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第60章
问道峰与明性峰已揽下了接待两宗来客的重任,这一届的门内大比,便由归命峰的玉匮真人操持。
宋崇明果然有几分本事,这场大比已不是他师丈秦真人主持,他也能插手进去,撺掇得玉匮真人答应让湛墨和他那灵隼在大比之前表演一番。
归命峰那位弟子找到乐令时,他正在比武场上维护擂台,听到这消息也不过点了点头,不甚在意地答了一句:“宋师弟有心了。”
有心,也比不上他的湛墨有实力。不过这位宋师弟一向奇遇极多,手里法宝应当也不少,若让那灵宠用了,他这边岂不吃亏?若要不吃亏,少不得也叫湛墨也恢复一阵灵智,用用他的法宝。
可就是这蛟的性子真要命啊……
乐令忍不住将手伸入袖内,摸了摸如臂环一般紧缠在身上的黑蛟,想着该如何调丨教,才能让他恢复灵智时也一样听话。他满腹心绪地抱着湛墨,一面走一面以指尖在他头顶处绕来绕去,逗弄得蛟头在空中乱转。
一股锐痛忽地从指尖上传来,乐令低下头,才发现湛墨已一口咬在了他指头上。细小而尖利的牙齿立刻穿透了护体罡气,陷到坚韧的皮肉之下,细小的血珠便随着利齿流了出来。
湛墨低啸了一声,细长的舌尖扫过血珠,将其舔入自己口中。他似乎也明白自己犯了错,舔净血珠后便轻轻含着那枚指头,血色双眸轻眨,盯着乐令微皱的眉心。
乐令低头看了眼伤口,又想到他化作人形,咬上自己颈子的情形,忽然又觉着宁可输了也不该叫他恢复灵智。就在犹豫之际,一道满含自信甚至自负的声音顺着风传入了他耳中:“秦师兄,这场比试你我还有赌注在,但愿这只黑蛟不要输得太容易,叫我没有成就感。”
迎面山路上已显露出宋崇明潇洒的身影,身旁还伴着个眼生的女子,外表看来只有十六七岁,正好奇地看着他,身子半贴向宋崇明身上。离得近了,乐令才发现那女子并不是修士,只是簪环衣饰都有灵气流溢,遮住了一身妖异气息,头上有件发钗竟还是法宝。
料想宋崇明胆子再大,也不敢把妖修领到罗浮,此女看来就是他的灵隼了。乐令上下打量了一番,对着他笑了笑:“宋师弟真是体贴,知道湛墨单身久了,到了成亲的岁数,还特地将秀儿打扮好了来相亲。你放心,将来秀儿到了我这里,我一定叫湛墨好生爱护她,不叫你这个前主人担心。”
不等对方答话,乐令已唤出飞剑,一道剑光划破天空,落到了真观崖上的洞府前。只这么几句话的工夫,他就觉着湛墨还是赢了的好。宋崇明虽只是无关紧要的小人物,但若老是在自己面前这么晃悠,也着实叫人堵心。
待到大比前一天晚,他便在洞内布下五行八卦阵遮掩灵气,逆转体内真炁,将一道磅礴魔气化为巨手,侵入湛墨灵台,将其中遮蔽灵智的阴魔等物都束到其中。阴阳陟降盘随之凭空浮现,其中流泻出道道精纯的五行精气,随着魔气流入黑蛟体内,凝成一片无形无质的薄壳,将那道魔气与其中的魔念紧紧包裹起来。
眼前那对鲜红蛟眸定定看着他,其中血色随着五行精气流入,渐渐向四周退去,露出清明而冷酷的神彩。
只一晃眼,那条细长如丝绦的黑蛟便已化作人形,只是五指仍如利爪,如同扣锁一般将乐令的手锁在了其中。这一回他的态度倒是从容了许多,微微咧开嘴,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你要用我。”
果然还是不如傻的时候可爱。
乐令点了点头:“你既已奉我为主,便该唯我之命是从。明天与那只灵隼比试的事你应当也记得,我手上有一件法器予你,明日这一场赢得利落些。”
湛墨眼中乌光沉沉,端然坐在那里,自有一股慑人的威仪:“我要对付那只鸟何须用法宝。就是你的修为也不配做我的主人,我留在你身边,只是因为我这里有股无法压抑的执念,”他拉着乐令的手按在自己胸前,向前倾了倾身:“我想要你。”
他此时说话条理清晰,与平常话都说不完整、全无理智的模样大相径庭。
乐令听得牙酸,忍不住就想把他化成蛟形,再压到角落里。念头才动,一只冰冷坚硬的手便落到了他小腹处:“你相不相信,在你动念之前,我就能破了你的玄关祖窍,让你成为凡人?”
那只手的速度极快,平淡的话语中也蕴含着十分有力的威胁。
乐令脸上浮起一层淡淡血影,眸光闪动,冷淡地看着湛墨。小腹上那只冰冷如玉石的手渐渐向下滑落,停在了更加要紧的地方,黑蛟的目光越发深沉,鲜红的舌尖在唇上扫过:“你想杀的人我都会替你杀了,挡你路的人也我都会替你杀了,我只要一样回报——我要你完全属于我,只属于我。”
眼前的容颜艳丽得如被鲜血洗过,比之初见时更加魅惑人心。湛墨右手稍稍用力,就将掌中光滑柔软的衣袍扯碎。衣服下露出的却不是他期待已久的人类躯体,而是冰盘大小,闪耀着光芒的黑色鳞片。
湛墨的神情猛然一变,手指化为利爪,用力撕扯开那些碎布帛,却是怎么也抓不破下方鳞甲。对面的乐令笑容依旧,他的手伸过去,却只能握到一把空气。带着淡淡诱惑之意的声音却从虚空中响起:“明天杀了那只鸟,我就还是你的主人,输了的话,我就解除禁制,将你送给宋师弟。”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陷入幻觉,却十分明白,今天,甚至很长一段时间之内,他还是无法得到眼前之人。不过暂时失手也无所谓,这些年因为成了灵宠,他还是能享到那禁制的一些好处,随着乐令的修为提高,他的修为随之提高,早先被压制消磨的灵智也正在恢复……
他现在灵智不足,还想不出怎么将这个人掌握在手中,但只要耐心等待,总会情势翻转的那天。湛墨长啸一声,重新化为蛟形,盘踞在原地慢慢吸收着洞府中的灵气,难得地在有意识的情况下修行起来。
门内大比时,玉匮真人特地建了两座观赛台,将太华、浮黎两宗弟子分别安顿在其中,自己则和两宗领队的真人、秦云二人同坐在再远些的法坛上观看。乐令因要送湛墨比试,将太华宗弟子送过去后便先辞去,袖着黑蛟到第一座擂台上。
宋崇明比他到的还早一些,身边带着外形如秀美少女的灵隼,淡淡笑道:“秦师兄的黑蛟还不敢见人么?不过我也不嫌他修为倒退,只要秦师兄认输,我还愿意立刻接手。”
乐令挥袖抖出湛墨,对宋崇明和场上充作裁判的归命峰修士点了点头:“我这黑蛟灵智不足,万一不小心杀了你的爱隼,还望师弟莫怪。”
宋崇明冷笑一声:“师兄未免太过自信。灵宠的胜负不是咱们两人说了就算,且让他们自己打去。只希望比试结束后,师兄不要舍不得就好。”
两名主人各自下了擂台,就挤在下方罗浮弟子中观战。那只灵隼似乎十分习惯用人身接战,法力也不弱,一开场便摘下头上玉簪,在空中划了一道。
一股汹涌灵气从玉簪如喷涌而出,似乎将天地都分成了两半儿,空中蓦然形成一个风洞,随着那道灵气卷向湛墨。湛墨只垂手站在风中,衣袍在风中猎猎摇摆,脚下却是连一寸都不曾浮动。
擂台上的风吹得越来越厉害,风洞从簪尖大小化成一人多高,眼看便要吹出台外。擂台四周忽地浮起一片清光,将那道灵气和风洞全都封在其中——不只是封堵,那些气息碰到擂台边缘时就像完全消失了一样,也不曾反弹回擂台中。
秀儿一击不中,宋崇明的目光就忍不住落在乐令身上,猜测他会给湛墨配上什么法宝。然而什么法宝也没有,湛墨就在重若千钧巨锤的灵气波涛中步步前行,伸手去抓秀儿。
秀儿横眉立目,将玉钗放在空中,伸手在钗尾弹了一弹。空中忽然凝出一圈整整齐齐的透明剑影,随着那一弹之势化作流光,刺向湛墨身周要穴。
剑光乍起,几乎立刻刺到他身上。湛墨却忽然扭过头,向着台下笑了一笑。这笑容中带着一丝戏谑、一丝凉薄,冰冷得犹如他的鳞片。笑容消失之际,玄衣玉冠的身形也在擂台中消凭空消失,那十几支透明小剑破空而出,被擂台四周的清光吸收。
宋崇明下意识地去看他的灵隼,却见到那穿着玄色大氅的身影正紧紧扣着素衣少女,一只手按在了她腹间……不,不是按在腹间,而是已伸了进去。那只染满鲜血的手当着他的面抽了出来,指尖还抓着一粒灰色妖丹。
湛墨手上沾满血肉,却是毫不在意地将那粒妖丹送入口中,鲜红的长舌细细舔着手上的血肉碎块。
宋崇明痛心疾首,当场跃向擂台,却被台边清光挡了下来。直到擂台中阵法消失,他才再度冲上去,从湛墨口中抢下了已重新现化隼身、身体残缺不全的灵宠。
他悲愤地将隼尸收入灵兽袋,召出飞剑便向湛墨投去。那剑却被一道玉色剑光架在空中,乐令站在湛墨身前,风轻云淡地说道:“灵宠无知,难免出手过重,宋师弟也忒输不起了。”
宋崇明胸膛起伏不定,半晌才咽下这口气,高声喝道:“明性峰宋崇明,愿向步虚峰秦朗师兄请教,请师兄不吝赐教!”
在台上维持秩序的那位修士颇有首座玉匮真人的风采,立刻和起稀泥来,劝两人不要为了小事翻脸,特别是不要把脸丢到太华、浮黎二宗眼里。
乐令一脸赞同地劝道:“宋师弟还是不要逞一时之气的好,你已是真传弟子了,心胸要宽大些。你我之前可是说定了灵宠比试主人不插手的,你这样出尔反尔,实在是辜负云师叔的教导。”
他摆出关爱师弟的架子来,谆谆教训着宋崇明:“一会儿师弟们还要用这擂台,玉匮师叔更安排了太华、浮黎两宗的道友一同参加比试。你怨恨湛墨也罢,怨恨我这个师兄也罢,总不能为了这点小事便影响了他们比试。”
三人正在擂台上僵持,宋崇明的身子忽然一震,脸色苍白地望向远处真人坐镇的观赛法台。不过是眨眼工夫,他便恢复如常,冷冷瞟了乐令一眼,驭剑往法台那边飞去。
乐令向那修士笑了笑,拉着湛墨下了擂台,抬头望了那边一眼——云铮仍是温柔含笑,正在与秦休说些什么,宋崇明却没在他身旁,而是远远投向明性峰。
竟亲自传声将宋崇明叫过去,他的脾气比禁闭之前更急躁了。
乐令含笑摇了摇头,回到太华宗观赛台上,看那三宗修士在擂台上分组比试,等待李含光上场。不知不觉间,他右手握着的那只冰冷人手已化作了细韧的蛟爪,湛墨也重新化作原形,缠到了他臂上。
这蛟儿终于有了点为人灵宠的自觉。
乐令欣然低头看去,却发现湛墨双目紧闭,身子一动不动,原本该湛墨坐的地方,却铺着一袭十分眼熟的雪色长袍。
他心中一动,忙抬头看去。眼前之人容貌似真似幻,身上气息内敛,四周太华宗修士也似完全没发现这里换了人。就在他抬眼望去时,那人也向他笑了一笑,笑容犹如映入水中的月光,朦胧而诱人。
师尊……
乐令开口欲叫,却又立刻咬住了嘴唇。罗浮是有合道道君的,师尊的分神化身会不会被发现?
他心神大乱,又顾虑此处有元神真人,不敢开口说话,甚至不敢传声。玄阙真人却是毫不在意,轻轻在他掌心捏了一下,传声给他:“不必担心,我是来看热闹的。你只管好好坐着,陪为师一起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