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逃亡的狼王
广府市,海珠区,一间只有三十平方的出租屋内。
“一百一十一,一百一十二……”急促的数数声音在屋子里回荡着。
定眼一看,原来是有人在做俯卧撑,不过这个俯卧撑和平常认识的有点不一样,他是用拳头支撑身体的,这本身就较难,而且他的两个拳头是放在腰侧,这让普通的俯卧撑的难度直线上升,普通人甚至一个都做不出来。
但这还不止,要明确的是,他声音急促不是因为气喘,而是因为他做得太快了,身体不断地上下起伏,如同在做某种原始运动。
半晌,随着三百的声音响起,方宇凡一双拳头用力一按,便从地上弹起来了,现在是十二月,正是冬天的时候,即使在南方,温度也只有十度左右,但是方宇凡只穿了一条运动短裤,裸着上身,因为刚刚的剧烈运动,汗水顺着他充满线条美的身体流下来,浸湿了短裤。
这时候如果有人在这里,肯定会惊讶得叫出声来,因为这具肉体!
惊讶的不止是那没有任何赘肉,拥有八块腹肌的小腹,还有上面纵横交错的疤痕,这些疤痕依稀可以看出是有刀伤,还有,枪伤!
但最惊人不是这些,而是在方宇凡胸膛中央,那里有一个图案,图案是一个狼头,一个栩栩如生的狼头!
狼头通体银白,但有一对血红的眼睛,那是一双嗜血的眼睛!略微咧开的嘴露出两只锋利的獠牙,上面仿佛还挂着些许血丝,在方宇凡呼吸间,随着胸膛的起伏,狼头仿佛要活过来一样,带着嗜血残忍的眼神,欲择人而食!
这种刺青,一般人是不会刺的,不为什么,只因为不敢!
这个狼头刺青太过于凶狠了,有伤天和,普通人纹了,没多久就得性情大变,嗜杀成性,最后暴毙,不是大能力,大意志者无法驾驭。
但方宇凡他就敢!因为他是世界第一雇佣兵,银狼雇佣兵的老大,狼王,方宇凡!
在狼头中间还有一块玉佩,玉佩色泽光润,没有一点杂色,一看就知道是一块上好的玉,但这块玉雕刻着不是观音什么的,而是阴阳二鱼,一个太极图案,玉佩压在狼头中央,仿佛镇压着这头凶恶的狼。
狼王方宇凡的名字在雇佣界可谓是如雷贯耳,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的事迹甚至是刚进雇佣兵行业的菜鸟都能倒背如流。
两年前出现在南非,为什么出现,没人知道,传言是因为在国内犯了事逃到南非。
当时他们只有两人,狼王方宇凡和狼脑杨震,两人成立银狼佣兵团。那时候,没有人当一回事,因为在非洲,每日出现和消失的佣兵团一只手都数不过来,一个新生的佣兵团并不值得他们关注。
但是随后他们发现他们错了,还是大错特错那种,方宇凡和杨震就凭两人,就完成了当时前十的佣兵团才有可能完成的任务,杀死苏丹一个被重兵保护的军阀,当时谁都不知道是谁做的,直到方宇凡提着军阀脑袋出现在委托人面前,这件事才为世人所知,银狼佣兵团的名字顿时名震一时!狼王方宇凡的资料从此走进各方大佬的桌上!
在随后的两年,在狼王的带领下,银狼佣兵团飞速发展,同时吸纳一批骨干,狼爪谢之谦,狼躯亚历山大,狼尾诺娃,这些人无一不是能独当一面的人,却屈服在狼王面前!
银狼佣兵团的飞速发展伴随的是一阵腥风血雨,期间因为利益问题,和其他佣兵团起过冲突,但在凶狠的狼王面前,没有一个敢正面挑衅银狼佣兵团的人活下来,这在银狼佣兵团,团灭了当时排名第四的日照佣兵团时达到顶峰,银狼佣兵团也因此登上第一佣兵团的位置,事后,曾经第一,现在第二的天使佣兵团团长宙斯,也承认比不上方宇凡,自此,狼王方宇凡的名字响彻整个佣兵界!
只是奇怪的是,银狼雇佣兵的基地是在南非是众人皆知的,而且方宇凡也曾经公开说过不到万不得已不再踏足华夏。但现在他就在华夏四大城市之一,广府市内!
方宇凡搬了个凳子坐下,用一旁的毛巾擦了擦身上的汗。
看着这个只有三十平方的小屋子,方宇凡苦笑一声,自言自语道:“没想到作为狼王的我还真的有万不得已的时候啊,华夏,我有两年多没回来了吧。”他的眼里有深深的怀念。
把毛巾放在一边,方宇凡用手拿起挂着他胸前的那块玉佩,看着这块从小就陪伴着他的玉佩,他的样子有点古怪,时而凶狠,时而失望,时而后怕,最后剩下的是惊奇。
从桌上的烟盒上取出一支烟,桌上除了烟盒,还有一把军刺,一把散发着寒意的军刺,金属本身是不会产生温度,这是因为这把军刺饮血饮到一定程度,上面附着太多的凶厉气息,才会让人有一个它在散发着寒气的错觉,它就是狼王的兵器,狼牙饮血!一把饮尽敌人血液的军刺!
把烟叼在嘴上,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方宇凡幽幽道:“这次是我太大意了,没想到和我朝夕相处的兄弟里面居然有二五仔,被人出卖了我的行踪,毕竟我在越南这件事,只有他们几个知道!但到底是谁想要我的命,这么大手笔竟然因此出动了三大佣兵团的高手,还有杀手界几大杀手,还真的是看得起我方宇凡啊。不过我也不是吃素的,三大佣兵团经过这次,也是元气大伤。没有一年的时间就别想缓过来了。这还是没有人趁机上位的情况下。至于杀手……呵呵。”方宇凡冷笑一声。
很快,方宇凡就吸完一支烟,直接用手掐灭了烟头后,他站了起来。
突然,他好像感觉到了什么,瞥了一眼门口,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一个邪魅的笑容。
“终于来了吗?那就陪你玩玩。”拿了套衣服,方宇凡走向了冲凉房。
别看这个出租屋只有三十平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还有独立卫生间,里面还装有热水器呢!
拧开热水的开关,方宇凡脱掉了裤子,任由热水冲刷着他的身体,这时候,他的身体也全部暴露在空气中,他的上身还是那样的震撼,但在方宇凡胯下那根大家伙面前,纵横交错的疤痕和嗜血的狼头都要黯然失色!
因为它实在是大,根本就不是黄种人该有的尺寸,这也是方宇凡最自豪的地方!男人嘛,哪里都可以输,但在这方面,必须要争一争,绝不能认输啊!而在方宇凡的大家伙面前,很多人连比试的勇气都没有!
随着热水的冲刷,方宇凡用手搓洗着身体,这十多天的逃亡都没能真正地洗一个热水澡,身上的污迹一搓就是一团。
不知不觉,方宇凡的手就搓到狼头处,当摸到玉佩附近的时候,他的手一愣,仔细一看,那里竟然有一条极深的伤痕,就像划开了狼头的脑子一样,直到玉佩的边缘,深达肌肉层,要是再进一步,就要到心脏了。
摸着这条已经结疤的伤痕,方宇凡想起当时的情况,再次露出后怕的眼神。
当时三大佣兵团的人围攻方宇凡的时候,开始并不顺利,甚至可以说是没有可能,因为方宇凡实在是太厉害了,而且太狡猾了,以丛林战闻名于世的他凭借一把军刺,采用游击战,杀一个就跑,绝不恋战的方式,愣是在越南丛林里和三大佣兵团的人僵持不下。
就在这时候,一个神秘人出现了,他穿着一件黑色长袍,盖住了他的头,方宇凡没真正地看清他的长相,只记得他的皮肤很白,白得不像话,而且他的手很冷,冷得就像死人一样!
他的出现改变了整个局势,他的实力,方宇凡到现在还没搞清楚,这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也让方宇凡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他甚至没有用任何武器!就凭那鬼魅般的速度,方宇凡的肉眼根本就跟不上,要不是凭借多年的战斗本能,在危急关头用军刺挡住,一个照面,方宇凡就可能被击杀,这也是方宇凡感到不可思议的地方,他的饮血虽然不是什么名刀,但是锋利程度说是吹毛断发也不为过,但是那人竟然只是用手就挡住了他的军刺,而且毫发无损!
不过,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所有的挣扎都是徒劳的,五招以后,方宇凡一着不慎,空门大开,被那人一爪,抓在了胸膛。
他的爪是如此的锋利,一碰到皮肤就直接破开,如同锋利的刀割纸,不堪一击,他的手一直往下,也一直往内,在那一刻,方宇凡甚至感觉他的手就要伸进自己的胸膛,摸到里面的心脏,那一刻,方宇凡从没觉得死神是如此地接近自己。
正当方宇凡大叹吾命不久矣的时候。异变突生,当那人的手碰到方宇凡胸前的玉佩的时候,玉佩突然发出一阵强光,那个神秘人的手在这束光下直接消失在空中,他惨叫一声,就像老鼠遇到猫一样,丢下方宇凡,就往后飞快退去,转眼消失。
最大的危机虽然退去,但方宇凡的处境并没有因此好转,反而继续恶化下去,因为胸前的伤势让他行动受阻,一身的实力不能完全使出,三大佣兵团的人和那些杀手一看,自然不放过这个痛打落水狗,哦,落水狼的机会。
方宇凡拖着重伤之躯边战边退,十分狼狈,三大佣兵团的人在后面穷追不舍,一直追到华夏的边境,走投无路的方宇凡没有其他选择,只好逃进华夏的南云省。
华夏是雇佣兵的禁地,因为这个国度太神秘了,从没有一支佣兵能从里面活着走出来,所以面对这种情况,三大佣兵团的人虽然恨得紧咬牙关,也只能放弃继续追杀。
但是杀手没有这种禁忌啊,跟着方宇凡,追进了南云省,继续追杀方宇凡。
直到现在,离进入华夏的那天,已经过了四天了,方宇凡才摆脱了那些追兵,可以停下来休息一下。
“那些想让我死的人,你们就等着吧,早晚有一天我会把你们找出来,然后撕碎你们!”
方宇凡享受热水冲刷身体的感觉,一边暗暗发誓道,水滴从他的眼眉滴落,他的眼神冰冷而残酷,就像一头捕食的狼,桀骜不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