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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要学会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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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万历年间,女子学习识文断字也已经是普遍,家里稍微有些条件的,多少也会让女儿家学上一些。

而除去《三字经》这些通用的启蒙书籍之外,女孩子家所接触到的第一本典籍,大多也就是这本《女诫》了。而家中有女儿出嫁时,若诗女孩子家多少学过些字,娘家也往往会在嫁妆的箱底放上一本《女诫》,渐渐的也成了一种风行的习俗。

“这本书,我倒是真没读过。”唐旭从洛雪霁手上接过书来,迫不及待的坐回到床边翻开,极为认真的一字一句的看了下去。

“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弄之瓦塼,而斋告焉。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弄之瓦塼,明其习劳,主执勤也。斋告先君,明当主继祭祀也。三者盖女人之常道,礼法之典教矣。谦让恭敬,先人后己……”

约莫过了一刻钟之后,唐旭才是停住了目光,合上书页,口中再次念念有词。

“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有善莫名,有恶莫辞……妇不事夫,则义理堕阙……则义理堕阙,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咦……”可只是念叨了片刻,便“咦”了一声,再也念不下去了。

“这是为什么……”唐旭苦恼的抱住脑袋。

“相公是在背书?”洛雪霁即便是个傻子,到这个时候也能看出唐旭到底在做什么了。

“嗯。”唐旭仿佛像是刚捡到一锭金子,转手间却又飞走了一般,一脸的失落。

“唉……”过了许久,方才是长长的叹出一口气来,“书到用时方恨少啊,古人诚不欺我。早知今日,当年何不多读几本。”

虽然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理,但是只要如今的唐旭去想,那些在两世里曾经读过的书,遇过的事儿,都宛如新见一般历历在目。

人的记忆,其实是个很奇妙的东西,即使在四百年后,仍然是一个难以破解的科学谜题。

就像是一些很久远的事情,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可没准什么时候却又从脑海里蹦了出来。实际上也就是说,人眼就像是一个扫描仪,而大脑则是一个容量极大的硬盘,只要扫描过的东西,其实都已经保存了进去。只不过有的人很容易就可以把扫描进去的东西提取出来,而又有一些人装进去之后就再也拿不出来,最终造成的结果就是前一种人是聪明人,后一种人则叫做笨蛋。

很明显,如今的唐哥儿虽然绝不是笨蛋,但也只能算是半个聪明绝顶。从前的所遇所见,虽然可以毫无阻碍的随取随用,但是也仅仅只限在“从前”两个字上了。如今能一口气背下几百个略有些晦涩的文字,已经是唐哥儿的极限。

“唉……歇了灯吧。”唐旭又叹一口气,把手上的《女诫》丢到了床边,重重的躺下了身去。

洛雪霁绝对算得上是难遇的贤妻,虽说夫妻一体,可见夫君不想多说,竟也能忍住不问。默默的吹灭了灯,钻回到唐旭的怀里。

唐旭啊唐旭,做人不能人心不足蛇吞象,唐哥儿在床上默默躺了半晌,渐渐的竟是有些恢复过来。

这两世里自己曾经读过的书和文章,包括那些只是走马观花一般扫过的,都已经牢牢的刻在了脑海里。这些书的数量加在一起,绝对不小于一个小型的图书馆了,即使是当世大儒,也做不到如此吧。这些文章和书里所记下的东西,只怕已经是自己这一辈子都用不完了。

人,要学会知足,唐哥儿郑重的对自己说。

唐哥儿预感到,接下来的这段日子里,兴许自己会很忙碌。嗯……不但会很忙碌,而且也会很充实。

带着一脸的兴奋,唐旭渐渐的沉入了梦乡当中。

“我猜中了这故事的开头,却猜不中这结局。”

这是一句曾经让唐旭极为感慨过一番的电影台词,如今的唐哥儿,更是感同身受。

和曾经预想中的一样,唐哥儿现在确实很忙,但是却一点也不充实。

望着在屋里屋外不时的进进出出的街坊邻居们,唐旭的笑容仿佛是僵在脸上一般的不变。实际上,唐哥儿心里很烦。

莫家的宅院,这两天里再也没了什么动静,莫老夫人安心的在后厢房里休养着身子,莫大佥事也可以心满意足的一觉睡到天亮。

说起来,这一切自然都是要感谢唐哥儿。

连从白云观里请来的活神仙都没有办到的事情,居然被唐哥儿做到了。那么唐哥儿岂不是要比活神仙还要神仙?祛邪除恶看风水,绝对是一把好手。

传言的源头,不用多问,唐旭也知道必然是从莫国用家里传出来的,这个是没必要去追究的。没准就是莫大佥事自己先说出来的。街坊里闲来无事的人不在少数,最开始的原话当然不会是这个意思,只是经过一传十,十传百,渐渐的就变了模样。

唐旭前段日子里连续昏迷几个月,也被当成了素材,出现了多个版本。神仙附体?梦中学艺?

蒲松龄蒲老先生尚未出世,一本《聊斋志异》的雏形已经开始初现了端倪。

甚至就连洛雪霁看着唐旭的眼神,隐约间貌似也有些不对。

“相公,你有没什么瞒着我的?”洛雪霁略带几分忧郁的眼神,仿佛能看到唐旭的心底。

“怎么会。”唐哥儿拍着胸脯保证,“若有什么事儿,我岂会瞒着娘子你。”

胸脯虽然拍了,可心里却还是有些虚,自己确实有件大事是瞒住着的。可是……可是自己如何才能说得明白?

“唐哥儿,奴家厨房这几日夜里,总是有些响动。”董家嫂子计着眼睛从一边伸出头来。

“那是有老鼠在跑,养只猫吧。”唐哥儿感觉自己脸上的肌肉有些发酸。

“奴家这便回去试试。”董家嫂子心满意足的走了,一边走着一边还丢下话来,“唐哥儿可真神,当真是神仙不出门,可见天下事,连我家厨房里闹耗子也能算到。”

唐哥儿坐在身后目送离开,差点一口老血喷出。

“近贤啊,我这老寒腿,如今连夏天里也会犯了。”隔壁的王婆婆,杵着拐杖,颤巍巍的坐到了唐旭的面前。

“婆婆,你这是病,不能指望求神仙,得找大夫治。”唐旭摇了摇头“得,我看看有什么合适的方子没,帮你开一张便是。”

“我再教你套活动手脚的法子,嗯……对,就是这样,把头慢慢仰起,双脚并拢,向上抬。”

“活神仙啊。”又一个心满意足的站起了身。

“婆婆,这是医术,不是什么神仙。”唐旭接过娘子递来的茶水,灌了一大口,嘴唇仍是觉得有些干涩。

“当年大唐时有个姓孙的大夫,不也叫活神仙。”王婆婆这一回貌似不卖唐旭的账,“老身听说书先生讲过这一段。”

“呃……咳咳……”唐旭被口中的茶水呛了一下,“婆婆你说的那孙大夫应该是叫孙思邈,那位可是号称药王。”

“封没封王倒不知晓,反正是个大夫。”王婆婆留下一个颤巍巍的背影,出门去了。

“还有谁?”唐旭半眯着眼睛,有气无力的靠到了身后的椅背上,再等睁开时,两张熟悉的脸庞出现在面前,一张是笑脸,另一张却是苦脸。

“卢叔。”唐旭一个激楞,强打起精神。

“嘿嘿,唐哥儿。”卢老爹望着唐旭嘿嘿笑着,“若是得空,能不能去我家里瞧瞧?”

“你家也遇见‘鬼敲门’了?”唐旭大惑不解的看了看旁边苦着脸的胖子,若有这样的事情,怎么没听胖子提起过。

“这倒不是。”卢老爹连连摆手,“只是想请唐哥儿去看看家宅里的风水。”

唐旭瞪着眼睛,闹不明白。卢家的宅子,早就建好没十年也有八年了,如何到现在才想起来要去看风水。

“唐哥儿你也知道,有宝如今年岁已是不小,却仍是只知道贪恋玩乐。”虽然是在唐旭面前,卢老爹脸上仍是现出几分难堪,“便想着要请你去瞧瞧,莫不是家里的风水出了什么问题。”

“你与有宝向来亲近,想来也是知道的。有宝小时候虽是顽皮,却仍算是勤快。可自从搬进如今这宅院之后,便愈发的懒惰了。我寻思着,莫不是家里的风水不正?”

“我……”唐旭一阵哭笑不得。

卢老爹说的是实情不假,胖子小时候是要比现在勤快些。可在唐旭看来,却和风水什么的完全搭不上边。

卢海福当年不过是个泥瓦匠出身,胖子小时候每天即便能吃上口饱饭,还得要赖着他爹娘从嘴里省出来。经过这么些年,如今的卢家虽然仍然算不上大富大贵,可是每年最少也有二三百两银子的进项,家里又养了两个下人,时候长了,胖子自然会养出几分惰性来。

再说了,想要改变惰性,岂是能靠风水起作用的?难不成自己刚做完了生理大夫,还得去做心理医生?

想要开口拒绝,却又说不出口,左右想了一回,终于还是翻出副笑脸来。

“授人于鱼不如授之于渔,卢叔若是放心,不如将卢哥儿交给小侄,让他自家学些卜宅堪舆的本事,日后也强似再求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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