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给你找个老婆本尊者容易吗?
二十年后
墨婉清对揽着她的北冥寒担忧的抱怨道:“寒,你说墨冥这家伙什么时候能找个伴啊,都二十岁了,还没成亲,真不让人省心?”
“老婆,着什么急,你不是说在你那个地方,三十岁不成亲,也大有人在吗!”北冥寒惬意的揽着墨婉清享受此刻幸福时光含糊不清的回道。
“这能一样吗,此一空间彼一空间也,不行,我们要找个机会去上界,找玄武尊者问问去,当年刚一生下小墨冥没多久,就被他抱走了,说什么天资太好,放在我们手中是浪费,每年也不过是回来那么半个月和我呆在一起,而到去年为止,居然连半个月就没有了,不行我要去找儿子!”
“好,老婆说什么就是什么……”北冥寒点头,接着两人齐齐向远处飞去。
……
上界风离大陆
“老头,为什么要我去鬼域?”一身白衣,五官俊美的不像话的北墨冥,不解的对着玄武尊者问道。
“去了就知道了!”玄武尊者一脸神秘。
“好吧,告诉你,敢骗我,看我不薅掉你一把胡子的。”北墨冥比了个薅的动作,他这些年一直和玄武尊者这样,不老不小的,玄武尊者也不在意,反而疼他入骨。
等北墨冥走远了,玄武尊者一脸哭丧默默道:小子,给你找个老婆本尊者容易吗,容易吗!!!
……
北墨冥的至尊老婆篇
塌了半边的旧砖房,凹凸不平的泥土地面,破败的立柜,扎手的草席,高烧四十度的凤轻歌躺在打了补丁的被子里,抬眼看到三个穿着怪异的怪叔叔正一脸亲切的看着她。
“小姑娘想去阴间看一下吗?”其中一个脸上带一块黑斑的笑眯眯的问道。
“阴间好玩吗?”高烧四十度的凤轻歌迷迷糊糊好奇的问道。
“当然,和未烧的圆明园一样美。”那三个怪叔叔异口同声道。
“好啊,我很想去。”顿了一下,凤轻歌一突然一皱眉:“可是我妈妈会想我的。算了,我还是不去了吧。”
十四岁从梦中醒来后不久,她的烧退了,打了一个月青霉素,肾盂肾炎治好了。
出租楼前的草坪上,一条凶残有水桶粗的蟒蛇出现,这条蟒蛇曾无数次出现在她的梦里,但每次都被她打败,不过这次凤轻歌累了,她不想打了,索性让蛇吞进了肚子里。
十八岁从梦中醒来后不久,她脖子插了管,胳膊上做了动静脉造瘘手术,没钱换肾的她,以后只能依靠透析维系生命。
望着黑漆漆的夜空上,一红一绿两轮诡异的圆月交相辉映,身旁四周则是茫茫的深山,她躺在柔软的青草上,周围静得有些瘆人,连一只蚊子都没有。
难道这又是一个梦,那它又预示着什么呢?难道她该上天堂了吗!
十九岁,透析一年的她,再次发高烧,醒来就成了这样。
晃了晃头,不对,她好像遗露了什么。
对了,貌似她这次不是醒来之后就成这样了,而是……
到底她醒来之后又经历了什么呢,才会变成这样?
闪电,一道瑰丽的紫色闪电,突然脑海中闪过一道刺眼的闪电。
还有……
雨天,墨色的乌云,像游戏中的传送阵一样的光芒……
脑海中断断续续的片段,如按了快进键般飞速的划过——
啊!
她痛得直抱头,好一会才缓和了一点。
呜呜……
夜风吹来,竟然不感觉凉。
想她这次高烧应该是十月份了,夜晚的风应该有些刺骨才对。
再次看了看天上那两诡异的月亮,一个念头蹦出来了,难道她穿越了。
否则头不会这么真切的痛。
有些不可置信的她,又掐了一下右边没造瘘的胳膊,这是习惯性的,左边的胳膊是比熊猫还珍贵的生命线,要时候注意保护。
疼,还是疼,看来真的是穿越了。
难道那些闪电啊,雨天,墨色的乌云什么的,是这具身体原来的回忆。
不对。
她低头时看到了脚边散落一地的随身物品,发现这些都是她在现代的东西。
难道她是身穿,否则她不记得在现代还能有没有生命体的山脉,就算有,她也不可能敢支身前往。
种种的一切都说明,她是带着重病的残躯穿越了。
揉揉眉心,她模模糊糊的好像记起来了。
对了,这次她发烧,貌似住院了,当天医生用美林给她降的烧。
之后又给她打了消炎滴流,五百多块一瓶的头孢四代,是医院最贵的消炎药,因为太贵,她还心疼了好久呢。
一直到出院那天还耿耿于怀呢。
对了,出院那天,好像又发生了什么。
再次陷入了苦苦的沉思。
“昂……”
远处好像响起一道传说中的龙吟。
正在沉思中的凤轻歌,吓得身子一抖,脑袋一颤,瞬间清明了不少。
依稀记起了全部。
记得那天,妹妹和爸爸去找出租车,让她看着住院时所带的随身物品。
她就站在医院大门前台阶上,坐在装着行李的袋子上,两只手随意的攥着散落的物品,以防被人。
不用提起来,也就是不用使劲,所以做瘘的左手也用上了。
倏的……
本来晴空万里的十月天,浓得像墨一样的乌云瞬间铺展开来,天空顿时沉闷能滴出水来。
一道冷风刮过,凤轻歌打了个哆嗦,敢紧把身上的风衣紧了紧。
仰头看了看墨色的天空,凤轻歌知道马上要下雨了,而且这雨还不能太小。
站起身,稳了稳神,用一只手努力的把这些东西往医院门雨打下面倒扯,以免东西被雨淋湿。
拎过去后,喘了口气,凤轻歌打算再次坐到行李上去歇会。
一屁股刚坐在行李上,倾盆的大雨,就疯狂的从天上砸下来,落在了坚硬的水泥地上,溅起了一圈圈的涟漪。
雨势本身就大,又有风狂来,豆大的雨点斜着扫了进来,有的甚至落在了她的裤腿上。
往里面侧了侧身子,打算站起来,再往里面挪一挪。
“咔嚓……”
一道紫色的闪电,突然以一种诡异的角度劈向躲在雨达下的她。
来不及躲闪,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笼罩在紫色的雷电之中。
没有预想中的疼痛,她被一道犹如游戏中的传送阵包裹了。
转眼她像是进入了一个奇妙的空间,就像是电梯失事一样,飞速的向下坠去。
强烈的失重感让她意识渐渐涣散。
清醒后,就在这了。
原来,是这样。
凤轻歌完全想起来了,看来,她可能是被一种古老传送阵,送到了一个未知的地方。
就不知道,这是在现代的某一个区域,还是在哪个平行的空间,或者是另外的时空。
算了,先不想这是哪了,把家人陪护时用的毛毯找出来裹住自己,
虽然这里的夜晚不冷,但对于她这种体质的人来说,着一点凉,那都会要了她的命。
裹着毛毯,她开始打量四周。
一眼望不到边的深山,没有半个生命体。
只有山风轻轻的刮着。
“我靠!”
“你妹!”
这TM的是深山老林,凭她两条腿能在一个月内走出去吗?
再说了,没有透析,她也许能活过一个月,只是出了这深山,这个世界能有透析机吗?
瞬间凤轻歌深深的感到了绝望,好似在倒数死亡的秒数。
万念俱灰间,她迷迷糊糊的裹着毯子袭地眯着了……
“昂……”
“啊……”
“轰……”
又一声似龙吟般吼声,加夹着一道人类的惨叫,和天崩地裂般的爆炸声同时从远处响起。
吓得凤轻歌一个机灵睁开眼,四下一看,空山寂寂,好似刚才的声响根本不曾出现,夜还是很深。
算了,也许是她的错觉,就连她穿越的事都能发生,还能有什么不发生的呢,继续裹住毯子眯着。
不过再也没眯着,索性起身,把穿越带过来的东西稍微整理一下。
虽说对生存多久,她不抱什么希望了,但能活一天,她都要好好的活下去。
她打算从明天开始,去山里走走,看看能不能找到人家,了解一下这里的情况。
就是死,也要死个明白,她到底死在的是什么地方。
好在,她在整理的过程中发现她还有几个面包,几包方便面,两袋柠檬味的糖块,几块巧克力,一大袋妹妹在超市打特价时买回来的小铜锣烧,虽说里面是红豆馅的,按理她的病是不能吃豆类,但照目前的状态,一切都无所谓了。
她不想最后自己是饿死的,其实她最想的是钾高了,让心脏骤停。
水也有两瓶,一瓶尖叫,一瓶矿泉水。尖叫瓶子里的其实是白开水。
那是她在透析台上躺着用这瓶子喝方便,特意买的尖叫,让妹妹把里面的水喝掉,重新倒入白开水。
现在有这两瓶水足够,她不需要喝太多水,反正也排不出去。
重新打包好,再次裹着毯子躺着,拿出手机看了一下点,发现正好午夜十二点。
唉,可惜了,这手机的电量是用一次少一点,以后拿什么给它充电呢,但愿两块电池,能挨到她死的时候。
这一夜她想了很多,还好她的心够大,想着想着,再次眯着了。
等再次醒来时,天已经大亮了。
白天倒是和现代没什么区别,同样是阳光普照。
不过这里貌似是七月天,太阳一升起来,就热的不得了。
吃了一块面包后,背起这些东西,她随便选了个方开始慢慢的向前走。
大约走了一个小时,天气更热了,突然她听到了潺潺的流水声。
这让她有些兴奋,虽说她不用喝多少水,但这大热天,她喜欢洗洗澡,凉快凉快啊。
果然,前面一条蜿蜒清澈的小溪在一处树林中流过。
扔在手里和背上的包,她抬脚欢快的直奔溪水中。
这一路,她都没遇到一个活物,所以毫无顾忌的直接跳入水中,不怕水中有什么食人鱼。
“砰……”
岸上有重物落地的声音。
洗得正欢的凤轻歌扭头一看,一个久违的人类,从天而降直接掉在岸边,而且还是一个穿着白衣的妖孽男子。
那眉、眼、鼻、唇真真的会排列,仅仅只看他的五官就好看得勾魂夺魄。
再往下看,宽肩、窄腰、均匀的骨架,外形昂藏,更是引人垂涎和遐想。
这男人真是太帅了,看那衣着打扮应该是个古代,那她是不是穿越在古代了。
只是这倒底是什么朝的衣服呢,可惜她对古代衣服不敢兴趣,所以没了解过。
她只知道这男子的衣服看着好华贵。
那一针一线都透着贵气。
有风吹起衣袍的一角,露出里面隐秘的三个字——北墨冥。
看来这身衣袍应该是特制的,这人应该是叫北墨冥。
这名字很配这人,她很喜欢。
只是这白衣妖孽般的北墨冥,死了一样,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肩膀上的衣服也破损了,露出里面五道抓痕血迹。
勾魂的脸像煮熟的螃蟹一样通红,嘴角也有流出的血迹。
北墨冥,凤轻歌立刻试着说了句。
见他没反应,又小心翼翼的走过去,试了一下鼻息。
还有气,摸了一下额头,很烫,应该是发高烧了昏迷了。
再回想到昨天夜里听到的声音,难道这人就是昨天夜里发出惨叫的人类。
那他应该是被那个犹如龙吟般的生物打伤的。
难道是龙!
看他肩膀上的伤貌似不重,而嘴角有血流的痕迹,应该是受了内伤。
再看他穿的衣服料子很高档华贵,身份肯定不一般。
如果自己救了他,等他醒来,应该能求他带着自己走出这大山。
然后在死前过一把高大上的生活,那自己死也无憾了。
本着这样无耻的想法,凤轻歌决定试着救救这人。
打开放在地上的包,从包里找到拜复乐,学名盐酸莫西沙星,扣出一粒,拿在手中,打算喂北墨冥。
拜复乐是国内最高端的消炎药,一盒里就三粒。
一天一粒就可。
临出院时她在便门门诊开这药的时,还被开药的医生吓了一身汗呢。
医生告诉她,最好不要服用这药。
否则总服这药会产生耐药性,到以后她再有炎症,就没有药能治,只能等死。
但对于吃红霉素不管用,阿莫西林过敏的悲催人类,她只能在家预备点这药。
以防什么时候突然发烧,总不能次次去医院吧。
高昂的药费,可不是她这种升斗小民能负担得起的。
她相信人的身体是不会无缘无故发高烧的,肯定是哪里出了炎症。
这拜复乐有一种药效是治疗软组织感染,所以她觉得家里备点这药应该有用,就特意跑到便民门诊开了三盒。
现在她想这这人内伤外伤都有,这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药应该也管用吧。
就算不好使,也只能算他命运不好。
把药放到北墨冥的嘴边时,凤轻歌才想起来,还得弄点水才行。
又翻出尖叫的瓶子,把尖叫的瓶子打开盖,一并放到北墨冥的嘴边。
万事俱备,只差喂药了。
只是这人的嘴怎么这紧了,怎么掰都不掰不开。
气极了,凤轻歌又找出了吃饭时用的钢匙,用力的开始橇。
在把北墨冥的嘴划开一个小口时,终于撬开了。
凤轻歌一喜,忙把药放进去,又倒了少许的水,最后把北墨冥的嘴合上。
半天,也不见动静。
仔细一看,TM的,原来这家伙已经不能吞咽了,这可怎么办?
难道要自己用口喂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