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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3章 醉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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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延迟分割线二……生活……

武学名称:疯雷拳

武学品阶:江湖绝技

修为等级:一窍不通(一重境)

战斗威力:特殊

特殊效果:搭配雷系功法,可以强化数倍力量与速度。

使用说明:乍看起来毫无章法的招式,其实暗合‘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的简朴之理。

高高兴死后,身上便掉落了这套拳法的秘籍(没毛病,很合理)。

理论上,这套拳法应该搭配雷系内功使用,但我实际试练几招之后,发现雷系内功只是外因,它的原理其实是通过雷电刺激肌肉、神技和大脑,以达到极限强化速度的目的。

筋斗之术和神农劲搭配,也可以起到类似的效果。

当然,没有使用雷电刺激的效果那么明显,但副作用也因此低得多。

低副作用,低效果,这两个条件直接导致了这套弱化版的疯雷拳……十分之鸡肋,我研究完也就丢开了。

没想到,现在拿出来应付场面,倒还凑合。

而杨智这家伙,看着瘦巴巴,武功走的竟然是刚猛一路,双掌大开大合,硬是与我战了个平手。

“呀呀呀。”战到酣处,他双掌竟然隐隐发出金光,一时间掌影重重,将我陷在当中。

“汰汰汰!”我仗着疯雷拳的速度优势挡住数击之后,感觉情况不妙,拼着左肩挨上一掌,往后凌空翻滚,跳出了他的掌风范围。

“你这是什么武功?”我哑声问道。

“大力金刚掌!”杨智沉声道。

“大力金刚掌……”我脑海中划过一道闪电,“原来是你?”

大力金刚掌乃是佛门绝技,修炼的人不多,以此出名的人就更少了。

我恰巧知道一个。

智明和尚,十岁出家,十二岁练武,二十岁成为白马寺金刚堂首座。曾以一双肉掌硬撼佛门神兵金刚伏魔杵,而被誉为佛门掌法第一人。

随着声名鹊起,江湖中各种诱惑相继袭来,这智明和尚挡得住金刚伏魔杵,却挡不住红粉温柔乡,破了戒,被逐出寺门。

据说离开白马寺之后,那个诱惑他的女人也抛弃了他,从此智明和尚在江湖中销声匿迹,他经历的一切也成为了江湖人引以为戒的经典事例。

智明和尚的俗名,便是杨智。

想不到,昔日鼎鼎有名的佛门高僧,如今居然沦落到给公子哥儿当跟班的地步。

“杨某退隐十余年,阁下居然还记得这个名字,想必是昔日的武林同道。”杨智微笑道,“江湖中每日也不知道有多少腥风血雨,你我又何必为了区区一匹马打死打活?”

“把马放了,自然不用打死打活。”我哑声道,“秋郡王统领虞州二十万精兵,府上千里良驹也不知道有多少,又何必在众目睽睽之下搞得这么难看?”

这句话说完,双方进入了僵持阶段。

他不来打我,我也没去打他。

“小王爷。”杨智低声对秋郡王世子道,“要不,还是算了吧。”

“不行!”公子哥儿摇头道,“之前已经算了一次,这回怎么都不能算!”

“打不过啊。”杨智道。

“一个打不过,两个也打不过,你不是很能打吗?都是吹出来的?”公子哥儿气呼呼道。

“我的武功又不是天下第一,多的是比我能打的人。”杨智苦笑道,“小王爷你要是不高兴,可以来打我消消气。”

“你那骨头,打了硌手。”公子哥儿鼓腮道。

“走了,走了。”杨智朝几名府兵丢了个眼色,拉着公子哥儿匆匆离去。

我暗暗松了口气。

要是真的继续打下去,在不动用大力鹰爪功和断鹰十三式的情况下,我有很大机率会输!

可就算用了大力鹰爪功和断鹰十三式,我就能赢么?

不好说。

我心里有种感觉,这个前智明和尚一直在藏拙,他的真正实力应该不止于此。

如果换成我,给一名王二代当跟班,还就得这么做。

首先,你的实力要够强,才能让王二代重视,不至于沦为走狗(没错,跟班就是比走狗要强那么一丢丢)。

但是,你的实力绝不能强得太离谱。

实力过强,将会面临王二代的各种无理要求,得替他背无数黑锅。

强力碾压,低调做人,这才是一名神级跟班的完美典范——早在数百年前,太师府的小小书童就已经给咱们演示过正确做法了。

在杨智的招呼下,那几名府兵松开了黑风身上的套索。

黑风嘶鸣一声,瞥我一眼之后,也不近前,远远的便跑开了。

聪明!

它知道我要隐藏身份,所以果断撇清了关系。

黑风走了,秋郡王府的人也走了,随着围观群众逐渐散去,我开始考虑接下来的行动。

正所谓路在口边,我现在应该去找官府衙门,在那里多少能问到一些关于朱红帽捕头的消息。

可官府衙门在什么地方?

我想问路人,可穿着一身木叶战铠,还没走近呢,路人就惊惧逃散了。

还是靠自己吧。

我伸长脖子往四周张望了一圈,发现附近最高的建筑乃是一座七层的塔楼,楼中有全副武装的兵卒把守。

没问题,驻守的兵卒再多,也只是站在楼内,外墙可没人守卫。

我悄悄抹到塔楼后侧,觑准左右无人,双手一勾便往上攀去。

在这种古城建筑上攀爬,果然是别有一番滋味,很多远处看不出来的小细节,此刻一一呈现眼前——雕花的窗棂、绘纹的露台、染漆的踏板、生苔的水道、凿洞的风墙、龟裂的斜壁……在窗台与斜壁的夹角中,甚至还生长着几根顽强的杂草。

一座古城的生机与底蕴,往往深藏在这种无人注意的小细节里面。

我躲开从窗台往外探视的兵卒,越过一排锈蚀不堪的墙刺,蹬着最高一层的窗户,往塔楼尖顶攀缘而上。

扑棱棱……

一只白鸽被我惊动了。

我扶着尖顶上一截突出的飞檐,身体侧向一翻,终于站在了这座城市的制高点。

耳边风声呼啸,眼下众生如蚁,竟然给人一种飞鹰翱翔天际的错觉。

深吸一口气,我蹲下来,开始细细观察这座古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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