说道:“小哥请留步!”
“哦?不知道有什么事?”少年问道。
这少年正是陈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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