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男孩揍养,女孩富养
在公主和小郑拓面前嘻嘻哈哈没有正形驸马爷一入大帐,便如同变了一个人一般,威严不说,而且格外霸道,这种霸道还不是因为武功高强带来的,而是天然一股威势,即使声名鹊起、桀骜不驯的王明贤在驸马爷面前也要乖乖弯腰。
军令如山是郑成功治军基本,无一幸免,军令所到之处,上行下效,没有不敢不从者。
不过,郑成功对于一件事情格外宽容,不少老将军想要将子孙安插在军营中,借以捞取军功,方便以后在朝廷节节攀升,驸马爷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蒙混过去了。即使稍有克扣军饷的事情发生,他也都不再追究,格外的宽宏大量,有时候还会给这群纨绔子弟油水更大的职位。
将军们的子嗣们目无王法,越发嚣张张狂,私下议论纷纷,只是听说那驸马爷如何霸道,如今看来,名不副实,不过云云尔尔。
但是老将军们坐不住了,心中捉摸不定驸马爷所想,总感觉此事蹊跷,驸马爷会忌惮他们这群伏枥的老骥?别开玩笑了,他们依稀记得那位曾经逼宫、上朝可不跪的三朝元老被驸马爷敲碎膝盖,在朝堂之上狼哭鬼嚎的凄惨模样。
所以他们认为这是驸马爷下刀子之前的捧杀,赶忙一封书信将子孙从前线调回,老老实实呆在家里祸害就好了,千万别处去祸害了,若是驸马爷恼了,那可是连小命都没了,更别说什么平步青云了。
王明贤曾经大为赞叹驸马爷的此举,双方都不伤和气,而且做得滴水不漏,皆大欢喜,是上上策。
驸马爷嘴角微翘,看了一眼王明贤,脱下军甲,伏案给妻女写信:“没想到连你都学会溜须拍马了。”
随着战事的推进。驸马爷逐渐在平息战乱,已经腐烂到骨子里的朝廷积重难返,不时还会有起义事情发生,而且起义的口号极为荒唐可笑。有斩白蛇起义、有凤鸣岐山、有龙飞凤舞、有满室异香……千奇百怪,层出不穷。不过驸马爷所到之处,即使有叛乱的也都乖乖缴械投降,祈求驸马爷能够网开一面。对此,驸马爷也颇为大度。不予追究。
终于,郑成功遇到了生平两大对手——徐骁和范立。
很早之前,郑成功就听说过徐骁,觉得此人有趣,是可以把酒言欢的人,而且此人还娶了一个婉约贤惠、极为俊美的媳妇,这就让看过徐骁画像得驸马爷啧啧称奇:“徐骁不简单呐!”
至于范立,他却从来都没有放在过心上,只是听闻此人在卧龙岗,有一个范卧龙的称呼。行军打仗有一手,其他种种神奇际遇,驸马爷根本就不在意。
驸马爷听说徐家军中有十三神行太保,自己也搞出了一个一百零八将,七十二天罡,三十六地煞,借以讽刺徐家军。十三太保听闻此事,除了范立之外,其他十二人顿时暴跳如雷,说此人张狂。目中无人,有本事战场相遇,赤膊相斗,看看这位公认的天下第一是否真的如同传闻那般冠绝天下。
双方终于相遇。几次交锋切磋,徐家军都受到了或大或小的创伤,有时候被郑成功牵着鼻子走,有时候被郑成功在屁股后面跑,终于重整旗鼓,鼓舞士气。准备和郑成功决一死战,等到了战场才发现,连对方的身影都没有看到,正纳闷,前后左右突然涌现出无数军队,拼死突围,徐家军方才得以保全。
徐家军被打的丢盔卸甲,徐骁苦笑,鼓舞士气:“以前我打仗准输,有时候被人家打得只剩下一条裤衩,需要求奶奶告爷爷才能重新聚集起来,说来特怪,输了就输了,我照样吃饭睡觉,混不吝,和没事人一般。前段时间光打胜仗,我反而晚上睡不着觉了,心里有些发愁、发堵,如今又打败仗了,今天晚上我终于可以睡一个安稳觉了。”
一句话逗乐了众人,但是一扭头,徐骁顷刻之间眉头紧锁,打败仗他不怕,但是害怕败得稀里糊涂、毫无章法,他找到范立和司马迁,希望能够从两人那里得到一丝安慰,结果是范立唉声叹气,摇头晃脑,一双眼睛充血爆红,到头来还需要徐骁去安慰他。
司马迁说得更加吓人:“驸马爷用兵已臻化境,奇正方圆皆占,除非自身露出破绽,而且是连续破绽,方才能有一丝胜算,但是这谈何容易,除非天人下凡,点豆成兵,不然很难胜得了驸马爷。”
徐骁问道:“那一丝胜算有多大?”
司马迁叹了一口气:“十之有一。”
徐骁脸色暗淡,回到军帐之中,见到了正在写字的儿子徐云枫,摸了摸儿子的脑袋:“听说郑成功有一个女儿,若是儿子你能娶了,咱们就是一家人了,哪里还需要打仗?”
那时,范立和蓉儿还没有成婚,那个挂着小鼻涕的小姑娘还没有出生,自然也就没有那一纸婚书。
正在朝廷军队节节胜利的时候,驸马爷一封请帖下达,请贴上写着要在鸿门处设立筵席,请徐骁入席,当时徐家军炸开了锅,已经有不少人站出身来极力阻拦,说:“郑成功居心叵测,这筵席分明是一场杀人的宴会,将军万万不可去。”
徐骁却答应了,他还没有见过郑成功,十分好奇这个人长什么样子,于是他便带着范立和宋端午去了。
当两人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分别都失望了。
郑成功发现徐骁比画像上还要接地气,或者俗气一些,分明就是平常农夫模样。
徐骁更为失望,他以为处处都是传说的驸马爷应该和范立长得一样,玉树临风,俊俏的让人牙痒痒,结果竟然长着一张平常人的脸,最让他觉得失望的是驸马爷的眼睛有些小啊,还不如自己的眼睛大。
席间还发生了一件趣事,王明贤入场舞剑,剑影重重,宋端午大喝一声,跳入场中。和王明贤针锋相对,对剑而舞。
驸马爷和范立也没闲着,两人唇枪舌战,讨论天下大势。民心所向。驸马爷风轻云淡,范立却面红耳赤。
徐骁知道这是范立辩论不过,要急了的前兆,赶忙扯了扯范立的衣角,范立低头瞪眼:“你扯我作甚?”徐骁指了指对方的红脸:“你的脸都红了。”言下之意很明显。范立再次瞪眼:“这是喝酒喝。”然后和驸马爷继续争论。
反倒是徐骁成了最无聊的那个。饮了不知多少酒,吃了不知多少肉,打了不知道多少个饱嗝。
最后晃晃悠悠回到徐家军营帐倒头大睡。
王明贤愤愤然:“驸马爷,我们应该杀了徐骁。”
驸马爷微微一笑,双手拢袖:“徐骁不是陈胜吴广那种人,口头上打着为民请命的的幌子,私下却是另一番做派,徐骁是个真人,‘为民请命’这四个字根本就不在他心里,他心里的东西很小。却很珍贵。所以这种人我不想杀,也不能杀。”
在营帐内醒来之后,徐骁昏昏涨涨,喝了点醒酒汤,脑袋突然一灵光,嘿嘿直笑,私下找到范立说:“既然郑成功能够设立鸿门宴,咱们也可以设立一个宴会嘛。”
范立错愕,觉得自己还是小瞧了徐大哥了,徐大哥坏起来都坏到骨子里了。不过为了维护“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第一军师称呼,他咳嗽一声:“其实我也想到了。”
一封请帖到了驸马爷手中,驸马爷看完请帖,仰头哈哈大笑。开口说道:“不去,以为我傻啊!”
这下轮到徐骁和范立目瞪口呆了,竟然没来,不过范立还是趁机大做文章,说什么郑成功怕了,不敢来。徐家军内一阵欢呼雀跃。郑成功压在心头的一块石头,终于被搬开了,士气一下子高涨起来。
可是,一场新雨过后,驸马爷撑着一把油纸伞,从对面军营中款款而来,他越过了两军之间的楚河汉界,来到徐家军营,旁若无人的走进徐骁大营。
驸马爷将手中的油纸伞收起,轻轻甩了甩,甩下无数水珠,又轻轻磕了磕鞋上的淤泥,将油纸伞放在一旁。
正在沙盘前沉思的徐骁抬头望了望郑成功,微微一愣,叹气说道:“小瞧你了。”
郑成功仰头大笑,将油纸伞立在一旁,伸手比划了一下沙盘:“不遮掩一下,免得我看出蛛丝马迹,随后将你打得落花流水?”
“遮掩个屁?”徐骁觉得郑成功的话语很气人,恼火的说道。
郑成功再次大笑,自己找了一个椅子坐下:“不来赴宴,是因为吃不惯大鱼大肉,来吃一顿家常小菜还是可以的,这不我赶着日头最高的中午饭时节前来,蹭顿饭不见意吧?”
徐骁翻了翻白眼,看看日头,果真到了吃饭时节,便引着郑成功来到自己居住的大帐吃了一顿便饭。
徐家军知晓那位驸马爷来了,有几个闹事不怕事大的,已经闹到徐骁营帐门口,徐骁一脚踹翻几个,回到营帐,一拉帘子,外人便再也看到不到营帐中的情况。
一顿饭吃的波澜不惊,郑成功不住点头,说这个菜好吃,那个也不错,还吃了三大碗米饭,和徐骁喝了一点小酒。
郑成功看着对面端坐在小板凳上的徐云枫,不住的赞叹:“这个名字真好,徐云枫,比我的强多了,我的名字太俗,天下第二俗,入不得人的耳朵。光听徐云枫这三个字,就知道这是你娘所起,绝不是徐骁这种粗人。”
徐骁大怒:“吃饭就吃饭,怎得这么多话!”
白素抿嘴浅笑:“听闻驸马爷家也有一姑娘,不知叫什么名字?”
郑成功尴尬的呵呵一笑,他自认名字天下第二俗,那天下第一俗的名字便是自家女儿的郑拓,什么狗屁开疆拓土,怎么听都像是“挣脱”的谐音。
驸马爷也是个好面子的人,特别是在女儿身上,笑着说道:“昌平公主,最喜欢弹琴,坐在琴边,便再也挪不动腿,认真仔细的像是一个小大人。”驸马爷掠去小郑拓爱爬上爬下的事情,自然也略去手持木剑
几杯酒下肚,郑成功和徐骁由一开始冷言冷语,变成了相谈甚欢,两人没有讨论天下和战争,而是讨论如何养娃,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男孩要揍养,女孩要惯养。
郑成功心满意足走出大帐,腋下夹着那把油纸伞,抬头看了一眼雨过天晴的蔚蓝天空,慵懒得伸了一个懒腰:“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嗯,下面的忘了。”然后摇摇晃晃的走了。
徐骁微笑的望着驸马爷的背影,伸手摸了摸徐云枫脑袋:“搞了半天,原来这鸟人和我是知己。”
一顿饭后,双方又打了几次战,无一例外,都是徐家军败了,范立更加垂头丧气,整日愁眉苦脸,直到有一天他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来到徐骁大帐中,一掌拍在沙盘壁垒之处。
至此,扭转战局的壁垒死战全面打响,更加准确的说是驸马爷独自一人面对整个徐家军。
已经身披举国气数的驸马爷浑身金光闪闪,恍若仙人下凡,即使被围困徐家军内部,依旧三进三出,风姿无双。
除了范立十三太保尽数出动,与驸马爷相战,未占任何上风,只是轻描淡写便被打飞,不能在上战场。
不得已,远在其他战场的夏侯襄阳急忙放下军务,赶往壁垒,希望能够阻止分毫。
已经孤身一人阻挡徐家军七天的驸马爷淡淡一笑,将手中剑插回剑鞘,孕育剑气,爽朗的说道:“此剑等夏侯!”
徐家军举手无措,只能用人海战术拖住郑成功。
直到那个噩耗传来,身在战场的驸马爷泪流满面,望向京城方向,双手无力下垂,心如死灰,仰天长啸,撕心裂肺喊道:“郑成功一心求死,求死!”
上天似乎有了感应,瞬间天雷滚滚,九道紫色天雷顺天而降,烟雨风云过后,空旷得战场上,未留丝毫。
(PS:快刀斩乱麻,不然郑成功就成主角了,其实最后一段可以解释的,兰英废弃了,哎,多好的桥段啊,竟然狠心废弃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