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麻麻,我好怕,是传销(1)
此时美丽空姐提示众人关上身上的电子产品后,飞机已经飞到了空中,就算艾莉莎想回去也回不了。
艾莉莎听到这两人的对话感到有些困惑,罗曼斯这货怎么会这么惊讶,虽然艾莉莎并没有完全了解罗曼斯这个人,但是就凭这个男人能驾驭妖刀的这一点,就可以判断出罗曼斯是怎样一个恐怖的人。
而现在罗曼斯居然感到了惊讶,而且还是对一个瘾君子,吸·毒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吗?那是人渣中的人渣,杂碎中的杂碎好吗?
艾莉莎扯了扯罗曼斯的衣袖也不管兜帽嗑嗨男的感受,直接当着他的面对罗曼斯说道:“你脑子秀逗了吧,什么样的人都能聊到一块去。”说罢艾莉莎还不屑的瞥了兜帽男一眼,这种自甘堕落的瘾君子还不如一条野狗来得有用。
罗曼斯看着艾莉莎的眼神,心中感到有些好笑,她肯定不知道这个兜帽嗑嗨男在以前可是一个叱咤风云的人物。
在美利坚的华尔街,那个地方就算是在全世界也算得上第一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只有精英中的精英才能承受住这里的恐怖的生活节奏与令人发指的勾心斗角,而这个男人没有任何学历,没有任何文凭,没有任何的技能,没有任何特点,但他确确实实的在这里搅起了一股滔天大浪,他凭的仅仅只是一张嘴,一张杀人诛心的嘴!
罗曼斯听别人说起过他的故事,一个只靠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征服了整个华尔街的故事。
兜帽嗑嗨男的名字叫做沈至嗨,也不知道他老爹给他取名字的那个晚上到底嗑了多少的药,才会取出如此之嗨的名字。
沈至嗨本来只是一个销售股票的业务员,每天的工作就是拨打电话引诱客户购买股票,从每一个单的利润中抽出提成。
据说在某一天,沈至嗨的公司高层来选拔人才。
那一次选拔人才的方式十分奇特,那就是拿一支钢笔来做测验,谁要是能把这只钢笔成功卖出去就能获得这次升职加薪的机会。
一个高管拿出一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钢笔,那是文具店里随处可见的烂货,他询问着一个和沈至嗨同一阶层的员工,把这支钢笔递给了他然后对他说道:“把这支钢笔卖给我。”
那个员工发愣了一阵才说道:“这是一支很好的钢笔,你可以用它来办公和......”
还没等那个员工话说完,高管直接把钢笔给收回来,走到了下一个员工的身边“把这支钢笔卖给我。”
下一个员工貌似对自己很是自信,他从高管手中拿过了钢笔气势很足的这样对高管说道:“如果你听说过派克牌的话你就会知道这支钢笔的做工到底是有多么的精良,无论是......”
还没等那个员工话说完,高管有些丧气的摇了摇头,从那个人手中拿回了钢笔,找到了下一个员工“把这支钢笔卖给我。”
“这支钢笔物美价廉,只需要五美元你就可以.......”
高管叹了一口气,果然,这些没有本事的垃圾就该待在这里老老实实的当个接线员。
高管拿走了钢笔,找到了下一个人“把这支钢笔卖给我。”
那些员工的回答无一不是说这钢笔有多么多么的好,高管只是不停的找到下一个人,不停的说“把这支钢笔卖过我。”
就这样过了十几个员工,高管都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答案,他有些厌倦了,想离开这一群缺乏想象力的人,他害怕自己再在这个地方待下去也会被这些人贫穷的气息给感染。
高管打算最后找一个人,实在不行的话这次选拔人才就已经落下了帷幕,高管走到了沈至嗨的面前,把钢笔递给了他,有气无力的说道:“把这支钢笔卖给我。”
沈至嗨面色沉着的看了手上的钢笔一眼,然后作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
沈至嗨把钢笔狠狠的朝地上一摔!
砰!
一个清晰的带有磨损的凹痕出现在了钢笔上面。
其他失败了的员工虽然脸上没有表情,但是心中已经是在嘲讽这个人,他们认为沈至嗨恐怕是太紧张的缘故,脑子变傻了。
高管却是一脸玩味的看着沈至嗨,看看这个人到底要玩什么花样。
沈至嗨在众人嘲讽的眼光下面不改色,他还把鞋子踩在了钢笔上面,狠狠蹂躏了几番。
半晌,他拿起了钢笔,他的手非常的稳,没有任何的颤抖,就好像拿着一件易碎的珍宝,生怕它掉下来一般。
沈至嗨的表情带着一股肉痛,这样对高管说道:“这支笔的磨损已经很很严重了,我甚至不敢保证它还能写出字来。”
听到沈至嗨的这一句话,有几个员工已经忍不住笑意,笑出了声来,一个平时就不待见沈至嗨的员工说道:“你这是破罐子破摔吧,哪有自己说自己的东西很差的。”
刚才几个没有通过测验的员工也纷纷起哄:“经理你别理他了,他的脑袋有些转不过弯,打电话的时候连号码都要拨半天呐。”
“是啊,这人半个月来一个单子也没谈成,就拿那点底薪,恐怕吃饭没吃好,是饿傻的吧。”
其他员工纷纷落井下石,想要让沈至嗨难堪,他们使劲的挤兑着沈至嗨,要让他下不了台,以至于在最低级的业务员中都干不下去,让他因为遭受打击而自觉离开公司,卷铺盖走人。
高管却不理会这些人,只是静静的看着沈至嗨,看着这个有趣的男人接下来的表现。
这时,沈至嗨说出了一句根本不可思议的话“五千!五千美元我就可以把它卖给你!”
众人纷纷惊呆了,就算是高管也有些傻眼,一支破破烂烂的、上面还覆盖着灰尘的钢笔你要怎么样才能把它卖出五千美元。
“一支钢笔怎么会值这么多钱?况且它连字写不出来,它存在的意义已经没有了,五千美元何以见得?”高管问道。
沈至嗨听着高管的发问,深吸一口气,他的嗓音十分富有感情,十分富有感染力,十分富有那一份!真诚!“美国独立宣言!北美洲十三个英属殖民地宣告从大不列颠王国独立,并宣明此举正当性的文告!而这支看起来破烂的钢笔,正是独立宣言四位起草人之一的,宾夕法尼亚的本杰明·富兰克林用来起草独立宣言的钢笔!”
镇静!
全场死一般的镇静,在这种热火朝天的电话销售的工作环境中,到了现在,就算是一只蚊子飞过,也能听到那翅膀煽动的嗡鸣声,每一个人都惊讶的说不出话来,这到底是需要怎么样慎密的心思才能编织出的谎言!
高管也被沈至嗨给惊讶了一下,不过随即恢复常态,咽了咽口水说道:“我怎么能凭你的一口空话而白白浪费五千美元?”
没错,五千美元!只要是有一点心思的人也不会受一个陌生人的信口胡搬而挥霍出五千美元。
沈至嗨的表情变得凝重,轻轻的从鼻子吐出了一口气,眉宇间带着一丝惋惜:“从你的穿着打扮来看你应该不是很缺这笔钱,我本以为你应该是个识货的人,如果不是因为不过我现在有急用,我根本不会用这样的价钱卖给你。既然你不识货的话,那么我只好去寻找下一个有缘人了。”
有趣!
这个男人有趣!无论是攻心的谎言,还是目标的选择,亦或是欲擒故纵的手法都被这个男人运用的惟妙惟肖。
公司高管拿出了一张支票,在上面写上了5000$的字样,递给了沈至嗨“从现在起,你就是斯蒂夫·兰格林特的销售总管!”
沈至嗨从高管手中拿过支票,开始了他的征服华尔街的巅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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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曼斯打量着浑身散发出死气的沈至嗨,真不知道他是怎么从电销之王“沦落”成了“东邪西毒”
沈至嗨此时已经从药物的致幻中恢复了过来,他打开了自己的棕色大衣,露出了大衣内侧。
罗曼斯一脸无语的看着沈至嗨,因为沈至嗨的大衣内侧挂满了密密麻麻的药丸,以及袋装的粉末,亦或是卷好的草本植物。
沈至嗨拿出一袋粉末,倒在了手背上,用鼻子猛地一口全部吸完,他的脸色变得更加苍白无力,紫青色的血管更是暴露无遗,就像下一秒他就要死了一样。
“你是怎么爱上这东西的?”罗曼斯问道。
沈至嗨一脸陶醉的表情,他此时已经产生了幻觉,在嗑嗨的他眼中,几十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使朝自己抛下了一根缆绳,指引自己爬上天堂。
他笑了一下,摇了摇头,瞥了一眼罗曼斯,此时罗曼斯在嗑嗨的他眼中开始扭曲变形,那张英俊的脸在他的眼中变成了一个狞笑着的恶魔。
但沈至嗨并不在意,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本就暴露出的血管开始充血,变得更加可怖,他这样朝罗曼斯说道:“反正我还没几天可活了,看你小子还挺面善,我就跟你讲讲我的故事吧。”
罗曼斯饶有兴致:“洗耳恭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