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章阅兵
奔至朝阳楼下手执日月王旗向秦风禀报的骑士,在越京城大大有名,姓萧名宁,现任越京城城门军统领,其母率一千余萧氏子孙带孝赴龙游,血战数日,力保龙游不失,也让洛一水图谋中平郡,进而攻打越京城的打算尽数落空。一战之下,千余萧氏子弟几乎死亡殆尽。
由萧宁出任今日的阅兵总指挥,秦风自然也有自己的深意,这亦是在向旧北越的那些臣子给出的一些善意,不惮于你过去是什么人,只要有才能,愿意为新王朝效力,那么,大明帝国也绝不会亏待了你。
萧宁翻身下马,疾步走向阅兵场上的一个高台,伸手拔起台边的一面令旗,用力一挥。排在最前头的一支部队已是在军官的喝令声中,踏着整齐的步伐,向着朝阳楼走来。
率先出场的便是萧宁麾下的城门军。正式就任城门军统领之后,在简放的辅佐之下,原城门军被大幅度裁剪,以简放从龙洲带回来的千余名部属为核心,重新构建了一支五千人的部队,这五百人,自然是从中优中选优而出,不但个头齐唰唰地一般高矮,身上更是换上了全新的战甲。走在最前头的便是副统领简放。
简放仰头,看着朝阳楼上那个身影,心中感慨万分,就在几个月之前,站在那里誓师出征平叛的还是北越的皇帝,而现在,城头变幻大王旗,那里,飘扬着的已经是大明日月王旗了。
对于秦风的敢于用人,简放算是领教了。像自己这样一个旧王朝的军人,大明帝国的主人二话不说,就将自己摁在了城门军副统领的位置之上。而且,新任的兵部尚书已经找自己单独谈过了话,阅兵过后,自己就将正式成为城门军的统领,而萧宁,将会被调到兵部担任侍郎。
城门军,说到战斗力,自然是不可能与野战军相比较,但位置却十分重要,京城四座大门,九座小门,皆在城门军的控制之下,还分管着城内的治安,配合越京城守缉盗缉私,不可谓不重要,自己一个小小的中平郡郡兵副将,在短短的半年时间里,几乎是以平步青云的方式,窜到了这个高位,城门军统领,已经是四品武官了。
王朝新立,官位却并未乱授,文武两道一品位置全都空缺,首辅权云亦不过二品,兵部尚书霍光二品,其它野战将领,除去章孝正是正三品位,其它都与自己一样,正四品。
作为旧王朝的官场中人,简放自然也咂摸出了其中的意味,品秩压低,自然就是给每个人留下了进步的空间,而想要向上,自然是要拿功劳来换的。
功劳从哪里去获得?自然是逐鹿天下。
经过龙游一战,简放自己却是已经没有了沙场逐鹿的心思,他本身就不是一个心高志远的人物,但只要在城门军统领的位置上把事情做好了,近月楼台先得月,官帽子慢慢往上爬却是毫无疑问的。
城门军之后,紧接着的便是和尚黄豪的锐金营,这是一个刚刚成立的战营,以原洛一水旧部为核心构建,和尚接手后,在越京城郊外,狠狠地打磨了几个月,这支部队原本老底子就不错,现在更是旧貌换新颜,第二个出场,和尚还是很委屈的。
因为越前出场,便代表着你这支部队,还没有真正的立下显赫的功劳,只能成为后面部队的暖场者。
锐金营连营名,都是刚刚确定下来的,在这一点上,和尚也自知无法跟野狗他们几个相争,此刻,站在城头之上的和尚,瞪着眼睛,耷拉着眉毛,盯着自己的五百儿郎大步走过来,心道走着瞧,下一次的阅兵,老子一定要最后一个出场。
身边,已经有些显怀的余秀娥似乎知道和尚的心思,伸出手去,轻轻地拉着了他的大手。
锐金营,轻步兵,人人着板甲,配长矛,短刀,引人注目的是,在他们每个人的背上,都背着一个袋子,袋子里插着五根短矛。
这是余秀娥的手笔。这五百人,是整个锐金营的翘楚,也是和尚的亲卫,由余秀娥亲手挑选训练,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臂力惊人,百步之内,掷矛破甲,轻松无比。
随着吴劲草一声厉喝,五百锐金营齐声应和,相互之间间距拉开,转眼之间便形成了一个攻击阵形,从朝阳楼下城门洞子里,早已等在哪里的锐金营另外一些士兵推着一辆辆平板鱼贯而出,车上装着木桩,木桩上却是捆着厚厚的甲胄。
“锐金,破阵!”吴劲草呛的拔刀出鞘,雪亮刀锋前指。
前排士兵纵跃而上,一排排短矛飞出,准确的击中前方平板车上的戴甲木桩,随着声声闷响,甲破桩短。
一排飞矛的身后,紧跟着的便是手持长枪的士卒,几乎在木桩倒下的瞬间,他们已是赶到了车前,提起手中长矛,作势虚刺。
飞出去的不过是十几柄飞矛而已,如果是数百人一齐飞出长矛,那威势自然是要强上无数倍。
城头之上,观看的各国使节,脸上都是微微变色。曹辉李挚都是熟悉军阵之人,马向南即便不是军人,就算是外行看个热闹,也觉得极为惊人。
哨音响起,士兵收矛归队,五百人重新收拢为一个方阵,昂着头走过朝阳楼。
锐金营之后,紧跟而上的是陈志华,陈金华兄弟的巨木营,洪水营,这两个战营完全是以洛一水所部组成,经过朝阳楼下之时,出身将门世家的兄弟两人,随意变换阵形,倒是如臂使指,转换如意,显示出了不俗的指挥功底和士兵们的基本素质。
刘兴文的厚土营与陈志华兄弟两人一样,表演的是阵形的变换,但与这两兄弟一比,却是落了下风,虽然阵形变换并没有出什么差错,但士兵的基本素质却是差了太多,毕竟陈氏兄弟的部队,都是血里火里爬出来的,与没有打过什么硬仗的刘兴文的部下,实是有着天壤之别。
城头之上,野狗得意洋洋地看着身边的和尚,“和尚,看我们苍狼营的。”
和尚翻了一个白眼给他。“有什么好得意的,你还能比得上矿工营和磐石营,连勐虎营也在你后头出场,我是来得晚了,就你这个出场顺序,还好意思自称敢死营出来的,羞都羞死了。”
野狗大怒,“狗日的和尚,就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称赞老子几句你会死啊,好,以后咱们走着瞧,看是你的锐金厉害,还是我的苍狼更强?”
“走着瞧!”和尚亦是恶狠狠地道。
苍狼营走得是进攻的路子,有攻无守,这便是苍狼营的特点,一柄柄铁刀斩下,前排尚未收刀,后排已是跟上,一时之间,站在墙头之上,能看到的便是雪亮的刀光滚滚前进,只见刀,不见人。
苍狼之后,勐虎跟上。
勐虎营是沙阳郡兵的老底子,但陈家洛成军早,又与苍狼营在蒙山较劲了一年有余,这支军队的战斗力极为强悍,在次战争之中,都是作为主力使用,在这支部队之中,也是武道好手最多的一支部队,表演起来,更是花样翻新。攻,守,突刺,井井有条,没有苍狼营那般炫目,但在内行人看在眼里,却清楚这支部队更难应付,应为他攻守兼备,攻,不比苍狼营差,守,却又是固若金汤。
陈家洛看着这支自己整整练了四年的部队,眼里头的笑意怎么也掩饰不住。现在在沙阳郡,陈氏的风头已经渐渐要盖过刘氏,所靠的便是这一支百战之师。感到有炙热的眼光落在自己身上,他微转头,看到刘兴文正瞧着自己。微笑着对其点点头,一步差,步步差,你刘兴文这一辈子,恐怕是赶不上我了。
小猫的磐石营出场了,与前面花样翻新的表演不同,这支五百人的军队老老实实的走了过来,虽然没有任何的出彩东西,但城头之上,所有人都是噤声不语,五百人的方阵,走过来时,同起同落,竟然宛如一个人一般,没有一丝丝的涟漪,连手中的枪矛都没有丝毫的晃动。在城楼之上的人看起来,下面的方阵,恍然一块移动的铁板。
不等众人回过神来,隆隆的震动之声,似乎让朝阳楼也在微微晃动,矿工营出场了。作为太平军中唯一的一支重装部队,这支连脸都掩在铁甲之中的钢铁之师,一登场便让所有人有一种窒息之感。
与磐石营一般无二,矿工营也没有任何的表演,他们本身,便已经足够显示出他们的力量,自矿工营投入战场开始,他们便是执坚披锐破阵如无物的太平军第一悍师。
城楼之上,陆丰夷然自得,在所有战营的统帅之中,他的武道修为是最低的,但他所带领的战营却是最强悍的,这也算是太平军中的一大奇景。
矿工营之后,便是三国前来观礼的军队,秦国边军的重甲骑兵,楚国的火凤,齐国的龙镶缓缓走过朝阳楼。
数千骄兵悍将,齐聚朝阳楼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