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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北方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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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头狼的骨架很大,虽然瘦得皮包骨头,可依然要比同样瘦成皮包骨头的韩无争要高一些。

一把匕首,对四只利爪和两排利齿,即使是二十五岁时的韩无争,也会觉得很有难度,更何况现在的他只有五岁的身体。

但是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这里,而在于:他必须要投入这场战斗,否则便是死,而且是两条命。

“少爷,跑!”

在最后的时刻,老仆人再次呼喊到,他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爬起来,更不可能再次拦下那头饿狼,所以,他只能呼喊。

如果是在平时,韩无争一定会先白老人一眼,然后讽刺道:“跑?要是真的能跑,我他娘的早就溜之大吉了!”

但是现在他没有时间去做这件事情。

前世的韩无争极富考古精神,带有一点儿可怜的勇敢,却谈不上有太多的英雄气概。这一世的韩无争同样如此,如果不是为了生存,他绝对不会选择如此卖命,至于勇敢这种东西,他并不看好,在他的眼里,自发的勇敢实在不值一提,而真正的勇敢都是被逼出来的。

论力量,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饿狼虽饿,但依然要比他强壮凶猛,这是毋庸置疑的。

三米外,两者已经做好了激烈对撞的准备,而且谁都没有退让的意思。饿狼不退是因为它知道自己可以轻轻松松一爪子把对手挠死,韩无争不退是因为————退必死。

饿狼用了一招猛虎下山,准备将全身的力量都集中在两只前爪上,誓要一招毙敌。

韩无争把对手看得很清楚,他虽然没有选择退,但也绝对不会白痴到与这个庞然大物来硬碰硬,在最关键的时候,他忽然自己主动倒地,然后一个侧翻,让饿狼被迫吃了一个空。

饿狼刚一落地,四肢便猛地一软,看样子这一当它上得很实在。

紧接着是一声哀嚎,不等饿狼再次站稳,躺在地上的韩无争便用了最快的速度和吃奶的劲头刺出匕首,狠狠地一挑,带起一蓬血雾。

这一连串动作非常简洁,就像是随手弹了弹衣摆上的尘土,顺畅得无可挑剔。最重要的是,他的这一刀很准确地挑断了饿狼的后脚筋,这才是最致命的。

只是一个回合,原本占据绝对上风的凶狼便成了瘸子,它只能后蹲着,因为稍微挪动一下便是锥心的疼。

这样的一头饿狼,战斗力大减,至少在速度上已经对韩无争造不成什么威胁,但是后者不是傻子,在老仆人金忠的教导下,他早已将一句话刻在了心里:只有死的,才是最安全的!

不等饿狼的这声哀嚎落下,他便一个轱辘爬了起来,然后闪身到饿狼背后,避开它的利齿,手中匕首重复方才的动作,一刺,一挑,再次带起一蓬血雾。

两条后腿的脚筋全部被挑断,饿狼瞬间倒地不起,现在的它已经对一老一少彻底没有了威胁。

韩无争坐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虽然只做了并不复杂的三四个动作,可是这三四个动作全都集聚了他的所有力量,对于一个五岁的孩子来说,能够做到这一点已经属于变态的层次了。

倒地不起的饿狼眼神里带着残忍和惊恐,它跟着这对主仆足有三天的时间,准备得异常充分,甚至连战术都想好了,可是它还是忽视了一点:那个小孩儿的靴筒里藏着一把匕首,一把锋利至极的匕首!

只可惜,在这片荒原上它没有同伴,狼本是群居动物,可是这头饿狼偏偏脱离了自己的队伍,它想要吃一份独食,而事实证明,一头自私的狼注定会有一个悲惨的下场。

老仆人爬了起来,将手中如小臂一般粗的木棍举过头顶,直接忽视掉残狼那悲凉的眼神,狠狠地砸了下去。

一声呜咽,鲜血激溅在荒原的白蒿上,如一幅生动而又惨不忍睹的油画,饿狼留下的最后一声低鸣很快被荒原上的冷风裹走,没有一个同伴会知道它已经死了,因为这片荒原本就是块儿杀人不吐骨头的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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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楚帝国共分三十六州,幅员广阔,纵向面积近十万里,这五年时间,老仆金忠带着韩无争徒步走了五万余里,终于来到了一个他们认为还算安全的地方。

这里靠近云州边界,云州是大楚帝国三十六州中最北方的一个州,占地面积能够排进帝国前五,但人口并不多,属于边塞,从云州再往北去,便是民风彪悍的北蛮。

荒原上的饿狼被小孩儿用匕首一寸寸扒了皮,简单缝补之后便成了一件非常保暖的兽皮衣,狼肉架在火上烤得非常透彻,他们不可能一顿吃完,但也不可能把所有没有吃完的肉带在身上,他们只是带足了五天的食物,剩下的就地掩埋,以免引来其他的捕猎者。

上了大道,人烟渐渐多了起来,路旁有茶馆,但是一老一少两人没有闲钱儿进去喝茶,他们只是讨了瓢水喝之后就赶紧继续赶路。

遇到官府的驿站,他们绝对会避而远之,一来这是老仆的意思,仿佛自己和官兵有不可化解的仇恨一般;二来驿站的官兵十有八九会嫌弃他们,明知道要遭受白眼儿,又何必去受那个气。

沿着云州道继续往北走,不到三百里便是昆城,这也是一老一少两人的下一个落脚点,但是韩无争却在心里默默下定了决心,他打算暂时落脚昆城,不再继续逃下去了。

之所以会做这样的决定,不单单是因为他厌倦了过去的生活,主要是因为担心老仆金忠的身体。

金忠只是一个普通人,而且早已年迈,就像是韩无争经常想的一个问题,这位老人能够多活这五年已经是个奇迹!加上他身患重疾,走路都已经成了问题,韩无争实在不忍心让他继续走下去。

三天之后,昆城。

在经过一番简单的盘查之后,一主一仆两人终于进了这座云州境内最大的城池,同时也是州府所在之地。

既然是帝国北方数一数二的大城,其繁华程度自是不用多说的。虽说北方靠近边界的地方人烟稀少,可是这等同于省会城市的城池之中却又是另一番景象,大街上绝对不会缺人。

卖炊饼的小贩,唱台戏的花旦,揽客的青楼老鸨,一个个都是那么地鲜明,就像是刚钓上岸的鲤鱼,精神着呢。尤其是那青楼上的姑娘,虽说浓妆艳抹,可是在画扇的半遮半掩之下也是别有一番风味儿。

“少爷,少儿不宜啊!”金忠一脸严肃地提醒道,同时用枯瘦的手掌遮住小少爷偷窥青楼姑娘的小色眼神。

“跟你说多少遍了,以后别叫我少爷,你看我这几年过得哪有个少爷的样子!”韩无争心想,既然没有吃香的喝辣的,那总得让我精神世界饱满一点儿吧,看个美女你也管,还让不让人活了!

老仆满脸尴尬,安慰道:“世势所迫,世势所迫啊!”

这四个字韩无争早就听得耳朵出茧,不过每一次他都会把这四个字改成“世势造人”放在心里,聊作自慰。

“咱们得先找个地方住下。”

“少爷,你看那边儿的马棚怎么样?”

韩无争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儿,两人已经住了五年的马棚,难道在老人的晚年,还要畏缩在又臭又脏的马棚里度日吗,这一点他是绝对不会允许的。

现在的他虽然只有五岁,可是他的思想和精神永远都是二十五岁,而且经过这些年的奔波和经历,他敢说自己的精神世界绝对又得到了升华。

早些年都是韩无争这个小屁孩儿屁颠儿屁颠儿地跟在金忠的后面,现在老人的腿脚已经有些不利索了,加上前些天被荒原上的那头畜生冲撞了一下,身体是一日不如一日,如今只能跟在屁颠儿屁颠儿的小少爷身后慢慢腾挪,他要去哪儿,老人也再难管得住了。

昆城的民风极有边塞风格,可能是常年来自北蛮的冷风太过凛冽,也可能是来自南边荒原的大风总会带起许多沙粒和尘土,四周城墙建得极高,但是城内房屋建筑大多很矮,三四层楼最为常见,七层的青雁塔已经算得上是标志性建筑物。

可能是靠近北蛮帝国的原因,受到北蛮彪悍民风的影响,昆城的服饰大多并不追求精致,但是看起来都非常利落,男人个个都像练家子,女人则多是主妇型的。

逛了一个多时辰之后,韩无争才对昆城之大深有体会,一条街,由南向北足有七里地,最重要的是,这还不是主街,若是主街,那得长到什么样的程度。

对于常年漂泊逃命的主仆二人,走在这样的大街上绝对不是为了单纯地逛街,遇到好玩的他们自是会驻足观看,可是永远不会缺少目的性。

老仆人跟在小主人身后已经连续歇了三四口气,嘴里一直在嘟嘟囔囔地说着什么,韩无争没有心情去理这些事情,只当是他老年痴呆。他只顾自己走着,该放慢速度等一等老人的时候他自会放缓脚步,拐过街角,又走了半里路,他终于停了下来。

只见宽广的街道一侧,两头威武石兽守着一扇红漆大门,大门上头挂着一块匾额,匾额上四个金色大字颇有龙虎之势:神龙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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