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想法
敌强我弱,力量差距很明显,但张定和没有畏缩,他的角抵经验丰富,觉得自己多少都有些机会。
光靠力气可不一定能在角抵中获胜,推、拉、绊、抱、摔,这些技巧用得好都是事半功倍,张定和的想法是自己也许能来个“置之死地而后生”。
锣声一响,还没等张定和想出对策,张须陀便扑了上来,其气势如同饿虎扑羊般,张定和奋力对抗,却绝望的发现自己的臂力根本扛不住。
如同一个身材娇小的小娘子,被一个红了眼大汉的大汉扑倒,按在地上为所欲为,而自己却毫无还手之力。
还没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张定和便输了,他和对方的力量差距太大,根本没有赢的机会。
“帅都督张须陀胜!”
“承让。”
“承让。”张定和回了个礼,见着对方隐约一身“半肥瘦”的体型,不由得有些好奇:“张都督这身材是如何练出来的?”
“在虎林军中,想不练出肌肉都不行。”
张定和闻言好奇:“虎林军?张都督不是在军府么?”
“我原在虎林军,去年因功受封帅都督,所以转入军府了。”
张须陀说到这里,拍了拍对方肩膀:“认真练,熬过前一个月就适应了。”
“多谢指教。”
张定和输了,再没有新兵敢上台角抵,这两场角抵的过程让他们觉得心惊肉跳,所以接下来当了旁观观众。
比赛继续进行,看着台上一个个肌肉发达的牲口角力,新兵们顿生无力感,那些人的身材实在是太魁梧了,技法又娴熟,自己根本就没有任何胜算。
角抵之所以在军中盛行,那是因为这种搏斗技巧在战场上十分有用,大混战贴身肉搏时,敌我双方都是手脚并用,想办法取对方性命。
尽可能短的时间将敌人弄倒,然后补上一刀,接着再去对付下一个,时间耗得越久,体力消耗就越大,而眼前擂台上的角抵,都是在短时间内分出胜负。
无论是哪边的队伍,参赛人员都是力量足、技巧多、身手灵活,可想而知在战场上他们的肉搏能力会有多彪悍。
角抵时人光着膀子和双腿,到了作战时可是一身铁甲,到时候这些人已经不是牲口,而是悍不畏死的勐兽,和这样的人形勐兽肉搏,想想都让人心发凉。
“既然没人想上去角抵,那就抓紧时间,今日的比武项目有很多,可不要错过了”
在队正的带领下,新兵们列队前进,来到另一处比武场地,这里比试的也是算是军中常见项目,那就是刀牌斗长矛。
两人一对一比试,一人手持长矛,一人手持刀牌,长矛手想办法捅中对方要害,而刀牌手需要贴身砍人,当然这只是模拟,长矛没有尖矛头,刀牌手的刀也没有刃。
不要以为长矛的攻击方式只有捅/刺,还能扫、砸,而刀牌手的招数也有很多。
大军交战,步阵兵器里以长矛最多,刀牌次之,步卒想要破阵,除了长矛对捅之外,刀牌破长矛是很重要的方式。
有勇气和能力用刀牌冲击长矛阵的兵,在哪个军队里都是精锐,而这种比武方式,锻炼的是个人胆力。
真要是在战场上,长矛必然结阵,而刀牌手也是集体冲阵,而一对一比武时,没了同伴的协助,就只能靠自己的武技。
长矛结阵才有优势,单打独斗一个不慎就会被刀牌手近身,所以这种比武模式下,长矛手略处下风,很考验其基本功。
而眼前的比赛之中,刀牌手和长矛手互有胜负、势均力敌,也不知是刀牌手太窝囊,还是长矛手太厉害,想到这里,新兵之中几个身手不错的有些跃跃欲试。
然而首先上场的麦铁杖,两三下便被长矛扫倒,见如此结果,许多人要上场一试的想法便没了。
长度一丈八的长矛,前细后粗分量不轻,将长矛舞得如同鞭子一般快的士兵,其手臂力量已经不逊于先前角抵的牲口。
力气和身手不差的麦铁杖,都如同一只癞皮狗般被人横扫打翻,其他人又会好到哪里去?
话说回来这帮牲口到底是怎么练出一身肌肉来的?
带着这样的疑问,新兵们又转到下一个比赛场地,这可是闻所未闻的比赛项目:攀高。
一个高度超过五丈的高台,三面垂直而一面是有台阶的斜坡,垂直的墙面上有坑坑洼洼的缝隙,如同经沧桑的城墙,又如同悬崖峭壁。
所谓攀高,就是徒手攀着垂直墙面上高台,然后再从高台沿着墙面爬下回到出发处,除了手脚并用之外,没有工具可以借助。
为了保证安全,攀爬者身上绑着名为“安全绳”的长绳,长绳经由高台顶端的滚轮,又绕向地面缠在轱辘上。
随着攀爬者渐渐爬高,地面的辅助人员转动轱辘,将绑在其身上的安全绳收短,但会有一定的松弛,不让对方借力,攀爬者一旦失手掉落,会被安全绳吊在半空,避免坠地身亡的惨剧发生。
看着惊险万分的比赛,新兵们没有请战的勇气,而本来对攀爬城墙很“熟悉”的麦铁杖,刚要举手却缩了回来。
因为他看见了一个个参赛士兵,如同猴子般向上窜,这是在身着铠甲的情况下做到的。
口里还衔着一把刀,这分明就是徒手爬城墙或者翻山偷袭的模样,参赛的士兵隶属虎林军、府兵和州兵,如此熟练的攀爬动作,说明平日里经常练习。
“有没有人想试一试,挑战一下?”
新兵们闻言把头摇得如同拨浪鼓,这种高度即便让他们轻装上阵都不一定爬得到顶,更别说穿上铠甲来爬,原先要争一口气的想法,再度消失得无影无踪。
斛斯万善看着高台,紧握双拳但还是没有举手,他有自知之明,这种高难度的攀爬,不是自己的身体素质能够完成的。
他从过军,当然是那时他还是隋军,以身手来说是所属军伍中的佼佼者,周隋两国交锋,无论那边最后得胜,都会需要他这样的士兵。
给谁当兵不是当兵?这本来是很正常的事情,但一年多前的虎牢关大战,斛斯万善射杀了一名周将,情况就不一样了。
两军交战,双方将士大多不认得对方,反正既然是敌人,那就各自玩命,生死由天,不存在什么“故意杀人”的问题。
斛斯万善根本不认得那周将是谁,作为一个步弓手,当然是重点射杀敌军将领。
奈何对方的亲属不依不饶,后来周军入洛阳,其兄弟要报仇,到处找那个乱军之中射杀自己亲人的神箭手,他没办法只能出逃。
以他的身手,转投别处周军也不是不行,但斛斯万善不敢轻易下决定,就怕仇家知道后找上门来要人。
如果从此隐姓埋名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则,但斛斯万善不想就此默默了此余生,所以要想办法。
做某个权贵或者世家大族的部曲,得郎主或者主帅赏识之后,万一仇家来要人,好歹能有棵大树遮风挡雨。
这样的权贵当然有,可是斛斯万善不知道谁会庇护他,东躲西藏了大半年,无意中听说了一件事:祸害周国的大奸臣郑译,居然有人敢出手相助。
那人叫做独脚铜人,当然事后一打听,原来是山南黄州总管、西阳王宇文温,而这位的虎林军据说很能打,今年又开始募兵。
斛斯万善一琢磨,心思活络起来,他觉得郑译这种祸国奸臣都能在宇文温那里蹭吃蹭喝,自己有一身真本事的,那还会差到哪里去?
宇文温能和臭不可闻的郑译交往,想来行事也不会太看别人脸色,那么只要自己能得其赏识,如果日后仇家找上门,多少能有人帮“主持公道”吧
这就是斛斯万善来投虎林军的原因,他一直想展示自己的能力,如今正好碰到全军大比武,如果能够脱颖而出,那么肯定能引起西阳王的注意。
只要有机会上战场,他自信能立功,而作为新兵,很可能近期都没机会上战场,所以需要证明自己的“实战能力”,以便早些上战场立功。
眼见着一项项比武都没自己发挥的余地,不由得心中焦急起来。
“好了,接下来是射箭比赛,有没有谁想试一试?”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