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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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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下去我会迟早会耗尽体力被人挤到在地活活踩死,或者跌进某条深沟摔断脖子,但无论如何都比留在这儿等死要好。+,..只要能逃出这个被死亡和烟雾控制的谷地,找到一匹马,他就能逃出生天,重新开始。对于自己的骑术和武艺,李自成是非常有自信的。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在李自成的感觉里几乎已经过了一个世纪,他感觉到空气中的那种让觉得火燎燎的刺激气味淡了许多,身旁也空旷了不少。李自成用袖子狠狠的擦了擦脸,用力睁开双眼,谷口已经在他的身后了。

坡顶上,刘成蹲在陡坡边沿,像雕像般一动不动,全然不顾被流矢射中的危险。下方的谷道中,烟雾四起,绝望的流贼们正丢下武器向谷口逃去,但是他们中的绝大部分都在半途中倒下。杜国英目瞪口呆的看着下方发生的一切,在他的身旁,几个士兵正在费力的将最后一套“一窝蜂”推到坡边去,这是一种将多发火箭装载在一个特别制造的木桶里的武器。作为一个将门子弟,杜国英当然知道“一窝蜂”的弱点——那就是命中率低的吓人,制造工艺和推进燃料的缺陷使得这种原始的火箭的飞行轨迹根本是不可控制的,时常有发射出去不远突然掉过头一头扎进发射阵地的情况,所以明军才搞出“一窝蜂”这种武器来——既然很难瞄准,那就一次多发射些,总有几个会射中吧。而这次之所以能造成这么好的效果有两个原因:1、距离够近,从坡顶到下面的道路直线距离也就三十来米;2、刘成对这些火箭做了一点小改进,在火箭的尾部添加了一根平衡杆,即仿效十八世纪末的英国炮兵上校威廉。康格里夫制造的康格里夫火箭,这种在人类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兵器最主要的作用是用来攻击固定的目标比如城市。这种火箭与中国古代常使用的火箭的最大区别就是在火箭的尾部多了一根平衡杆,这样就可以让火箭大致上保持飞行的方向,虽然无法与滑膛炮与滑膛枪相提并论。但比起原来的“一窝蜂”之流自然是天上地下了。唯一可惜的是由于这种武器还是第一次使用,储备的数量有限,发射完两波就没了,还得用鸟铳和弓箭补枪。

“怎么样?”刘成笑嘻嘻的拍了拍杜国英的肩膀:“这些玩意还过得去吧!”

“何止是过得去!简直是,简直是——“杜国英的脸色涨的通红,整个人都结巴了起来,刘成都有点害怕对方会突然口吐白沫了,笑道:”所向披靡,是吗?“

“对,对。所向披靡,大人这个名字起得好!“杜国英的脑袋点的像鸡啄米一样,两眼放出光来:”有了这所向披靡,什么套虏、什么东虏,还不都是土鸡瓦犬?血肉之躯还能抵挡的住吗?“

“哪有这么厉害的!“刘成笑道:“这是地形有利,流贼在坡地的过道里,地方有限无法闪避,若是在平地他们也是张腿的,岂有乖乖的站在那儿挨打的道理!”

“就算是这样。也是非常厉害的了!”杜国英刚想再说几句,突然一旁的士兵们发出一阵喧闹声,他转过身来,只见不远处的流贼老营上空升起了一片火焰。他诧异的转过头来。看到刘成的脸上浮现出得意的笑容。

“这,这是怎么回事?莫不是也是您的——“

“不错!“刘成点了点头:“流贼看到东关起火,就出兵救援,援兵半路遭遇伏击。老营的守兵就赶忙出来支援,正好被敏敏台吉的骑兵半路邀击。平旷之地,十步不及一骑。以养精蓄锐的骑队对惊弓之鸟的步卒,胜负又有什么悬念呢?杜千总。”

“末将在!”杜国英本能的躬身领命。

“过会儿等烟雾散了,你马上下去清理战场,务必要找到贼首的下落,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是,大人!”

“杜固!“

“小人在!“

“你马上进城去,一定要确保马老先生与吕知州的安全!”

对于马子怡与吕伯奇两人来说,命运在崇祯五年的晚春是如此的无常,就在短短的不到十天时间里他们又官绅沦为阶下囚,又被解救出来,从阶下囚变为座上宾。这种旋风般的变化并非所有人都能够适应的,因此当全副武装的刘成带领着部将与随扈冲进府衙时,两人都本能的站起身来,紧张的问道:“刘大人(刘参将),外边情况如何了?”

“生俘一千三百多人,斩首六百余级,此外还有两千多流民。”刘成将取下头盔往身后的杜固手上一丢:“就是贼首还没有抓到,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逃走了!“

“当真?“吕伯奇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通过齐九和赵有财的口中已经知道刘成只带了四百骑兵,主力还落在后面,在他看来刘成能够把自己就出来就已经是烧高香了,如果能夺回府城那更是祖宗保佑,根本没想到刘成能够把这股流贼几乎全歼。

“不错!“刘成笑道:”这次的事情还要请吕大人做个见证,清点首级、俘虏、甲仗到时候就偏劳大人了。“

“那是自然,好说!好说!”吕伯奇笑道,此时他的心理已经发生了一点微妙的变化,如果说最早他对刘成完全是大明文官对于武人那种视为奴仆贱役的鄙夷,那么当刘成在鄜州清理军屯、修建陂塘、做下好大一番事业的时候,吕伯奇对刘成的看法就变为厌恶夹杂着钦佩——即厌恶其横行无忌的作风,又钦佩其安世济民的才能;而到了现在则已经完全变为感激和妒忌,即感激其救命之恩,又有一个宦途即将结束的老者对官运亨通的达者的羡慕。按照明朝律法,像吕伯奇这种因为疏忽大意而至于所守州郡失守的官员,至少是要降职处理,像他这种年老又没有有力同党帮衬的举人出身,最好的情况也是致仕了。

“刘大人,马公。我去职之后,鄜州的这些事情便劳烦几位帮我变卖一下吧!”吕伯奇叹了口气,向刘成与马子怡拱手道,他的半生宦囊所积都已经变成了鄜州的田产,原本他还打算退休后在陂塘局里面谋个差事,便在这边落地生根。但这次的事情之后显然已经不可能,都察院的乌鸦们无事尚且喜欢生非,更不要说自己这个失地的罪臣浑身上下到处都是把柄了。只有将这些田产尽数变卖才能带回家去,可那么多田产这么短时间出卖肯定会被其他人乘机压价,能够帮得了自己的也就眼前这两位了。

马子怡闻言一愣。他正要开口应允却听到刘成笑道:“去职?吕知州为何这么说?“

“刘大人!“吕伯奇的脸上露出了痛苦的表情:”守官失地,能够免于斧钺之祸已是幸免于难,难道还会有其他情况吗?“

“失地?“刘成笑道:”吕大人失了哪里?鄜州城现在不是好好的吗?“

“这个——“吕伯奇闻言一愣,一旁的马子怡从刘成的话语中听出了一点,伸手在吕伯奇的手臂上轻轻的拍了拍,笑道:”刘大人此言甚是,只是就怕有些小人听风就是雨,在背后中伤吕大人!“

“吕大人行得正坐得直,难道还怕影子歪?”刘成笑道:“此番大股流贼攻城。吕大人以州兵死守城池,流贼多日未下,疲敝之极。末将这才能乘机内外夹击,将这股流贼一网打尽。若是有小人中伤吕大人。末将与麾下将士肯定是不答应的。”

听到刘成这么说,马子怡也笑了起来,拊掌道:“不错,若是有这等没有心肝的小人。鄜州乡绅父老也是不会答应的。”

“刘大人、马老先生——”听到这里,吕伯奇已经是泪流满面,感动、惊喜、羞愧等数十种强烈感情充塞了他的胸口。让他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只能双膝一软,跪倒在地。

“吕大人,你这是做什么!”马子怡赶忙伸出双手想要将对方搀扶起来,而吕伯奇却不起身,马子怡脑子一转,扭头道:“刘大人,你快来帮把手。”

“吕大人请起!“刘成也伸出手来,这次吕伯奇终于起身了:”刘大人,你这次与老朽有再生之德,真不知道要如何才能报答。“

“吕大人何必如此呢?“刘成笑了起来:”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我在鄜州时多有得罪之处,吕大人的度量末将一直是钦佩不已的。此番若是您罢官去职,换了个不识趣的过来,到时候麻烦的还不是我自己?帮人就是帮己呀!“

说到这里,吕伯奇如何还听不出刘成的弦外之音,赶忙笑道:“刘大人所言甚是,文武本是一体,今后本官一定与刘大人和衷共济,以国事为重。“

三人在衙门内说了一会儿话,刘成便推说还有军务在身,起身告辞了。吕伯奇连连挽留不成,便亲自与马子怡送出大门方才回去。刘成回到东关,便让手下传来杜国英,劈头问道:“那自称‘闯王’的李姓匪首可曾拿住了?“

“禀告大人,已经在俘虏中清点过一遍了,并无那贼首李自成,只有流贼的三当家田见秀被郝摇旗拿下了。“

“那尸体呢?有没有在尸体里面?“

“末将正在清点,一时间还没有清点完。“

“那他的侄儿李过呢?“

“禀告大人,俘虏中有人说李过一大早就带兵前往东关了,末将以为应该就是早上我们放过的那一股贼人,听俘虏说那一小股流贼看到情况不妙就逃走了,李过应该就在那一小股贼人中!“

听到李过也逃出生天,刘成的脸色越发变得难看起来,相比起这场战斗的胜利,他更在乎的是李自成这个人的生死,毕竟史书上记载如果李过在那股流贼中,那么李自成生还的概率就非常高了,毕竟在史书里记载李过与他的叔叔关系十分亲密,假如李自成当时还在危险之中,李过一点也不尝试救援叔父就逃走的可能性不大。

“加紧搜查,一有了结果立刻禀告我!“

“是,大人!“

屋中只剩下刘成一人,他一屁股坐回到椅子上,才觉得喉咙干的几乎冒了烟,灌了两口凉茶下去才觉得好了点。由于那篇郭沫若先生的《甲申三百年祭》的缘故,许多人都将李自成当成了一个目光短浅的失败者。但在刘成看来李自成的有雄才而得众心,百折不挠,终不为人下,在明末这个大舞台上至少是前三名,他的失败只有一个原因——运气不好。史书上对于李自成死因可谓是众说纷纭,但最著名的一种是大约在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在今天湖北通城九宫山附近为当地乡民所杀,当时李自成与大军失散,身边仅有护卫二十余人,而当时顺军东西两路大军加起来尚有二十余万之众,他的死完全是一种偶然。而他本人年仅三十九,正是一个政治家与军事家的黄金年龄。正是由于李自成的死,群龙无首导致原本还有二十余万的顺军土崩瓦解,或降于满清,或降于南明,很快就被消灭了。而后来“两厥名王“的晋王李定国此时不过是张献忠的四个义子之一,逃往云南时仅有三千余人,试想假如李自成没有死于九宫山中,在南明被灭,西南空虚的时候,以他的才略和威望,一定能够东山再起。像这样的枭雄人物,要么杀了,要么收入麾下,放在外面早晚有一天会酿成大祸。

正当刘成在苦恼走脱了李自成的时候,外间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刘成抬起头来,只见敏敏快步走了进来,原本白皙的双颊上布满了兴奋的红晕。少女看到刘成就冲了上来搂住对方:“真不公平,我今天才第一次品尝到胜利的滋味,看着英勇的勇士们冲散敌人的队列,像苍鹰追逐野兔、猎犬追逐狐狸那样追赶敌人,把他们一个个射倒,砍倒,践踏在马蹄之下,这种感觉比什么都要甜美。“(未完待续。)

ps:  刚刚韦伯在讨论区里看到某书友问我他刚刚才淘到这本书,觉得从一开始订阅他吃亏,从现在订阅我吃亏,便从101章开始订。对于这个问题,韦伯只能说我尽自己的良心写,不灌水,不扯淡;吃亏不吃亏,我又没法管的着大家,就没法说这个了?

还有一个书友猜测接下里刘成会用骑兵追击流贼,拿破仑说过,击败敌军之后要尽可能快的夺取敌人的营地和辎重,失去了辎重和营盘,敌人的败军很快就会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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