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轩辕傲天
2名丫鬟应声而入,她们进来后先施礼请安,然后上前帮我和宋涵香脱衣服。
我仔细看了看,这2名丫鬟才十四五岁年纪,皆五官清秀,身材纤细。
虽然我以前憧憬过这调调,觉得极为香艳刺激,但当春娇和春艳真的近距离地站在身边时,我还是感到万分尴尬,甚至脸都红了。
我硬着头皮任由春艳脱光了我的衣服,不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有点手足无措,多了2名旁观者并不像想象中那么令人激动,反而使我紧张得浑身僵硬。
“哥哥,来啊。”宋涵香颤声轻呼道。
我再也顾不上2名丫鬟的旁观,一下压在了宋涵香身上——此刻即便有20名旁观者也阻止不了我扑向她诱人的**。
“还不好好伺候姑爷?”宋涵香对2名丫鬟说道。
春娇和春艳得令后也都脱光衣服上了床,一左一右将我夹在中间不断爱抚。
我很快便到达了快乐的顶峰。
“你将这两个小丫头调教得不错啊。”我对宋涵香赞道。
“以前将军最好这口。”宋涵香笑道,随即发觉自己失言,不由一脸窘迫。
“不必在意,谁没有过去啊?”我大度地笑道。
“相公,你真好。”宋涵香依偎在我胸口腻声笑道,神情无比幸福。
“你们退下吧。”我对2名丫鬟挥手道。
春娇和春艳赶紧拿起衣服****着身子跑了出去。
“听说大太太十分美貌,她比我漂亮么?”宋涵香无力地趴在我胸口慵懒地问道。
“各有千秋。”我笑道。
“不管相公有多少女人,只要你疼香香,香香就一辈子对你好。”宋涵香娇声说道。
“恩。”我点了点头,伸手紧紧抱住了宋涵香,心中无限怜爱。
要是每个女人都这么通情达理,这个世界该有多美好啊,我心想。
天亮前,我与宋涵香又翻云覆雨了数回。
“已是卯时,起床吧,我要赶回西安。”我拍了拍宋涵香说道。
“新婚之夜不能多睡一会儿吗?”宋涵香睡眼惺忪地问道。
“来日方长,我手头一大堆事要办呢。”我笑道。
“恩,一切全凭相公的嘱咐。”宋涵香点头道。
“春娇,春艳,进来伺候。”我对外屋喊道。
丫鬟们应声而入,服侍我和宋涵香穿衣洗漱,接着又摆上厨房送来的早餐。
吃完早饭,我与宋涵香一同前去宋一程的住所与他辞行。
磕过头之后,我们坐在了宋一程的下首。
“王百万那边什么时候行动?”宋一程喝了一口茶,漫不经心地问道。
“还在筹备中。”我答道。
“你们是结拜兄弟么?”宋一程问道。
“不是,不过我们的关系堪比亲兄弟。”我笑道。
“恩,看得出来。”宋一程点头道。
“岳父大人,能否暂时借我一些人手?我的帮会才成立,正是用人之际。”我抱拳道。
其实我的真正目的是去夺取西安临潼县境内的金矿。
凌晨的时候,我与宋涵香鏖战正酣,突然有人申请加我好友,我想都没想就点了拒绝,谁知此人又重新发来申请,我只好置之不理。
完事后我打开信件一看,原来是轩辕傲天,于是我便加了他。
这是我意料之中的事——他有寻宝的特长,而我有夺宝的实力,我们俩本就是天生一对。
轩辕傲天立即飞鸽传书告诉我:他在临潼县发现了一个大金矿,可惜被人占领,如果我能出手帮忙夺矿,事成后他只要1成的收益。
居然只要1成,要么是他这人太厚道,要么就是这个金矿实在太大,我心中暗道。
据轩辕傲天称,占据金矿的人属于地方武装,战斗力一般,但人数较多,因此我在临走前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宋一程求助。
“我手下有30多名头领,你挑10人去,再给你200名喽啰,够用了么?”宋一程微笑着问道。
“足矣,多谢岳父大人。”我连忙跪下叩谢道。
“免礼,自家人不必客气。”宋一程笑道,随即一把将我扶起。
大多头领都处于宿醉状态,所以1个小时之后人才全部到齐,我在聚义厅中四处徘徊,心急如焚。
我利用出色的眼力从众头领中挑选了10人,其中包括宋一程的2个儿子和上官霖,我没敢选宋涵泰为我卖命,而选了宋涵焘与宋涵烈,至于上官霖,理智告诉我不要选他,但是最终我的感情战胜了理智。
200名喽啰也都经过宋一程精选,个个身强体壮,矫捷彪悍。
辞别宋一程之后,我率领众部下向西安进发。
途中,我在帮会频道发了通告,召集所有人在西安城西门外汇合。
小剑他们开荒3号坑升了2级,子时副本刷新后又连续打了一遍1-3号坑,所以1个通宵总共升了7级。
众人兴高采烈,有说有笑,骑着马来到城门外与我碰头。
“哟,一晚上升了这么多啊?”我叹道,“可怜我不但没升级,连3号坑的样子都没见过。”
“你洞房花烛,享尽艳福,比我们在3号坑里挖坟强多了。”费玉清瞪了我一眼说道。
“新娶的嫂子呢?没带来么?”小月月问道。
“她不会武功,来添乱么?”我笑道,“我派人送她去客栈休息了。”
“恩,是得好好休息,昨晚肯定没睡好。”帅飞扬一本正经地点头道。
“妹子,你家飞扬越来越油嘴滑舌,你得好好管管他了。”我冲雪梨笑道。
雪梨笑而不语,伸手在帅飞扬的胳膊上狠狠地掐了一把,疼得他直呲牙。
小剑密语告诉我:3号坑出了2件橙色装备,全都被帅飞扬赢走,令他非常不爽。
我安慰小剑说:装备乃身外之物,不必看得太重,更何况正是由于帅飞扬的存在,掉落橙装的几率才增加不少。
小剑顿时释然,对我笑了一笑之后便不再多言。
因为系统给过玩家挖矿的任务,所以几乎人人会掘金术,但考虑到玩家挖矿人力成本过高,我还是决定去北门外跑一趟,买些饥民回来做矿工。
“趁人还没到齐,我先去找些苦力。”我说道,“佘堂主,帮忙雇20辆牛车去北门市场拉人。”
佘天养得令后匆匆离去,而我则翻身上马一溜烟地直奔北门。
我出城后策马一阵飞驰,须臾便来到人口市场。
饥民们见了我仿佛见了大救星,“呼啦”一下全都围了上来。
“大爷,买了我家闺女吧,养几日便好了,你仔细看看她的五官,俊俏着呢。”
“大善人,把我家孩子带走吧,不要钱,只要给口饭吃,做牛做马都愿意啊。”
“爷啊,救命啊,我们全家都快饿死啦……”
呼喊声此起彼伏,听得我心里难受。
我挑选了200名看上去不像濒死的成年男女,付清钱款后迅速带领他们离开市场,临走之前我又撒了许多零钱在地上。
过了一会儿,佘天养带领车队赶到。
我命佘天养先带这些矿工去吃顿饱饭,然后再前往金矿与我会合。
我回到西门的时候,人已基本到齐,全体整装待发。
因为是第一次帮会活动,所以帮众们几乎全部到场,大约有320人,加上老爷山的200人,凑成了500多人的大部队。
我一马当先,率领众人浩浩荡荡地开赴骊山。
轩辕傲天早已加入帮会,此时正在临潼县外某处等我。
见面之后,由轩辕傲天领路,我们一同前往金矿所在地。
大约走了20多分钟,轩辕傲天做了个手势示意我们已经到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