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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3章 血月与稀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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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一九零六年二月二十六日,吴畏率总参独立团在距迪化城一百多公里的托帕尔追上了俞世远叛军主力,连续激战二十余小时后,俞世远部被击溃,其主力白虎团大部被歼,多名宗社党骨干被俘,载洵饮弹自尽,俞世远、舒声、溥伟等人分散逃亡,不知所踪。

经过托帕尔一战,连续三个月的追亡逐北终于告以段落,至此宗社党叛军彻底失去战斗能力,再也不能成为一个威胁。

二十七日,潜伏在迪化城内的分裂主义者在错误估计形势后,妄图借机发动叛乱。叛乱份子首先使用了一种被吴畏称为“路边炸弹”的简易爆炸装置袭击了出城观看军事演习的新疆省长刘长禄等人,刘长禄及大部分省州两级政府官员遇害。

接到消息后,吴畏立刻以剿匪平叛总司令的名义接管迪化政权,首先在迪化实行军管,并逐渐扩散到新疆各主要城市,开始进行大规模搜捕。

在十二师主动配合下,新疆军政府抓捕了大批回人政要,以及同情回人的各族官吏。鉴于新疆本地的监狱设施不堪使用,吴畏大量组建巡回法庭,在现场对被抓捕的犯人进行审判并立即执行枪决。

整个三月份,回疆被执行死刑者超过万人,回人政要为之一空,甘陕川藏震动,吴畏之名可止小儿夜啼,各族人相互订立誓言时,以出门遇到“吴剃头”为戒,史称“血之月”。

曾经被吴畏路过骚扰的甘肃官场反应尤为激烈,大批官员联名上书指责吴畏打击异已,屠杀平民,疯狂敛财。

四月,叶知秋签署总统令,命令吴畏立即带领独立团西进,同时撤销其所有职务,仅保留驻俄国公使职位,即刻上任,回疆军事管制继续,由十二师侯硕负责,侯硕加中将衔,并将派出高级调查团调查各地控告吴畏事项。

在迪化城省政府衙门里,侯硕把手里的电报扔到桌子上,向吴畏苦笑道:“这个时候升我的官,是指望我和老弟打擂台啊。”

这一个多月相处下来,侯硕对吴畏是一万个服气,别的不说,吴畏敢想敢干的作风侯硕就学不来。

刘长禄等人是怎么死的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但是后来吴畏以包庇叛乱份子的罪名或抓或杀的省府高官至少有十几位,回疆政坛直接被洗了一遍,已经完全失去了行政能力,军政府的政令能够顺利完成,完全是依靠吴畏掌权伊始就把回疆原有政权砸烂了。就算有人想反抗,也缺乏组织。

就冲这份狠劲,侯硕也自愧不如,对吴畏要求十二师配合的命令执行得坚决彻底,就怕吴畏找个什么借口把十二师也洗了。

侯硕算是看出来了,吴畏手里握着独立团和玉珍局的总医院警卫营,就算拉开了打,自己的十二师也不是对手,既然反抗不了,那就还是老实从了吧。

有了这个原则,两个人算是合作愉快,“侯兄吴老弟”的叫得比谁都亲,俩人就差没磕头拜把子了。有这份交情,说起话来自然也就要随意得多。

听了侯硕的话,吴畏笑着放下手里的文件夹,笑道:“总参的命令要从陆路送过来,五月能不能到也还说不定。老哥的军衔现在倒是可以换一换了,兄弟送您一副怎么样?”

侯硕连忙摆手,“免了免了,我自己找人作一副好了。你老弟的东西煞气太重,你老哥我这个身子骨可撑不住。”

少将升中将,只换肩章领花就行了,侯硕虽然从来没准备过给自己授衔,但是在迪化城里找人作一副也不是什么难事。

一般来说,升衔是要有仪式的,比如总参要表彰十二师官兵英勇作战,给校官尉官升衔,就可以委托侯硕来授衔,如果他忙不过来,也可以只给校官们授衔,然后再由校官们回去给尉官们再来一次。

原则上来说,这种仪式如果没有上一级的军官,也可以由同级军官代劳。

但是到了侯硕这里,能给他授衔的就只有吴畏了,既然总参给他突击升官是为了和吴畏抗衡,自然也不会愿意让吴畏来干这个活,所以干脆就没提这个事,意思就是你侯硕自己先找一副肩章自己挂上去吧,在我们这边就算数了。

实际上在部队里,授衔仪式也没那么郑重,当初吴畏少校升中校的时候就没人给他授衔,蓝晓田直接扔给他一副肩章算完。

听了侯硕的话,吴畏哈哈一笑,也不以为意。想了想说道:“治回的方略我也和老哥说过了,应该做的准备工作也都作得差不多了,以后就看老哥大展拳脚了。”

侯硕叹了一口气,向吴畏说道:“这恶人都让老弟当了,当哥哥的实在不好意思。”

吴畏摇头笑道:“我的恶名难道还少了?也不差这一个。”

侯硕迟疑了一下,向吴畏说道:“你想过没有,背着这些恶名,以后再进步就难了。”

吴畏苦笑一下,不提这个茬,就他这个作风,能混到中将都是意外之喜,现在被一脚踢出国去,能不能回来还得两说,弄不好就得在俄国娶妻生子了。

指了指桌子上的电报说道:“大总统撒了我的职,这个地方就不归我管了,正好放两天假,挑个黄道吉日启程。”

侯硕点了点头,知道这件事不是他能挽留的。而且说实在的,他在迪化驻扎了这么多年,城里怎么说也有一些亲朋故旧,虽然在从前的大清洗中保下了几个,到底也消失了很多人,他也不愿意吴畏在迪化继续待下去了,照现在这个速度,再来一个月迪化城里就看不到人了,总不能把城门上的“迪化”两个字直接改成“兵营”。

吴畏慢慢起身,回头看了看这个自己当了一个多月主人的地方,向跟着他站起身的侯硕说道:“我没能杀光回人,估计你老兄也不成,不过只要把我订下来的方针执行下去,总有一天可以消灭这个民族。”他说道:“同化如果执行得好,比杀戮更有效。所以一定要淡化民族的存在感。也不要让回人尝到权力的滋味,平民考虑的只是吃饱穿暖,最多要求吃得好一点,穿得好一点。权贵们想要的可没有止境。”他看着侯硕,“我已经杀光了一批,不要再有另一批了。”

侯硕点了点,“老弟说美国佬对付印的安人的事情,我已经找人详细打听过了,所得良多啊。”

说到这里,他的表情不禁有些古怪。迪化城里见过世面的就那么几个,能被他用来打听美国历史的只有拉什等少数几个人,肖媛自然也是其中之一。

他也是在最近才知道这个左一篇文章右一篇文章替吴畏摇旗呐喊的美女记者居然是叶知秋的小姨子,亏他从前看到肖媛出行时身边警备森严的时候,还以为吴畏是为了讨好美女公器私用呢。现在起来,要是自己知道大总统的亲戚在这里,专门给配个警卫连都有可能。

可是叶知秋把自己的小姨子打发到吴畏身边是个什么意思?就算想和吴畏当连襟,那个吕记者又是怎么回事?他还隐约听说,吴畏在京城里已经订亲了,大总统亲口同意吴畏娶个皇族格格当老婆。难道叶知秋愿意让自己的小姨子和别人同事一夫?

这件事怎么想怎么乱,侯硕自问没那个风流手段,想也想不明白,所以干脆也不想,只是每每提起肖媛,对吴畏的敬佩之情就又深了一些。

吴畏自然不知道和侯硕提个印第安人他也能歪楼歪到纳妾记那边去,很认真的和侯硕说道:“老哥哥千万还有一件事要记住,一定要让回人少年能经常吃到肉。”

侯硕已经听吴畏说起过这个,不以为然的笑道:“这个没那么重要吧?”

“不然。”吴畏主道:“养猪比牛羊都要容易得多,获得肉食也更方便,等到大家都习惯了天天吃肉,再有人来和他们说这玩意不能吃,你说他们会怎么想?”

侯硕一愣,下意识的问道:“怎么想?”

吴畏愣了一下,这才想起来侯硕也不爱吃猪肉,而且现在年纪大了,肉吃多了不消化,开始讲究个惜福养生了。

他想了想,招手把门口值勤的士兵叫了进来,问道:“爱吃猪肉吗?”

吴畏当政这一个多月,除了砍头也没耽误抄家,得了浮财没少换成肉食给部队改善。他手下的兵们还好一点,也就是觉得最近比平日里吃得更好。十二师却是穷惯了的,好容易过上了顿顿有肉的生活,简直觉得提前上了天堂,除了没有一百四十四颗葡萄之外,也不差什么了,没少有人因为肉吃多了进医院的。

所以听到吴畏的问题,那卫兵连忙点头。吴畏又问道:“要是现在有肉却有人不让你吃,你会怎么办?”

“是谁啊?”卫兵又不傻,先把问题打听清楚了再说,看能不能得罪得起,为了吃顿肉还犯不上把小命搭上。

吴畏想了想,说道:“不认识,别地方来的。”

“他敢。”卫兵一听别的地方来的就不担心了,挥着拳头说道:“他敢,打不出他稀屎来。”

吴畏很满意,指着卫兵向侯硕说道:“就这个意思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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