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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大学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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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车没能一口气冲到最下面,在下了三分之二的距离就停住了,大雄和她只好下车,慢慢的把车子给推了下去最新章节。

“还以为会翻车的说。”

“居然没翻车,可惜了。”

“翻车了有什么可惜的?”

“可惜了咱俩见面必有血光之灾的记录可能没法更新了啊。”

“没事,时间长着呢,大不了临走的时候我敲你一闷棍就行。”

大雄带着她转了一圈西区,还有教工宿舍,本来还有个后山可以去的,不过天色已经黑了,后山又不太安全,所以就原路转了回去。

回到校门口,她发了条信息给自己的朋友,没想到,对方回条信息,说从现在起各自分开单独行动了,直把她气得半死,既然如此的话,又何必抓自己来做电灯泡呢。

“居然只剩两个电灯泡了,两个灯泡在一起你想干什么,比谁的亮度大吗?”她似乎有想抓大雄当出气筒的趋势。

“快到饭点了吧,给你几个选择好了,你是想去外面试下我们学校的小吃呢还是打算吃下我们学校的大锅饭?”

“你们学校的饭堂是刷饭卡的吧?说好欠你一顿饭的,去饭堂的话就没法还了。”

“你还记得啊,两年多了吧,去校外的话选择就多了,沙县的云吞饺子蛋炒饭,旺海的凉拌牛肉炸鸡蛋丝酸菜鱼都很出名,或者去后街吃橄榄菜饭,刀削面也不错,你想吃哪个?”

“你觉得我该选哪个?”

“嗯,沙县的东西都快成全球连锁了,在任何地方你都能吃得到,旺海的东西又超贵,免得等下把你宰得大出血不够钱抓我们洗盘子就惨了,橄榄菜饭的话,一份就是一大碗,而且味道偏咸,我跟我们班的胖子去吃还差不多,貌似也就只剩一个选择了。”

还是这家店,自己梦境里第一次来的也是这里吧?老板娘还是那个老板娘,只是,这次自己不是一个人了。

这顿饭在她和大雄边交流着筷子有几种抓法而大雄的又是属于哪一种边吃中,气氛还算和谐,只是最终讨论的结果就是,大雄抓筷子的方法不属于任何主流的门派,说好听点就是自创一格,说难听点就是不会抓筷子,还好大雄脸皮厚,反正在家也被人说教惯了。

更悲催的事情还在后头,对于吃饭谁给钱这事,大雄一向是真的不在意,既然对方欠自己一顿来着,那么就让对方还自己这个人情好了,只是让她去买单的时候,大雄发觉这一刻,自己似乎成了全店公敌般。

“你看,那个男的,居然让女孩子去买单耶。没想到,居然是个吃软饭的。”

“就他那个猥琐的样子也能吃软饭?可惜了,那个女的看起来还挺不错的。”

这一刻,店里的女生们充分发挥了自己八卦的特性,而男生们则不失时机的使出痛打落水狗的特长,但对于大雄这个男的鄙视以及对于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这两点,双方是保持一致意见的。

大雄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跟她走出这家店的,但看她兴高采烈的样子,貌似刚才的一些闲言闲语,她听到了吧,对于能让大雄闹了这么一个大难堪,她似乎很高兴,看起来也就有点神清气爽,就差转个圈就变成轻舞飞扬了。

回到校门口,大雄买了两根冰棒,跟她一人抓着一根,来到了学校的篮球场找个位置坐了下来,天已经完全黑了,篮球场上基本有组织的都已经收工了,剩下几个散兵游勇在那里练带球和上蓝,而大雄和她,则在一边啃着冰棒,一边讨论着那几个打球的哪个长得比较帅点,哪个带球的姿势比较好看。

大雄的手机响了,看了下信息,原来是班里的胖子,叫他过去商业中心下面的铺子聚个会,也算是毕业前的一个小聚会吧,一起的还有自己宿舍的两位,还有胖子他们宿舍的俩位。

已经不早了,大雄本打算先送她回学校的,但她说等会跟她那位同学一起回去,于是大雄问她要不要一起去参加他们班几个同学的聚会,她犹豫了下,想想也没地方可去了,于是就点头了。

学校饭堂附近,有个商业中心,说是商业中心,其实也没几家商店,两家大点的杂货店,还有一些卖西点的,卖早餐的,卖凉茶的,卖盗版光碟的,二层是书店和卖组装电脑的,就这些,就构成了整个商业中心。虽然店子小,服务态度也不行,但没办法,你没点关系还真没法混进这里,这也算是一种垄断吧。

要说到商业中心的恩怨情仇,就得说到下面那两家最大家的杂货店了,据说一方有官方背景,老板跟学校有点关系,另一方却是以学生为背景的,学生会里好几个大佬级别的都有股份,两方平时就摩擦不断,虽然大的动作不会有,但私下底小动作却是从来都不停的,也是,就他们两家,时间久了,想不惹出点什么来都难。但总体来说,大家还是喜欢那家学生们开的店的,毕竟学生还是会支持学生的。

大雄他们约的地方就是学生们开的那家杂货店,这家杂货店晚上的时候,也会在外面摆上几桌,给学生们聚会用的,平时学生们有啥聚会,就来这里,买上几包花生,几包凤爪,再来一箱啤酒,然后就在外面找张桌子开台了,别说,生意还真不错,特别是临毕业或者刚开学的时候,经常是一桌难求的情况,大雄和她来得比较晚,到的时候人都已经来齐了,还好并不是只有她一个女的,大雄宿舍里有一位男的名叫载南的,倒也带了他女朋友过来,不过他这个女朋友和大雄和他都是一个班里的,一般人还真没这个勇气在班里找女朋友,毕竟大学里还是比较讲究所谓兔子不碰窝边草这个规矩的,但对方也真不是一般人来的说,关于这个刘载南,还真的算得上是班里的传奇人物吧,他的传奇之处就在于他曾是李阳的死忠,就是那个靠疯狂英语出名的李阳,对于李老师那套方法他是深信不疑的,于是他每天早上就会跑到图书馆门前读英语,不能说风雨不改,下雨还是不会去的,然后如果你走过我们宿舍你听到某人在读英语的话,那么说明他在上厕所了,你可以说他认真,不喜欢的话你也可以说人家爱装B,但不得不说,这样的人在大学里反而能混得开,都觉得人家是个读书读坏脑爱装牛角尖的人,这样的人好利用啊有没有,但往往就是这样的人更能混得开,人家就只瞄准一个目标去使劲,而且气势够足,往往才能无往而不利。再说,认真的人招女孩子喜欢啊,对事情认真,自然对爱情也会专一,是这个理不?所以他能够在班上找到位女朋友,虽然大家都很吃惊,但往往这偶然也是存在着必然的因素的,大雄只是对他那位女朋友感到悲哀而已,跟上一位做事很认真,而且有理想有抱负的男人做为男朋友,其实是件很累的事情,这样的男人,往往大男人情节很严重,而且在两个人遇到矛盾时,会要求你牺牲自己,在你想要偷懒的时候,会很严格的要求你,总而言之,跟这样的男人在一起,或许你和他可以互相扶持互相进步,但总体来说是很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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